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外出的安全協議書合集(通用3篇)
學生外出的安全協議書合集 篇1
甲方:
乙方:
為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進一步提高學校安全管理水平,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構建以人為本的和諧校園,構建“教師、學生家長、社會”三位一體的安全教育網絡,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促使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特制定如下協議:
1、學校應營造良好的安全氛圍,構建安全教育網絡體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定期對教師進行安全知識培訓,使教師樹立安全防范的責任意識和主體意識。
2、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也是學校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防范工作負全部責任;教師是學校安全工作的具體執行者和操作者,負責學校具體安全工作計劃、規程、措施的實施。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對造成的意外事故責任由教師自行承擔。
4、值周教師在值周期間負責學校的一切安全,要根據當時當地具體情況,對學生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放學時要親自整隊,護送學生至校門外并目送學生遠去。
5、各兼職人員要定期檢查、維修本兼職范圍內的各種設施、設備、器械等,保證其正常使用。
6、學生勞動或外出活動,學校要指派專人負責,責任人要及時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強操作指導,嚴密組織,精心安排,保證學生安全。
7、學校開展的第二課堂活動、課外活動、各類競賽活動、社會實踐活動等必須指派專人負責,責任人必須制定周密的計劃,確保活動的正常開展,確保師生安全。
8、各課任教師要確保自己所任學科授課期間的學生安全。體育教師要指導、幫助學生開展好體育活動;科學課教師要管理好實驗儀器,指導學生規范操作。
9、班主任必須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規教育,利用班會、隊會組織學習安全知識,增強學生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救自護能力。
10、班主任要與本班學生共同制定班級的安全制度,教育學生遵守校紀班規,杜絕打架斗毆、追逐打鬧、出入教師擁擠等不安全因素。
11、班主任要通過召開家長會、家訪等形式,定期與家長溝通、交流,相互協調,齊抓共管,共同督促學生遵守各項安全制度。
12、班主任要定期對班內桌椅、門窗、教學設施進行檢查,發現桌椅、門窗損壞,電線外露等不安全隱患應及時維修或上報學校安排專人維修。
13、班主任應加強本班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學生出現嚴重的心理問題。
14、班主任應做好本班學生的考勤工作,如發現學生缺席或早退的,應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了解情況,查明原因并上報學校。
15、學生在校突然生病或發生意外事故,班主任應及時和家長聯系,情況嚴重的要采取果斷措施,及時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16、其它未盡事宜,按《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執行。
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與教師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學生外出的安全協議書合集 篇2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期間(學校規定的統一作息時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學生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因賠償責任發生爭議或糾紛,學校不能協調解決時,雙方可以到司法部門尋求解決方案。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學校無需承擔責任: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或造成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泡、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
時間:20xx年xx月xx日
學生外出的安全協議書合集 篇3
一、比賽承諾:
1、所有裁判員、隊長、隊員,必須統一聽從大賽組委會安排,準時參加比賽期間的相關會議,不得遲到或缺席。
2、球隊組織好自己隊的啦啦隊。杜絕在觀看比賽過程中有不文明的行為(如攻擊裁判、對方球員)。如有違紀情況出現,立即取消該隊比賽資格,并上交處理。
3、隊員在場上需服從裁判的決議
,如對裁判有異議,可以事后反映給組委會。如對裁判有侮辱性行為的予以警告,行為嚴重的立刻取消該隊此次籃球賽比賽資格,相關隊員一年內不得參加籃球聯賽,并上交主辦方處理。
4、請各隊隊長及隊員認真閱讀此條!比賽活動參加人員必須服從組委會或活動發起人的安排,凡因個人擅自行動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自己承擔。參加活動前個人必須向各球隊隊長主動、如實告知本人身體狀況,凡因個人隱瞞實際情況(病史、身體狀況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自己承擔。一旦參加活動,即認定隊員默認此條。
5、場上隊員因相互爭執,發生打架事件造成人員傷亡的,除負責對方醫藥費用外,取消該隊此次大賽比賽資格,相關隊員一年內不得參加籃球聯賽,并上交相關執法機構處理。
6、嚴禁隊員在比賽中惡意犯規。如惡意犯規導致對方球員受傷的除負責傷者醫藥費外,取消犯規隊員所處球隊的比賽資格,相關隊員一年內不得參加籃球聯賽,并上交相關執法機構處理。
7、運動員在球場上必須著裝統一。球服上號碼必須清晰。嚴禁打赤膊上場,違者取消該隊員當場比賽資格。
8、各參賽隊必須準時到達比賽場地,遲到10分鐘作棄權處理,判對方球隊該場獲勝。
9、各個參賽隊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改比賽時間,必須至少提前一天向組委會說明原因。并等待下場比賽的通知。
10、球員保護裝備和用品存在不安全隱患造成的傷害或損失一切責任自負。個人物品自行妥善保管。
二、個人承諾:
本人已清楚認識到籃球比賽系一項危險性較大的活動,本人已清楚地認識到盡管第二屆廣州市化州大學生籃球聯賽比賽組委會已采取周到的安全措施,籃球比賽仍有可能發生意外傷害和損失,并且該項活動不適于健康狀況不佳之人。經慎重考慮,本人自愿加入,并將嚴格按相關安全和管理規范行事,且本人身體健康,無第4條所述之健康狀況不佳的情況。本人自愿承擔因參加此次籃球比賽而造成的一切意外傷害和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天氣和自然環境突變、不服從組委會或活動發起人的安排擅自行事等造成的后果以及因此對他人造成的損失和傷害),并且承諾不因此向第二屆廣州市化州大學生籃球聯賽比賽組委會提出任何索賠和訴訟要求。
三、球隊承諾:
由于籃球運動是項集體運動,參與方是以球隊為單位,所以本次比賽組委會或活動發起人與參與此次比賽的球隊負責人簽署上述協議后,視為該球隊每位報名參與此次比賽隊員同意接受該協議,接收協議中責任告知及個人承諾條款。
本次籃球聯賽主辦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