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退股協議書(通用3篇)
店面退股協議書 篇1
由于個人原因,經友好協商,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如下退股協議,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甲方(退股方):
乙方(法人方):
第一條股權的轉讓
1、甲方因個人原因自愿退出“東駿大藥房”股東會。甲方確認與該公司無任何經濟及財務糾紛(包括合并前和退股后的)。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轉讓協商。
3、甲方保證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不存在第三人的請求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5、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后,甲方不再享受該公司相應的股東權利和承擔義務。
第二條違約責任
1、協議簽訂后甲方不得作對乙方有害的各項事務并維護公司所有的利益,并遵守雙方關于公司運營的相關保密約定。
2、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所有的債權債務和虧損、盈利分紅(包括合并前和退股后的)與甲方再無任何關系。
3、甲方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4、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三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通過協議簽署地訴訟解決。
第四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
2、本協議生效之日即為股權轉讓之日,該公司據此更改股東名冊、換發出資證明書,并向登記機關申請相關變更登記。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企業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或蓋章):
日期:
店面退股協議書 篇2
轉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當事人就房屋轉租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轉租人經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于房屋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轉租與承租人為居住使用而承租人依約承租相應責任。
第二條轉租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__止計_________________年。
第三條租金:
1.每月租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________日以前繳納。
2.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于轉租期滿交還房屋時無息返還。
第四條使用轉租房屋的限制:
1.本轉租房屋系供住家之用。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轉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轉租、出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轉租房屋。
3.乙方于轉租期滿應即將轉租房屋騰出交還,不得向甲方請求遷移費用或任何費用。
4.轉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5.轉租房屋有改裝設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裝設,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還轉租房屋時并應負責回復原狀。
第五條危險負擔: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使用轉租房屋,除因天災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過失致轉租房屋損毀,應負損害賠償之責。轉租房屋因自然的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負責修理。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約定方法使用轉租房屋,或拖欠租金達兩期以上,經甲方催告限期繳納仍不支付時,不待轉租期限屆滿,甲方得解除租約。
2.乙方于終止租約或轉租期滿不交還房屋,自終止租約或轉租期滿之豎日起,乙方應按照每日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其他特約事項:
1.轉租房屋的稅費由甲方負擔,乙方水電費自行負擔。
2.乙方遷出時,如遺留家具雜物不搬的,視為放棄,可由甲方處理。
3.本合同轉租期限未滿,一方擬終止租約時,須得對方的同意。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份,當事人各執份為憑。
甲方:
乙方:
店面退股協議書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乙方承租甲方▁▁▁▁▁▁▁▁▁(層/廳) ▁▁▁▁▁▁▁▁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庫房▁▁▁▁▁平方米,庫房位置為▁▁▁▁▁▁。
第二條 租賃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條 租金本協議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條 保證金保證金屬于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協議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協議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為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為履行協議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協議附件。
第五條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范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圍為:▁▁▁▁▁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協議。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并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系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并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范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并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并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于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范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 協議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協議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協議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并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協議,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條 免責條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協議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續租本協議續租適用以下第▁▁▁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協議。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協議。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協議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協議終止后▁▁▁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十六條雙方對協議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協議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協議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協議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