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住宿安全協議書集錦(精選6篇)
學生住宿安全協議書集錦 篇1
為了加強學生宿舍管理,提高校區宿舍管理水平,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和工作、生活秩序,構建一個安全、和諧、文明、寧靜、清潔的學習和休息環境,凡我校區住校學生必須簽訂《住校生安全協議書》,方可安排住宿。
一、 宿舍管理規定:
第一條、宿舍開門時間為:每天早上6:30,關門時間為:每天晚上22:30, 宿舍點名時間為:22:30分,每天晚上23:30統一關燈休息。
第二條、學生應遵守宿舍(公寓)會客制度,防止不法人員乘機進行盜竊、詐騙等不法活動;嚴禁留宿外來人員,不得轉讓或出租本人床位或空置床位。
第三條、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午休時和熄燈后禁止大聲喧嘩和進行其它有礙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動。學生無特殊情況均不得晚歸和深夜外出,深夜外出的學生必須在值班室憑有效證件登記并由值班教師簽字確認后方可離開。
第四條、學生應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特別是貴重物品,防止丟失被盜。數量較大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手機要隨身攜帶;離開宿舍時應關好門窗,保管好房門鑰匙,不得將房門鑰匙轉借給他人,離校或調換宿舍時應將鑰匙交回宿舍(公寓)管理部門,鑰匙遺失應及時向管理人員報告,不得私自更換鎖具和配制鑰匙。
第五條、學生應當嚴格自律,嚴禁打架斗毆、盜竊、賭博、酗酒、破壞公物、翻窗、翻門或踹門等違反道德、法律和校紀的行為;嚴禁學生持有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任何兇器和管制刀具,一經查處,予以沒收并嚴肅處理。
第六條、嚴禁向窗外、走廊和樓道上亂倒污水、亂扔果皮等雜物,破壞環境衛生,在宿舍(公寓)內經商、推銷和做廣告等。
第七條、學生有協助宿舍(公寓)管理人員維護學生宿舍治安秩序的責任和義務,發現可疑人員進入學生公寓應當主動盤問或向宿舍(公寓)管理人員和保衛處報告。
二、 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處理
第一條、對違犯學生宿舍(公寓)安全管理規定者,按照《云南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等有關制度給予相應處分。凡違紀者,取消其本年度參評各類先進個人及獎助學金資格。
第二條、對屢次違規者及違規后執意對抗者,將從嚴處理,并參照《云南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等有關規定,給記過以上處分。
第三條、因在宿舍(公寓)內使用違章電器、給他人人身、財產及公共財務造成損失的肇事者須按有關規定負責經濟賠償,并參照《云南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對當事人給予處分或依照國家相關法律追究其責任。
第四條、對于晚歸、未歸、酗酒、賭博、吸煙、打架斗毆、聚眾滋事及未經允許擅自留宿外人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具體為:晚歸一次給予警告處分,晚歸兩次給予記過處分,晚歸三給予次留校察看處分,晚歸四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未歸一次給予記過處分,未歸兩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未歸三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酗酒一次給予記過處分(不論是白酒還是啤酒也不論是多喝還是少喝),酗酒兩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酗酒三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打架斗毆:根據打架斗毆性質及其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分別給予記過、留校察看和開除學籍處分;聚眾滋事:對于聚眾滋事的第一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第二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賭博:第一次參與賭博的將給予記過處分,第二次參與賭博的給予留校察看處分,第三次參與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擅自留宿外人:第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二次給予記過處分,第三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第四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五條、對于通過網絡觀看、傳播任何帶有反動、淫穢等不健康內容的文字、圖片、圖象或影碟者,學院將取消該宿舍(公寓)使用網絡資格,視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第六條、對于私接、亂拉電線、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使用違章電器、酒精爐、煤爐、木炭火鍋、液化氣灶具者沒收違章物品,第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二次給予記過處分,第三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第四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七條、在宿舍(公寓)擅自留宿異性者,視情節給予留校察看、開除學籍等處分。
第八條、學生住宿應按照指定的房號就宿,凡擅自調換宿舍或私自占房者,限期搬回原處。經教育不改者,第二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三次給予記過處分,第四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第五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九條、向窗外和走道上潑水、扔垃圾,在宿舍(公寓)內燒紙,亂扔果皮、紙屑,在室內外亂寫亂畫、把腳印踏在墻上、踢、拍球、操作帶響動的體育用具、飼養寵物等,經三次教育不改者,第四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五次給予記過處分,第六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第七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條、從事商品營銷活動(包括小食、小百貨、租書、租碟、電話卡等)者,視其情節后果,第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二次給予記過處分,第三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第四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一條、在宿舍(公寓)內存放管制刀、器具等,除沒收其刀、器具外,第一次違反的給予記過處分,第二次違反的給予留校察看處分,第三次違反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二條、男女生禁止互串宿舍,不服從管理或無理取鬧者,第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二次給予記過處分,第三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第四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三條、在宿舍(公寓)非指定地點張貼告示、通知、啟事、廣告、海報、標語等。經教育不改者,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處分。
第十四條、故意損壞和私自拆裝宿舍設備設施及消防器材者,造成的經濟損失則按原價的雙倍賠償,并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處分。
第十五條、私自調換門鎖、鎖心或另加鎖,用腳踢門和翻越門窗者,負責賠償損失并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處分。
作為住校生以上條款我已明確知道并自愿嚴格遵守以上條款,如有違反愿接受以上條款的相應處分。
甲方: 乙方: (班級: )
年 月 日
學生住宿安全協議書集錦 篇2
安全無小事,生命重于泰山。宿舍安全需時刻牢記。為了保證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貨站事故的發生,加強學生防范意識,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學生宿舍安全責任書,廣大同學要以身作則,根據安全責任承諾書,切實把宿舍安全工作做好,作為一名經貿學子,我們應該以高度分責任的態度對待宿舍安全問題。并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河南經貿職業學院宿舍安全,文明管理辦法》等學校有關規章制度,自覺愛惜使用建筑物附屬水電及安全設備和房間里的一切公共物品,不得自行改裝、若因物品損壞或失誤造成的損壞無法明確責任人,由本宿舍人員共同承擔平均分攤。
二、不在私拉亂接電線、私接電源以及宿舍及樓道內使用和存放學校禁用違章電器。如電爐、電火鍋、電飯煲、電熱器、電熨斗、熱得快、煤油爐、酒精爐等,不動用任何明火。
三、科學用電、合理用電,學會正確處理相關緊急事件。
四、不損壞、拆裝、挪用消防設施和器材。
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及現金,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六、節約用電,注意安全。人人做到及時關閉水源、電源且相互監督。遵守公共道德,維護生活秩序。
七、不得在宿舍從事麻將、賭博、吸煙、酗酒、偷竊、打架、喧嘩等行為及進行商業活動。
八、離開宿舍時,必須鎖門,以保證財產安全。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床位。
九、未經允許不得私自動用他人物品,帶他人入住,若有來訪,必須經批準,否則按偷竊論處。
十、不得在墻上亂涂亂畫、張貼、雕刻。不得在室內傳播黃色書刊、雜志等。
十一、晚上11:00后停止一切娛樂(如打牌、唱歌、聽收音機、聊天等)影響他人的活動。
十二、入住者不得在樓梯、走廊、出入口、過道等公共區域堆放雜物
十三、任何人員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管理、安排、監督。在學院內擔當重要職位的同學應以身作則,起好帶頭作用。
十四、任何學生必須遵守《河南經貿職業學院宿舍安全管理條例》及《河南經貿職業學院學生安全管理條例》,如有違反,發生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主動接受學校和全體同學的監督,嚴格自律,嚴防安全事故的發生,讓我們用責任筑起我們的安全防線!
十五、作為大學生,我將嚴格要求自身行為,認真學習《河南經貿職業學院學生宿舍安全承諾書》。努力爭創星級文明宿舍。
十六、本人已知曉《河南經貿職業學院學生宿舍安全承諾書》的全部內容,現簽字作以上條款承諾。
協議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生住宿安全協議書集錦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我校現行情況,學生住宿密度較大,數量之多。學生住宿中的.安全,是我校校領導和有關部門非常重視,和關注的問題。為保證宿舍樓內的安全,由八十中學學生公寓管理處與住宿生簽定協議如下:
1.提高警惕,加強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防壞人,杜絕安全隱患,做到安全保衛工作人人有責。
2.宿舍內禁止存放貴重物品,私自存放如果丟失責任自負。
3.宿舍內無人時,一定要關好門窗,住宿生不得亂串宿舍,不得帶外人進入宿舍。如果發現外人混入,請立即報告生活老師。
4.宿舍內嚴禁使用各種自帶電器(電爐子、電熱杯、電吹風、電熨斗、電褥子、電蚊香、火柴、蠟燭、鞭炮、收錄機、打火機、熱得快、接線板等),一經發現,立即沒收并嚴肅處理。
5.禁止攜帶劇毒、易燃、易爆及危險品,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并取消住宿資格。
6.嚴禁接觸防火器材,不許私動空調及室內各種插座。
7.嚴禁坐窗臺、跨越窗戶,不許上樓頂;違者嚴肅處理并取消住宿資格。
8.對不辦請假手續,夜不歸宿者,將予停宿。
9.天黑后在校園內行走,要結伴而行。
10.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應急電話: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中心120。
此協議一式二份,學生留存一份,學校存檔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姓名: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學生住宿安全協議書集錦 篇4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據教育部切實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要求,本著向學生及其家庭高度負責的精神,為保持良好的教學、生活、管理秩序,學校原則上要求所有學生均應在校住宿。但因確有客觀原因或堅持要求在校外住宿(含在外租房住宿或投靠親友自行解決住宿)的,須由學生家長到校與校方簽訂書面協議。為了加強在校外住宿學生的管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經雙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申請在外住宿的學生須在每學年結束前兩周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簽訂協議。
二、在校外宿舍的學生應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到校上課和參加學校組織的活動。在校外宿舍的學生享有校內住宿學生的同等權利。
三、在外住宿的學生要如實填寫《________學校學生校外居住申請表》,辦理表中規定的'相關手續,并向學校提供與房東簽訂的租房協議,定期向學校報告學習、生活情況。如租房地點變動要及時向學校報告。
四、在外住宿學生應服從所在轄區的管理,增強自我防范意識,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
五、在校外住宿的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糾紛、事故、人身財產安全等,均視為個人行為,學校不承擔責任。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學生處、學生所在學院、家長各持一份。
七、協議與國家法律、地方法規相沖突之處以后者為準。
輔導員簽字:學生簽字:
院長(系主任)簽字:家長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學生住宿安全協議書集錦 篇5
北京市八十中學學生公寓管理處(甲方)
住宿生(乙方)
根據我校現行情況,學生住宿密度較大,數量之多,
學生住宿安全協議書。學生住宿中的安全,是我校校領導和有關部門非常重視,和關注的問題。為保證宿舍樓內的安全,由八十中學學生公寓管理處與住宿生簽定協議如下:
1. 提高警惕,加強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防壞人,杜絕安全隱患,做到安全保衛工作人人有責。
2. 宿舍內禁止存放貴重物品,私自存放如果丟失責任自負。
3. 宿舍內無人時,一定要關好門窗,住宿生不得亂串宿舍,不得帶外人進入宿舍。如果發現外人混入,請立即報告生活老師,
4. 宿舍內嚴禁使用各種自帶電器(電爐子、電熱杯、電吹風、電熨斗、電褥子、電蚊香、火柴、蠟燭、鞭炮、收錄機、打火機、熱得快、接線板等),一經發現,立即沒收并嚴肅處理。
5. 禁止攜帶劇毒、易燃、易爆及危險品,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并取消住宿資格。
6. 嚴禁接觸防火器材,不許私動空調及室內各種插座。
7. 嚴禁坐窗臺、跨越窗戶,不許上樓頂;違者嚴肅處理并取消住宿資格。
8. 對不辦請假手續,夜不歸宿者,將予停宿。
9. 天黑后在校園內行走,要結伴而行。
10. 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應急電話: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中心120。
此協議一式二份,學生留存一份,學校存檔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 方:八十中學學生公寓管理處(蓋章)
乙方姓名: 高 年級 班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學生住宿安全協議書集錦 篇6
為進一步提高宿舍作息質量,特與每位住宿生簽訂此協議。一經簽名同意,每位住宿生必須嚴格遵守協議條款,簽名后又違反被查處的第一次按規定扣分,第二次取消住宿資格。第4、5、6、7條只要違反一次即取消住宿資格。不簽訂此協議的不準住宿。
一、作息紀律
1、服從管理,按時作息。休息時不說笑,不亮手電,不照紅外線,不弄出響聲。
2、熄燈鈴和午休鈴響后,30分鐘內不準外出。
3、不在外借宿,不留外人住宿,不亂換床位,不吃飯、不罵人、不打鬧、不互串宿舍。
4、夜間不外出上網吧、舞廳,不看不聽黃色書刊、音像。
5、不吸煙、不喝酒、不打撲克、不下棋。
6、嚴禁打架斗毆,不以大欺小,不敲詐勒索,不偷盜,不和校外人員來往,甚至勾引校外人員來校滋事。
7、不準把明火、刀具、木棍等危險物品帶入宿舍,嚴禁在宿舍內使用蠟燭、蚊香等。
8、不隨地大小便。(農村山林合作協議書)
9、不準把貴重物品或大額現金(10元以上)放入宿舍,晚睡時不能把錢物放在隨身穿的衣服里,掛在床頭。
10、不準從宿舍窗口往外扔垃圾、飲料瓶、倒水等。
11、嚴禁同學私接電源,亂拉電線,損壞照明開關,嚴禁在電線上懸掛物品。
12、夜間外出上廁所開關門時,動作要輕,響聲不能大,嚴禁摔門,輕走慢行,保持肅靜。
13、按時起床,不得提前也不得拖后。
二、宿舍衛生
1、值日生要每天開窗通風,把地面打掃干凈,頂棚無蛛網。
2、床底干凈無雜物,床底物品擺放整齊,鞋要排成一條線(鞋頭朝里)。
3、被褥、毛巾、臉盆、暖瓶等用具要統一擺放整齊。
4、床上被子方正,褥子平展無折皺,不能亂放雜物。
5、到指定地點晾曬衣物、鞋襪,不在宿舍內亂扯亂掛。
6、關好、鎖好壁櫥門,衛生工具在門后整齊擺好。
7、嚴禁把飯菜帶入宿舍就餐,嚴禁在宿舍樓道里摔玻璃瓶住宿生管理協議書住宿生管理協議書。
8、宿舍垃圾只能在起床時由值日生掃到樓道里,其他時間不能隨手把垃圾扔在樓道里。
9、混合宿舍要分好值日,所有宿舍要把值日生表張貼在門后邊(注明班級)
10、嚴禁在墻壁上亂貼、亂畫(宿舍文化除外)
11、愛護宿舍內的公共財物,損壞要照價賠償。
實驗中學政教處(章)
我已認真閱讀以上管理協議,并遵守各項管理規定。
20級班住宿生:
20xx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