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協議模板參考(通用14篇)
保密協議模板參考 篇1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鑒于乙方在甲方任職,將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甲方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擬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___________
第一條: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
第二條:本協議保密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項目、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法律事務信息、人力資源信息、產品價格、產品設計、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計算機程序、成本、合同、交易相對人資料、會議內容、資料、公司決議等。
第三條: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第五條: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顧問等。乙方在離職之后兩年內不得從事同類產品或者同類企業服務。
第六條: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信息或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盤、磁帶、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第七條:保密期限:勞動合同終止__年內。
第八條:脫密期限
1、因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發生變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2、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提出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該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3、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必須信守本協議,不損害甲方利益。
第九條:侵權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職期間接受甲方的罰款、降薪或辭退等處罰;如已離職,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元。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賠償甲方損失的責任,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1)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
2)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1)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業秘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3)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通過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法律責任。
第十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任何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在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抵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補充協議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
保密協議模板參考 篇2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披露方):____________
乙方(接受方):____________
簡述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經或即將披露有關______________的資料,這些過去、現在或后來披露給接受方的資料以下稱為披露方的“產權資料”
有效條款
1.對披露方披露的產權資料,接受方在此同意:
(i)嚴守產權資料機密,并采取所有預防措施保護該產權資料(包括但不僅限于接受方為保護其自有機密材料所采用的措施),
(ii)不泄露任何產權資料或源自于產權資料的任何資料給任何第三方,
(iii)除用于內部評估其與披露方的關系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產權資料
(iv)不復制或顛倒設計該產權資料。接受方應爭取其接受產權資料或能接觸產權資料的雇員、代理、和分包商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或類似的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2.未準予任何權利或許可的條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條款不適用于披露后五年以后的任何資料,也不適用于接受方能說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資料:(i)已經或正在變成(不是通過接受方或其會員、代理、咨詢單位或雇員的不正確作為或不作為而導致變成的)普通大眾可以獲取的資料,或者(ii)能書面證明接受方從披露方收到資料之前已經擁有或熟知的資料,除非接受方非法占有該資料,或者(iii)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給他的資料,或者(iv)未使用披露方的產權資料,由接受方獨立開發出來的資料。只要接受方采取勤勉合理的努力來減少泄密且允許披露方尋求保護令,接受方可以應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資料。
3.任何時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書面要求,接受方應立即歸還全部產權資料和文件、或包含該產權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復印件或摘要給披露方。如果該產權資料屬于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復制或轉錄到其他資料中,則應銷毀或刪除之。
4.接受方理解本協議(i)并不要求披露任何產權資料或者(ii)并不需要披露方進行任何交易或發生任何關系。
5.接受方進一步承認并同意,對于提供給接受方或其顧問的產權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個主管、官員、雇員、代理或顧問現在或將來均沒有進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證,并且現在或將來均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接受方應自己負責評估該產權資料。
6.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任何期限里沒有享受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并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條款或規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執行的,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仍不受影響。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協議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證具有欺詐性,本協議業已包含了雙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7.本協議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轄(如披露方所在地不只一個國家,則為其總部所在地)(“地域”)。雙方同意將由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提交給地域內的非排他性法庭審理。
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保密協議模板參考 篇3
印刷保密協議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希望建立長期友好的合作關系,為就合作中的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護,達成協議內容如下:
本協議所指保密信息是指:在合作過程中,乙方從甲方獲得的與合作有關或因合作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圖紙、產品、模具、設計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1.乙方保證上述保密信息僅用于與合作的用途或目的,并予以妥善保存。經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指示將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資料歸還給甲方,或者按照甲方的指示予以銷毀。合作終止后,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要求將保密信息資料交還。
2.所有由甲方通過任何形式發送經乙方的產品圖紙,樣品,或者技術信息,產品說明,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自用,發給其他任何第三方,或者對外進行宣傳。
3.所有甲方委托乙方印刷的產品,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在任何報紙雜志、產品宣傳冊、網絡上使用甲方產品的相關資料進行宣傳,更不得以任何方式將該產品介紹給任何第三方。
4.乙方對甲方印刷的產品不能以任何形式泄露,客戶發至乙方的郵件或其它信息,在沒有抄送甲方的情況下,乙方必須轉至甲方,不得直接回復。
5.乙方需要自行采取有效措施,確保以上保密措施的正常進行。
6.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均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標準雙方自行協商或以受害方實際遭受的損失為準。
7.該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合作期間到終止合作后5年內有效。
8.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政府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協議模板參考 篇4
甲方(用人單位):云南XX有限公司
地址: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以及公司相關保密規定,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商業秘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保密內容: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經營信息: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報告、市場拓展渠道、廣告策略等;
2、客戶信息:包括客戶資料、客戶財產信息、業務金額及擔保財產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合同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4、其他約定: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和環境,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支持。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開展業務工作,并將經營、設計與工作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乙方不得刺探非本職工所需要的商業秘密。
4、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本協議第一條所包括的保密內容。
5、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6、甲方安排乙方任職涉密崗位,如財務人員、企劃專員、法務專員、經理或助理、營運部經理或助理等,未經直接上級批準,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職位的相關涉密資料信息。
第三條 競業限制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競業限制期為個月。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到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同類業務。
第四條 保密期限
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種。
1、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入職(包括試用期)之日起 年。自離職之日起同樣適用。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2、如因為乙方的違約行為造成了甲方的損失,乙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甲方有證據證明的全部損失責任。
3、若違約,除以上兩條外,乙方無條接受甲方依據公司相關制度的處罰,直至除名。
第六條 聲明
1、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經仔細審閱過本協議內容,完全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并接受協議條款權力與義務,知悉和認可公司的《保密管理制度》。
2、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后另訂補充協議解決。
3、本協議的修改應以書面形式為之,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條 爭議處理
因本協議產生的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字代表:
(公章)
日期:
乙方:簽字/手印: 日期:
保密協議模板參考 篇5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因為在甲方履行職務,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協議。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經詳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一、保密的內容和適用范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的商業秘密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銷售經營信息:商鋪價格、客戶名單、售房合同、折扣、促銷信息、相關成本、計算機數據庫信息、銷售文檔、營銷計劃、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產銷策略等凡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
2、公司依照法律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3、行為過失:盜賣公司信息在其他公司交易行為;在本公司任職期間利用職權獲取公司信息為其它房產公司工作謀利行為。
4、本協議適用于全公司內與銷售相關的工作人員。
二、乙方的保密義務
對第一條所稱的商業秘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秘密;
2、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紕漏甲方的商業秘密;
3、如發現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三、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秘密采取適當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時開始,到該商業秘密公開時止。乙方是否在職,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二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六個月全額工資的違約金;并退賠近6個月的銷售提成。
2、如果因為乙方欠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金,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因為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的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刑事責任。
4、立即開除違規銷售人員,并附開除通知說明。
五、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或者共同委托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六、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保密協議模板參考 篇6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乙方是甲方的正式員工,在甲方部門擔任職務,因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然會接觸到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以及乙方合理流動的權利,雙方就乙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的知識產權、保密義務以及競業限制等事項達成如下約定,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知識產權
1.乙方在職期間及從甲方離職后一年內,獨自開發或與他人合作開發的與其在甲方期間的工作相關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域名權、其他發明創造等)均屬于甲方所有(專屬于乙方的人身權利除外)。
2.乙方有義務將相關知識產權的全部信息報告給甲方,同時應在合理范圍內與甲方簽署相關文件,提供相關材料,以協助甲方申請、轉讓或注冊上述知識產權,并保證甲方在全球范圍內對該知識產權擁有絕對權利。
3.對于乙方在職期間完成的發明創造,甲方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獎勵。
4.乙方在職期間不得擅自實施侵犯或可能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行為,因乙方違反上述約定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任何索賠和訴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費用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按比例扣除。
二、保密義務
1.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一切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產品信息、技術信息、客戶信息、營銷計劃、投資方針、人事材料、財務數據、價格、成本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其他雇員以及乙方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2.甲乙雙方勞動關系終止后,乙方應當立即返還全部屬于甲方的資料、數據、物資等一切載有或可能載有保密信息的載體。若記錄著保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乙方應當將相關保密信息復制到甲方指定的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保密信息消除。
3.乙方的保密義務長期有效,不因甲乙雙方之間的勞動關系終止、解除而失去效力。
三、競業限制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在生產、經營與甲方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或有競爭、供銷及其他利益關系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任何組織機構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不得為前述組織機構提供指導、咨詢、協助,不得在前述組織機構擁有利益;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有競爭、供銷或其他利益關系的業務。
2.乙方在雙方勞動關系終止后,不得有下列行為:
(1)在生產、經營與甲方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或有競爭、供銷及其他利益關系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任何組織機構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或不擔任職務但為前述組織機構提供指導、咨詢、協助或擁有利益;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有競爭、供銷或其他利益關系的業務。
(2)與甲方的客戶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服務、收取訂單和發生可能直接或間接轉移甲方的業務或對甲方的業務產生或將產生不利影響;甲方的客戶包括甲乙雙方勞動關系終止或解除時已經屬于甲方的客戶,以及在乙方離職時甲方正在評估、談判、接觸或準備發展的客戶。
(3)通過直接或間接招攬、引誘、游說、鼓勵等方式干擾甲方與其他員工的勞動關系,聘用或者促使他人聘用甲方員工。
(4)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3.乙方離職后如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者擔任其顧問,不論是兼職還是專職,或者乙方如可能直接或間接從事任何與甲方存在競爭性業務經營,乙方被新單位錄用后應在一周內將有關新單位名稱及乙方職位的書面有效證明材料提供給甲方。同時乙方應將自己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告知其工作單位。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提供相關材料,且在甲方再次要求的期限內仍未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的,視為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
四、經濟補償
1.補償期限:乙方離職后的競業限制期限為年,自甲乙雙方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算,在此期間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競業限制補償。
2.補償標準:甲方按照人民幣元每月的標準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3.支付方式:乙方離職后,甲方于每月日向乙方支付上一月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金,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相應順延。甲方通過以下第種方式向乙方支付:
(1)甲方以現金的形式向乙方支付,乙方應當于上述日期至甲方處領取。
(2)甲方以銀行轉賬的形式向乙方支付,乙方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乙方需要變更上述賬戶信息的,應當提前三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怠于通知產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擔。
4.因乙方任何個人原因而導致甲方無法按時支付經濟補償的,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5.若甲方認為乙方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自甲方通知到達時終止,乙方競業限制終止后甲方無需再向乙方繼續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在在職期間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其立即停止違約行為,并有權視損失情況要求乙方按照最近六個月月平均工資的倍支付違約金(不足六個月按實際月份計算),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勞動關系,且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2.乙方在離職后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每月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上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的,乙方應當將差額補足。
六、通知和送達
1.甲、乙雙方聯系信息:
甲方指定聯系人:乙方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聯系地址: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傳真號碼:傳真號碼:
微信號碼:微信號碼:
QQ號碼:QQ號碼:
2.甲乙雙方同意,除另有約定外,本協議項下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所有材料、文件、通知、其他信息均應提交、發送到上述所列的聯系地址或電子郵箱或傳真號碼等。如本協議任何一方的上述聯系信息發生變化,該方應立即通知本協議的另一方。否則,因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該方承擔。
3.甲、乙雙方同意,除另有約定外,任何材料、文件、通知、其他信息的提交、送達,按照下列日期視為送達:
(1)如果是傳真,則為傳真發出之日;
(2)如果是派人專程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3)如以郵寄方法送出,則為投遞方郵局加蓋郵戳之日起第三日;
(4)如以電子郵件形式發出的,則為郵件首次進入收件方郵箱系統之日;
(5)如通過手機短信、微信、QQ等即時通訊工具,則一經發送視為送達。
4.甲乙雙方同意,如履行本協議中雙方發生爭議涉及訴訟時,上述地址為雙方合法有效的送達地址。
七、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其他
1.本協議為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可簽訂書面的補充協議。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日期日期
保密協議模板參考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商業秘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
1.甲方的資料秘密,包括甲方的原稿、復印稿、電子稿、樣稿等材料
2.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客戶渠道、客戶名單、合作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等;
(二)保密范圍
1.乙方在勞動/勞務合同期前所持有的各類材料和相關秘密,經雙方協議甲方方同意較有甲方處理;
2.乙方在勞動/勞務合同期前和合同期內甲方已有的材料秘密;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提供正常的印刷設備條件,為乙方資料印刷等提供良好的條件;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設計、印刷、物流配置;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的材料秘密向第三者公布;
4.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勞務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秘密;
5.乙方承諾遵守以下保密義務:
5.1未經過甲方允許所有材料不得提供給第三方人員和單位;
5.2未經允許,不查閱、復印如何資料(除正常的印刷需要外);
5.3不將甲方重要文件、資料等帶出辦公場所或提供給競爭者或有競爭可能的單位和個人。
5.4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機密文件、資料,不將秘密文件、資料亂丟亂放;
5.5不攜帶保密材料游覽、參觀、探親、訪友或出入公共場所,不在公共場所或親、朋友中談論甲方的機密;有客戶來訪,不當眾談論甲方內部事務和保密事項。不隨意向客人提供閱讀甲方的各類文件;
5.6發現甲方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主管負責人。
(四)保密期限
1.勞動/勞務合同期內;
2.甲方的秘密未被公眾知悉期內;
3.其他要求的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1.在勞動/勞務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解除合同,并追加經濟損失賠償,賠償金按經濟損失的2倍處罰;
21.雙方解除勞動/勞務合同后____月內,乙方違反此協議,將甲方客戶資源提供給競爭對手,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經查實,甲方有權按損失的情況,向乙方提出經濟賠償,情節嚴重者,甲方將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七)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保密協議模板參考 篇8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身份證號:
保密項目:
項目組成員:
乙方因參與甲方關于________ 項目的有關工作,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訂立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 保密的內容和范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范圍包括:
1、技術信息:
包括技術方案、設計要求、服務內容、實現方法、運作流程、技術指標、軟件系統、數據庫、運行環境、作業平臺、測試結果、圖紙、樣本、模型、使用手冊、技術文檔、涉及技術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信息:
包括客戶名稱、客戶地址及聯系方式、需求信息、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項目組人員構成、費用預算、利潤情況及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等等;
3、其他事項:
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通過與項目對方當事人締約)和有關協議(如技術合同等)的約定要求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對第一條所稱的該項目商業秘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主動采取加密措施對上述所列及之商業秘密進行保護,防止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包括利用計算機進行檢索、瀏覽、復制等)獲取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
3、不得向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
4、不得允許(包括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行為)或協助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
5、不論因何種原因終止參與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工作后,都不得利用該項目之商業秘密為其他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包括自辦企業)服務;
6、該項目的商業秘密所有權始終全部歸屬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對項目不同程度的了解申請對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所有權,在本協議簽訂前乙方已依法具有某些所有權者除外;
7、如發現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公司報告。
第三條 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本協議簽訂時開始,到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公開時止。乙方是否繼續參與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工作,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第二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但尚未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嚴重后果的應當承擔不超過人民幣5000元的違約罰款;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或嚴重后果的,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損失賠償見本條第(3)款所列。
3、本條第2款所述損失賠償包括:
a、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為所受到的實際________經濟損失,計算方法為:因乙方的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1套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b、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a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損失賠償額為乙方支付不低于甲方就該項目商業秘密已發生的投資費用的1%作為損失賠償額;
c、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
d、因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為侵犯了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權利,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共同委托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保密協議模板參考 篇9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就保密與競業限制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部分保密第1條保密內容及范圍
1.1乙方同意對甲方或者雖屬于甲方客戶(含意向客戶)等第三方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一切保密信息在保密期內予以嚴格保密。
1.2本協議中的“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到的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的任何形式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所列:
1.2.1任何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不欲公開的觀點、發現、發明、公式、程序、計劃、圖表、模型、參數、數據、標準、商業秘密、專有技術以及任何知識產權等;
1.2.2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制作或擁有的任何形式的報告、訪談記錄、數據、信件、電子郵件、報表、模型以及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副件;
1.2.3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的技術資料或秘密、經營情況、經營策略及經營信息、客戶信息、客戶經營狀況等;
1.2.4甲方內外部項目的項目建議書、項目計劃、報價、合同、項目研究方法和工具、培訓資料和工具以及項目成果等;
1.2.5甲方內部不欲公開或未經公開的公司制度、文件、決議、消息和公司運營情況等;
1.2.6任何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不欲公開的關于財務、成本、利潤、市場、銷售、合同、采購等渠道.客戶.經銷商信息等。
1.2.7甲方的客戶或潛在客戶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身份及其他相關信息、客戶聯系方式和客戶銷售策略等;
1.2.8 下列信息亦屬于甲方的重要保密信息: 。
1.3乙方承認,上述“保密信息”均為甲方的保密信息。本協議不僅適用于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后接觸的保密信息,也適用于乙方在本協議生效日期前接觸的所有保密信息。
1.4乙方確認,如果對是否屬于保密信息存在爭議或不太明確,則乙方應按保密信息進行處理,除非得到甲方或乙方上級的明確否認。
第2條乙方的保密義務
2.1乙方同意為甲方公司利益盡最佳努力,在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競爭企業,或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
2.2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服務內容相應的保密職責;若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保密信息。
2.3甲方或乙方上級在職權范圍內就保密事宜對乙方提出的要求與指示,乙方應予執行,并作為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一部分。
2.4乙方同意對保密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承擔的保密義務包括但不限于: 。
2.4.1乙方因某一項目而從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處獲得的保密信息,乙方承諾只在進行該項目或與該項目緊密相關的項目研究時使用,絕不為與該項目無關的目的使用該保密信息;
2.4.2乙方應對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交到自己手中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不得泄漏或遺失,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私自保留或復制、記錄;
2.4.3非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以任何方式或向任何第三方(任何第三方,包括除甲方該項目組人員以外的任何機構和人員)披露或透露保密信息;亦不得依據保密信息,就任何問題,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議;
2.4.4當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要求乙方交回保密信息時(無論出于何種理由),乙方應立即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載體.復制品等)完整交回;
2.4.5根據甲方的要求,如實向甲方提供保密信息的使用記錄;
2.4.6乙方在離職時或任何時候甲方提出要求時,須將一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載體、復制品等)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交還甲方;
2.4.7乙方在離職后,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以及以上各項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傳播、披露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不得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從事損害甲方利益或可能對甲方利益造成不利影響的活動,包括向乙方之后任職單位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為乙方自營企業利益使用保密信息等。
2.4.8無論在職期間或離職后,乙方均不得勸誘及參與招聘甲方其它員工到甲方的競爭單位工作。
2.5在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與甲方客戶有私下交易或金錢往來。
2.6保密信息的保密期是指:乙方在職或離職后,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對外公布保密信息,或者保密信息為公眾所知之前的任何時間。
2.7特別是,下列任何一行為均屬于違反保密義務之列: 。
2.8離職后,乙方不得(包括不得自行及不得通過乙方所在單位)與原甲方客戶進行與甲方存在競爭的業務或交易;如原甲方客戶聯系乙方,則乙方應將該信息告知甲方或要求原甲方客戶與甲方聯系。
第二部分競業限制第3條定義
3.1競業限制或競業禁止:指用人單位有條件的要求勞動者不能直接或間接從事競業行為,具體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3.2甲方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機構、子公司、辦事處和關聯單位。
3.3任職期間:是指乙方與甲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或形成事實勞動合同關系之日開始到雙方勞動關系結束(或消滅)為止的期間。如乙方到達退休年齡之后繼續為甲方所聘用,則任職期間包括聘用期間,至聘用關系終止之日截止。
3.4個人或組織:包括任何個人、公司、企業、合伙、協會、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組織,即各類形式的個人或組織。
3.5競爭性單位:指與甲方公司生產、經營、從事類似產品或提供類似服務的或對甲方公司業務構成現實或潛在競爭的個人或組織,包括但不限于:
(1)從事下列業務的個人或組織: 。
(2)下列公司或與下列公司經營范圍存在重合的組織或個人: 。
(3)為上述競爭性單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專業咨詢或顧問服務的個人或組織;
(4)上述個人或組織的關聯企業及機構。
3.6競爭性業務:競爭性單位所經營的業務。
3.7競業行為:自己或與其它個人或組織合作,直接或間接的從事競爭性業務;或為競爭性單位提供服務或勞務,包括但不限于擔任競爭性單位的合伙人、董事、監事、股東、管理人員或一般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上述行為之一即為競業行為;此外本協議可另外對競業行為作出補充。
第4條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
4.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4.2除本協議中約定的競業行為以外,在職期間的下列行為將視為乙方從事競業行為:
從競爭性單位處直接或間接獲得好處,包括但不限于財產性利益、旅游、消費、宴請、報銷。
4.3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額外補償。
第5條離職后的競業限制
5.1離職后的競業限制期間內,乙方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5.2離職后競業限制期間:自乙方離職之日起 兩 年。但是,甲方仍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縮短競業限制期間:
(1)離職之日前(含當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縮短競業限制期間,或者取消競業限制義務;
(2)離職后競業限制期間內,甲方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終止競業限制義務。
如有多次通知,則以最近的一次通知為準。
競業限制義務到期或終止后甲方無需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雙方同意:甲方無需支付提前終止競業限制義務的額外補償。
5.3競業限制補償:每月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為乙方離職前12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的 30%。
5.3.1計算月平均工資時,以乙方工資卡或乙方實際收到的貨幣性質的工資收入為準。與股權激勵相關的分紅、期權、股權等不計算在內;
5.3.2發放時間:按月發放,下月底之前發放上月補償金,如為非整月,則可以與下個月的補償金一并發放;非整月的補償金按天折算。例如乙方于2月15日離職,則甲方可以4月底前支付2、3月的補償金;
5.3.3如發放時間有逾期,但逾期不超過3個月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足發放,但不得以此為由要求解除本協議或拒絕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5.3.4發放方式:甲方向乙方領取工資的銀行卡(或雙方書面確認的其它帳戶)內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儲蓄卡被注銷、銀行系統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視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為由主張不再履行競業限制義務。此時乙方可以到甲方處現金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或書面確認乙方名下的其它收款帳戶之后甲方再行發放。
5.4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時,視為乙方從事競業行為及違反競業限制義務:
5.4.1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游、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
5.4.2在競爭性單位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
5.4.3乙方近親屬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報銷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游、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說明的;
5.4.4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說明當下工作情況或所說明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的。
5.4.5其它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情形的。
5.5特別要求:如甲方提出要求,則乙方應在一周內通過電子郵件或其它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5.6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均不影響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
5.7特別說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通知乙方暫停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1)乙方從事競業行為時;
(2)乙方未按本協議要求說明當下工作情況時;
(3)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有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情形時;
此種情形下,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義務。在上述情形消失或乙方證明并未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后,甲方應在一個月內補發競業限制補償。
5.8乙方指定收款賬戶(如未指定,則以乙方原領取工資的銀行卡為準):
指定收款賬號: 。
開戶行: 。
戶名: 。
第三部分違約責任及其它第6條違約責任
6.1乙方在職期間,如有競業行為或違反保密義務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甲方有權同時要求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補償;
(2)乙方從事競業行為或違反保密義務行為所獲利益應歸甲方所有;
(3)賠償競業行為或違反保密義務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乙方當時12個月內月平均工資的 二十倍。
6.2乙方離職后,未履行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為: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月標準*雙方約定的離職后競業限制期間的月份數* 五倍。同時,乙方應將甲方在離職后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全部返還給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一個月內仍未改正的,繼續從事競業行為的,則甲方有權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約定承擔違約金。
6.3如果乙方侵犯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相關的保密信息或知識產權,甲方有權代表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6.4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或間接的利潤損失、商譽損失、業務機會損失及為制止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律師費、訴訟費、調查費用、公證費用等)。
6.5本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是同時并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同時,甲方向乙方主張其中的部分違約責任的,不視為甲方放棄追究其它違約責任的權利。
6.6根據本協議,乙方應作出賠償的,賠償可以從乙方的服務報酬或勞動報酬中扣除。
第7條通知
7.1在職期間,就本協議相關事宜,甲方可通過在勞動合同或其它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進行送達。
7.2離職后,甲方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進行通知或送達:
乙方電子郵箱: 。
通信地址: 。
手機短信:
無論乙方是否實際查閱或拒收,甲方通過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發出通知時,即視為乙方已經查閱。
7.3甲方的送達地址為:甲方辦公場所。
第8條其它
8.1雙方同意,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糾紛,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2甲乙雙方建立的關系性質(勞動關系、勞務關系、勞務派遣關系、聘用關系等)以雙方簽署的其它協議為準,但無論何種關系性質,本協議一經簽署,即發生法律效力。
8.3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8.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保密協議模板參考 篇10
本協議由下述雙方于 年 月 日在_____簽署。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乙 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鑒于:
乙方受聘在甲方任職,并獲得甲方支付的勞動報酬。根據中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協議雙方就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甲方的機密及不得利用知悉和掌握的甲方機密從事與甲方產生或可能產生競爭的工作、業務的有關事項,茲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除非另有約定,本協議中下述用語含義如下:
1、機密:甲方擁有或使用的全部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等。
2、技術秘密:包括設計方案、硬件設計文件(含設計圖)、軟件、數據庫、設計、記錄、圖紙樣品、模型、工作手冊(報告)、文檔、相關的函電等;該等技術秘密包括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國內外專利技術、專有技術以及對公司知識的使用方法與組合。
3、商業秘密:包括客戶名單、商業合同、協議、意向書、備忘錄、法律事務信息、人力資源信息等。
4、智力成果:包括任何形式的(不限于書面的、數據的、電子的方式)規劃設計方案草案、修訂案、方案、技術數據、開發的軟件、模型及其他信息載體或產品等。
5、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準,并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6、離職:以本協議甲、乙雙方簽署的勞動合同所規定的任職期限屆滿或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勞動關系的時間為準。乙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亦視為離職。
7、私自承攬:指沒有得到公司的書面指派,以任何形式與公司的客戶接觸,并以個人名義接受其委托從事與公司業務相關的活動,以牟取私利的行為。
第二條 本協議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設施、設備、機密、條件等所開發、設計、制作完成的智力成果,屬于職務成果的,其所有權均屬于甲方。甲方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地占有、使用、收益、處分該等成果,并可以進行生產、經營、投資、合作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不得扣留或向甲方隱瞞任何資料、信息,并應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確保甲方取得和行使所有權(包括但不限于專利的申請、商標注冊、軟件登記等)。
第三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研究開發、設計、制作完成的成果,乙方認為應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于該等成果完成后30日內通知甲方。甲方經核實,認為確系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依法享有該等智力成果的知識產權。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或授權,不得利用該等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投資、合作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轉讓其非職務成果時,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受讓權。本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開發設計的,但沒有主張權利的任何智力成果均應推定為職務成果。甲方可以利用該等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投資、合作或向第三方轉讓。
第四條條 雙方對于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開發完成的成果權屬有異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有關法律途徑解決。
第五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業慣例以及甲方規定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加以善意理解,并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掌握的任何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負有保密義務的機密。
第六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處,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表、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不得知悉該項機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負有保密義務的機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該等機密。
第七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乙方在任職期間禁止與甲方的客戶私下接觸并私自承攬任何業務。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并不予乙方任何補償。甲方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損失額為前述業務的合同金額。
第八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乙方任職期間禁止向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介紹與甲方所從事的業務相同或類似的業務。乙方任何形式的離職,均不得將已形成的或者將形成的業務帶走。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的損失,損失額為前述業務的合同金額。
第九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乙方離職(包括但不限于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乙方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因任何原因離職)后,仍應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掌握并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負有保密義務的機密承擔與任職期間同等的保密及不擅自使用相關機密的義務。乙方不再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甲方宣布解密或者該等機密實際上已經公開。
第十條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機密的文件、資料(含照片)、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軟盤、硬盤)、光盤、儀器、錄音(像)帶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無論該等機密是否具有技術或商業價值。
第十一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乙方應當于離職時,或者于甲方提出請求的時候,返還全部屬于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機密的一切載體。
第十二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后,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利用其獲得、知悉或掌握的甲方機密,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由其單獨經營,通過合資經營,或對另一公司或企業持有股份或擁有其他權益等)經營或參與經營與甲方構成或可能構成競爭之任何業務或活動。
第十三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不得在與甲方構成或可能構成競爭的其他企業擔任任何職務),不得向甲方的競爭對手提供(無論直接或間接)咨詢性、顧問性服務,不得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員工接受外界聘用。
第十四條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項下的保密及競業禁止條款的約定,即視為根本性違反協議的約定,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如果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了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全部實際損失和預期利潤。
第十五條 因執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六條 如果本協議的部分或全部內容與本協議雙方在本協議生效前簽署的其他書面協議或口頭約定相抵觸,應以本協議為準。
第十七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雙方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均已仔細審閱本協議,并已確切了解本協議各項條款所述的內容以及所涉及的法律后果,且愿意遵守本協議的內容。
第十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簽字)
授權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模板參考 篇11
員工違反保密協議,用人單位可以要求雇員承擔違反保密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如果保密協議中約定了違約金,則用人單位可以要求違約的雇員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金畸高或者畸低,雙方可以要求適當降低或提高。用人單位也可以選擇要求雇員承擔賠償損失的侵權責任。但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不能同時適用,用人單位只能從中選擇一種。
行政責任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有權依法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工商管理機關還可以責令侵權人將載有商業秘密的圖紙、軟件及其他有關資料返還權利人或銷毀。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如有以下行為,并且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保密協議模板參考 篇12
本共同保密協議由以下雙方于___年__月_____日簽署:
___有限公司,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注冊成立并受其管轄、注冊地址位于的公司(以下簡稱“提供方”)
___投資基金會,一家根據法律注冊成立并受其管轄、注冊地址位于的公司(以下簡稱“接收方”)
以下將上述雙方合稱為“雙方當事人”,單稱為“一方當事人”。
鑒于,雙方當事人為了共同利益,將在“_×_”融資項目中進行合作,交流信息。為此,雙方同意簽署本保密協議并按照本協議的條件和規定對在項目合作過程中所獲悉的另一方的信息(“保密信息”)予以保守秘密。
第一條定義
1、保密信息的定義
保密信息指不為公眾所知,又能為其所有者帶來經濟效益的所有信息、數據或技術,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方的與研究、開發、生產、產品、服務、客戶、市場有關的軟件、程序、發明、工藝、設計、圖紙、專有技術、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客戶名單、合同、價格、成本、研究報告、預測和估計、報表、商業計劃、商業秘密、商業模式、公司決議等任何或所有的商業信息、財務信息、技術資料、生產資料以及會議資料和文件;保密信息既包括書面認定為保密或專有的,又包括口頭給予,隨即被書面確認為保密或專有的。
上述所稱的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的信息:
a)在不承擔保密義務的情況下,接收方從提供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曉的;
b)非因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的為公眾所了解的;
c)從沒有保密義務的第三方那里正當取得的,并且以該取得方所應了解為限,該第三方不是違法的獲得和披露該保密信息;
d) 提供方向沒有保密義務第三方合法披露并且被該第三方合法披露的;
e)在沒有接觸保密信息的情況下,接收方獨立開發取得的;
f)接收方事先征得提供方書面同意而發布的。
2、接收方和提供方
“接收方”指:保密信息的獲得方。
“提供方”指:保密信息的來源方。
第二條保密義務
1、接收方如同對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樣,對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樣的措施,確保其安全。雙方當事人同意只可以給予或傳授給因履行所聘用之職務而必須并且適當地要求了解該等保密信息的雇員。雙方當事人應將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和記錄存放在一個安全的、保險的地方。任何以電子方式存儲于電腦的保密信息應被譽為有效地防范于任何未經授權的直接或間接通過網絡進行的入侵或使用。
2、雙方當事人相互承認任何一方自行提供給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及其中包含和/或有關的一切權利,是提供方的專有財產,接受方應考慮提供方的利益妥善保存。
3、雙方當事人同意雙方披露保密信息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雙方在“___”項目中的融資合作。根據本協議的規定所提供之保密信息的使用,應只限于該等目的,除非在披露該等保密信息時,提供方另外以書面形式指明其他目的。如果披露時指明的使用目的與上述規定的使用目的不相符合,則應以披露時指明的使用目的為準。未經披露方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將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之目的。雙方在此保證僅在與雙方商定的項目有關時使用從另一方收到的保密信息,絕不為與項目無關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4、雙方當事人承諾,雙方當事人將對其各自及其雇員或代表,在其他一方當事人的營業地點因履行義務而知曉的所有內部商業信息嚴格保守秘密,絕不將該等信息泄露給任何第三方。此規定特別適用于有關技術、設計、生產、經營或組織機構事宜的所有內部信息。
5、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意圖與第三方簽署一份分包合同,因而不得不向該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則該方當事人應事先從另一方當事人得到書面同意。該披露信息之當事人與分包方并應在披露該等保密信息之前,按照與本協議相同的格式簽署一份保密協議。
6、若接收方與第三方合并、被第三方兼并或被第三方直接或間接控制,該接收方不得向該第三方披露任何提供方的保密信息;接收方應立即將提供方的保密資料歸還提供方,或根據提供方的要求予以銷毀;但如事先獲得提供方的書面同意,接收方可繼續使用該保密信息。
7、如果接收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門、法院或其他有權部門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在可能的情況下,應立即向提供方予以通報,以便提供方能以保密為抗辯理由或取得保護措施,并且應用盡適用法的所有程序來保護該保密信息,由此所花費的合理費用由提供方承擔。
第三條非權利授予
任何保密信息的獲得并不意味著授予接收方任何有關提供方所有的專利權或版權,也不意味著授予接收方有關對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權利,除了接收方有權為履行其在合同項下的義務合理使用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
第四條知識產權
1、保密義務同樣適用于有關未經注冊或未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的文件和信息。
2、因對本協議所指保密信息的使用而直接或間接產生的知識產權方面的權利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其歸屬。
第五條違約和賠償
1、任何一方有違反本協議的情形,無論故意與過失,應當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時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擴散,盡最大可能消除影響。
2、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3、上述違約金數額并不影響受損害方向違約方要求損害賠償。該等賠償以受損害方實際遭受的損失為限。
第六條保密文件的歸還
在每一單獨訂立合同的項目終止之后,協議所涉及的由提供方送交給接收方的一切保密信息,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其他具體形式,以及接收方所作的復印件均需立即交還提供方,或者予以銷毀,且有關銷毀憑證應同時送交給對方。
第七條一般規定
1、對本協議任何條款進行修改,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經雙方當事人各自的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否則無效。
2、本協議任何部分的無效不應影響本協議其他部分的效力。若本協議任何部分被宣告無效,當事人各方均應友好協商確定替代的規定,該等替代的規定應盡可能與雙方當事人的原意相符合。
3、提供方無義務保證向接收方所披露保密信息的準確性與完整性,也無義務承擔所披露的信息所造成的任何特殊的、偶然的、后續的、間接的損害或損失,但該方應知所披露的保密信息會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除外。
4、接收方因使用提供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第三方的訴訟、仲裁、扣押或沒收、賠償或補償請求或其他權利要求,由此給接收方造成的損害和損失,提供方應給予賠償或補償;接收方對第三方任何合理賠償或補償,該提供方應給予補償,但接收方錯誤地使用該保密信息的除外。
5、雙方都承認,如有違本協議,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將難以估量,并承諾:___________提供方可以向法院或有關的部門申請保護措施,來保護自己的'正當權利,該等權利的行使不影響其繼續享有和行使其他權利和補償權。
6、一方沒有履行本協議的規定或沒有行使協議項下的權利或其他有關權利,并不構成該方將來履行該規定或其他規定、行使該權利或其他有關權利的放棄。
7、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獲得對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本協議的生效及有效期
本協議自本協議文首載明的日期起生效,并持續有效。除非提供方提前九十(90)天發出書面通知給接收方終止本協議,或協議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但是按照本協議之規定對于在本協議終止前所披露的信息和文件的義務將不受影響,而將繼續有效,繼續具有約束力。
第九條適用法律和司法管轄
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并按中國法律解釋。任何通過友好協商后不能解決的爭議均應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其他
本協議用中英文寫成,中英文版本各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中英文版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
保密協議模板參考 篇1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件類型及號碼:
因乙方現為甲方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和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相關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內容及范圍
1、乙方同意對甲方、或者雖屬于甲方客戶(含意向客戶)等第三方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一切保密信息在保密期內予以嚴格保密。
2、本協議中的“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到的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的任何形式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任何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不欲公開的觀點、發現、發明、公式、程序、計劃、圖表、模型、參數、數據、標準、商業秘密、專有技術以及任何知識產權等;
(2)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制作或擁有的任何形式的報告、訪談記錄、數據、信件、電子郵件、報表、模型以及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副件;
(3)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的技術資料或秘密、經營情況、經營策略及經營信息、客戶信息、客戶經營狀況等;
(4)甲方內外部項目的項目建議書、項目計劃、報價、合同、項目研究方法和工具、培訓資料和工具以及項目成果等;
(5)甲方內部不欲公開或未經公開的公司制度、文件、決議、消息和公司運營情況等;
(6)任何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不欲公開的關于財務、成本、利潤、市場、銷售、合同的信息及客戶和經銷商名單等。
(7)除上述外,下列信息屬于甲方的重要保密信息:
乙方承認,上述“保密信息”均為甲方的保密信息。本協議不僅適用于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后接觸的保密信息,也適用于乙方在本協議生效日期前接觸的所有保密信息。
乙方確認,如果對是否屬于保密信息存在爭議,則乙方應按保密信息進行處理,除非得到甲方或乙方上級的明確否認。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1、乙方同意為甲方公司利益盡最佳努力,在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競爭企業、或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
2、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服務內容相應的保密職責;若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保密信息。
3、甲方或乙方上級在職權范圍內就保密事宜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乙方應予執行,并作為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一部分。
4、乙方同意對保密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承擔的保密義務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因某一項目而從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處獲得的保密信息,乙方承諾只在進行該項目或與該項目緊密相關的項目研究時使用,絕不為與該項目無關的目的使用該保密信息;
(2)乙方應對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交到自己手中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不得泄漏或遺失,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私自保留或復制、記錄;
(3)非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以任何方式或向任何第三方(任何第三方,包括除甲方該項目組人員以外的任何機構和人員)披露或透露保密信息;亦不得依據保密信息,就任何問題,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議;
(4)當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要求乙方交回保密信息時(無論出于何種理由),乙方應立即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載體、復制品等)完整交回;
(5)根據甲方的要求,如實向甲方提供保密信息的使用記錄;
(6)乙方在離職時或任何時候甲方提出要求時,須將一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載體、復制品等)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交還甲方;
(7)乙方在離職后,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以及以上各項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傳播、披露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不得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從事損害甲方利益或可能對甲方利益造成不利影響的活動,包括向乙方之后任職單位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為乙方自營企業利益使用保密信息等。
(8)無論在職期間或離職后,乙方均不得勸誘及參與招聘甲方其它員工到甲方的競爭單位工作。
(9)在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與甲方客戶有私下交易或金錢往來;離職后,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與原甲方客戶從事與甲方業務相競爭或相沖突的業務。
5、保密信息的保密期是指:乙方在職或離職后,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對外公布保密信息,或者保密信息為公眾所知之前的任何時間。
6、特別是,下列任何一行為均屬于違反保密義務之列:
第三條 有關確認
1、雙方確認,就本協議的履行,甲方無需額外向乙方支付費用或報酬,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2、乙方確認,已經知悉并理解甲方的下列制度,并同意遵守執行:
3、甲方將不定期的修改有關保密的制度與作法,并通過電子郵件、公司網絡平臺等進行發布,乙方同意經常查收相關文件,并遵照執行。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保密義務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同時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造成的一切損失,損失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公證費用、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向第三方支付的賠償,為應對第三方的指控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等。
上述賠償可以從乙方的服務報酬或勞動報酬中扣除。
2、如果乙方侵犯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相關的保密信息或知識產權,甲方有權代表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3、乙方在職期間有任何違反本協議的行為時,均被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與甲方規章制度,甲方可解除勞動關系并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五條 爭議解決
雙方同意,因簽訂本協議發生的或同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糾紛,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附則
1、本協議的簽訂與履行不代表雙方建立勞動關系;雙方關系以雙方簽署的其它文本約定為準。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開始生效。
3、本協議簽訂于: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注:
非勞動關系(即非公司正式員工)仍可以簽署本協議,但是雙方需要有另外的協議(例如外包協議)。
此處可單獨列明公司認為非常重要的保密信息。
此處可根據公司的具體情形列舉一些具體的、實際的禁止從事的行為。
例如擅自進入實驗室;擅自用自己的u盤拷貝公司文件等。需要根據公司的具體要求而定。
需要說明的是,勞動關系中,能否就保密義務約定違約金,存在爭議。但約定了違約金條款總比沒有約定好,故仍保留違約金條款。
保密協議模板參考 篇14
甲方:(公司)
乙方:(員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規、規章,甲乙雙方就甲方商業秘密及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技術成果歸屬問題,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必須嚴格保守公司商業秘密,并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公司《保密守則》之規定。
二、乙方在公司工作存續期間應自覺履行下列義務:
(一)不將公司開發或其參與開發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給他人或私自帶出公司,亦不得擅自提交第三方閱覽使用;
(二)未經公司授權不得將公司產品中的軟件產品(包括軟件的源程序、相關分析、設計資料、圖象、照片、動畫、音樂、文字和附加程序及相關使用資料、宣傳資料)進行復制、演示、編輯、注釋、翻譯、出租及出售;
(三)在工作存續期間,不擅自與其他公司合作研制開發與本公司業務相同或相似之軟件產品,損害公司利益;
(四)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轉讓甲方產品及相關使用、宣傳資料;
(五)不得泄露公司其他重要商業情報。
若乙方有違反上述義務的行為,甲方可視其情節給予乙方警告、嚴重警告或解除除勞動合同及相應經濟處罰的處理,并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賠償損失,情節惡劣的,建議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著作權及技術成果權歸屬
(一)乙方在公司工作關系存續期間研制開發取得的一切科技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相關專利權、商標權等)其所有權均歸公司所有。
(二)甲方取得的軟件產品許可權歸甲方公司所有。非經公司授權,乙方不得將軟件產品及相關使用、宣傳資料轉讓第三人。否則,視為侵權行為。
四、乙方調出或辭退或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應將公司提交使用的開發資料、開發工具及工作成果完好無損地全部交回公司,待公司核準后,辦理離職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