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車位轉讓簡單版的協議書(通用5篇)
地下車位轉讓簡單版的協議書 篇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真實、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佳園佳園小區地下停車庫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
本次轉讓的車庫位于佳園佳園小區1幢與2幢之間的地下停車庫,編號為A—005號的停車庫,具體車庫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車庫平面附圖為準。甲方保證對以上車庫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確保上述車庫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庫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享有與“佳園小區”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權;轉讓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佳園小區”商品房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若國家法律政策對地下車庫使用權年限作出具體規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車庫使用年限按國家法律政策的規定處理。
三、付款方式及責任
1、本協議所指本宗車庫轉讓金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即元)(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庫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乙方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付清全部車庫轉讓金。
2、甲方收到乙方車庫轉讓金后,原佳園小區開發商向甲方轉讓該車庫而來的相關權益(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已經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置該車庫。
3、轉讓后,甲乙雙方須到佳園小區所在的物業公司備案,就車庫物業管理費繳存辦理移交手續。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庫之后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使用該停車庫,須服從和遵守佳園小區所在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并交納相應的車庫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五、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約收存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物業佳園小區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簽約時間:簽約時間
地下車位轉讓簡單版的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現就乙方使用甲方停車位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向乙方提供停車位號碼:_____,乙方車牌號碼: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車位使用費: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每月:_____元,總計:_______元,乙方一次行給付所有月份的費用。
三、甲方收取的費用只限于該停車位場地使用費用,不包含車輛保管費,即雙方只構成車位場地借用關系,不構成保管關系。乙方車輛應自行保險,對車輛發生碰撞、劃傷、丟失等現象,乙方自行與物業溝通報案或出具相關證明,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四、 如有需要,允許甲方可提前兩個月通知乙方以解除此協議,同時甲方需退還乙方剩余月份的使用費。
五、 若乙方將車輛出入證遺失請及時到物業處報失并補辦。
六、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地下車位轉讓簡單版的協議書 篇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真實、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佳園佳園小區 地下停車庫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
本次轉讓的車庫位于佳園佳園小區1幢與2幢之間的地下停車庫,編號為A-005號的停車庫,具體車庫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車庫平面附圖為準。甲方保證對以上車庫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確保上述車庫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庫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享有與“佳園小區” 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權;轉讓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佳園小區”商品房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若國家法律政策對地下車庫使用權年限作出具體規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車庫使用年限按國家法律政策的規定處理。
三、付款方式及責任
1、本協議所指本宗車庫轉讓金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____元整(即 ____元)(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庫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乙方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付清全部車庫轉讓金。
2、甲方收到乙方車庫轉讓金后,原佳園小區開發商向甲方轉讓該車庫而來的相關權益(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已經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置該車庫。
3、轉讓后,甲乙雙方須到佳園小區所在的物業公司備案,就車庫物業管理費繳存辦理移交手續。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庫之后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使用該停車庫,須服從和遵守佳園小區所在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并交納相應的車庫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五、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約收存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物業佳園小區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簽約時間: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下車位轉讓簡單版的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 購物廣場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自愿購買由甲方開發的位于益陽市桃花侖路 號 購物廣場地下負 層第 號車位使用權。所轉讓車位具體位置見附圖。
第二條 該車位使用權轉讓費為 萬 千 百元(小寫: 元)。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車位交付乙方使用。
第四條 雙方明確,乙方僅享有該車位的使用權;乙方行使該使用權,不可違背國家防空方面的法律法規、物權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五條 乙方不可改變車位用途,嚴格遵守 購物廣場地下車位使用相關規定,服從 購物廣場物業管理單位的管理,并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按時交納車位物業管理費。
第六條 乙方應合理使用地下車位,因不當使用車位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甲方收取的車位使用費,及今后物業管理單位收取的物業費,均不包含車輛保管費。甲方及物業管理單位對乙方的車輛保管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 本協議由甲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方,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地下車位轉讓簡單版的協議書 篇5
轉讓方:(簡稱甲方)
受讓方:(簡稱乙方)
地下車位使用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下車位的位臵、價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將車位C區地下層編號為的個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費 元(人民幣,下同)。乙方在本協議簽定時一次性支付轉讓費。
二、地下車位交付
1、甲方在乙方付清房款、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費及其他應付款項后,在乙方所購商品房交付給乙方的同時,將地下車位交付給乙方使用。乙方未付清房款及其他應付款項,本協議繼續履行的,地下車位交付日期相應順延至買受人付清相應款項后7天內,順延期限不視為交付逾期。地下車位今后若需繳納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由乙方承擔,由甲方代為繳納。
2、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確認單》上簽字,即視為本協議項下的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完成。若甲方書面通知后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前來辦理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或逾期辦理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的,視為本協議項下的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已完成。
三、地下車位質量的處理
1、地下車位的質量以甲方向乙方交付的外觀狀況為標準。
2、地下車位交付時,乙方對地下車位質量(無法使用地下車位的質量安全問題除外)有異議的,乙方應書面提出,并給予甲方合理的修復期間,該期間不視為甲方交付遲延。甲方修復完成后書面通知乙方驗收,逾期不驗收的,視為乙方已驗收并完成地下車位的接收。若乙方對修復后的地下車位質量仍有異議的,以地下車位所在地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書面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3、對交付時或交付后發生的導致乙方無法使用地下車位的質量安全問題(不可抗力和非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除外),甲乙雙方產生爭議的,以地下車位所在地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書面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四、違約責任
1、乙方若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付款,則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將此車位另行轉讓。
2、甲方若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則應每日向乙方支付轉讓費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的,乙方可提出退此車位。
五、特別約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
1、地下車位僅作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地下車位上搭建任何臨時建筑物,日常使用時應遵循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規定,且繳納相應的管理費用。
2、乙方擁有地下車位的使用權,使用年限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至乙方所購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日止,使用年限到期后本協議自行終止。但政府對之另有規定的,按政府規定執行;國家或政府對人防工程范圍內的車位使用和權屬有特別規定的,使用期間應從其規定。
3、甲方轉讓的地下車位包括人防工程設施范圍內經批準設計用途為停放車輛的部分車位,乙方對此情況已充分了解并無異議。
4、根據工程施工圖的標識,車位區域內(包括人防工程設施范圍內經批準設計用途為停放車輛的區域)可能預設了通風、排水、消防及配電設施、設備會對乙方正常使用車位產生一定的影響,乙方已對該情況充分了解并無異議。
5、甲方在施工過程中,出于施工方案優化的需要,調整通風、排水、消防及配電等設施、設備的安裝位臵,對地下車位的正常使用產生影響的,甲方應在該施工方案調整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天內,有權決定是否解除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解除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的,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天內退還乙方支付的轉讓費(不計息),甲方不承擔乙方的其他損失。乙方不解除協議的,則雙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6、如因有關政府主管部門規劃或設計調整等原因導致地下車位并不存在或不符合本協議約定的,則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7、因不可抗力及其他非甲方原因導致甲方交付地下車位遲延的或無法交付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附則
1、本協議規定使用期限內,乙方以任何形式轉讓地下車位使用權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則無效。地下車位轉讓的,本協議效力及于受讓方,乙方的權利義務由受讓方承受。
2、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
3、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轉讓方(簽章):
受讓方(簽章):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