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靠車輛買賣協議書(精選3篇)
掛靠車輛買賣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為適應市場的需要,乙方自愿將全資自購車輛以甲方名稱上戶的_____車壹輛掛靠甲方經營,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定以下協議。
一、車輛產權屬乙方所有。乙方自有車輛以甲方名稱登記上戶,車輛上戶登記不是產權登記或產權轉移。(上戶后車輛信息祥見附表)
二、乙方車輛掛靠經營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本掛靠合同僅為車輛掛靠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用、雇用的人員不屬甲方員工,不享受甲方職工待遇,乙方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系。
四、甲乙雙方應盡事務如下:
1.代收代付費用:經甲方同意代辦的車輛費、稅、險、GPS等費用,乙方每月應及時交付甲方代為辦理。
2.代辦手續:經甲方同意代辦的車輛費、稅減免手續等,乙方應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3.乙方在掛靠之日,應向甲方交納車輛牌、證押金___元整(不記利息)。
4.乙方在掛靠期間,車輛掛靠費用為____元整/月,稅金___元整/月,乙方每月應及時交付甲方。
5.乙方車輛在掛靠經營期間的養路費、四自道路費等各種規費、車輛使用稅、個人所得稅等各種稅收、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費、車輛維修費、車輛保險費、車輛年、季檢費、過橋過路費、過渡費、過城入境費、停車費、洗車費等車輛運營經營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以及乙方因經營所需要的聘請、雇用的駕駛員、相關工作人員等的工資、經營資金、福利費、醫療費(含行車事故中的傷、殘、亡等費用)以及各項保險費用、駕駛執照、從業資質證明等費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以及乙方雇用人員應遵紀守法,如在行駛及運營過程中發生違章違紀行為、發生行政、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各種糾紛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8.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的其它費用。
五、乙方應切實做好安全機務管理,并做好以下職責:
1.乙方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和甲方機務、安全管理制度,加強車輛養護、按規定進行正常車輛檢驗;如發現乙方車輛不符合甲方車輛機務、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行駛的,甲方有權制止車輛運行遇公安、環保、城管等各類有關的車容車貌、尾氣排放等投訴、乙方必須及時進行整改,如乙方不按規定執行,甲方有權指定修理廠強制進行整改,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2.車輛掛靠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車輛改型、改造、轉讓和拍賣,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牌、證。經甲方同意的車輛改型、改造、換廂大修,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牌、證要遵守甲方的牌、證管理規定,如有損失或損壞、乙方要承擔所補辦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
六、掛靠期間,車輛產權仍屬乙方,車輛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應及時將各項由甲方代付代辦的費用及時交給甲方,如交款不及時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八、乙方發生營運糾紛和,需甲方處理的,甲方參加處理人員的各種費用(含工資、差旅費等)由乙方處理。
九、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銀行或個人、借款及其他經濟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十、乙方在掛靠運營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及稅收、物價政策,否則,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負。
十一、違約責任及處理
1.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視為乙方違約:
①違反甲方相關機務、安全規定,拒不整改的;
②掛靠期間,私自轉讓車輛、轉讓牌、證;
③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
④不按規定交納管理掛靠費用。
2.乙方違約處理: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車輛所有運行所需牌、證,甲方有權收回車輛所有運行所需牌、證,甲方有權追回乙方所欠款項,并按欠款額每日千分之三計算滯納金。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乙方應文明、優質、誠信服務,自覺維護企業利益和信譽,服從甲方的服務質量與安全管理考核、檢查、監督和處理。
本協議在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方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協議雙方及財務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掛靠車輛買賣協議書 篇2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方式:
乙方自有貨車一部,自愿掛靠甲方從事營運,車型為,車號為,核定噸位為噸,根據雙方自愿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簽定以下協議。
一、甲方以公司的名義為乙方辦理營運手續(限于行駛證、營運證、附加稅、養路費、牌照、二級維護卡、貨運基金、行車路單),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無權私自辦理車輛營運手續。乙方向甲方每繳納元掛靠費,若逾期未繳納費用,甲方有權停發牌證,停運期間各種費用照收,所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二、自乙方掛靠甲方之日起,該車輛所有權和經營權歸乙方,乙方自己經營,自擔風險。乙方未經甲方授權,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簽訂運輸合同。如因情況特殊需甲方協助簽訂運輸合同的.,必須向甲方匯報,取得甲方同意后,由甲方簽字和蓋章,若乙方因擅自以甲方名義簽訂合同而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因簽訂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必須按時參加車輛保險,其交強險、第三者商業險、駕乘人員險和必要的貨險等險種,必須按時參保,不能脫保,并且第三者商業險不能低于萬元。不能按時參保者,公司有權暫扣車輛和有關證件,或者乙方立即過戶到其他公司名下。其過戶費用均由乙方自負,甲方可以協助乙方過戶。
四、乙方在甲方掛靠經營期間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糾紛或貨損、貨差和被盜等賠償以及運輸合同糾紛、勞務糾紛等,均由乙方自己負責并處理,甲方概不負責。甲方可以協助乙方處理事宜,但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必須按時參加公安、交通、工商、稅務等部門有關證件的審驗,甲方提供有關手續,其費用乙方自負。因不能按時參審而造成被罰,其責任及罰款由乙方自負。
六、乙方掛靠甲方經營,必須遵章遵紀守法,不得違犯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注意行車安全,因違紀違法或違背國家政策受到法律制裁而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乙方的任何民事或刑事責任。
七、如果因為各種原因乙方車輛不再經營、轉賣或處理車輛時必須辦理正式的報廢或者過戶手續,如果車輛轉賣后不過戶。買車方自愿繼續在甲方名下經營,須重新簽定車輛掛靠協議,否則,該車出現騙貨、交通事故賠償等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
八、違約責任:
(1)若乙方無法按時足額交納掛靠費、保險費及相關費等費用,甲方有權拒絕為其辦理各種運營及保險手續,逾期不能交費時,甲方有權暫扣乙方車輛作抵押,注銷其牌證,并可解除合同。乙方承擔掛靠費數額的違約金。
(2)甲方如不能按時為乙方辦理各種營運手續、保險手續時,乙方有權督促其辦理。如因甲方的過錯造成乙方車輛停駛,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停車損失。
(3)掛靠期間,乙方不得將車輛擅自轉讓、變更,如有特殊情況應書面向甲方申請,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辦理。如車輛下月份停駛,應于當月日前將牌證等相關手續交由甲方,但停駛時間不能超過行業所規定的期限,否則后果自負。
九、本協議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協議到期后,若車主仍然自愿掛靠經營,此協議則延續有效,直至過戶走或報廢為止。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一致則由昌邑市人民法院管轄。
十一、甲、乙雙方自簽定本協議即日起生效,雙方必須自覺遵守,如有一方違反,則要負法律責任。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掛靠車輛買賣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乙方16 臺北京籍車輛原登記名稱為“X有限公司”,該營業執照因企業重組注銷,為便于乙方管理,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乙方車輛掛靠甲方事宜達成一致,并協議如下(乙方掛靠車輛清單見附件):
一、掛靠事項
1、乙方掛靠車輛以甲方名義在公安車管部門辦理登記,但產權并不發生轉移,仍屬乙方所有,乙方獨自對掛靠車輛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雙方均認可:“公安部關于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問題的復函 (公交管?20__?110號):公安機關辦理的機動車登記,是準予或者不準予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登記,不是機動車所有權登記。”
2、車輛的掛靠手續由甲方提供相應文件協助乙方辦理,所需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3、乙方掛靠車輛仍為乙方生產服務,乙方享有獨自指揮、調度權。
4、乙方掛靠車輛司乘人員不屬于甲方人員,與甲方不存在勞務關系和勞動關系,不享受甲方職工待遇。
5、掛靠期間,乙方掛靠車輛引發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二、掛靠期限
1、乙方車輛掛靠甲方期限:自車輛行駛證所有人變更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2、協議到期后,如雙方仍有合作意愿,可續簽合同。
三、掛靠車輛稅費
乙方掛靠在甲方期間,其車輛所需的各項稅費,由乙方自行繳納,并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責任。
四、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車輛提出監督、檢查、管理的建議。
2、乙方有獲得掛靠經營的權利,乙方掛靠甲方期間,車輛發生滅失、毀損等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3、乙方不得有損害甲方聲譽或其他利益的行為。
4、乙方轉讓車輛及證照車輛報廢應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5、乙方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獨立承擔經營風險、承擔違法、違紀、違章引起的經濟處罰、經濟賠償及其他相關責任。
6、如因甲方債務等糾紛致乙方掛靠車輛被法院查封,甲方應配合乙方向法院申訴,說明掛靠車輛產權屬于乙方,如不能取消查封,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7、如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利向乙方追償。
8、如甲方擅自處分乙方掛靠車輛,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五、車輛維護管理。
1、乙方按有關規定車輛進行日常維護、維修、保養等,并及時對營運車輛進行檢測和年檢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按照有關規定,對所屬車輛和駕駛人員進行自主管理,甲方不參與對乙方的車輛管理。
六、事故處理
1、乙方掛靠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的,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及相關部門通報,甲方協助乙方對事故進行處理,發生上述事故而產生的有關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2、保險公司理賠的保險費用應當直接轉入乙方指定的帳戶,由乙方自行處理。
3、若因乙方交通事故而致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的一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七、爭議解決
1、協議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后可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它約定
1、本協議書一式4份,雙方各執2份。
2、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