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安全協議書(通用30篇)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實訓單位)
乙方:(學校)玉林師范學院數學與信息科學學院
丙方:(學生)
根據乙方教學需要,為提高大學生的社會實踐技能與就業的推薦工作,加強學生實習期間的安全管理,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決定,確定甲方公司為乙方校外實習實訓基地。
其具體相關安全事宜由甲乙丙三方達成如下協議:
1.公司項目部負責學生畢業實習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學生進入公司項目后首先要接受項目部組織的安全教育,要認真學習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掌握一定的業務安全知識,方便自己到業務現場后運用。
3.學生出入業務技術現場必須由公司技術人員陪同,不得擅自到業務技術現場亂走,不得到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地方逗留。
4.學生到項目實習期間嚴禁碰觸現場任何電器設備、電線電纜以及有毒物體等,否則發生任何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5.進入業務技術現場要上下左右觀察周圍環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遇到不安全情況要及時跑到安全地帶,并通知項目部人員及時處理隱患。
6.學生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和校紀校規,遵守實習紀律,團結互助,不能做有損大學生和學校形象的事。若發生違紀等事件,將交給校方(乙方)按校紀校規和乙方規定處理。
7.學生在乙方實習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安全保障制度,服從實習單位的工作安排,接受實習單位的考核。
8.學生在實習過程中,嚴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注意出行安全。
9.學生對實訓過程中事情有意見,可以提出并與甲方商量,乙方協助解決,學生不得無故中途停止實訓或擅自離開,否則,將由甲乙方按規定處理,實習成績記為不及格。
10.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丙三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修改。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簽字: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實訓單位)
乙方:(學校)玉林師范學院數學與信息科學學院
丙方:(學生)
根據乙方教學需要,為提高大學生的社會實踐技能與就業的推薦工作,加強學生實習期間的安全管理,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決定,確定甲方公司為乙方校外實習實訓基地。
其具體相關安全事宜由甲乙丙三方達成如下協議:
1.公司項目部負責學生畢業實習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學生進入公司項目后首先要接受項目部組織的安全教育,要認真學習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掌握一定的業務安全知識,方便自己到業務現場后運用。
3.學生出入業務技術現場必須由公司技術人員陪同,不得擅自到業務技術現場亂走,不得到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地方逗留。
4.學生到項目實習期間嚴禁碰觸現場任何電器設備、電線電纜以及有毒物體等,否則發生任何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5.進入業務技術現場要上下左右觀察周圍環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遇到不安全情況要及時跑到安全地帶,并通知項目部人員及時處理隱患。
6.學生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和校紀校規,遵守實習紀律,團結互助,不能做有損大學生和學校形象的事。若發生違紀等事件,將交給校方(乙方)按校紀校規和乙方規定處理。
7.學生在乙方實習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安全保障制度,服從實習單位的工作安排,接受實習單位的考核。
8.學生在實習過程中,嚴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注意出行安全。
9.學生對實訓過程中事情有意見,可以提出并與甲方商量,乙方協助解決,學生不得無故中途停止實訓或擅自離開,否則,將由甲乙方按規定處理,實習成績記為不及格。
10.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丙三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修改。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簽字:
實訓學生(丙方)簽名: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3
為了使您的孩子在學校健康快樂的學習,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為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了確保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人身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為此,學校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具體協議如下:
1、學生在校期間應服從學校安排,不得未經允許擅自離校,如有特殊情況,離校時學生需同家長取得聯系,并得到允許后才能夠離開學校,如有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2、學生在放學后不得進行具有危險性的活動,如游泳、攀巖、涉水、探險等,如因此而造成任何人身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3、同學之間應該互幫互助,和睦相處,不可與其他同學發生爭執、打架、斗毆等違規行為,如違規一次,學校會給予警告,并及時告示家長。如再有犯,學校會進行勸退。
4、學生每天應該準時到校,如有特殊情況需向學校負責人請假,不得擅自曠課,早退,確保學生安全。上課期間學生應遵守課堂紀律。
5、學生在校期間如發生突發狀況,如突發疾病等,學校會立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共同解決。(這個地方不好,大家想一下怎么改下,盡量不要往自己身上攬責任)
如已經閱讀完畢,請學生監護人簽字確認。經監護人簽字,視為已經閱讀并同意以上協議并已了解了學校的注意事項。此協議書自正式開課起生效,有效期至停課。
學校負責人簽字: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加強安全防范意識,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保證特異體質學生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雙方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主動向學生或者學生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了解其身體健康情況。涉及學生隱私的,甲方應當保密。
2、教學期間,必要時,對不適宜在校學習的特殊體質學生,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3、特異體質學生在校期間有異常反應,甲方應及時與家長聯系,并告知家長在校時的異常情況。
二、乙方責任
1、特異體質學生或其監護人在入校前必須告知學校學生身體情況和病情,并詳細向班主任說清應注意事項。
2、乙方應盡量做好對子女的監護工作,以免發生意外。
3、乙方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治療、復查工作,避免發生意外。
4、特異體質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或請假、休學期間,乙方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三、其他事項
1、如特殊體質學生因不聽從學校的要求違反規定、自身或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情況下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2、特異體質學生因自身特異體質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對特殊體質學生一視同仁,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基于實際情況和廣大考生家長的要求,我校同意考生自行往返考點,為了確保考生的人身安全,學校(甲方)和考生以及考生家長(乙方)簽訂以下安全協議:
一、乙方考生最少需有一名監護人陪同考生往返考點,且往返不得乘坐三無車輛,參考期間遵守交通法規。
二、考試期間,甲方不負責乙方的食宿問題。乙方全面負責其自身人身安全。
三、乙方考前認真做好考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別是強化考生的自我保護意識。牢記學校中考帶隊的聯系電話,有情況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系。
四、乙方護送考生安全到達考點并在考試結束時安全返回家中;每科開考前半小時帶領考生進入考點,考試結束前30分鐘在考點外等候考生并安全帶回住處。
五、考試期間,乙方需照管考生不暴飲暴食、不吃生冷食品,不吸煙、不喝酒、不去網吧,另乙方需遵守法律法規、不鬧事、不打架斗毆。
六、考試期間,乙方須與甲方保持聯系,有問題及時反映,以便做到妥善解決;另乙方每科開考前和結束時要留意考點大門口是否有學校的通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貽誤。
七、我(乙方)一定會認真負責,確保安全無事,如由于我未按上述條款去做而造成的安全問題與學校及班主任無關,一切責任由我承擔。
此安全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望乙方積極配合甲方搞好此次中考安全。此協議僅適用于中考期間。
甲方:
乙方: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6
甲方(學校):
乙方(客運企業):
為全面做好學生接送服務,保障學生接送工作安全、有序開展,經雙方協商后,制定本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為一學年。
二、線路、考核和經費撥付
1、接送學生線路、人數、停靠站點、車輛、駕駛員等見附表。
2、考核由教育行政部門、公安交警、交通運管、安監、學校等聯合開展,每月檢查一次或以上,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結果報縣政府及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考核結果,進行政府補助的撥付。
3、經費撥付:縣財政將補助資金列入預算,直接撥付給教育局,然后由教育局撥付給學校,再由學校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給客運公司。財政補助資金半年(一學期)支付一次,每次支付總額的50%。家長自負部分在學校協助下,客運公司派人到學校自行向家長收取。
三、甲方(學校)權利和義務
1、負責排摸學生上下學交通方式,統計符合接送要求學生的人數、居住及站點分布情況,配合乙方合理確定接送人數。
2、學校在放學后40分鐘之內,組織學生到候車地點,乙方派人接收并負責學生乘車安全管理。超過規定時間,如有學生未到候車點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協助將該學生找到。
3、對乘坐接送車的學生進行經常性的安全乘車、文明乘車教育,并協同學生家長做好教育監督。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組織教師、乘車學生開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動,通報學生乘車紀律,樹立遵守交通安全、文明乘車的學生典型,做好經驗介紹,確定重點監管對象,落實整改措施。
4、協助乙方做好乘車人數及線路的登記。
5、對非法車輛接送學生以及超載等違規運營行為,學校有義務及時制止學生乘坐,并向學生家長做好解釋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決的情況下要協助乙方向公安交警部門和當地政府進行書面匯報,并落實整改措施。
6、節假日或學校工作需要所引起學生接送時間變化的,須變動前一天通知乙方,以便提前安排好接送車輛。
四、乙方(客運企業)權利和義務
1、按照行業管理部門要求配備接送車和駕駛員,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和駕駛人資質合格。
2、嚴禁超載、超速,不得順路載客,確保學生途中安全。
3、按物價部門的定價向學生收取乘車費用,不得隨意加價,無論任何理由都不得拒絕接送學生;對漏乘學生乙方要負責再次接送,確保學生安全回家。
4、乙方在接送途中如遇特殊情況(如交通堵塞、車輛故障、交通事故等),造成未按時接送學生的,要及時通知所接送學生所在的學校,同時負責調配其他合格車輛來接送學生。
5、乙方在接送途中要做到“四定”,即定人、定時、定車、定線路。定人:即每輛車要有相對固定的駕駛員;定時:即在規定的時間到位接送,因故不能到位時,應當提前通知學校;定車:即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是事先約定的相對固定的車輛,且車況良好;定線路:即接送學生必須沿規定的線路行駛,不能隨意更改,避免給學生和家長造成不便。
6、公開接送車統一服務監督電話:,接受甲方和社會各界的意見與建議,不斷提高安全管理和服務水平。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均有權按照協議及考核細則要求進行相應的處罰,并要求違約方及時找出原因并解決問題,如得不到解決,將提請并會同管理部門給予協調處理。雙方對本協議的未盡事宜可以提出協商,以便協議的不斷完善。
六、其他
本協議由縣府辦牽頭,公安交警大隊、交通運輸管理局、安監局、教育局、鄉鎮等部門聯合監督執行。
此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交通局、公安交警、教育局、接送車管理公司各留檔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為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進一步提高學校安全管理水平,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構建以人為本的和諧校園,構建教師、學生家長、社會三位一體的安全教育網絡,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促使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特制定如下協議:
1、學校應營造良好的安全氛圍,構建安全教育網絡體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定期對教師進行安全知識培訓,使教師樹立安全防范的責任意識和主體意識。
2、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也是學校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防范工作負全部責任;教師是學校安全工作的具體執行者和操作者,負責學校具體安全工作計劃、規程、措施的實施。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對造成的意外事故責任由教師自行承擔。
4、值周教師在值周期間負責學校的一切安全,要根據當時當地具體情況,對學生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放學時要親自整隊,護送學生至校門外并目送學生遠去。
5、各兼職人員要定期檢查、維修本兼職范圍內的各種設施、設備、器械等,保證其正常使用。
6、學生勞動或外出活動,學校要指派專人負責,責任人要及時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強操作指導,嚴密組織,精心安排,保證學生安全。
7、學校開展的第二課堂活動、課外活動、各類競賽活動、社會實踐活動等必須指派專人負責,責任人必須制定周密的計劃,確保活動的正常開展,確保師生安全。
8、各課任教師要確保自己所任學科授課期間的學生安全。體育教師要指導、幫助學生開展好體育活動;科學課教師要管理好實驗儀器,指導學生規范操作。
9、班主任必須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規教育,利用班會、隊會組織學習安全知識,增強學生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救自護能力。
10、班主任要與本班學生共同制定班級的安全制度,教育學生遵守校紀班規,杜絕打架斗毆、追逐打鬧、出入教師擁擠等不安全因素。
11、班主任要通過召開家長會、家訪等形式,定期與家長溝通、交流,相互協調,齊抓共管,共同督促學生遵守各項安全制度。
12、班主任要定期對班內桌椅、門窗、教學設施進行檢查,發現桌椅、門窗損壞,電線裸露等不安全隱患應及時維修或上報學校安排專人維修。
13、班主任應加強本班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學生出現嚴重的心理問題。
14、班主任應做好本班學生的考勤工作,如發現學生缺席或早退的,應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了解情況,查明原因并上報學校。
15、學生在校突然生病或發生意外事故,班主任應及時和家長聯系,情況嚴重的要采取果斷措施,及時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16、其它未盡事宜,按《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執行。
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與教師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8
為切實保障學生安全,預防學生人身傷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的有關條款,并針對**同學在校期間行為,特制訂以下協議:
1、不玩一切不安全的物品,如玩具槍、炮等,不做不安全的游戲,不帶利器進學校。
2、同學之間玩耍不出格。在教室、樓道、上、下樓梯等,不推拉擁擠。
3、不得擅自離校,在校外游蕩,不與社會閑雜人員交往,不得在校外娛樂場所游玩、上網等。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事故,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事故,一切后果由監護人自負。
4、不抽煙、不喝酒、不攜帶手機,不佩戴首飾,不留長發,不染發、燙發。
5、上課不得影響教師上課,不得與教師發生沖突。6、不遲到、早退,堅決杜絕曠課行為。
7、病、事假由監護人聯系班主任請假,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離校。
8、課下必須按時完成作業,積極參加活動。
9、不破壞學校公物,如損壞照價賠償。
10、家長要與班主任經常取得聯系(一周內不少于一次),了解孩子的各方面情況,不斷規范孩子的學習、生活等行為。
此協議旨在監督**同學在校行為,如果該生違反協議內容,家長帶回家中教育反思,或改變就學環境。此協議一式三份,學校、家長及班主任各執一份。學生離校協議自行作廢。
學生(**年級**班)
監 護 人(聯系方式)
中學(蓋章)
班 主 任:(聯系方式)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9
協議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協議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為了維護乙方之被監護人放學后自主回家的安全,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維護甲方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推動甲方各項工作的健康發展,保障乙方之被監護人人身、財產安全,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議一致,制定本協議;
二、根據甲方校規校紀管理的要求,在甲方處就讀的在校學生放學后(包括節假日等特殊情況下的放學在內),一律要求該就讀生之法定監護人親自接、送該孩子上學、放學;
三、乙方若未能按時到甲方處接自己的被監護人的,乙方應主動于甲方當日當次放學前三十分鐘將不能按時到校接自己的被監護人之情況及時告知該被監護人所在班級的班主任;
四、若乙方不能到校接其被監護人的,在簽訂本協議后,甲方視為乙方同意自己的被監護人在甲方放學后讓其獨自回家;
五、乙方的被監護人在甲方放學后獨自回家的,乙方的被監護人在出校門之后該被監護人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甲方將不負任何保障責任,若因乙方許可自己的被監護人獨自回家,發生乙方的被監護人任何人身、財產等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對乙方依本協議第四條之規定同意其被監護人獨自回家的,乙方應時刻教育自己的被監護人放學后及時回家,不隨意和陌生人說話,不跟陌生人走,認清回家路程,家庭住址,記住甲、乙雙方的聯系方式,遵守交通規則;
七、乙方的被監護人若在回家途中出現人身、財產等問題,乙方應在知曉該事后半小時內告知甲方;
八、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將視為乙方同意乙方的被監護人放學后獨自回家,甲方將在每天放學后同意乙方的被監護人在無乙方接的情況下自行回家;
九、本協議在簽訂前及簽訂時甲、乙雙方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且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是真實意思表現;
十、本協議所稱的被監護人是乙方在甲方處就讀的子或女;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補充協商決定,補充協議跟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遇補充協議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頁,經甲、乙雙方簽字并捺印后生效;
十四、本協議中的自主回家方式包括騎自行車、乘車、步行等;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0
為了強化校規校紀,加強學校依法治校力度,更好地維護學生合法權益,提高學生綜合素質,規范學生管理工作,增強學生的法紀觀念和自律、自護的安全意識,明確學生在校期間本人(及其家長)與學校各自的責任,根據教育部和教育廳的有關規定以及《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甲:*學校。乙:監護人*學校 部 級 班學生 的家長 ),雙方共同協商,就以下事宜達成共識并切實遵行。
一、學校尊重和保護學生享有憲法、法律賦予的各種權利,學生在校期間有義務刻苦鉆研,勤奮學習,全面學習,全面發展,奮發向上。
二、學生應愛國愛校,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服從學校管理。
三、學校根據國家頒布的教育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政策對學生實施全方位的教育管理。
四、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或學生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的,學校已經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校方免責:
(一)、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拒、不能避免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的侵害造成的;
(三)、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損害或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
(四)、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識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害或者可能性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五)、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六)、學生或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七)、未成年人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八)、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九)、在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或中午自行離校發生的;
(十)、因家庭問題的誘因而引起或學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其它傷害的;
(十一)、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十二)、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十三)、構成犯罪或由于犯罪行為侵害的;
(十四)、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
(十五)、學生自殺、自傷的;
(十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學校維護學生合法的合法權益。因學校重大過錯造成學生人身傷害或者損失的,學校承擔相應的責任,并按有關規定采取積極措施加以解決,處理的過程中學生和學生家長應積極配合。
六、學校有義務協助學生(及其監護人)處理因非校方原因的意外事件中學生的損失事宜。對由此發生的醫療、搶救、交通等臨時性費用,學生及其家長有義務支付和補償。
七、學生家長(監護人)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和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八、我校無住宿生,學生應當與監護人或者監護人委托的親友共同居住,監護人承擔該學生離校后以及非行課期間的安全、管理、教育等相關責任,教育學生不得參與非法出版組織,不得遲到、早退、曠課、酗酒、賭博、私自下河堰池塘洗澡、打架斗毆、拉幫結派、出入網吧等到有違公序良俗的行為。
九、學生參加學校組織或批準的集體活動,應遵守組織紀律及有關規章制度,否則,造成本人、他人或集體的人身、財產損害的同上該學生(及其監護人)承擔責任。學校禁止組織有可能發生危險和意外的活動。
十、學生非因學校事務離校外出,均視為個人行為,發生的一切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十一、學生參加教學實驗,包括微機課,應遵守操作規程和相關紀律。因學生違規違紀發生事故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由該學生(及其監護人)承擔責任。
十二、學生在校期間因突發性疾(傷)并意外性傷病須立即搶救治療而家長不能及時趕到現場時,視為監護人委托學校有關部門負責人為其民事代理人,在搶救等到有關文書上簽字,其法律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其監護人)承擔。學生出現突發性疾(傷)并意外性傷病時要及時組織搶救和治療并及時通知其家長。
十三、學生監護人電話: ,信函通訊地址: 。為其子女在*學校學習期間,監護人與學校間真實有效的聯系方式。
十四、本協議適用于*學校在籍的學生。
十五、本協議一式二份。分別由學校、學生及其監護人各執一份,簽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辦理。
十七、本協議書由*學校負責解釋。
甲方:*學校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學校 部 級 班學生:
監護人: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1
甲方:x學校
乙方:家長
乙方教育對象來我校就讀,接受我校教育管理,為了雙方共同利益,確保教育對象身心健康發展,創造平安校園,甲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義務及權利
1.按國家教育方針開課,正確教育學生,履行《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教師法》中相關義務和權利,為教育對象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
2.加強校園環境建設,確保孩子在校各方面安全和身心健康發展。
3.為走讀生提供安全保障機制,在正常教學期間,嚴禁走讀生私自離開學校。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及權利
1、家長督促孩子按時到校,并要求家長接送學生,確保孩子來校途中的安全。
2、不得托付任何人接送孩子,若有特殊情況,需與學校主管部門取得聯系,學生在校外安全一切由乙方負責。
3、乙方學生如果犯有以下錯誤之一者,學校將其勸退,不退學費,并不得找任何借口糾纏學校:
經常遲到、曠課、早退達20次,嚴重不服從學校管理的;
上學途中,經常逛網吧、游戲廳,在外抽煙喝酒達3次;
在校外,以黃岡學生的名義,違反社會治安管理條例,做有損學校聲譽的;
轉讓走讀生出門證的,致使他人在校外違紀違規,乙方需負全責;
與校外人員交往,私自帶社會閑雜人員進校,惹是生非的;
幫校內學生帶煙酒等違禁物品,一經查實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從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學生離開甲方學校。
甲方簽章:
乙方家長簽字:
乙方學生簽字:
20xx年x月x日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2
學生的成長教育需要家庭、學校、社會的密切配合,尤其是家庭和學校的緊密聯系。為促進學生文明、健康的成長,學校始終把安全教育工作作為學校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使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緊密結合,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學校特與家長、學生簽訂如下協議: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之間只是教育管理關系。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家長應與與學校緊密配合,教師有義務通知問題學生家長到校,家長有責任第一時間趕到。
2、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3)來自校外突發性,偶然性侵害造成的或者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造成的。
3、學生在校期間的行為。
(1)住校生:學校嚴禁學生在寢室、教室內亂拉亂接電線來照明和取暖煮飯。禁止玩火、玩鞭炮、點蠟燭及各種刀具,就寢期間不得離開寢室,(上廁所除外)。否則造成一切事故和損失,一概由家庭和本人負責。
(2)走讀生(含離家在外住寢的'學生):就寢時間不得進入校園,如在校園內外發生安全事故,一概由家庭和本人負責。課間十分鐘,自行追逐、打鬧發生安全事故,一概由家庭和本人負責。學校開展集體活動(含上課),因學生不聽指揮,違反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一概由家庭和本人負責。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一概由家庭和本人負責。
4、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嚴禁住校生在學習期間不假外出,走讀生到上課時未進入校園,否則,出現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后果自負。
5、學生在校期間,強化自我修養,與同學互助互愛,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方式致同學傷殘。嚴禁打架斗毆,違者由肇事者本人負責,與學校無關。
6、學生離開學校(以校門為界),在校外所發生的下列不安全事故,由學生本人及家庭負責,一概與學校無關。
(1)學生私自到河、塘、水庫游泳者;
(2)學生私自出外、甚至翻越圍墻出校游玩,不遵守交通規則者;
(3)學生與社會閑雜人員和犯罪集團同流合污者;
(4)學生在公共場所攀越危險物,從事危險活動者;
(5)學生在學校內外刀具、棍棒等危險物品造成不安全事故者;
(6)學生私自在外過夜不歸家(校)者;
(7)學生糾集社會問題青年打架斗毆者;
(8)學生自己參與賭博、上網吧、進行不正當男女關系等活動所發生的流血、傷殘事件者;
(9)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10)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11)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7、此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學校一份,家長代表一份。
班級___________ 班主任____________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崗李鄉中心學校(蓋章)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3
各位家長:
大家好!
為了提高您孩子語文、數學、英語成績,幫助他們盡快趕上其他同學,根據岷縣民族學校“學困生扶助計劃”,經學校和家長委員會商定,學校決定集中三、四、五年級共計36名學習有困難的同學,編為一個教學班,選聘全校最好的教師,利用民族學校教育助學獎勵基金,為他們提供無差別的基礎知識免費補習,使他們度過一個有益、充實而安全的假期。為了確保補課期間的安全,特要求學生和家長明確以下要求:
一、補習時間安排
補習共分四個階段,每階段連續補習5天,中間休息1天,到8月7日結束。
第一階段:7月15日至7月19日,7月20日休息一天;
第二階段:7月21日至7月25日,7月26日休息一天;
第三階段:7月27日至7月31日,8月1日休息一天;
第四階段:8月2日至8月6日,8月7日補習結束。
作息時間:上午8:00到校,8:10上課,中午11:20放學;下午2:20到校,2:30開始上課,下午4:50結束并打掃衛生,5:00放學。每天7節課,語文、數學、英語各2節,體育1節。
二、學生補習期間安全協議
1、家長要時刻教育學生提高警惕,加強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防觸電、防雷雨、防溺水、防壞人,杜絕一切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切實做到有效地保護自己。
2、家長要教育孩子不攜帶劇毒、易燃、易爆、尖銳利器及其它危險品進入校園。
3、家長要監督孩子按時上學和回家,有事或有病時一定要由家長寫請假條(或由家長親自打電話說明原因),并保證孩子不在路上逗留、不追爬車輛,不去有危險的地方玩耍。如果您的孩子在補課期間有一次曠課或兩次以上遲到行為,則取消補習資格。
4、對于自制能力較差的學生,家長應該全程、親自、按時接送孩子上學、回家,以免孩子在上學或放學路上發生意外;其他孩子家長應該教育自己的孩子與參加補習的鄰近的孩子一起結伴而行。
5、家長應該敦促孩子在家按時、獨立完成補習期間老師布置的所有作業。補課間隙監督孩子不要去河邊游泳,山上玩耍。
6、學生在校補習期間,因他人行為不慎引起人身傷害的,由傷害人承擔相應責任;他人故意侵害學生的,由侵害人承擔責任;學生因行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承擔相應責任。學生在校外的安全(包括未到校時)由學生自己和家長負責。
7、補習期間,學校大門上鎖,原則上謝絕家長來訪。如果孩子違犯學校紀律,采取非正常手段私自逃離學校,期間發生的安全責任學校概不負責。
8、協議有效期限:20xx年7月15日上午8:00至20xx年8月6日下午5:00終止。
9、其它未盡事宜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12號)《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學生簽字:__________(同意)家長簽字:__________(同意)
岷縣民族學校
岷縣民族學校家長委員會
二0xx年七月十四日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4
甲方:______市_________高中
乙方:___年級班監護人:___
為了確保學生人身安全,建議所有學生在校住讀。但由于個別原因不能在校住讀的學生,確保學生在校外的人身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協議如下:
由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乙方或第三人承擔責任。
1、學生自行上學、放學或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事故。
2、學生違反學校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安全事故發生的。
3、學生自行外出、自行組織活動或者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4、在放學或放假期間,學生自行到校活動或者自行滯留學校期間發生的:
5、學生在外自我傷害造成傷殘、死亡的:
6、學生在外自身或者學生之間原因造成的:
7、學生違反學校紀律與規章制度,經學校教育拒不改正,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為的:
8、除學校和學生以外第三人造成的:
9、不可抗力造成的
10、形依法應當由監護人或第三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
三、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四、協議有效期為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代表(簽字):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
___年___月___日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5
甲方: 乙方:
甲方為方便子女接受教育,經考察決定將現就讀于學校的學生交由乙方托管。
為明確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指定期間履行對學生的看護及教育管理責任。
乙方要以高度負責和敬業奉獻的精神,為學生提供安全、適當、科學的學習與生活管理,使學生各方面素質得到全面的發展和提高。
二、甲方愿意接受本協議所約定的條件及守則,并委托乙方在緊急情況或不能聯絡甲方時代表甲方對學生作出合理的決定,并獲得代表甲方簽字的權利。
三、乙方在學生托管期間負責學生飲食及課外輔導等有關事宜,具體如下:
飲食:托管期間(午餐,晚餐)負責學生的飲食,約定正餐標準,。乙方保證提供的飲食條件符合學生生長發育,確保學生的身體健康不因飲食條件受到影響。
課業輔導:負責每天督促學生完成作業,并在必要時給予相應輔導。
四、委托期限: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或以學期為期限,如雙方續約,可直接在此款后續簽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至______)。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托管費_______元/月(輔導費______),每月初預交納。
甲方應以負責的態度按時交納托管費用,延期交納需經乙方同意,否則乙方應在合理期限內通知甲方交納,如甲方拒不交納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六、甲方要配合乙方為學生創造良好的學習條件和氛圍,教育學生遵守托管期間的有關規定,不得自行外出、擅自脫離乙方監護。
因下列原因或者學生擅自脫離監護發生意外事故而致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的,乙方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賠償要求:
1、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來自與學生寄宿地點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或第三方侵害造成的;
3、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乙方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
4、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意外傷害的;
5、學生自殺、自傷的;
6、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七、乙方有義務提供安全的飲食條件,確保學生托管期間履行監護義務。對因提供條件不當、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未能充分履行監護義務,造成學生財產或人身損害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八、學生托管期間若出現較重疾病和其它需要緊急救助情況,乙方要及時告知甲方,甲方得此信息后應前往進行積極救助。如果情況緊急,乙方應及時將學生送往醫療機構救治,并盡最大所能為甲方墊支搶救、治療和住院等費用,甲方應該盡快將此費用如實歸還乙方。對不服從乙方教育管理擅自外出或打架斗毆對他人或自身造成傷害的,其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九、甲方須配合乙方教育學生保管好自己的錢物,若非乙方管理責任原因,學生大意或者保管不善丟失錢物,乙方應積極為甲方尋找,如缺乏線索尋找未果,乙方不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十、在本協議簽訂之前,乙方應實事求是地介紹所能提供的各種條件,不得對甲方作出任何不符合事實的宣傳和評價,如果由此造成學生不良影響,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十一、合同解除 甲方對乙方服務不滿意或因其他原因可隨時解除本協議,其費用按足月結算,不足半月的按半月計算。學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可通知甲方終止協議,其費用按時間據實結算。造成乙方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五次以上不聽從乙方管理,經教育無悔改表現的;
2、故意傷害其他學生造成嚴重后果的;
3、故意損毀乙方財物造成重大損失的;
4、偷盜公私錢物無悔改表現的;
5、其他嚴重影響托管協議實施的行為。
十二、甲方要積極主動地保持與乙方的聯系和配合,甲方如果發生住址、單位、電話等聯系方式的變更應該及時通知乙方。
乙方也要將學生托管期間的表現與變化情況充分告之甲方,配合甲方確定學生的教育方案。
十三、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合同法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6
甲方(學校):
乙方(客運企業):
為全面做好學生接送服務,保障學生接送工作安全、有序開展,經雙方協商后,制定本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為一學年。
二、線路、考核和經費撥付
1、接送學生線路、人數、停靠站點、車輛、駕駛員等見附表。
2、考核由教育行政部門、公安交警、交通運管、安監、學校等聯合開展,每月檢查一次或以上,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結果報縣政府及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考核結果,進行政府補助的撥付。
3、經費撥付:縣財政將補助資金列入預算,直接撥付給教育局,然后由教育局撥付給學校,再由學校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給客運公司。財政補助資金半年(一學期)支付一次,每次支付總額的50%。家長自負部分在學校協助下,客運公司派人到學校自行向家長收取。
三、甲方(學校)權利和義務
1.負責排摸學生上下學交通方式,統計符合接送要求學生的人數、
居住及站點分布情況,配合乙方合理確定接送人數。
2.學校在放學后40分鐘之內,組織學生到候車地點,乙方派人接收并負責學生乘車安全管理。超過規定時間,如有學生未到候車點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協助將該學生找到。
3.對乘坐接送車的學生進行經常性的.安全乘車、文明乘車教育,并協同學生家長做好教育監督。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組織教師、乘車學生開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動,通報學生乘車紀律,樹立遵守交通安全、文明乘車的學生典型,做好經驗介紹,確定重點監管對象,落實整改措施。
4.協助乙方做好乘車人數及線路的登記。
5.對非法車輛接送學生以及超載等違規運營行為,學校有義務及時制止學生乘坐,并向學生家長做好解釋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決的情況下要協助乙方向公安交警部門和當地政府進行書面匯報,并落實整改措施。
6、節假日或學校工作需要所引起學生接送時間變化的,須變動前一天通知乙方,以便提前安排好接送車輛。 四、乙方(客運企業)權利和義務
1.按照行業管理部門要求配備接送車和駕駛員,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和駕駛人資質合格。
2、嚴禁超載、超速,不得順路載客,確保學生途中安全。
3、按物價部門的定價向學生收取乘車費用,不得隨意加價,無論任何理由都不得拒絕接送學生;對漏乘學生乙方要負責再次接送,確保學生安全回家。
4、乙方在接送途中如遇特殊情況(如交通堵塞、車輛故障、交通事故等),造成未按時接送學生的,要及時通知所接送學生所在的學校,同時負責調配其他合格車輛來接送學生。
5、乙方在接送途中要做到“四定”,即定人、定時、定車、定線路。定人:即每輛車要有相對固定的駕駛員;定時:即在規定的時間到位接送,因故不能到位時,應當提前通知學校;定車:即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是事先約定的相對固定的車輛,且車況良好;定線路:即接送學生必須沿規定的線路行駛,不能隨意更改,避免給學生和家長造成不便。
6、公開接送車統一服務監督電話: ,接受甲方和社會各界的意見與建議,不斷提高安全管理和服務水平。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均有權按照協議及考核細則要求進行相應的處罰,并要求違約方及時找出原因并解決問題,如得不到解決,將提請并會同管理部門給予協調處理。雙方對本協議的未盡事宜可以提出協商,以便協議的不斷完善。
六、其他
本協議由縣府辦牽頭,公安交警大隊、交通運輸管理局、安監局、教育局、鄉鎮等部門聯合監督執行。
此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交通局、公安交警、教育局、接送車管理公司各留檔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7
甲方:(實訓單位)
乙方:(學校)
丙方:(學生)
根據乙方教學需要,為提高大學生的社會實踐技能與就業的推薦工作,加強學生實習期間的安全管理,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決定,確定甲方公司為乙方校外實習實訓基地。
其具體相關安全事宜由甲乙丙三方達成如下協議:
1、公司項目部負責學生畢業實習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學生進入公司項目后首先要接受項目部組織的安全教育,要認真學習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掌握一定的業務安全知識,方便自己到業務現場后運用。
3、學生出入業務技術現場必須由公司技術人員陪同,不得擅自到業務技術現場亂走,不得到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地方逗留。
4、學生到項目實習期間嚴禁碰觸現場任何電器設備、電線電纜以及有毒物體等,否則發生任何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5、進入業務技術現場要上下左右觀察周圍環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遇到不安全情況要及時跑到安全地帶,并通知項目部人員及時處理隱患。
6、學生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和校紀校規,遵守實習紀律,團結互助,不能做有損大學生和學校形象的事。若發生違紀等事件,將交給校方(乙方)按校紀校規和乙方規定處理。
7、學生在乙方實習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安全保障制度,服從實習單位的工作安排,接受實習單位的考核。
8、學生在實習過程中,嚴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注意出行安全。
9、學生對實訓過程中事情有意見,可以提出并與甲方商量,乙方協助解決,學生不得無故中途停止實訓或擅自離開,否則,將由甲乙方按規定處理,實習成績記為不及格。
10、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丙三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修改。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實訓學生(丙方)簽名:
簽訂日期: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8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家庭、社會教育一體化 ,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和學校應同時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如對他人造成損害的,由學生及家長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4、有特殊疾病或先天性疾病的學生,家長及委托監護人應當坦誠告知班主任,由于家長及學生隱瞞而造成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由于初中學生已經有較強的明辨能力,因不小心或防范意識差而造成摔傷、碰傷、燒傷等情況,學校不承擔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犯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班主任應及時通知學生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監護人要做好學生交通安全監護工作,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違反規定在上學的路上騎自行車、摩托車或乘坐無牌照車輛出現事故的,學校不負責任,造成他人傷害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意外的,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由在場教師承擔教育管理責任。
10、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消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1、嚴禁學生私自到河、溝、渠邊玩耍,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2、教職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職工負責。
13、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依據校方責任保險及學生平安保險有關規定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家長應積極配合,不得無禮取鬧。
14、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學生承諾:我承諾將此安全責任書交由家長閱讀,家校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承諾人簽名:
家長承諾:我承諾已閱讀此安全責任書,做好學生在校外的安全教育工作。 承諾人簽名:
學校蓋章: 班主任簽名: 包級領導簽名: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9
甲方:樂學暑期輔導班(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學生監護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制度,健全樂學暑期輔導班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輔導班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甲方要認真做好為學生輔導的工作。
第二條:甲方負責乙方子女的作業及課外輔導,并及時向乙方匯報其子女在上課期間的情況,并且按照學生的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的方法,以滿足不同學生對于知識點的理解。
第三條:甲方在學生上課期間負責學生的人身安全。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乙方要敦促乙方子女,按時到校,不遲到不早退。
第二條: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工作,為達到學生進步共同努力。
第三條:本甲方沒有值班班主任,所以不承擔下課后看護孩子的責任,望各位乙方諒解,更希望乙方保持對甲方的聯系,以保證乙方子女的人身安全。
三、違約責任
1、甲方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3、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甲方,甲方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4、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5、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甲方有過錯的,按甲方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6、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甲方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甲方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甲方的設施有關,但甲方的設施并無缺陷;
(2)甲方或教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7、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開樂學暑期輔導班回家,非樂學暑期輔導班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8、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甲方共同負責,甲方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甲方不負責任。
9、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樂學暑期輔導班或私自離開樂學暑期輔導班,甲方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10、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
11、甲方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甲方、教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甲方或教師承擔部分責任。
12、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在學生有投保的情況下甲方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四、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合同期限為____,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協議期滿后,合同無效。
五、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負責人簽字(蓋章):____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0
尊敬的各位家長或監護人:
為了彌補學生學習的不足,強化學生基礎知識訓練,提高學生的知識水平和考試成績,本班決定每周二、三、四下午安排第三節為作業輔導課,為了學生安全,請家長積極配合本班管理學生,家校共同承擔教育責任,協定如下:
一、家長不同意補課的,電話告知班主任,并寫明不愿補課的申請交班主任后,學生可以不補課。
二、凡補課期間,校內安全責任事故由上課教師負責,校外一切安全事故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特別教育學生不下河和不到水塘里游玩,遵守交通規則,不逃學進入林區游玩。
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的,家長要向班主任請假,惡劣天氣家長要接送學生,危險路段家長要護送學生。
班主任:
乙方家長或監護人:
學生: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1
甲方:××中學
乙方:校車司機
乙方責任人必須履行的職責范圍:
1、駕駛員必須熟悉交通法規,在平時必須努力學習有關部門制定的新的道路交通方面的規則,并運用于實際。
2、在行車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交通安全規則,杜絕超載,確定做到行車安全,杜絕一切事故發生。
3、經常注意車輛保障制動系統設備完好,每天行車之前要檢查車輛,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絕對不帶問題出車。
4、按規定定期保養維護、按時檢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狀態。
5、接送學生在校門口停放車輛時,要聽從學校值班人員的管理,順序停放。
6、由于乙方原因,在接送學生的過程中,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7、造成事故的,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做好處理。
8、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月××日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2
甲方:
乙方:
為了保障初四學生順利參加體育模擬測試、中考體育和中考文化考試,確保學生的交通安全,學校必須與家長共同合作,共同對學生的安全負責。為了做到責任明確、各負其責,我們本著家長同意、乘車自愿的原則,學校(甲方)與家長(乙方)簽訂以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學校密切與交通管理、公安交警等部門的聯系,加強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法規教育。
2、確保接送學生車輛,必須經交通管理部門檢查合格的車輛,嚴禁使用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
3、跟車人員做到上、下車點名,如有未到學生應及時向學校有關領導反映,并及時打電話通知家長。
4、跟車人員在車上應教育、提醒學生文明乘車,制止學生打鬧及將頭、手伸出窗外等行為,防止學生傷害事件的發生。
5、乘車學生中如有不守紀律者,甲方有權教育,并及時匯報學生家長,幫助教育。如有不改者,通知其家長,停止其乘車。
二、乙方責任:
1、家長不接送而發生安全意外情況,由學生家長承擔責任。
2、學生因身體狀況、行為、情緒有異常情況或病、事假等,不能按時乘車到學校,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以便靈活處理。
3、教育孩子文明乘車、愛護車輛,如有故意損壞,則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負責學生上車前和下車后路上的安全,在這期間出現不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5、按照公交公司的要求,按時足額上交乘車費用。
6、若乙方不同意學生乘車參加考試,家長應按時將學生接送到考點,學生安全問題由家長負全部責任。
此協議一式兩份,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3
為加強對畢業生實習環節的管理,針對我院畢業班學生實習的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協議:
一、 學院各專業畢業生實習由所在分院組織、管理,指導老師負責指導畢業生離校期間的專業實習。
二、 畢業班班主任負責掌握本班學生離校實習期間的住宿地,并按時聯系學生,了解情況,指導學生就業。
三、 學生要保證提供的實習單位資料真實準確,不虛報、偽造。
四、 學生實習需離校住宿的,住宿地及聯系方式須告訴家長,并征得同意。
五、 學生在校外進行畢業實習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實習單位的勞動紀律、安全生產制度等有關規定。
六、 學生中途離開實習單位或終止工作,應事先在實習單位辦理有關手續,并在離開前告知指導老師和班主任。
七、 學生在校外進行畢業實習期間應與指導老師和班主任保持聯系,如通訊方式發生改變時及時通知指導老師和班主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和學生各留一份。
甲方:技術學院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4
我校實行了全日制作息后,有部分離校較近的學生中午不在學校就餐,為了這部分學生回家就餐時的路途安全,按照上級要求,學校特與家長簽訂如下協議:
1、依據國家有關學生安全事故處理條例,學校負責學生到校后、放學前在校期間的管理,家長負責到校前、離校后(包括放假時間)的管理,家長要按照學校的作息時間監管學生校外行為,不能出現監管上的盲區,確保學生上、放學途中的安全。因此,中午不在校就餐的學生中午回家就餐和返校時的路途安全由監護人負責。
2、家長要加強對學生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意識教育,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和自救能力。
3、家長要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在規定時間出入學校,不得遲到、早退、曠課。
4、家長要堅持督促學生每天中午按時回家就餐,按時返校上課。凡未按時回家的學生,家長要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系;未按時返校上課的,班主任要及時與該生家長取得聯系。學生有事耽擱,必須由家長代學生請假。
5、家長要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學生要遵守交通規則,時刻注意來往車輛,不能追車、爬車、或在公路上追逐打玩、多人并行、突然橫穿公路等;不乘座“三無”車輛。
6、家長要教育學生,不能私自下塘洗澡、摸魚;不準踩水過河、過溝;不準在山塘水庫邊、煙水坑等危險地方行走;路途如遇有危險必須繞道行走或返校、返家。
7、家長要教育子女注意飲食衛生,不隨便在外就餐,不購買地攤食品,不亂吃零食;不和陌生人、社會閑雜人員交往,做到陌生人的話不聽、陌生人的路不帶、陌生人的東西不拿,防止壞人拐騙。
8、一、二年級在校外就中餐的學生,其家長或監護人還要每天按時接送孩子。
9、班主任、家長或監護人應該保證24小時電話暢通,若更換聯系方式應主動及時告知對方。
10、凡不遵守學校規定而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由學生及家長承擔全部責任。
11、此協議若有不當之處,以國家有關規定為準。
班級:___年級:____班學生:___
班主任:___家長(簽名):___
___年___月___日
此協議一式二份,學校和家長各持一份。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5
甲方:共青團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委員會
乙方:
使用項目:
使用時間:
使用單位負責人:
聯系方式:
為保障乙方便捷地開展學生活動、甲方向乙方提供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使用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簽署并遵守以下協議。
甲方:
1、中心工作人員必須按商議時間準時到位。
2、中心工作人員使用設備、用電時需小心謹慎、并負責妥善保管中心內部一切設備、對損壞的設備應及時登記上報。
3、中心工作人員工作態度必須熱情、友善、并盡力配合使用單位保證活動順利進行、并于活動結束監督使用單位進行相應的工作。
乙方:
1、使用單位在使用期間負責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一切財產安全和防火安全、如活動結束后發現有財產損失或其他安全事故發生、皆由活動使用方承擔。
2、為保證活動的安全、使用單位(部門)必須需自行與保衛處等相關部門協調大中型活動舉辦中涉及的安全防范事宜。參加活動的車輛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本中心周邊道路。使用單位必須按按本中心觀眾席位數組織安排人員、不得超員、并組織觀眾有序進退場。會場內需保證各消防通道的暢通、會場空氣的流通。禁止在通道中擺設任何有礙通行的物品。
3、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維持中心原有布置不被破壞、如確實需要變動相關布置需征得中心管理人員同意、并于活動結束后恢復原樣。
4、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保證中心內全區域禁煙、禁止使用明火及燃放煙花爆竹;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一切危險物品入內;未經允許、不得私自亂接電線;除發生火災、禁止動用消防設施;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舞臺布置。
5、使用單位在使用中心設備時應小心謹慎、如有出現器材損壞、使用單位應照價賠償或負責維修。
6、使用單位在中心舉辦的活動必須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群眾性文體娛樂活動登記審批表》中的申請事項相符、不得擅自變更、否則停止使用、并予以相應處罰。
7、使用單位應嚴格遵守以上條款、若違反其中條款、將取消該單位當年申請使用大學生活動中心的資格。
本協議經雙方認可、自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共青團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委員會 乙方:
代表簽字(蓋章): 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6
根據我校現行情況,學生住宿密度較大,數量之多。學生住宿中的安全,是我校校領導和有關部門非常重視,和關注的問題。為保證宿舍樓內的安全,由八十中學學生公寓管理處與住宿生簽定協議如下:
1. 提高警惕,加強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防壞人,杜絕安全隱患,做到安全保衛工作人人有責。
2. 宿舍內禁止存放貴重物品,私自存放如果丟失責任自負。
3. 宿舍內無人時,一定要關好門窗,住宿生不得亂串宿舍,不得帶外人進入宿舍。如果發現外人混入,請立即報告生活老師。
4. 宿舍內嚴禁使用各種自帶電器(電爐子、電熱杯、電吹風、電熨斗、電褥子、電蚊香、火柴、蠟燭、鞭炮、收錄機、打火機、熱得快、接線板等),一經發現,立即沒收并嚴肅處理。
5. 禁止攜帶劇毒、易燃、易爆及危險品,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并取消住宿資格。
6. 嚴禁接觸防火器材,不許私動空調及室內各種插座。
7. 嚴禁坐窗臺、跨越窗戶,不許上樓頂;違者嚴肅處理并取消住宿資格。
8. 對不辦請假手續,夜不歸宿者,將予停宿。
9. 天黑后在校園內行走,要結伴而行。
10. 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應急電話: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中心120。
此協議一式二份,學生留存一份,學校存檔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 方:八十中學學生公寓管理處(蓋章)
乙方姓名: 高 年級 班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7
甲方(學校):
乙方(客運企業):
為全面做好學生接送服務,保障學生接送工作安全、有序開展,經雙方協商后,制定本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有效期為一學年。
二、線路、考核和經費撥付
1、接送學生線路、人數、停靠站點、車輛、駕駛員等見附表。
2、考核由教育行政部門、公安交警、交通運管、安監、學校等聯合開展,每月檢查一次或以上,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結果報縣政府及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考核結果,進行政府補助的撥付。
3、經費撥付:縣財政將補助資金列入預算,直接撥付給教育局,然后由教育局撥付給學校,再由學校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給客運公司。財政補助資金半年(一學期)支付一次,每次支付總額的50%。家長自負部分在學校協助下,客運公司派人到學校自行向家長收取。
三、甲方(學校)權利和義務
1.負責排摸學生上下學交通方式,統計符合接送要求學生的人數、居住及站點分布情況,配合乙方合理確定接送人數。
2.學校在放學后40分鐘之內,組織學生到候車地點,乙方派人接收并負責學生乘車安全管理。超過規定時間,如有學生未到候車點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協助將該學生找到。
3.對乘坐接送車的學生進行經常性的安全乘車、文明乘車教育,并協同學生家長做好教育監督。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組織教師、乘車學生開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動,通報學生乘車紀律,樹立遵守交通安全、文明乘車的學生典型,做好經驗介紹,確定重點監管對象,落實整改措施。
4.協助乙方做好乘車人數及線路的登記。
5.對非法車輛接送學生以及超載等違規運營行為,學校有義務及時制止學生乘坐,并向學生家長做好解釋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決的情況下要協助乙方向公安交警部門和當地政府進行書面匯報,并落實整改措施。
6、節假日或學校工作需要所引起學生接送時間變化的,須變動前一天通知乙方,以便提前安排好接送車輛。
四、乙方(客運企業)權利和義務
1.按照行業管理部門要求配備接送車和駕駛員,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和駕駛人資質合格。
2、嚴禁超載、超速,不得順路載客,確保學生途中安全。
3、按物價部門的定價向學生收取乘車費用,不得隨意加價,無論任何理由都不得拒絕接送學生;對漏乘學生乙方要負責再次接送,確保學生安全回家。
4、乙方在接送途中如遇特殊情況(如交通堵塞、車輛故障、交通事故等),造成未按時接送學生的,要及時通知所接送學生所在的學校,同時負責調配其他合格車輛來接送學生。
5、乙方在接送途中要做到“四定”,即定人、定時、定車、定線路。定人:即每輛車要有相對固定的駕駛員;定時:即在規定的時間到位接送,因故不能到位時,應當提前通知學校;定車:即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是事先約定的相對固定的車輛,且車況良好;定線路:即接送學生必須沿規定的線路行駛,不能隨意更改,避免給學生和家長造成不便。
6、公開接送車統一服務監督電話:,接受甲方和社會各界的意見與建議,不斷提高安全管理和服務水平。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均有權按照協議及考核細則要求進行相應的處罰,并要求違約方及時找出原因并解決問題,如得不到解決,將提請并會同管理部門給予協調處理。雙方對本協議的未盡事宜可以提出協商,以便協議的不斷完善。
六、其他
本協議由縣府辦牽頭,公安交警大隊、交通運輸管理局、安監局、教育局、鄉鎮等部門聯合監督執行。
此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交通局、公安交警、教育局、接送車管理公司各留檔一份。
代表方: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8
甲方:共青團日照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
乙方:參與暑期社會實踐學生個人
丙方:乙方所在院部
根據院團委XX年工作計劃,今年院團委將繼續開展暑期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三方經充分協商,就學生暑期社會實踐中的安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三方應共同遵守日照職業技術學院XX年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工作的有關規定.
二,甲方做好學生暑期社會實踐的組織協調和安全教育工作.
三,丙方應協助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并制定切實可行的 安全防患方案.乙方應主動接受甲方和丙方開展的安全教育.
四,乙方在實踐過程中應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防火,防盜,防溺水,防意外事故等,若因乙方不慎而危及人身安全,產生一切后果應有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以上條例經雙方協議簽字之日起,即可執行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丙方: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20xx年××月××日
--------
甲方:共青團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委員會
乙方:
使用項目: 使用時間:
使用單位負責人: 聯系方式:
為保障乙方便捷地開展學生活動,甲方向乙方提供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使用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簽署并遵守以下協議.
甲方:
1.中心工作人員必須按商議時間準時到位.
2.中心工作人員使用設備,用電時需小心謹慎,并負責妥善保管中心內部一切設備,對損壞的設備應及時登記上報.
3.中心工作人員工作態度必須熱情,友善,并盡力配合使用單位保證活動順利進行,并于活動結束監督使用單位進行相應的工作.
乙方:
1.使用單位在使用期間負責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一切財產安全和防火安全,如活動結束后發現有財產損失或其他安全事故發生,皆由活動使用方承擔.
2.為保證活動的安全,使用單位(部門)必須需自行與保衛處等相關部門協調大中型活動舉辦中涉及的安全防范事宜.參加活動的車輛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本中心周邊道路.使用單位必須按按本中心觀眾席位數組織安排人員,不得超員,并組織觀眾有序進退場.會場內需保證各消防通道的暢通,會場空氣的流通.禁止在通道中擺設任何有礙通行的物品.
3.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維持中心原有布置不被破壞,如確實需要變動相關布置需征得中心管理人員同意,并于活動結束后恢復原樣.
4.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保證中心內全區域禁煙,禁止使用明火及燃放煙花爆竹;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一切危險物品入內;未經允許,不得私自亂接電線;除發生火災,禁止動用消防設施;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舞臺布置.
5.使用單位在使用中心設備時應小心謹慎,如有出現器材損壞,使用單位應照價賠償或負責維修.
6.使用單位在中心舉辦的活動必須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群眾性文體娛樂活動登記審批表)中的申請事項相符,不得擅自變更,否則停止使用,并予以相應處罰.
7.使用單位應嚴格遵守以上條款,若違反其中條款,將取消該單位當年申請使用大學生活動中心的資格.
本協議經雙方認可,自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蓋章): 代表簽字(蓋章):
20xx年××月 日 20xx年××月××日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9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家庭、社會教育一體化 ,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和學校應同時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如對他人造成損害的,由學生及家長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4、有特殊疾病或先天性疾病的學生,家長及委托監護人應當坦誠告知班主任,由于家長及學生隱瞞而造成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由于初中學生已經有較強的明辨能力,因不小心或防范意識差而造成摔傷、碰傷、燒傷等情況,學校不承擔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犯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班主任應及時通知學生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監護人要做好學生交通安全監護工作,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違反規定在上學的路上騎自行車、摩托車或乘坐無牌照車輛出現事故的,學校不負責任,造成他人傷害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意外的,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由在場教師承擔教育管理責任。
10、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消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1、嚴禁學生私自到河、溝、渠邊玩耍,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2、教職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職工負責。
13、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依據校方責任保險及學生平安保險有關規定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家長應積極配合,不得無禮取鬧。
14、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學生承諾:我承諾將此安全責任書交由家長閱讀,家校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承諾人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家長承諾:我承諾已閱讀此安全責任書,做好學生在校外的安全教育工作。 承諾人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大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30
為了確保學生安全,明確學生安全管理職責,消除安全隱患,杜絕事故發生。現根據縣教育局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協議:
1、班主任要經常性對學生進行飲食衛生、交通、活動、用電、消防等方面安全教育,增強學生安全意識,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2、科任老師要協助班主任抓好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工作。值班老師要按學校要求做好各時段學生的安全教育管理,消除安全隱患。
3、寄宿生大星期時,自行接送的家長要按學校規定時間做好孩子接送,并辦好交接的相關手續,確保寄宿學生上學、回家的安全。
4、子女有突發性疾病或其他隱疾的,家長要告知班主任。
5、寄宿生回家返校途中要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不走反道,不在馬路上嬉鬧,不追車不爬車,一律走人行橫道線,一律靠右行走,當過三(四)岔路口時要左右看看、前后望望,在確定無車輛通過時方可前行。
6、學校負責接送的寄宿學生,家長要按學校規定時間、規定地點接、送,接送的老師要按學校要求安全地把寄宿生交給監護人或接回學校。
此協議一式兩份,班主任和學生家長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班主任: 學生家長:
20xx年2月28日 20xx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