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綠化工程協議(通用3篇)
標準綠化工程協議 篇1
業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 施工工程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預定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條:施工范圍
1、施工范圍:
回填種植土按現場實際發生工程量結算,由雙方代表簽證認可,但單價不允許超過甲方認可的預算單價的限額。
第三條: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進行施工。
第四條:工期
1、工期自預定開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過協議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止,預計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計乙方通知甲方驗收后等待甲方驗收的時間。
2、如遇下列情況,乙方須在發生簽證事由2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乙雙方代表簽證,工期相應順延,否則視為乙方放棄簽證的權利,工程不予順延。
(1)因甲方原因影響工程施工進度,如未按時交出場地,接通水電、甲方變更設計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條: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驗收標準按業主設計要求及行業規范執行),因乙方故意延誤致使工程未能按時結算或提請驗收的,本工程不能評定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須事先控制質量,苗木規格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進行選擇,苗木種植質量必須嚴格按照綠化種植規范。
3、苗木成活率達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雙方現場檢查工程質量,質量合格,即由甲方簽收。
第六條:工程價款及結算、付款方式
1、工程預算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
2、結算方式:
(1)甲方應在預定開工日期前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預付工程預算總價款的30%;
(2)甲方應在乙方材料、工人進場以及提交開工報告后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工程預算總價款的30%;
(3)甲乙雙方辦理竣工驗收和結算手續后的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結算總款額的90%.
(4)工程結算總款額的10%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及保養金,甲方應在保養期期滿后 個工作日內會同乙方現場復檢并辦理保養終結手續,甲方按協議約定扣除保養期間應由乙方支付的各類款項和違約金后向乙方結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 支付。
第七條:保養期
1、苗木保養期為 個月,從本工程施工完成協議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起計。
2、保養期內,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內,應無條件予以保養,苗木不成活的應及時更換。否則,甲方有權另派施工隊伍施工、保養,一切費用在保養金內扣除,超過保養金的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八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 負責對工程建設進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保證運輸道路暢通,同時提供施工用水、用電(水電費由 方承擔)
(3)提供本項目施工圖紙,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后,應在兩周內通知乙方核對工程價款并于竣工驗收后的兩個月內完成結算。
2、乙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 負責對施工其間的全面管理。
(2)根據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紙,按照本協議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的施工工作。
(3)按相關安全法規進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在施工過程中的放火、防盜、防止事故發生等安全責任。若出現安全問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工程交付甲方前,應負責已完工工程的保護工作,在此期間發生損壞的,由乙方自費予以修復并按協議約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誤,按違約責任中的逾期完工條款處理。
(5)乙方應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驗收標準。
(6)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兩周內向甲方提交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并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核對工程價款通知之日起 內與甲方核對工程價款,與竣工驗收后的`兩個月內完成結算。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工程量變化或圖紙變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應予以順延。
2、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進行竣工驗收的,由甲方承擔工程保管及風險責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連續停工兩個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協議,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6、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在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第十條:轉讓條款
未經協議雙方共同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協議終止
1、因解除而終止
(1)由于乙方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協議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后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協議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2)由于甲方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認為本協議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后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協議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項,并按本協議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協議一方依本協議約定行使解除權的,協議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終止。
(4)協議終止后,不妨礙一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協議權利義務終止:
(1)本協議按約定履行完畢;
(2)本協議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本協議因一方出現本條第1款的違約情況(包括一方擅自轉讓本協議項下權利義務行為),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的通知;
(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適用法律條款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既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協議及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養期界滿,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終止。
4、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 (或授權簽約人)
日期: 日期:
投訴監督電話: 投訴監督電話:
標準綠化工程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房屋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慨況工程位于_______,土地面積:________㎡。
二、承包方式甲方以包清工的方式承包給乙方。
三、工程承包范圍施工內容包括二層主房建筑面積_____㎡、一層主房建筑面積_____㎡。
四、承包價格及付款方
1:價格:______元/㎡(建筑面積)雙方確定按建筑面積為______㎡結算工程款。
2:一層主體蓋板完工后支付價款___%,全部完工后付清余款。
五、工期及安全責任工期從____年___月___日到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推遲一天罰款____元/天,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
施工期間
1、本工程所有安全事項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應依工程的需要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因乙方及其員工原因造成的一切人員、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第三人造成乙方及其員工傷害的,由第三人負責,與甲方無關。
2、施工中乙方不得從事與施工無關的事,專業施工人員持證上崗;高空作業部分必須在采取切實可行的安裝措施下方可施工,地面必須安排適當監護人員,電焊作業注意防火等。
施工過程中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乙方不得轉讓給第三人,不得轉包、分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協議,慨不結算,乙方無條件賠償。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聯系電話:
乙方(簽字)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綠化工程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互惠共盈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共同收購、經營電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合作項目概況
1、 裝機容量:_________
2、 裝機容量:_________
3、 其它。
第二條 合作模式及計價原則
1、由甲方負責出資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做為收購第一條“1.2”款電站項目的收購資金。此_____元僅為初步擬定價,實際交易價以收購時達成的正式交易協議為準。再收購其它電站時,雙方另行協商出資價款。
2、由乙方負責上述電站項目收購的前期聯系、具體運作及手續辦理。
3、此協議簽訂后七日內,甲方應先向乙方指定帳戶轉入資金______元,此資金做為收購電站前期的運作資金,甲方負責監督此資金的使用。
4、在乙方與被收購方達成收購協議后三日內,甲方應按收購協議約定的價款總額向乙方指定帳戶支付收購款項,以便乙方落實收購手續。
5、收購完成后,甲乙雙方以收購的電站為資產共同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其中甲方占股份額為_________%,乙方占股份額為_________%。
6、新成立的股份公司董事長職務由甲方派出人員擔任,總經理職務由乙方派出人員擔任,并由乙方具體負責水電站的經營管理。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保證擬收購的電站信息真實,收到甲方轉入的前期資金后,應立即開展收購工作,并在收購期間及時與甲方溝通收購進程,確保收購手續完整。
2.在收購期間,甲方應乙方要求,應及時提供相關證件、資信證明配合收購進行。
3.收購不成功時,甲方轉入乙方帳戶上的收購資金,在乙方扣除與收購相關的費用外,余額應退還甲方。
4.甲乙雙方均應保證在雙方正式交易協議簽訂之前、交易期間及不能達成正式交易后的______年內,保守與合作協議相關的秘密。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款約定轉入前期收購資金,則應按擬收購電站總價款(即_________億、元標準,下同)的千分之三賠償乙方違約金。
2、如甲方未按本協議第二條第四款約定轉入剩余收購資金,在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外,還應按擬收購電站總價款的百分之五賠償乙方違約金,且乙方不予退還原轉入的前期收購資金。
3、因乙方收購手續不完善,給甲方造成損失,除賠償損失外,還應按擬收購電站總價款的千分之_________賠償甲方違約金。
4、任何一方泄露合作期間內知曉的相關商業秘密時,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爭議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其他約定
1、本協議相關內容應列入擬成立之股份公司章程規定。
2、此協議簽訂后_____年內如未與擬收購方達成任何收購協議,則自動解除。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