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協議書常規(精選3篇)
就業協議書常規 篇1
畢 業 生 情 況 及 應 聘 意 見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政治面貌 培養方式 健康狀況 專 業 學歷 學制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手機 應聘方式 學校招聘會( )政府舉辦招聘會( )人才市場( )網絡簽約( )其他( ) 應聘時間 應聘地點 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
年 月 日 用 人 單 位 情 況 及 接 收 意 見 單位名稱 單位隸屬 經辦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所有制性質 單位性質 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科研、學校、國有企業、非國有企業、其它 畢業生檔案轉寄詳細地址 網址 電子信箱 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有自主權的單位此欄可略)
簽章: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所在省或市(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對畢業生的約定:
畢業生簽字:
年 月 日 畢業生對用人單位的約定:
用人單位簽章:
年 月 日 學校審核意見 學校聯系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學校通訊地址 網址 電子信箱 院(系)審核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審核意見
簽章:
就業協議書常規 篇2
學號: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校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制表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了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征得用人單位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后,經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計劃,報國家教育部批準,學校負責輸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注欄注明,并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征得另兩方同意志違約,并由違約方向另兩方各交納違約金1000-__元。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院、學校畢辦各執一份,復印無效。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
姓名性別年齡民族
政治面貌培養方式健康狀況
專業學制學歷
家庭地址
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年月日
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
單位名稱
郵政編碼及詳細地址
聯系人聯系電話
檔案轉寄單位名稱、詳細地址及郵編
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年月日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有用人自主權的單位此欄可略)
簽章
年月日
學校意見
學校通訊地址聯系電話郵政編碼
學院意見:
簽章
年月日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意見:
簽章
年月日
注意事項
一、每名畢業生只有一套就業協議書,每套一式四份,用人單位、畢業生、學院和學校畢辦各持一份。
二、就業協議的簽訂程序:
1.畢業生本人填寫基本情況、簽署應聘意見;
2.用人單位簽署接收意見;
3.畢業生所在學院簽署意見并備案;
4.學校畢業生就業辦公室簽署意見并列入就業方案。
三、報考研究生的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書時,應將報考研究生的有關情況告知用人單位,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后,在備注欄中注明。
四、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如果另有其它約定,可在備注欄中注明,并由學校答章鑒證。
五、協議簽訂之后,畢業生應及時將協議書郵寄或送交用人單位。
備注
就業協議書常規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學生)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家長)
為了適應目前經濟發展對各類人才的需求,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在加強教學管理的同時,著力于建立通暢的就業渠道,在學生與企業之間建立起一座溝通的橋梁,解除學生及家長(以下簡稱乙方)對就業的后顧之憂,使我校畢業生能夠順利就業,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具備以下條件的學生,學校保證其就業
1、身體健康,肝功能正常,無高度近視,身高不低于_________CM(女)和_________CM(男),身體無殘疾;
2、年齡滿_________周歲以上,有戶口本,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審檢證等《勞動法》要求之證明或證件;
3、全部學習科目經考試合格;
4、在校未受到嚴重處分(記過及記過以上),無違法行為;
5、自費參加甲方統一組織的“職業技能鑒定”,獲得資格證書;
6、交清各項費用(含就業費)。
二、具備以下條件的學校優先安排就業
1、學生會、團委會、班干部;
2、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及各類活動獲獎學生。
三、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個月內完成就業安排,并提供_________個月的跟蹤服務,乙方如因不正當理由而被廠方辭退的.(乙方自身原因或有違廠規的除外),甲方再提供_________次就業機會。
四、乙方在跟蹤服務期間,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甲方應盡快協同當地勞動部門解決。
五、對具備以上條件的畢業生,學校如在其畢業后_________個月內沒有進行安排,則從第_________個月起在_________年內付給乙方每月_________元作為生活補貼。如乙方不服從推薦_________次或自行擇業的,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
六、如乙方未具備第一條的六個條款中的任一要素或對甲方有所隱瞞的,本協議自動失效,甲方不必履行本協議規定的條款,不付退款責任并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到乙方畢業后_________年內有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