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伙退股的協議書(通用3篇)
三人合伙退股的協議書 篇1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方經協商一致,現就丙方退出________項目經營等有關事宜訂立以下條款,各方應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乙、丙方確認,_________項目是四方共同出資合作經營。現丙方因個人原因提出退出該項目經營管理,甲方、乙方表示同意。
二、關于該項目結算及債權債務事宜的約定。
(一)各方確認,在本協議簽訂前,各方已對該項目有關債權債務及賬目進行清理和對賬,各方對有關賬目結果均予認可,不持異議。
(二)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丙方正式退出該項目,不再參與該項目經營管理。丙方退出該項目后,該項目由甲方、乙方自行經營管理,該項目有關債權債務均由甲方、乙方享有、承擔和處理,均與丙方無關。
(三)甲方、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后____日內向丙方支付_____元,向丁方支付______元。甲方、乙方向丙方付清上述款項后,丙方與甲方、乙方間就該項目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已全部了結,不再存在任何債權債務關系。
從今自后,丙方不得就該項目有關合作經營事宜再向甲方、乙方主張任何權利;甲方、乙方也不得就該項目有關合作經營事宜再向丙方主張任何權利。
三、本協議簽訂后_____日內,甲方、乙方應與丙方辦妥該項目相關文件、資料交接手續。
四、如日后甲方、乙方就本協議簽訂前該項目未了結的'債權債務向第三人主張權利或承擔責任的而需要丙方予以協助的,丙方應根據甲方、乙方要求予以協助。
五、未盡事宜,各方協商解決。關于該項目合作事宜任何糾紛協商不成的,由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名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五份,各方各執一份,項目公司執一份留存,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人合伙退股的協議書 篇2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湖北宜新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章程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股權的轉讓
1、甲方將其持有該公司48%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轉讓的股權;
3、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叁佰玖拾萬元;
4、甲方保證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不存在第三人的請求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5、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后,乙方即享受100%的股東權利并承擔義務。甲方不再享受相應的股東權利和承擔義務。
6、甲方應對該公司及乙方辦理相關審批、變更登記等法律手續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第二條轉讓款的支付
自本協議簽訂生效時起計算,乙方于20xx年4月1日前付清全部轉讓款。
第三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違約方依法承擔相應法律后果。
第四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通過訴訟解決。
第五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生效之日即為股權轉讓之日,該公司據此更改股東名冊、換發出資證明書,并向登記機關申請相關變更登記。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公司存檔一份,申請變更登記一份,殷祖政府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三人合伙退股的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章程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章程變更內容
1、甲方放棄對該公司的各種管理權限,不再承擔該公司的法律責任(債權債務等);
2、乙方全權負責對該公司的生產經營、銷售等管理事務,全部承擔該公司的法律責任(債權債務等)。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領取股本分紅;
2、乙方全權負責對該公司的經營管理,在該公司存續期間按月末或季度末前支付甲方的股本分紅款;
3、該公司破產后甲方依法享受股東權益但不承擔股東責任。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若甲方違約參與或干擾該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則乙方有權停止支付甲方應得的股本分紅;
2、若乙方違約則承擔對該公司生產經營管理期間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甲方可直接參與對該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履行股東權利和承擔股東責任。
第四條 協議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生效之日該公司據此向登記機關申請相關變更登記。
3、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公司存檔一份,申請變更登記一份,殷祖政府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