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企業投資協議書(精選9篇)
2025企業投資協議書 篇1
合伙人:
甲:,姓別:,身份證號碼:合伙人:
乙:,姓別:,身份證號碼:合伙人:
丙:,姓別:,身份證號碼:公證人:
丁:,姓別:,身份證號碼:
前言:甲乙丙三方(以下簡稱:三方),本著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原則,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全體合伙人簽訂如下協議,共贏信守。
第一條:該項目由甲方、乙方、丙方出資構成股東,并成立董事會,且不可再有第四方進入成為股東。
第二條:三方同意由丁方作為公證人,對三方所合伙投資經營項目進·行監督并作出公證。
第三條:丁方本著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則,不作為第四合伙人,不與三方的任何一方或兩方產生利益關系。
第四條:如經營期間需進行公證,而公證人不在場或無法到場,則事件轉交有關行政部門予以解決,且同樣視為公證。
第五條:三方自愿合伙經營(項目名稱),地點:,商鋪名稱:。
第六條:該項目總投資為萬元,甲方出資元,乙方出資萬元,丙方出資萬元,構成前期租賃、裝修、采購、廣告、經營、流動資金等資金。
第七條:按照每月盈利合計,每月扣除%作為固定資金(不動產),每月扣除%作為流動資金,每月扣除%作為分配盈余。
第八條:依據每月應分配盈余%,甲方得%,乙方得%,丙方得%,進行利益分配。
第九條:每六個月可根據實際經營情況,三方在保證固定資金(不動產)不斷增長的情況下,召開董事會決定是否需要進行季度分紅。若可,則從固定資金(不動產)中取出%,并按照甲得%,乙方得%,丙方得%,進行季度分紅。(分紅比例需經三方協商無異議后進行分配。)
第十條:每年度可根據實際經營情況,三方在保證固定資金(不動產)不斷增長的情況下,召開董事會決定是否需要進行年度分紅。若可,則從固定資金(不動產)中取出%,并按照甲方得%,乙方得%,丙方得%,進行年度分紅。(分紅比例需經三方協商無異議后進行分配。)
第十一條:該項目經營方式、經營范圍、客戶群體、商品、進價、賣價、裝飾、廣告等有關經營問題,三方根據實際經濟水平、消費水平、經營情況等進行議會決定。
第十二條:該項目主事人、財務、采購、人力、銷售、庫管等重要事項,三方可根據實際經營管理情況召開董事會決定是否需要進行調整或授權,并在《37°熱潮項目計劃書》內明確三方職責。
第十三條:不得第四方以任何形式成為合伙人。如若有意向者,只能將其投入資金計入流動資金部分,并按其投入部分提相應高工資額度,且不得參與季度、年度分紅,董事會有權提取其部分投入資金納入固定資金(不動產),同時與其簽署《授權協議》(該協議在需要時擬寫簽定)。
第十四條:凡出現經營、管理、財務、權利、矛盾等影響項目經營的事件,即召開董事會予以解決,一次會議無法決定或解決的,即召開二次會議,直至決定、矛盾、問題得以解除即可停止。
第十五條:三方根據前期經營實際,不論在簽定本協議前后出資多少,一經確認,則計入項目投資資金。
第十六條:財務管理
1.項目固定資金(不動產)開戶銀行為:銀行,
開戶地點:,開戶名:, 開戶賬號為:。
2.項目流動資金開戶銀行為:銀行,
開戶地點:,開戶名:,
開戶賬號為:。
2.為避免財務賬目雜亂、混淆,每月日至日為第一次進貨日,每月日至日為第二次進貨日,每月共二次。除節假日需例行補充貨源外,其他非進貨時間不得補貨。
3.費用支出需由三方經過一定程序均同意后,方可支出,財務負責人需及時做好相關記錄。進貨當天需及時將入庫單填寫完成,并三方互相確認。
4.每月日至日為店內貨品盤點時間,盤點工作由進貨人與當天值班人共同完成,經雙方確認無誤后交予董事會。
5.每月日至日進行財務核算,經三方確認后于每月日發放上月工資。
6.如遇虧損,工資發放額度則按最近盈利月的分配比例發放,隨即召開董事會。
7.在保證運營費用(其中包括房屋維修、裝修、租金、水電、物業等)滿足的情況下,其余作為可使用流動資金。
8.三方應對商品買入價、賣出價、固定資金、流動資金、分配盈余等一切費用知悉,每月進行財務匯報,做到資金透明、相互監督。
第十七條:三方須對該項目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合伙期間三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十八條:如遇債務償還問題,三方應共同承擔,直至債務清除。應做努力到期限內償還債務。
第十九條:非三方一致認可的財產或債務,不得作為固定資金(不動產)、流動資金、分配盈余進入項目。
第二十條:非三方一致認可的財產或債務,其他一方或兩方無需對另兩方或一方的財產或債務負責。
第二十一條:合伙,需承認本協議,需經三方同意合作,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二條:退伙,依據本協議,按照本協議前言所述原則,由三方共同協商賠償事宜做好財產、債務分割并簽訂退伙協議。
1.退伙協議在退伙時由三方共同協商退伙協議內容。
2.退伙后,則不可參與任何有關經營、管理、運作、分配盈余、季度分紅、年度分紅、股權等事項。
第二十三條:轉讓,允許三方中的任何一方或兩方轉讓自己的出資。
1.轉讓部分出資,則經三方協商調整分配盈余、季度分紅、年度分紅等事項。
2.轉讓全部出資,則表示退伙。
3.轉讓全部出資者自轉讓全部出資之日起30日內經三方協商一致后結算其全部所得,并簽署退伙協議。
4.轉讓全部出資后的余下二方需重新簽訂《合伙投資經營協議書》, 并協商協議書內容。
第二十二條:禁止行為
1.未經三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或兩方不得私自決定該項目經營、管理、運作等重要事項。
2.未經三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或兩方不得私自以合伙名義其他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則歸三方所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由其賠償,其他一方或兩方不受影響。
3.如合伙人中的任何一方或兩方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且視為退伙。
第七條:協議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2.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3.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4.合伙終止則協議終止,三方不再因該項目而產生任何事項。
5.經三方協商一致合伙終止,則協議終止。
6.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公證人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比例分配財產。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 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 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二十三條: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 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申請調解。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需經三方協商無異議后簽定。
第二十五條:本協議自簽定后,至少留有其中任何一份(包括公正方),均存在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執一份,公證人執一份。本協議 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合伙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合伙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2025企業投資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20xx年5月12 日,汶川發生8。0級特大地震,甲方所在的x縣遭受重大震災損失,被國務院列為全國51個地震重災縣之一。*公司所屬成員企業x有限公司原有設施在地震中基本損毀,災害發生后,甲方積極抗災自救,在原址重新規劃,引進國內最先進設備重建年加工,生產。目前主廠房已完工,進入部分設備安裝階段。由于x縣屬西部老、邊、窮地區,基礎薄弱,加之地震影響,現不具備通過自身發展實現災后恢復重建的條件,為著力推進災區重建,加快西部經濟發展。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 款合作形式達成實施災后恢復重建意向協議:
1、根據雙方投資情況按股份制運作,共同經營。
2、甲方負責廠房建設、購置設備及商品生產,乙方投資控股,并負責銷售。
3、乙方定額投資,定額分利。
4、幫扶援建。
5、地區總經銷。
6、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在正式協議中約定。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其上級部門各收執一份。
甲方:x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
乙方:
2025企業投資協議書 篇3
項目合作協議由:項目出資人簡稱甲、乙和項目技術負
責人簡稱丙方
甲方:身份證:籍貫:
乙方:身份證:籍貫:
丙方:身份證:籍貫:
三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位于并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提供相關手續及證件。
甲、乙、丙三方本著友好合作、相互支持、共謀發展的精神共同經營,三方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達成如下投資協議,此協議需三方共同遵守,需公平,公正,保護三方的合法權益。
一、甲、乙兩方以現金出資的方式投資,分別投資1、甲方:出資額為元整,占門店股份% ,2、乙方:出資額為元整,占門店股份% ,3、丙方:以技術、管理方式投資,占門店股份% ;該門店經營“維修電腦、組裝 買賣、零件批發零售”等。
二、甲、乙、丙三方在合作期間,需同心協力,風雨同舟,不謀取私利,不偏私情,以快速發展,開拓市場為奮斗目標。
三、甲、乙、丙三方如果經營不善或其它原因造成損失或破產的,需共同承擔全部責任,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逃避。
四、門店成立后,甲、乙、丙三方不得在沒有得到另外兩方同意后挪用資金或其它公共財物。在合作期間有任何問題,需三方共同協商解決,不得回避。
五、在合作期間,甲、乙兩方管理財務和現金,丙方管理門店的運轉。三方都有權參加門店經營管理和督導工作,有權知道門店所有的資金用處和門店運營情況。
六、門店開始運營后,每月月底結算一次,除各項開支外,經營狀況做到日清月結,盈利三方股份分成%%% 。門店固定財產為甲乙方共有。
七、本協議有效期為5年,即20__年在合同有效內不能以任何借口撤資轉讓,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十、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果三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協議到期后,三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
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兩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并將已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兩方。
十一、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十二、協議解除:
1、一方有違反本合同協議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三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任何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門店有損害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2025企業投資協議書 篇4
合伙人:
甲:,姓別:,身份證號碼:合伙人:
乙:,姓別:,身份證號碼:合伙人:
丙:,姓別:,身份證號碼:公證人:
丁:,姓別:,身份證號碼:
前言:甲乙丙三方(以下簡稱:三方),本著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原則,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全體合伙人簽訂如下協議,共贏信守。
第一條:該項目由甲方、乙方、丙方出資構成股東,并成立董事會,且不可再有第四方進入成為股東。
第二條:三方同意由丁方作為公證人,對三方所合伙投資經營項目進·行監督并作出公證。
第三條:丁方本著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則,不作為第四合伙人,不與三方的任何一方或兩方產生利益關系。
第四條:如經營期間需進行公證,而公證人不在場或無法到場,則事件轉交有關行政部門予以解決,且同樣視為公證。
第五條:三方自愿合伙經營(項目名稱),地點:,商鋪名稱:。
第六條:該項目總投資為萬元,甲方出資元,乙方出資萬元,丙方出資萬元,構成前期租賃、裝修、采購、廣告、經營、流動資金等資金。
第七條:按照每月盈利合計,每月扣除%作為固定資金(不動產),每月扣除%作為流動資金,每月扣除%作為分配盈余。
第八條:依據每月應分配盈余%,甲方得%,乙方得%,丙方得%,進行利益分配。
第九條:每六個月可根據實際經營情況,三方在保證固定資金(不動產)不斷增長的情況下,召開董事會決定是否需要進行季度分紅。若可,則從固定資金(不動產)中取出%,并按照甲得%,乙方得%,丙方得%,進行季度分紅。(分紅比例需經三方協商無異議后進行分配。)
第十條:每年度可根據實際經營情況,三方在保證固定資金(不動產)不斷增長的情況下,召開董事會決定是否需要進行年度分紅。若可,則從固定資金(不動產)中取出%,并按照甲方得%,乙方得%,丙方得%,進行年度分紅。(分紅比例需經三方協商無異議后進行分配。)
第十一條:該項目經營方式、經營范圍、客戶群體、商品、進價、賣價、裝飾、廣告等有關經營問題,三方根據實際經濟水平、消費水平、經營情況等進行議會決定。
第十二條:該項目主事人、財務、采購、人力、銷售、庫管等重要事項,三方可根據實際經營管理情況召開董事會決定是否需要進行調整或授權,并在《37°熱潮項目計劃書》內明確三方職責。
第十三條:不得第四方以任何形式成為合伙人。如若有意向者,只能將其投入資金計入流動資金部分,并按其投入部分提相應高工資額度,且不得參與季度、年度分紅,董事會有權提取其部分投入資金納入固定資金(不動產),同時與其簽署《授權協議》(該協議在需要時擬寫簽定)。
第十四條:凡出現經營、管理、財務、權利、矛盾等影響項目經營的事件,即召開董事會予以解決,一次會議無法決定或解決的,即召開二次會議,直至決定、矛盾、問題得以解除即可停止。
第十五條:三方根據前期經營實際,不論在簽定本協議前后出資多少,一經確認,則計入項目投資資金。
第十六條:財務管理
1.項目固定資金(不動產)開戶銀行為:銀行,
開戶地點:,開戶名:, 開戶賬號為:。
2.項目流動資金開戶銀行為:銀行,
開戶地點:,開戶名:,
開戶賬號為:。
2.為避免財務賬目雜亂、混淆,每月日至日為第一次進貨日,每月日至日為第二次進貨日,每月共二次。除節假日需例行補充貨源外,其他非進貨時間不得補貨。
3.費用支出需由三方經過一定程序均同意后,方可支出,財務負責人需及時做好相關記錄。進貨當天需及時將入庫單填寫完成,并三方互相確認。
4.每月日至日為店內貨品盤點時間,盤點工作由進貨人與當天值班人共同完成,經雙方確認無誤后交予董事會。
5.每月日至日進行財務核算,經三方確認后于每月日發放上月工資。
6.如遇虧損,工資發放額度則按最近盈利月的分配比例發放,隨即召開董事會。
7.在保證運營費用(其中包括房屋維修、裝修、租金、水電、物業等)滿足的情況下,其余作為可使用流動資金。
8.三方應對商品買入價、賣出價、固定資金、流動資金、分配盈余等一切費用知悉,每月進行財務匯報,做到資金透明、相互監督。
第十七條:三方須對該項目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合伙期間三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十八條:如遇債務償還問題,三方應共同承擔,直至債務清除。應做努力到期限內償還債務。
第十九條:非三方一致認可的財產或債務,不得作為固定資金(不動產)、流動資金、分配盈余進入項目。
第二十條:非三方一致認可的財產或債務,其他一方或兩方無需對另兩方或一方的財產或債務負責。
第二十一條:合伙,需承認本協議,需經三方同意合作,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二條:退伙,依據本協議,按照本協議前言所述原則,由三方共同協商賠償事宜做好財產、債務分割并簽訂退伙協議。
1.退伙協議在退伙時由三方共同協商退伙協議內容。
2.退伙后,則不可參與任何有關經營、管理、運作、分配盈余、季度分紅、年度分紅、股權等事項。
第二十三條:轉讓,允許三方中的任何一方或兩方轉讓自己的出資。
1.轉讓部分出資,則經三方協商調整分配盈余、季度分紅、年度分紅等事項。
2.轉讓全部出資,則表示退伙。
3.轉讓全部出資者自轉讓全部出資之日起30日內經三方協商一致后結算其全部所得,并簽署退伙協議。
4.轉讓全部出資后的余下二方需重新簽訂《合伙投資經營協議書》, 并協商協議書內容。
第二十二條:禁止行為
1.未經三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或兩方不得私自決定該項目經營、管理、運作等重要事項。
2.未經三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或兩方不得私自以合伙名義其他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則歸三方所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由其賠償,其他一方或兩方不受影響。
3.如合伙人中的任何一方或兩方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且視為退伙。
第七條:協議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2.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3.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4.合伙終止則協議終止,三方不再因該項目而產生任何事項。
5.經三方協商一致合伙終止,則協議終止。
6.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公證人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比例分配財產。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 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 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二十三條: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 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申請調解。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需經三方協商無異議后簽定。
第二十五條:本協議自簽定后,至少留有其中任何一份(包括公正方),均存在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執一份,公證人執一份。本協議 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合伙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合伙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公正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2025企業投資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xx年5月12日,汶川發生8_0級特大地震,甲方所在的x縣遭受重大震災損失,被國務院列為全國51個地震重災縣之一。x公司所屬成員企業x有限公司原有設施在地震中基本損毀,災害發生后,甲方積極抗災自救,在原址重新規劃,引進國內最先進設備重建年加工,生產。目前主廠房已完工,進入部分設備安裝階段。由于x縣屬西部老、邊、窮地區,基礎薄弱,加之地震影響,現不具備通過自身發展實現災后恢復重建的條件,為著力推進災區重建,加快西部經濟發展。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款合作形式達成實施災后恢復重建意向協議:
1、根據雙方投資情況按股份制運作,共同經營。
2、甲方負責廠房建設、購置設備及商品生產,乙方投資控股,并負責銷售。
3、乙方定額投資,定額分利。
4、幫扶援建。
5、地區總經銷。
6、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在正式協議中約定。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其上級部門各收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2025企業投資協議書 篇6
隱名投資人(實際股東,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顯名投資人(名義股東,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見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鑒于:
甲、乙、丙三方約定,由甲方向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投資,乙方則作為名義股東登記于公司的章程、股東名冊或其他工商登記材料之中。公司的住所地為:。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萬元,其中以乙方名義在公司的章程、股東名冊、工商登記中登記的出資額為萬元,占投資比例%,該項出資全部由甲方實際投入,乙方并不實際出資。
為明確甲、乙兩方在公司中的權利義務,保障隱名股東的權利,經兩方友好協商,茲簽訂該隱名股東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乙方的名義出資萬元全部由甲方實際出資。甲方的出資在年月日全部到位并經會計師事務所驗資證明;甲方的出資方式為(現金/實物)。公司注冊資本的實際出資者為甲方。
第二條甲方享有完全的公司管理參與權、股息和其他股份財產權益,并承擔投資風險。乙、丙方不得侵害甲方依據公司法作為股東所享有的合法權利,乙方不享有公司管理參與權,也不享有股息及其他股份財產權益的分配,不承擔投資風險。
第三條乙方作為顯名股東作如下承諾: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不能單方面轉讓、出質股權,不得轉讓其名下的股權,不得采取可能導致公司資產實質性減少的行為。否則,乙方除向甲方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須承擔侵占甲方資產的相關刑事與民事責任。
第四條乙方應向目標公司披露甲方及本協議的存在,使公司認可甲方的實際股東身份行使權利。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方式:甲方享受公司全部股東權益,乙方不享受股東權益。
第六條若公司與第三人出現糾紛時,由甲方承擔實際的股東責任,乙方不承擔實際股東責任。
第七條乙方應積極配合辦理公司登記設立及其他法定的相關手續,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八條如由于乙方的債務糾紛,而導致其名下的股權被他人通過司法途徑強制處分時。乙方必須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預見的間接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乙方、丙方對此協議負有保密義務。除經甲方同意或本協議約定外,乙方、丙方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本協議的任何內容,否則應承擔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條 乙方不得利用顯名股東身份謀取私利,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從事侵占公司財產和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否則,乙方除向甲方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須承擔侵占甲方資產的相關刑事與民事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到工商部門將股權變更登記至甲方名下,乙方應當配合,但相關變更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 一方違約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守約方全部損失,并應當承擔守約方因維權而產生的律師費(每次不低于2萬元,不高于5萬元)、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和訴訟費。
第十三條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請關注)能解決,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本協議的修改、補充經甲、乙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份,由甲方、乙方各執二份,丙方執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訂時間:
2025企業投資協議書 篇7
合伙人:
甲:,姓別:,身份證號碼:合伙人:
乙:,姓別:,身份證號碼:合伙人:
丙:,姓別:,身份證號碼:公證人:
丁:,姓別:,身份證號碼:
前言:甲乙丙三方(以下簡稱:三方),本著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原則,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全體合伙人簽訂如下協議,共贏信守。
第一條:該項目由甲方、乙方、丙方出資構成股東,并成立董事會,且不可再有第四方進入成為股東。
第二條:三方同意由丁方作為公證人,對三方所合伙投資經營項目進·行監督并作出公證。
第三條:丁方本著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則,不作為第四合伙人,不與三方的任何一方或兩方產生利益關系。
第四條:如經營期間需進行公證,而公證人不在場或無法到場,則事件轉交有關行政部門予以解決,且同樣視為公證。
第五條:三方自愿合伙經營(項目名稱),地點:,商鋪名稱:。
第六條:該項目總投資為萬元,甲方出資元,乙方出資萬元,丙方出資萬元,構成前期租賃、裝修、采購、廣告、經營、流動資金等資金。
第七條:按照每月盈利合計,每月扣除%作為固定資金(不動產),每月扣除%作為流動資金,每月扣除%作為分配盈余。
第八條:依據每月應分配盈余%,甲方得%,乙方得%,丙方得%,進行利益分配。
第九條:每六個月可根據實際經營情況,三方在保證固定資金(不動產)不斷增長的情況下,召開董事會決定是否需要進行季度分紅。若可,則從固定資金(不動產)中取出%,并按照甲得%,乙方得%,丙方得%,進行季度分紅。(分紅比例需經三方協商無異議后進行分配。)
第十條:每年度可根據實際經營情況,三方在保證固定資金(不動產)不斷增長的情況下,召開董事會決定是否需要進行年度分紅。若可,則從固定資金(不動產)中取出%,并按照甲方得%,乙方得%,丙方得%,進行年度分紅。(分紅比例需經三方協商無異議后進行分配。)
第十一條:該項目經營方式、經營范圍、客戶群體、商品、進價、賣價、裝飾、廣告等有關經營問題,三方根據實際經濟水平、消費水平、經營情況等進行議會決定。
第十二條:該項目主事人、財務、采購、人力、銷售、庫管等重要事項,三方可根據實際經營管理情況召開董事會決定是否需要進行調整或授權,并在《37°熱潮項目計劃書》內明確三方職責。
第十三條:不得第四方以任何形式成為合伙人。如若有意向者,只能將其投入資金計入流動資金部分,并按其投入部分提相應高工資額度,且不得參與季度、年度分紅,董事會有權提取其部分投入資金納入固定資金(不動產),同時與其簽署《授權協議》(該協議在需要時擬寫簽定)。
第十四條:凡出現經營、管理、財務、權利、矛盾等影響項目經營的事件,即召開董事會予以解決,一次會議無法決定或解決的,即召開二次會議,直至決定、矛盾、問題得以解除即可停止。
第十五條:三方根據前期經營實際,不論在簽定本協議前后出資多少,一經確認,則計入項目投資資金。
第十六條:財務管理
1.項目固定資金(不動產)開戶銀行為:銀行,
開戶地點:,開戶名:, 開戶賬號為:。
2.項目流動資金開戶銀行為:銀行,
開戶地點:,開戶名:,
開戶賬號為:。
2.為避免財務賬目雜亂、混淆,每月日至日為第一次進貨日,每月日至日為第二次進貨日,每月共二次。除節假日需例行補充貨源外,其他非進貨時間不得補貨。
3.費用支出需由三方經過一定程序均同意后,方可支出,財務負責人需及時做好相關記錄。進貨當天需及時將入庫單填寫完成,并三方互相確認。
4.每月日至日為店內貨品盤點時間,盤點工作由進貨人與當天值班人共同完成,經雙方確認無誤后交予董事會。
5.每月日至日進行財務核算,經三方確認后于每月日發放上月工資。
6.如遇虧損,工資發放額度則按最近盈利月的分配比例發放,隨即召開董事會。
7.在保證運營費用(其中包括房屋維修、裝修、租金、水電、物業等)滿足的情況下,其余作為可使用流動資金。
8.三方應對商品買入價、賣出價、固定資金、流動資金、分配盈余等一切費用知悉,每月進行財務匯報,做到資金透明、相互監督。
第十七條:三方須對該項目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合伙期間三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十八條:如遇債務償還問題,三方應共同承擔,直至債務清除。應做努力到期限內償還債務。
第十九條:非三方一致認可的財產或債務,不得作為固定資金(不動產)、流動資金、分配盈余進入項目。
第二十條:非三方一致認可的財產或債務,其他一方或兩方無需對另兩方或一方的財產或債務負責。
第二十一條:合伙,需承認本協議,需經三方同意合作,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二條:退伙,依據本協議,按照本協議前言所述原則,由三方共同協商賠償事宜做好財產、債務分割并簽訂退伙協議。
1.退伙協議在退伙時由三方共同協商退伙協議內容。
2.退伙后,則不可參與任何有關經營、管理、運作、分配盈余、季度分紅、年度分紅、股權等事項。
第二十三條:轉讓,允許三方中的任何一方或兩方轉讓自己的出資。
1.轉讓部分出資,則經三方協商調整分配盈余、季度分紅、年度分紅等事項。
2.轉讓全部出資,則表示退伙。
3.轉讓全部出資者自轉讓全部出資之日起30日內經三方協商一致后結算其全部所得,并簽署退伙協議。
4.轉讓全部出資后的余下二方需重新簽訂《合伙投資經營協議書》, 并協商協議書內容。
第二十二條:禁止行為
1.未經三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或兩方不得私自決定該項目經營、管理、運作等重要事項。
2.未經三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或兩方不得私自以合伙名義其他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則歸三方所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由其賠償,其他一方或兩方不受影響。
3.如合伙人中的任何一方或兩方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且視為退伙。
第七條:協議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2.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3.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4.合伙終止則協議終止,三方不再因該項目而產生任何事項。
5.經三方協商一致合伙終止,則協議終止。
6.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公證人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比例分配財產。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 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 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二十三條: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 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申請調解。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需經三方協商無異議后簽定。
第二十五條:本協議自簽定后,至少留有其中任何一份(包括公正方), 均存在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 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執一份,公證人執一份。本協議 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年月日
公正人:(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年月日
2025企業投資協議書 篇8
隱名投資人(實際股東,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
顯名投資人(名義股東,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
見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鑒于:
甲、乙、丙三方約定,由甲方向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投資,乙方則作為名義股東登記于公司的章程、股東名冊或其他工商登記材料之中。公司的住所地為:。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萬元,其中以乙方名義在公司的章程、股東名冊、工商登記中登記的出資額為萬元,占投資比例%,該項出資全部由甲方實際投入,乙方并不實際出資。
為明確甲、乙兩方在公司中的權利義務,保障隱名股東的權利,經兩方友好協商,茲簽訂該隱名股東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乙方的名義出資萬元全部由甲方實際出資。甲方的出資在年月日全部到位并經會計師事務所驗資證明;甲方的出資方式為(現金/實物)。公司注冊資本的實際出資者為甲方。
第二條甲方享有完全的公司管理參與權、股息和其他股份財產權益,并承擔投資風險。乙、丙方不得侵害甲方依據公司法作為股東所享有的合法權利,乙方不享有公司管理參與權,也不享有股息及其他股份財產權益的分配,不承擔投資風險。
第三條乙方作為顯名股東作如下承諾: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不能單方面轉讓、出質股權,不得轉讓其名下的股權,不得采取可能導致公司資產實質性減少的行為。否則,乙方除向甲方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須承擔侵占甲方資產的相關刑事與民事責任。
第四條乙方應向目標公司披露甲方及本協議的存在,使公司認可甲方的實際股東身份行使權利。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方式:甲方享受公司全部股東權益,乙方不享受股東權益。
第六條若公司與第三人出現糾紛時,由甲方承擔實際的股東責任,乙方不承擔實際股東責任。
第七條乙方應積極配合辦理公司登記設立及其他法定的相關手續,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八條如由于乙方的債務糾紛,而導致其名下的股權被他人通過司法途徑強制處分時。乙方必須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預見的間接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乙方、丙方對此協議負有保密義務。除經甲方同意或本協議約定外,乙方、丙方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本協議的任何內容,否則應承擔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條 乙方不得利用顯名股東身份謀取私利,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從事侵占公司財產和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否則,乙方除向甲方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須承擔侵占甲方資產的相關刑事與民事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到工商部門將股權變更登記至甲方名下,乙方應當配合,但相關變更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 一方違約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守約方全部損失,并應當承擔守約方因維權而產生的律師費(每次不低于2萬元,不高于5萬元)、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和訴訟費。
第十三條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請關注)能解決,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十四條 本協議的修改、補充經甲、乙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份,由甲方、乙方各執二份,丙方執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訂時間:年月日
2025企業投資協議書 篇9
股東:
證件號碼:
電話:
聯系地址:
股東:
證件號碼:
電話:
聯系地址:
一、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由______和______共同注冊,雙方根據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1、總投資為________萬;
__________(名稱),以__________出資價值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并以本公司注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總共所占股份______%;
__________(名稱),以__________出資價值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并以本公司注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所占股份為______%;
以上現金出資用于本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
2、啟動資金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_(名稱),以__________出資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_(名稱),以__________出資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用于本公司的前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
3、注冊資金為_________萬元,以______%最低注冊資金計算為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_(名稱),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_(名稱),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到賬期限:公司注冊完成后,___日內,注冊資金_________萬元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戶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另外_________萬元在公司注冊之___日起______年之內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戶,如不能按時出資者視為自動退股。
三、公司名稱和經營地點:
公司名稱:
公司地點:
公司經營范圍:
四、職務和分工;
1、本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與監事(監事由店長擔任),任期______年;
2、______為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運營與管理;
3、______為公司副執行董事兼副總經理,負責公司財務管理與市場策劃,同時協助總經理的經營管理;
4、公司銷售、采購、投資、財務等所有工作股東皆有知情權,如提出相關問題,主要負責人須做出合理解釋和適當的處理。在相關較重要事務上需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否則,主要負責人需要對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擔相應責任。
五、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占公司注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并轉讓。
(2)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繳出資。在公司盈利情況下,允許所占比例小的一方優先增加投資比例,但不能超過總投資的______%。
(3)出資人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4)如公司不能設立時,在承擔發起人義務和責任的前提下,有權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5)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6)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7)法律、行政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發給出資人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5)出資人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或過失侵害公司利益的,應向公司或其他出資人承擔賠償責任。
(6)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六、利潤分配方式:
1、工資支付:
公司在營業之___日起,雙方在此承諾,雙方只在利潤分配上不同,其他權利義務相同,雙方工資待遇一致。
2、利潤分配:
利潤和虧損,按各合伙人的投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公司交納稅后的利潤,分配順序:
1、彌補以前季度的虧損;
2、股東分紅,制度如下:
按照______占______%、______占______%的股份比例分紅,每季度提取當季度的稅后利潤的______%進行股東分紅,每滿12個月再提取近12個月的積累盈利部分的______%進行股東分紅,盈利的余額部分作為合作公司的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后,可不再提取。為公司發展,分配比例股東可視具體情況商議調整,原則上不能提高。
七、經營資金的增加:
在儲備資金不足情況時公司還需要增加經營資金,經全部股東協商同意,各股東應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增加出資的情況,能夠增加出資資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資的投資額適當增加投資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認本合同并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同時執行合同規定的相關權利義務。
八、退股方式:
1、股東退股時,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并應該向另一股東提出書面申請,股東應就其退股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___日起滿__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沒有清償公司債務完畢的時候不能撤股。
每個合作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此協議)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合作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______%按照股份分紅比例結算,加上______%的資本公積金,然后再將該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退回。______%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
2、如公司沒有盈利,剛根據公司現有總資產按照實際總出資額股份比例的______%退回該撤資股東。
3、退股后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九、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伙期屆滿;
(2)全體合作雙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作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后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各合伙人確定的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剛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
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作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作雙方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爭議與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應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同意采用以下_____方式解決(注:只能選一種):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該協議簽字即具有法律效應。
十二、其他未盡事項乙方:
簽署:簽署: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