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糾紛和解協議書(通用3篇)
醫院糾紛和解協議書 篇1
甲方: 醫院
地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與患者關系:□患者本人、□法定監護人、□委托代理人、□其他直系親屬
(若非患者本人,必須附授權文件、身份關系證明材料;如患者已經死亡,乙方必須為死者的合法第一順序繼承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出具相關身份證明材料或委托授權文件。)
甲、乙雙方就患者 (身份證號碼: )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診治在甲方住院/門診治療(住院/門診病案號)期間發生的醫療爭議,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簡述治療經過) 。
2、(患者的現狀) 。
3、(是否需要繼續治療以及如何治療) 。
4、如患者已經死亡,乙方是否同意做尸檢:□同意;□不同意。
5、甲方已經告知乙方發生醫療糾紛后其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解決糾紛的所有合法途徑,如:共同委托本地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調解、向人民提起民事訴訟等,但乙方自愿放棄就本醫療糾紛其所享有的上述權利。
6、補償數額和給付方式:
甲方就本次醫療糾紛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 元。
7、乙方自甲方給付補償款后,不再以任何理由就本次醫療糾紛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或要求第三方追究甲方責任。
8、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如一方違反本協議,則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9、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件一份,為乙方與患者的身份關系證明材料或授權文件。
10、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患者本人)
甲方代表:(簽字) (患者家屬)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醫院糾紛和解協議書 篇2
一、當事人及委托代理人
甲方:,
男,漢族,
現年 歲,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乙方:
委托代理人:
二、制作調解書的背景
甲、乙雙方因 案,現乙方已以甲方涉嫌經濟詐騙為由向x派出所報案,該所也以甲方涉嫌經濟詐騙為由采取強制措施。因甲方在此事中,也是被人蒙騙,現在 的主持下,雙方就本案涉及的基本事實及相關內容達成了一致意見,特制訂本《調解協議書》。
三、雙方一致的意見
(一)、甲方同意一次性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壹拾叁萬圓整(¥130000.00元),并以下述第四款規定的方式支付乙方;乙方將原收條原件交還甲方,并就本協議約定的款項出具新的收條交付甲方。
(二)、乙方在甲方以下述第四款規定支付賠償款后,應立即向機關申請撤銷此案,承諾使甲方獲得釋放。并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就此事,再追究甲方的任何刑事或民事責任。
(三)、本《調解協議書》自當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簽收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四)、甲方應在《調解協議書》生效后五個工作日之內,將所列的所有款項,以銀行轉帳方式,轉到廣東律師事務所銀行帳戶。由該所在乙方向機關申請撤銷此案成功,并使甲方獲得釋放后五個工作日之內負責給付乙方。否則廣東律師事務所應將此款退還給甲方。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醫院糾紛和解協議書 篇3
乙方:(患者或其家屬)
鑒于患者曾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甲方處住院治療,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發生爭議,但均愿通過協商解決;故,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以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經充分協商,達成本協議如下,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本協議相關數據如下:醫調常識-醫療糾紛律師網
職工平均工資: 元
城鎮居民平均生活費: 元
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元
第二條 補償項目及計算方法
甲方同意向乙方補償下述款項:
第三條 甲方同意于本協議生效后*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款項。
第四條 在甲方依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后,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引起的所有爭議即告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以支付的全部款項,且不得已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并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醫院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