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損壞賠償協議書(精選3篇)
物品損壞賠償協議書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丙方:
甲方雇用乙方高汽車運送化學物品,行到賀蘭縣德勝工業園區時,和丙方汪駕駛的汽車相撞,貨物散落外泄,給甲方造成約十五萬元損失。經賀蘭縣交警隊現場認定,乙方在事故中負次要責任,丙方負主要責任。在此情況下,甲、乙、丙三方經協商,現就損失賠償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1、由乙方和丙方共同賠償甲方貨物損失80000元。其中乙方賠償30000元,丙方賠償50000元。
2、以上賠償費由乙方和丙方在協議簽字時,一次性付清,甲方無論損失多大,今后都不得因本事件再次向乙方、丙方索賠或提起訴訟。
3、甲方原和乙方協商此次運費為元,因此事故發生,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此次貨物運費。
4、此次交通事故中乙方和丙方的損失由乙、丙雙方自行解決,于甲方無任何關系。
5、因甲方已向賀蘭縣法院提起訴訟,本協議簽訂后,由甲方持本協議書和撤訴申請書到賀蘭縣人民法院辦理撤訴手續,法院不予退還的訴訟費由乙方、丙方按賠償比例承擔。即乙方承擔元,丙方承擔元。
6、本協議在乙、丙兩方將協議約定的賠償款全部償付給甲方后,由三方在協議上簽字后生效。各方均不反悔。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協議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物品損壞賠償協議書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規劃與發展建設需要,甲方征收乙方集體土地共 畝(其中水田 畝)作為項目建設用地。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并簽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征收乙方土地位置: (具體祥見征地紅線圖)
二、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辦法》和《x城市規劃區范圍外征收集體土地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 [20__]45號)有關規定,征收上述 畝土地由甲方按實際地類補償標準支付給乙方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助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具體計算辦法、標準及補償金額如下:
1、征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兩項合計標準為:水田35000元/畝;旱地28000元/畝;林地17640元/畝;魚塘35000元/畝;曬場50元/平方米;未利用地7000元/畝。
2、青苗補償費標準為:水稻等谷類作物:1150元/畝;甘蔗1800元/畝;玉米、黃豆、紅薯、花生、木薯等作物800元/畝;蔬菜1800元/畝;魚類4825元/畝;桑樹4150元/畝;林地:成熟林地800元/畝;未成熟林地1200元/畝。
征收上述土地中,以乙方被征用地實際地表現狀為依據,對土地進行登記丈量,青苗補償費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負責將費用兌現給耕作農戶。
3、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及其他費用:
①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
1
水 田: 畝x 元/畝= 元
旱 地: 畝x 元/畝= 元
魚 塘: 畝x 元/畝= 元
小 計: 元
②青苗補償費:
水 田: 畝x 元/畝= 元
旱 地: 畝x 元/畝= 元
魚 類: 畝x 元/畝= 元
桑 樹: 畝x 元/畝= 元
小 計: 元
③地上建筑物補償費:0元;
④其他相關補償費用:0元;
三、上述土地范圍內,乙方自本協議之日起不得再搶修(建、種)各種地上附著物。甲方應在開始清理場地前5個工作日通知乙方清理地上附著物,該期限內乙方未能清理完成的,視為乙方自行放棄處理,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甲方在十個工作日內通過銀行把上述款項支付給乙方,乙方在甲方付款的同時移交被征收的.土地給甲方。
五、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雙方可通過協商解除協議。
七、本協議于 年 月 日在x人民政府簽訂。
八、本協議一式柒份,甲方執兩份,乙方一份,x人民政府和 社區居委會、國土所、司法所各執一份。
2 以上各項合計總額為 元,人民幣大寫: 。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物品損壞賠償協議書 篇3
協議雙方:
甲方:____年__月__日出生,
身份證編號:。
乙方:____年__月__日出生,
身份證編號:。
20__年月日出生,
身份證編號:。
乙方系___的妻兒。___(系甲方雇工)于年月日在為甲方(系___生前雇主)勞動時,因電擊死亡。為解決因___死亡的善后賠償事宜,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因___家屬來滬料理___后事的車旅費、住宿費以及在處理死者火化前的生活費,由甲方承擔。
二、發生在上海期間的___的喪葬費由甲方承擔。
三、以上第一、二條款項由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支付憑證,按實結算。
四、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因___死亡的賠償金,計人民幣___萬元。
五、以上第四條款的賠償金,由甲方最遲于年月日存于在銀行開立的存款帳戶內。在甲方向名下存款帳戶存人該賠償款時,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據。
六、雙方約定,在甲方履行了上述全部款項賠付義務后,乙方不再以其他任何理由向甲方再行賠償和補償要求。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上海市公證處備查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成立。
八、本協議在履行期間發生爭議,自行不能協商解決的,由上海市人民法院管轄。
協議人: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地點:
協議書—死亡賠償
甲方:____
乙方:____,(性別)____,(民族)____,身份證號碼:____,系的(親屬關系)
李元浩,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工作時發生事故,經全力搶救無效死亡。李元浩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其供養親屬情況如下:
妻子:姓名____年齡____出生日期:____家庭住址: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為妥善處理李元浩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賠償問題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雙方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愿一次性賠償給乙方喪葬補助金,____元人民幣;
二、甲方愿一次性補償乙方____元人民幣作為補助金;
三、乙方在提出生活出現困難的情況下,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可支助李元浩長女完成學業。
四、乙方保證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對李元浩遺體進行火葬。
五、甲方履行義務后,乙方就此事保證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李元浩死亡一事再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
六、甲方履行匯款義務后,此事的處理即告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權利。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七、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八、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本協議所涉及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九、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協議簽訂后,雙方再無其他爭議。
十、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有限公司(蓋章)乙方:____(捺印)委托代理人:
日期:____日期:____
協議書(工傷賠償)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工人)____,男,____歲,身份證號:________
乙方于年月日在吉利區施工工地施工時不慎發生傷害事故,左手腕骨骨裂。事后,甲方立即將乙方送往醫院搶治,經治療后復查,現無大礙,為妥善解決乙方受傷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自乙方受傷之日起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所實際發生的和其它應當由甲方支付的`醫療費、交通費等各項費,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協議簽訂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前述期間發生的任何費用。
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傷殘待遇、一次性醫療補助金、誤工費用等依法應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以下合并簡稱“一次性補助金”),合計人民幣5000元(大寫:伍仟元整),由甲方在協議雙方簽字時一次性付完。
3、乙方收到一次性補助金后,應當合理分配、處理,自覺留足可能發生的后續治療、康復、生活等費用。乙方分配、處理前述費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決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4、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后,終止雙方的權利和責任。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與勞動有關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或承擔任何責任。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6、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為斷,全面切實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乙方今后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負責人)簽字:乙方簽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