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合作經營協議書集錦(通用7篇)
分公司合作經營協議書集錦 篇1
總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為增強公司實力,擴大公司知名度,本著自愿的原則,就乙方在開設有限公司分公司事宜,特簽訂以下協議分公司合作合同范本: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提供辦理分支公司所須的一切手續;
2、甲方有義務向分公司提供經營范圍內的經營項目,并給予分公司一定的經濟及其他優惠政策;
3、甲方負責分公司經營項目的操作、經營及指導和統籌管理,以及員工培訓等;
4、甲方負責監督分公司各項稅務事宜,并進行統一管理(稅費由分公司所經營的項目承擔);
5、甲方有權監督分公司的各項經營行為,以及財務狀況;
6、甲方對乙方的一切經營活動及員工聘用有監督權、知情權和管理權;
7、在乙方正常的合法經營中,甲方不得無故撤消乙方對甲方品牌的使用權和分公司經營權;
8、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的任意一項,甲方有權撤消其乙方對甲方品牌使用權和分公司經營權,并保留法律及經濟追訴權。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如乙方以分公司名義加入甲方總公司,須向甲方提供乙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2、在簽此協議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加入費x萬元人民幣,及保證金x萬元人民幣,保證金作為對乙方的約束,在協議終止時將保證金退回給乙方;
3、乙方的辦公場地、設備、員工工資和福利,以及乙方所需的全部資金投入和經營項目的投入全部由乙方負責(以上各項投入必須有發票及員工工資表,交由甲方入帳及備案);
4、乙方必須每月按時給甲方上報分公司的經營報表和財務報表;
5、乙方對外簽訂任何合同,必須上報甲方批準備案方可簽定;
6、乙方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任何借貸,如需要借貸需報甲方認可批準方可借貸,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7、乙方屬甲方下屬分公司,由乙方分公司負責人全面負責,分公司在工作中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營,自負盈虧,并及時與甲方溝通,匯報各項工作情況;
8、乙方的經營項目不得超出甲方規定的經營范圍;
9、乙方如有違法行為,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10、乙方必須維護甲方品牌和總體形象、名譽及經濟利益,如乙方對甲方總體形象及名譽造成損失,乙方必須負全部責任,公開聲明道歉,挽回甲方形象及名譽損失,并賠償給甲方帶來的一切名譽及經濟損失;
11、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無故,停止經營,如要停止經營,必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上報甲方,經甲方批準同意后,方可停止經營,但乙方的保證金甲方不予退回;
12、在經營過程中,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大項的各項規定,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所交的保證金,如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甲方有權撤消乙方對甲方品牌使用權和分支公司經營權,并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乙方分公司的成立和投入:
1、乙方分公司成立,須到乙方所在當地辦理工商登記注冊,以及一切相關手續(具體按國家工商注冊的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2、甲方以甲方自有品牌和提供經營項目、管理指導、市場運營、培訓等做為投入,占乙方分公司股份的x%;
3、乙方分公司所需的全部資金投入,占分公司股份的x%;
4、甲乙雙方共同成立分支機構董事會和監事會,甲乙雙方各派相關人員參與董事會和監事會(具體人員甲乙雙方具體協商)。
四、甲方對乙方的管理方式:
1、乙方隸屬于甲方垂直領導,有關人事、項目、經營、財務管理由甲方統一監督管理;
2、乙方嚴格按照甲方的規定統一管理,遵守甲方的公司章程及各項規章制度;
3、乙方的財務由甲方統一監管,按月上報財務報表,并進行項目投入,以及費用統一申報和審批制度;
4、甲方負責統一管理經營項目運作和指導,實行項目申報和審批制度,有計劃的事實各類經營項目,便于統一規模化運作。
五、協議終止與債權債務:
1、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協議終止時,乙方有優先續簽權,如乙方不再續簽,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權撤消乙方分公司或簽給其他人;
3、如乙方不再續簽或終止分公司的經營,必須配合甲方核對、清查乙方在承包期內的所有經營帳目、財務帳目及債權債務,雙方通過法院申報,公開登報聲明后,分公司將開具終止證明;
4、乙方的投入歸乙方所有,在乙方經營過程中的所有債權債務,及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承擔。
六、其他事宜:
1、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
2、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處理,并簽訂補充協議,如不能協商解決,可向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分公司合作經營協議書集錦 篇2
甲方: (以下稱總公司)
乙方: (以下稱分公司)
為提高市場競爭力、資源共享、互利共贏,乙方擬在六安市以甲方之名成立一家分公司,雙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經平等、自愿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合作模式:
1.乙方在六安市成立分公司,開展六安地區的市場經營工作。六安市分公司是總公司依法設立的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但可以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分支機構。乙方自行組建分公司領導人員,報甲方備案。辦公地點、辦公設施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2.乙方自行辦理分公司注冊、稅務登記、銀行開戶等事宜,甲方提供所需的一切材料。
3.乙方自主依法經營,甲方給予生產、經營、技術、管理、人事等方面監督和指導。
二、項目合作和管理:
1.乙方獨立開展項目跟蹤、洽談、投資及項目管理工作。在工作過程中應愛惜、維護總公司的聲譽和品牌,自覺接受監督和檢查。
2.分公司獨立參加項目投標時的標書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編制,編制成本由分公司承擔。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有乙方自理,個別項目視情況協商解決。
3.甲方應對乙方使用證書、印章及投標所需的人員證件、資質證書、工程業績、財務(審計)等投標所需的資料給予支持。使用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負責實施的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必須按照總公司的要求執行,要做到人員資質合格、數量達標、資料齊全、歸檔及時。
三、財務管理:
1.甲乙雙方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
1)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納管理費用總額為 人民幣。
2)按項目結算金額的 %交納。
2.在分公司項目實施過程中,若須由總公司協助才能收回或收取費用的,總公司不得設置障礙。
四、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暫定 年,自 年 月 日起計。期滿后雙方重新商定。
2.合作期內,雙方不得無故終止本合同。
五、債權債務:
甲乙雙方的債權債務各自負責,互無關系。
六、違約處理:
1.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違約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合作期間若出現糾紛,雙方應先友好協商解決,若解決不了可訴訟解決。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甲方:
分公司負責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分公司合作經營協議書集錦 篇3
總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為增強公司實力,擴大公司知名度,本著自愿的原則,就乙方在開設有限公司分公司事宜,特簽訂以下協議分公司合作合同范本: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提供辦理分支公司所須的一切手續;
2、甲方有義務向分公司提供經營范圍內的經營項目,并給予分公司一定的經濟及其他優惠政策;
3、甲方負責分公司經營項目的操作、經營及指導和統籌管理,以及員工培訓等;
4、甲方負責監督分公司各項稅務事宜,并進行統一管理(稅費由分公司所經營的項目承擔);
5、甲方有權監督分公司的各項經營行為,以及財務狀況;
6、甲方對乙方的一切經營活動及員工聘用有監督權、知情權和管理權;
7、在乙方正常的合法經營中,甲方不得無故撤消乙方對甲方品牌的使用權和分公司經營權;
8、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的任意一項,甲方有權撤消其乙方對甲方品牌使用權和分公司經營權,并保留法律及經濟追訴權。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如乙方以分公司名義加入甲方總公司,須向甲方提供乙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2、在簽此協議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加入費x萬元人民幣,及保證金x萬元人民幣,保證金作為對乙方的約束,在協議終止時將保證金退回給乙方;
3、乙方的辦公場地、設備、員工工資和福利,以及乙方所需的全部資金投入和經營項目的投入全部由乙方負責(以上各項投入必須有發票及員工工資表,交由甲方入帳及備案);
4、乙方必須每月按時給甲方上報分公司的經營報表和財務報表;
5、乙方對外簽訂任何合同,必須上報甲方批準備案方可簽定;
6、乙方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任何借貸,如需要借貸需報甲方認可批準方可借貸,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7、乙方屬甲方下屬分公司,由乙方分公司負責人全面負責,分公司在工作中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營,自負盈虧,并及時與甲方溝通,匯報各項工作情況;
8、乙方的經營項目不得超出甲方規定的經營范圍;
9、乙方如有違法行為,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10、乙方必須維護甲方品牌和總體形象、名譽及經濟利益,如乙方對甲方總體形象及名譽造成損失,乙方必須負全部責任,公開聲明道歉,挽回甲方形象及名譽損失,并賠償給甲方帶來的一切名譽及經濟損失;
11、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無故,停止經營,如要停止經營,必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上報甲方,經甲方批準同意后,方可停止經營,但乙方的保證金甲方不予退回;
12、在經營過程中,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大項的各項規定,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所交的保證金,如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甲方有權撤消乙方對甲方品牌使用權和分支公司經營權,并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乙方分公司的成立和投入:
1、乙方分公司成立,須到乙方所在當地辦理工商登記注冊,以及一切相關手續(具體按國家工商注冊的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2、甲方以甲方自有品牌和提供經營項目、管理指導、市場運營、培訓等做為投入,占乙方分公司股份的x%;
3、乙方分公司所需的全部資金投入,占分公司股份的x%;
4、甲乙雙方共同成立分支機構董事會和監事會,甲乙雙方各派相關人員參與董事會和監事會(具體人員甲乙雙方具體協商)。
四、甲方對乙方的管理方式:
1、乙方隸屬于甲方垂直領導,有關人事、項目、經營、財務管理由甲方統一監督管理;
2、乙方嚴格按照甲方的規定統一管理,遵守甲方的公司章程及各項規章制度;
3、乙方的財務由甲方統一監管,按月上報財務報表,并進行項目投入,以及費用統一申報和審批制度;
4、甲方負責統一管理經營項目運作和指導,實行項目申報和審批制度,有計劃的事實各類經營項目,便于統一規模化運作。
五、協議終止與債權債務:
1、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協議終止時,乙方有優先續簽權,如乙方不再續簽,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權撤消乙方分公司或簽給其他人;
3、如乙方不再續簽或終止分公司的經營,必須配合甲方核對、清查乙方在承包期內的所有經營帳目、財務帳目及債權債務,雙方通過法院申報,公開登報聲明后,分公司將開具終止證明;
4、乙方的投入歸乙方所有,在乙方經營過程中的所有債權債務,及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承擔。
六、其他事宜:
1、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
2、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處理,并簽訂補充協議,如不能協商解決,可向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人:負責人:
電話:電話:
年 月 日
分公司合作經營協議書集錦 篇4
甲方: (以下稱總公司)
乙方: (以下稱分公司)
為提高市場競爭力、資源共享、互利共贏,乙方擬在六安市以甲方之名成立一家分公司,雙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經平等、自愿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合作模式:
1.乙方在六安市成立分公司,開展六安地區的市場經營工作。六安市分公司是總公司依法設立的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但可以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分支機構。乙方自行組建分公司領導人員,報甲方備案。辦公地點、辦公設施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2.乙方自行辦理分公司注冊、稅務登記、銀行開戶等事宜,甲方提供所需的一切材料。
3.乙方自主依法經營,甲方給予生產、經營、技術、管理、人事等方面監督和指導。
二、項目合作和管理:
1.乙方獨立開展項目跟蹤、洽談、投資及項目管理工作。在工作過程中應愛惜、維護總公司的聲譽和品牌,自覺接受監督和檢查。
2.分公司獨立參加項目投標時的標書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編制,編制成本由分公司承擔。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有乙方自理,個別項目視情況協商解決。
3.甲方應對乙方使用證書、印章及投標所需的人員證件、資質證書、工程業績、財務(審計)等投標所需的資料給予支持。使用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負責實施的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必須按照總公司的要求執行,要做到人員資質合格、數量達標、資料齊全、歸檔及時。
三、財務管理:
1.甲乙雙方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
1)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納管理費用總額為 人民幣。
2)按項目結算金額的 %交納。
2.在分公司項目實施過程中,若須由總公司協助才能收回或收取費用的,總公司不得設置障礙。
四、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暫定 年,自 年 月 日起計。期滿后雙方重新商定。
2.合作期內,雙方不得無故終止本合同。
五、債權債務:
甲乙雙方的債權債務各自負責,互無關系。
六、違約處理:
1.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違約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合作期間若出現糾紛,雙方應先友好協商解決,若解決不了可訴訟解決。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甲方:
分公司負責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分公司合作經營協議書集錦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總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分公司)
為提高市場競爭力、資源共享、互利共贏,乙方擬在六安市以甲方之名成立一家分公司,雙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經平等、自愿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合作模式:
1、乙方在六安市成立分公司,開展六安地區的市場經營工作。________________市分公司是總公司依法設立的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但可以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分支機構。乙方自行組建分公司領導人員,報甲方備案。辦公地點、辦公設施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2、乙方自行辦理分公司注冊、稅務登記、銀行開戶等事宜,甲方提供所需的一切材料。
3、乙方自主依法經營,甲方給予生產、經營、技術、管理、人事等方面監督和指導。
二、項目合作和管理:
1、乙方獨立開展項目跟蹤、洽談、投資及項目管理工作。在工作過程中應愛惜、維護總公司的聲譽和品牌,自覺接受監督和檢查。
2、分公司獨立參加項目投標時的標書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編制,編制成本由分公司承擔。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有乙方自理,個別項目視情況協商解決。
3、甲方應對乙方使用證書、印章及投標所需的人員證件、資質證書、工程業績、財務(審計)等投標所需的資料給予支持。使用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負責實施的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必須按照總公司的'要求執行,要做到人員資質合格、數量達標、資料齊全、歸檔及時。
三、財務管理:
1、甲乙雙方可選擇下列第種方式:
1)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納管理費用總額為人民幣。
2)按項目結算金額的%交納。
2、在分公司項目實施過程中,若須由總公司協助才能收回或收取費用的,總公司不得設置障礙。
四、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暫定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計。期滿后雙方重新商定。
2、合作期內,雙方不得無故終止本合同。
五、債權債務:
甲乙雙方的債權債務各自負責,互無關系。
六、違約處理:
1、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違約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合作期間若出現糾紛,雙方應先友好協商解決,若解決不了可訴訟解決。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公司合作經營協議書集錦 篇6
總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為增強公司實力,擴大公司知名度,本著自愿的原則,就乙方在開設有限公司分公司事宜,特簽訂以下協議分公司合作合同范本: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提供辦理分支公司所須的一切手續;
2、甲方有義務向分公司提供經營范圍內的經營項目,并給予分公司一定的經濟及其他優惠政策;
3、甲方負責分公司經營項目的操作、經營及指導和統籌管理,以及員工培訓等;
4、甲方負責監督分公司各項稅務事宜,并進行統一管理(稅費由分公司所經營的項目承擔);
5、甲方有權監督分公司的各項經營行為,以及財務狀況;
6、甲方對乙方的一切經營活動及員工聘用有監督權、知情權和管理權;
7、在乙方正常的合法經營中,甲方不得無故撤消乙方對甲方品牌的使用權和分公司經營權;
8、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的任意一項,甲方有權撤消其乙方對甲方品牌使用權和分公司經營權,并保留法律及經濟追訴權。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如乙方以分公司名義加入甲方總公司,須向甲方提供乙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2、在簽此協議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加入費x萬元人民幣,及保證金x萬元人民幣,保證金作為對乙方的約束,在協議終止時將保證金退回給乙方;
3、乙方的辦公場地、設備、員工工資和福利,以及乙方所需的全部資金投入和經營項目的投入全部由乙方負責(以上各項投入必須有發票及員工工資表,交由甲方入帳及備案);
4、乙方必須每月按時給甲方上報分公司的經營報表和財務報表;
5、乙方對外簽訂任何合同,必須上報甲方批準備案方可簽定;
6、乙方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任何借貸,如需要借貸需報甲方認可批準方可借貸,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7、乙方屬甲方下屬分公司,由乙方分公司負責人全面負責,分公司在工作中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營,自負盈虧,并及時與甲方溝通,匯報各項工作情況;
8、乙方的經營項目不得超出甲方規定的經營范圍;
9、乙方如有違法行為,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10、乙方必須維護甲方品牌和總體形象、名譽及經濟利益,如乙方對甲方總體形象及名譽造成損失,乙方必須負全部責任,公開聲明道歉,挽回甲方形象及名譽損失,并賠償給甲方帶來的一切名譽及經濟損失;
11、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無故,停止經營,如要停止經營,必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上報甲方,經甲方批準同意后,方可停止經營,但乙方的保證金甲方不予退回;
12、在經營過程中,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大項的各項規定,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所交的保證金,如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甲方有權撤消乙方對甲方品牌使用權和分支公司經營權,并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乙方分公司的成立和投入:
1、乙方分公司成立,須到乙方所在當地辦理工商登記注冊,以及一切相關手續(具體按國家工商注冊的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2、甲方以甲方自有品牌和提供經營項目、管理指導、市場運營、培訓等做為投入,占乙方分公司股份的x%;
3、乙方分公司所需的全部資金投入,占分公司股份的x%;
4、甲乙雙方共同成立分支機構董事會和監事會,甲乙雙方各派相關人員參與董事會和監事會(具體人員甲乙雙方具體協商)。
四、甲方對乙方的管理方式:
1、乙方隸屬于甲方垂直領導,有關人事、項目、經營、財務管理由甲方統一監督管理;
2、乙方嚴格按照甲方的規定統一管理,遵守甲方的公司章程及各項規章制度;
3、乙方的財務由甲方統一監管,按月上報財務報表,并進行項目投入,以及費用統一申報和審批制度;
4、甲方負責統一管理經營項目運作和指導,實行項目申報和審批制度,有計劃的事實各類經營項目,便于統一規模化運作。
五、協議終止與債權債務:
1、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協議終止時,乙方有優先續簽權,如乙方不再續簽,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權撤消乙方分公司或簽給其他人;
3、如乙方不再續簽或終止分公司的經營,必須配合甲方核對、清查乙方在承包期內的所有經營帳目、財務帳目及債權債務,雙方通過法院申報,公開登報聲明后,分公司將開具終止證明;
4、乙方的投入歸乙方所有,在乙方經營過程中的所有債權債務,及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承擔。
六、其他事宜:
1、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
2、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處理,并簽訂補充協議,如不能協商解決,可向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分公司合作經營協議書集錦 篇7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鑒于:甲方在 設立分公司,分公司的管理、業務開拓均有乙方承包經營,現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 協議目的
為了擴大總公司規模,增強效益,同時規范分公司的運營,防范經營風險,促進乙方的責任心及積極態度而制定本協議。
第二條 承包方式與期限
1、甲方在 設立分公司,任命乙方為分公司經理,全面負責 分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
2、甲方可以根據需要派一名內勤人員駐分公司辦公,其他分公司人員有乙方聘用;
3、分公司設立的事宜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4、分公司設立后的經營資金、費用及分公司人員的工資、保險等均有乙方承擔;
5、分公司承包建設施工工程由甲方提供一切證件、手續;
6、分公司必須保證在一年內將不少于3人以上的建造師注冊到總公司(與建造師相配套的技術負責人、十大員、特殊工種等)。
7、總公司應及時通知分公司所有人員參加各類培訓(如:建造師、三類人員安全培訓等),所發生的費用有分公司自理。
8、承包期限與甲方經營期限相同。
第三條 乙方承包經營范圍、管理費用及交納方式
1、乙方承包經營范圍與甲方經營范圍相同;
2、管理費收取為比例提成制,乙方按照分公司承包工程工程款的0.5%向甲方交納管理費;
3、管理費的交納日期為分公司每次收到工程款的當日內,工程款分批支付的,乙方按照分公司每批收到的工程款的比例交納管理費;項目主體工程結束前,剩余部分需一次性交完 (工程造價 100萬元以內的簽訂合同時,一次性全額交清管理費)。
第四條 雙方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可以根據情況更換、派駐分公司的內勤人員;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分公司的經營;
3、甲方有權制定分公司的財務制度和管理制度;
4、甲方應當根據分公司的經營需要提供印鑒、證照、帳戶等;
5、甲方應當配合乙方進行經營、管理及處理相關法律問題;
6、甲方可以根據分公司具體情況審核、查閱分公司與經營有關的所有材料和公司賬目;
7、甲方不得在 區域內再設立分公司,并不得在本區域內自營相同業務。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可以根據經營需要自主聘用公司工作人員;
2、乙方可以自主選擇承包的工程項目并使用甲方的資質進行招投標;
3、乙方交納管理費后的盈利歸乙方自由支配;
4、乙方參與招投標的或未招投標的所有項目合同、中標通知書等均應申報甲方登記、備案存檔;
5、乙方應當按照法律規定交納分公司的各種稅費;
6、乙方應當遵守分公司的各項財務制度、管理制度及甲方對分公司的管理制定;
7、乙方應做到盡職盡責的管理施工項目,保證履行 《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8、乙方應當按照國家的勞動制度給分公司人員發放工資并交納各項費用;
9、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義對外簽訂與經營無關的各種合同。
第五條 協議的解除
1、乙方不按約定交納管理費的,甲方可以解除協議;
2、乙方不遵守公司財務制度的,甲方可以解除協議;
3、乙方利用分公司從事犯罪活動的,甲方可以解除協議;
4、乙方不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組織施工建設的,甲方可以解除協議;
5、乙方不如實申報招投標項目或未招投標的項目合同等資料的及申報項目結果不實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同時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6、乙方未經甲方許可,對外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義簽訂與經營無關的各種合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7、乙方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義對外設置虛假債務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及根據情形要求國家機關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
8、乙方因其他原因無法正常經營、損害甲方利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9、甲方在 區域內另行設立分公司或在本區域內自營相同業務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0、甲方無故拒絕配合乙方經營分公司業務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分公司承包工程、建設施工等行為導致甲方向第三人承擔責任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償;
2、因分公司聘用工作人員、施工人員等用工導致甲方承擔工資、保險、人身損害賠償等責任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償;
3、乙方不如實申報招投標項目或未招投標項目資料及招投標結果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項目的造價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因乙方對外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義簽訂與經營無關的各種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損失的1、5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義對外設置虛假債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損失的2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因乙方其他違約行為導致甲方受到經濟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7、因甲方違反本協議其它約定義務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甲方應對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給予賠償。
第七條 協議的終止
本協議自甲方免去乙方分公司經理職務或乙方辭去分公司經理職務時終止;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自愿提交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因本協議被解除、終止的,雙方對與分公司承包工程施工有關問題發生爭議,自愿提交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開具外經證程序
按照省地方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的通知,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凡工程中標簽定施工合同后,一個月內必須開具《外出經營許可證明》,超過期限罰款5000—50000元。
第十條 施工合同的訂立生效
凡今后各分公司所中標工程必須有法定代表人到場簽字方為有效,法定代表人有事確實不能到場的,有法定代表人指定其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第十一條 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