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租房協議書
第七條:免責條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房屋或屋內設施損毀,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形成書面文件,作為本協議的附屬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即行生效。
第十條: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從簽字生效時起到 止。
第十條:其它說明(如:入住時的水電煤字數。)
出租方: 承租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