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解除協議書模板集合(通用3篇)
關于解除協議書模板集合 篇1
項目名稱:工程施工監理
工程地點:
合同編號:
委托人:
監理人: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二零一x年七月六日
第一部分 監理合同協議書
委托人:(以下簡稱委托人)
受托人: (以下簡稱監理人)
本協議由委托人與監理人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 監理人接受委托人委托,按本合同要求進行施工監理。
⑴ 建設監理范圍與內容按招標文件規定。但委托人認為必要時,有權根據工程建設進度,監理單位的盡職、盡責表現、現場監理的業務素質以及綜合協調能力等對監理人的監理范圍進行調整,受托人須無條件接受。
⑵ 建設監理服務期自委托人發出本標段監理進場通知之日起至本標段工程內容全部完成并合格竣工驗收交付委托人使用,且保修期滿無質量問題為止。如保修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的,仍需延長監理服務期,且費用不增加。如委托人調整監理范圍,監理服務期也做相應調整。
⑶ 本工程項目建設監理費用為固定總包干價即監理人填報的投標總報價壹佰貳拾叁萬伍仟貳佰肆拾叁元(¥1,235,243.00),由委托人按合同規定向監理人支付,除非委托人指令新增監理工作或委托人調整監理范圍,否則一律不調整。委托人新增或調減監理范圍時,按監理人包干價同比例增減監理費用總額,即:監理費總額=合同包干總價±(合同包干總價÷招標文件載明的相應標段工程投資總額)×新增或調減監理范圍部分工程造價。
⑷ 監理人承諾按投標文件擬投入的總監理工程師、主要監理人員和儀器設備及時進場進行本工程項目的監理,且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壓證,在提交進場人員名單名單及任命書時交發包人代管,工程合格竣工驗收合格后退還。如監理人不能按照投標文件承諾的人員配備及儀器儀表等條件實施監理工作,監理人退場并自行承擔一切損失(包括給委托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⑸ 監理不力導致工期延誤或損失的,除按規定處罰外,委托人將有權調減監理范圍并相應調減監理費用總額。
2. 本合同組成文件及其順序為:
⑴ 監理實施過程中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的或按合同文件規定有效的補充與修改文件;
⑵ 監理合同協議書及其附件;
⑶ 中標通知書;
⑷ 監理合同專用條款;
⑸ 監理合同通用條款;
⑹ 監理費率計算書;
⑺ 監理投標文件及其澄清文件;
⑻ 監理招標文件及其澄清文件;
⑼ 經雙方確認進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述文件匯集并代替了本監理合同書簽訂前雙方為本合同簽訂的所有協議、會談記錄以及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上述文件互為補充和解釋,若有歧義,以所列順序序號在前者為準,同一順序的則以時間在后的為準。
3. 監理人保證按照合同規定全面履行監理義務和責任。
4. 委托人保證按照合同規定付款并承擔合同規定的委托人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5.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12份,其中正本2份,雙方各1分;副本10份,委托人6份,監理人4份。
委 托 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 址:
電 話:
郵 編:
傳 真:
開戶銀行:
帳 號: 監 理 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 址: 電 話: 郵 編: 傳 真: 開戶銀行: 帳 號: 年月日簽約地點:
第二部分 監理合同通用條款
3.1 詞語定義及解釋
3.1.1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⑴ “工程項目”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項目。
⑵ “委托人”或“業主”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建設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⑶ “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⑷ “監理機構”是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直接承擔合同監理業務實施責任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其他監理人員組成。
⑸ “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人提名經委托人同意后委派,代表監理人負責監理合同履行的總負責人,也是監理機構的全面負責人。監理人委托總監理工程師行使監理合同中委托人賦予監理人的權限,也同時承擔其相應的責任。
⑹ “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監理人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⑺ “天”:是指正常的日歷天。
⑻ “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⑼ “投標文件”:指監理人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在投標時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向委托人提交的投標報價函、承諾書、授權委托
關于解除協議書模板集合 篇2
甲 方:
公司代表:
乙 方:
甲方與乙方于20____年2月8日簽訂就乙方承包江蘇德士龍車輛部件有限公司經營權,簽訂了《承包合同》一份(詳見《承包合同》)。
在承包期間,甲方如約履行了自己合同中約定的出資義務,共計投資304.5萬元給乙方支配使用至今,但乙方至今未能依約向甲方提供擔保,又拖欠甲方承包費、租金(代墊)、水電費(代墊)等,加之乙方經營期間的效益,并未達到當初對甲方的承諾,現乙方為避免雙方的損失進一步擴大,向甲方申請提前解除承包,經雙方多次協商,現達成如下協議,并自愿共同遵守:
一、 自20____年8月9日起,甲、乙雙方解除之前簽訂的《承包合同》,但甲方保留根據該承包合同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二、 乙方必須按照雙方于20____年8月9日簽訂的《情況確認及減免協議書》和《還款協議書》如期、足額歸還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如乙方在約定期限內如約足額還款,則甲方自愿放棄追究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如乙方未能如約履行前述《還款協議書》,則甲方取消減免額,乙方按實際欠費付款,并承擔違約責任;
三、 乙方承包經營期間以甲方名義從事的各項經營往來和對外的債權債務(包括隱形、遺漏債務),現經過雙方對賬并確認,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隨后附經雙方簽字確認的書面《對賬單》;
四、 乙方承包經營期間以甲方名義產生的各級稅、費等,均由乙方負責、承擔,與甲方無關;如存在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則相應后果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五、 雙方解除承包關系后,乙方須在日內撤離公司,并不得破壞公司現有的生產狀況。公司的生產設備及設施,生產原材料、輔料,辦公用品及裝修等,乙方不得帶走。辦公用品及裝修等確屬乙方私人生活物品,乙方可在撤離公司時一并帶走。撤離公司時未帶走的,視為放棄,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六、 乙方在撤離公司前,必須結清現有員工的工資、獎金、各項社會保險等,不得拖欠,如有遺漏未清的,由乙方負責清償;
七、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八、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每人各執一份。
甲方: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關于解除協議書模板集合 篇3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 年 月 日就乙方承租 號商鋪簽訂《 租賃合同》(以下稱“《租賃合同》”),《租賃合同》生效后,甲方依約將商鋪交付給乙方使用。現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出終止履行《租賃合同》。
為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租賃合同》終止、商鋪返還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合同》自 年 月 日協商解除。
二、本協議生效后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將鋪位退還給甲方。如乙方不按時退還,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租賃合同》約定月租金的5%作為違約金。若逾期退還超過5日,甲方有權強行收回商鋪并進行清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承擔商鋪實際退還之日前的'所有費用,包括租金、水電費等一切費用。
四、乙方退還商鋪時應保證商鋪內水、電等設施正常使用,且不得損壞商鋪內原有設施和非乙方裝修部分,若有損壞,乙方需照價賠償。
五、《租賃合同》解除后,乙方已經交納的履約保證金中租金部分不予退還;但可退還管理費及推廣費部分,共計 元;因乙方尚欠甲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共計 5元,故甲方實際退費金額為 元。
六、退費時間為合同解除后滿兩個月,退費方式為網銀轉賬。
七、乙方撤出商鋪后,遺留物品視為放棄,甲方有權處置。
八、因乙方退租給第三人造成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