項目協議書4篇
合伙人: 身份證號: 電話(手機):
合伙人: 身份證號: 電話(手機):
合伙人: 身份證號: 電話(手機):
現有投標及施工,經合伙人平等協商,全面實施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項目合作部。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能力,自愿入股,建立項目股份合作制,實行共同投資、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享利益。各合伙人為項目原始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項目承擔風險責任。項目經營期間,合伙人不得抽回出資。
二、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的前期關系運作,投標前期準備工作,投標工作,中標后的施工管理,項目竣工后的預結算,項目質保期間的管理,項目尾款的收取等。
三、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折____股,占項目總股份的%(估計總投資____元);
合伙人____(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折____股,占項目總股份的%(估計總投資____元);
合伙人____(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折____股,占項目總股份的%(估計總投資____元)。
本次出資____萬元作為活動經費(由合伙負責人管理,可不需說明詳細用途),另____萬元用于日常開支;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視為退出股份,前期費用由新的組合一次退還;
3、本次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只能用在項目的經營和業務往來上,資金由2個合作人實行賬戶雙控制,一人保管存折,一人分管密碼。項目完畢或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前期運作的人可考慮每月報銷電話費和日常車旅費用元/月,出市區計長途實報實銷,工資為包干元(未中標前算一半,中標后領取后一半);
2、獎金分配:隨著合伙項目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商議后決定;
合伙人簽名處:
3、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股份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股份為據,按比例承擔。
合伙人保證在項目有效期內或協議期滿后,均不承擔當事人或代理人因錯誤行為、過失或違約而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責任。
五、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退伙需提前____日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1、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項目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六、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負責投標的前期準備工作,訂立合同;
2、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材料;三人受讓合伙項目財產;
4、合伙人簽名處:
支付合伙債務。
七、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占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執行;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凡是項目所有的返利折扣率和獎金、獎品或者其他方面的優惠和待遇,廢舊材料或設備處理費用,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保密約定:合伙人保證并承諾,對于在本協議簽訂過程中及執行中,向其他人提供本項目相關的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商業秘密及其它情況,負有嚴格保密的義務。
八、合伙人會議表決制
項目合伙成立后,每半月召開一次股東會議,審核項目的半月財務報表,評議項目的運作狀況。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系項目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所有合伙人會議,再由占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如招待費支付超過元,管理員工資超過元,民工工資超過元;采買費超過元;
2、投標單位的引進;
3、各種協議的簽訂;
4、項目管理人員、施工隊伍的選擇;
5、主材的采買;
6、項目增資。
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平調、侵占和無償使用項目的資金、設備、產品和勞力;禁止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其他人進行交易或簽訂合同;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項目利益的活動;
(五)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十、合伙經營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公司名稱繼續經營原項目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十一、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合伙人簽名處: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項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四條四款債務承擔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十二、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本協議七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六)如合伙人發現其他合伙人向其它人泄漏或透露投標操作機密的,合伙人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并由違約方承擔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七)合伙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伙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伙關系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經濟損失等于違約金加上賠償金之和;
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等于直接費用乘以1.5倍;
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等于直接費用加上間接費用之和乘以1.5倍;
免責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合伙人簽名處: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伙人各執壹份,送中標公司存檔壹份;
(四)項目中標后,股份合作協議,應當獲取中標公司的書面認可,并由中標公司為股東出具相關證明、印章或簽;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生效(每頁都要簽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分配利潤時,如涉及賬面爭議,可提請相關勞動部門仲裁;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提交邵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簽約地點: 年 日
公司蓋章確認: 法人代表: (簽約代理人)簽確認: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姓名: 年齡: 性別: 出生年月日:
學校:
專業: 學歷
學號: 身份證號碼:
乙方已經通過甲方gmc(global management college,全球化管理培訓班)項目的初步面試和考核。甲方可以為乙方提供gmc項目培訓。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于年月日—年月日為乙方免費提供半年的gmc項目培訓。
甲方負責報銷乙方因培訓產生的培訓資料、交通、住宿或其它經過雙方協商的費用,報銷標準由甲方制定,原則上給予全額報銷。
乙方在培訓過程中表現不優秀或者蓄意破壞培訓的順利進行,甲方有權利終止乙方的培訓資格,并收回為乙方報銷的和gmc培訓有關的所有費用。
乙方在培訓過程中如果擅自退出,甲方有權利收回對于乙方的所有投入費用,并保留采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
培訓結束后甲方有責任推薦并接納乙方到甲方會員集團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自接受培訓起至培訓結束,在甲方規定的培訓日內,不得無故曠課、遲到或早退。
乙方在gmc培訓過程中,不需支付和gmc培訓有關的培訓資料、交通、住宿等費用。
乙方需做好在培訓期間接受的培訓內容,甲方公司機密和相關資料,甲方公司會員集團資料的保密工作。如果因乙方泄密而導致甲方利益受損,甲方將采取法律手段追回損失。
培訓結束后乙方需優先考慮甲方提供的工作機會。
三、協議項目服務期限
從年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四、爭議與仲裁
在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產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諒解的精神通過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解決。
甲方:南富士產業株式會社 乙方:
簽約代表: 簽名(章):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簽訂日期 年月日簽訂日期 年月 日
甲方:北京高等秘書研修學院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使中國秘書盡早走向職業化,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為x省 市xx縣“北京高等秘書學院合作基地”。同時為了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 元。
二、甲方職責:
1、向乙方提供合作范圍內的《授權書》;
2、向乙方頒發“北京高等秘書學院?? 合作基地”的銅牌;
3、負責協助乙方辦理“教育部中國高教秘書學會會員證書”;
4、向乙方提供甲方的辦學許可證、收費許可證復印件等有關證明文件;
5、負責學生入學資格的審核、面試及錄取工作;
6、負責乙方教學大綱的制定及教學質量的監督和檢查;
7、學生在甲方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由甲方負責畢業證書的發放;
8、精品秘書班、現代高等秘書班的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甲方負責安排就業。
三、乙方職責:
1、負責在當地辦理合作辦學的有關手續;
2、負責在當地的招生宣傳、報名及入學資格的初步審定等事宜,并及時與甲方聯系安排學生入學注冊;
3、負責學生在乙方學習期間的教學及生活管理,并提供教學所需要的教室及教學設施;
4、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所制定的教學大綱,并及時向甲方通報教學計劃的執行情況 ;
5、負責學生在乙方學習期間的安全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
6、乙方辦學、培訓期間自行管理,自負盈虧,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四、項目名稱:
(一)精品秘書班合作項目:
1、生源定位:專科、本科畢業生(年齡在26周歲以下);
2、開班條件:每班不少于40人;
3、合作模式:實施“半年+半年”教學方式;
收費標準及結算辦法:每年每生學費12800元。前半年在乙方開班由乙方收取學費5000元,為保證教
學正常進行,乙方可以預留XX元,余款全部交于甲方,甲方從開學后第三個月開始每月向乙方支付1000元,直至余款付清;后半年學生在甲方學習的學費7800元由甲方負責收醛?如乙方不能獨立開班而直接將學生送到甲方學習,則甲方按該生全年學費的15%向乙方返利。
(二)校際直升合作項目:
1、生源定位:初中畢業生;
2、開班條件:每班不少于50人;
3、合作模式:“2+3”五年專或“2+2+2”六年本;
4、招生與管理:乙方招生時可使用“校際合作,直升北秘”宣傳語,學生前兩年在乙方學習,期間的一切教學活動由乙方負責。學生入學后須在甲方注冊,甲方將進行全程教學監控。學生前兩年學業證書由乙方負責頒發,成績合格者經面試由甲方直接錄取,其后在甲方完成大專或本科階段的相應課程。如乙方不具備獨立開班條件亦可將學生直接送入甲方完成“五年專”或“六年本”學業。
5、收費標準及結算辦法:前兩年學費由乙方根據當地情況自定并收取,同時向甲方繳納學費的15%教學質量保證金(不足一萬元按一萬元收取),為有利于雙方長久合作,學生后期到甲方學習期間,甲方每年按學費的15%向乙方返利。
(三)現代辦公管理證書培訓項目:
1、生源定位:在職秘書及辦公管理人員及在校大學生;
2、教學管理:甲方負責制訂教學計劃并提供師資培訓及教材;乙方負責組織招生及正常教學活動;
3、收費辦法:由乙方根據當地市場自行制定收費標準并收取費用;甲方每年一次性收取管理費??元;
(四)劍橋辦公管理國際證書項目:
1、生源定位:在校大學生、企事業單位
在職人員等;
2、教學管理:乙方負責組織招生及教學管理,如招生人數超過50人(已交費),甲方可協助申請開班;
3、收費辦法:由乙方根據當地市場自行制定收費標準并收取費用;甲方每年 一次性收取管理費xx元;
(五)合作代理招生項目:
乙方可作為甲方的招生代言人,為學生及家長提供咨詢服務并代表甲方對學生進行預面試。為有利于雙方長久合作,學生到甲方學習期間,甲方每年按學費的15%向乙方返利,直至該生畢業為止。如乙方希望一次性結算的,甲方將按照普通代理招生標準加100元支付給乙方(普通代理標準為:招收1—30人每生 1500元、31—60人每生1800元、61—100人每生1900元、101人以上每生XX元)。為解決乙方在當地招生時的流動資金,乙方可代表甲方收取預錄費300元及30元報名費,甲方統一發放收據,學生入學憑收據可抵等額學費,甲方將此預錄費直接沖抵乙方的部分收入。
五、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自行終止,甲方有權收回授予乙方的銅牌及有關證書:
1、乙方以甲方名義從事與甲乙雙方合作項目無關的活動;
2、乙方違規辦學;
3、乙方違背本合同的有關條款;
4、乙方為地市級合作方的,學歷班招生低于20人、精品秘書班低于15人,或總數低于40人;
5、乙方為省會級合作方的,學歷班招生低于35人、精品秘書班低于20人,或總數低于60人。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交于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處理。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正式簽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兩年,屆時可優先續簽。
甲方法人代表簽: 乙方法人代表簽:
單位公章:
項目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本項目由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同合作,以________方為課題組長,(獲批□、申請□)經費______萬元,研究時間為______年。
第二條 (聯合申請□、已獲資助□)項目研究工作分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經費分配比例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
第四條 企業配套經費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知識產權歸屬
所有權歸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譽權分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合作項目各方應嚴格遵守共同簽訂的合作協議書,除因不可抗拒的客觀原因,不得中途撤消或中止合同。在合同期內,某方要求修改合同條款,須各方協商,確認后方能生效。
第七條 如合作方因各種原因無法履行合同條款時,由項目負責人報項目主管部門同意后,另尋合作者。
第八條 經批準中途退出合作的一方,應視具體情況將所余經費退回項目主持方,已用經費由項目負責人提出審查報告,報項目主管部門審批。
第九條 合作一方在工作進行中有問題不及時報告,影響項目整體的年度進展者,項目負責人有權緩撥或停撥下一年度經費,并通報項目主管部門。如影響項目整體無法完成者,將承擔相關責任,并報主管部門。
甲方單位(蓋章): _____負責人(簽):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負責人(簽):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丙方單位(蓋章):______負責人(簽):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 日
丁方單位(蓋章): _____負責人(簽):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