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委托代理協議書集合(精選31篇)
關于委托代理協議書集合 篇1
甲方(委托人):
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受托人):吳文兵
住所:
電話:
甲方因與發生的糾紛一案(金額為),委托乙方律師代為辦理本案法律事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以及深圳市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后擬定,不屬于格式條款,也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乘人之危或其他可能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效、可撤銷的情形。
第二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朱爾特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處理該案相關法律事務。
第三條就本合同項下糾紛,甲方同意由乙方提供以下第( )項法律服務:
1、作為甲方代理人參加勞動爭議仲裁活動;
2、作為甲方代理人與相關方進行協商談判;
3、作為甲方代理人參加一審訴訟活動;
4、作為甲方代理人參加二審訴訟活動;
5、作為甲方代理人參加執行活動;
6、作為甲方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
7、為甲方辦理律師見證業務;
8、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甲方:
乙方:
關于委托代理協議書集合 篇2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根據(94)財辦字第24號文件,為了做好國家財政中央級基本建設項目資金的撥付和監督管理工作,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部分財政業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代理業務事項
1.項目開戶行根據項目工程進度和資金配置情況,及時辦理中央財政預算安排的建設項目的資金支付,并對資金使用實施監督。
2.負責審查工程預、結算,參與審查建設項目概算和工程招標、投標的有關工作。
3.對建設項目的年度財務決算和竣工決算簽署審查意見。
4.對建設項目“撥改貸”本息豁免和核轉、材料設備降價處理和工程報廢簽署審查意見。
5.對基本建設收入和投資包干結余以及竣工結余等應繳財政的資金,要督促及時上繳財政。
二、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方將國家預算內安排的中央級基本建設資金存入在乙方設立的帳戶。
2.對乙方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按規定向乙方支付委托代理業務補助費。
三、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根據委托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人員負責辦理好各項代理業務。
2.根據資金到位情況,及時辦理資金的支付業務。嚴格監督建設項目的資金使用和項目收入的上繳。
3.對委托代理業務,要設立相應的會計科目,單獨進行核算和反映。按時編報委托業務有關的會計報表和統計報表。
4.按規定向甲方收取委托代理業務補助費。
四、委托代理業務補助費
1.委托代理業務補助費以當年委托辦理中央部門的基本建設非經營性基金與經營性基金撥款支出額和上繳財政的收入額(指上繳回收的撥改貸、特種撥改貸、部門基金貸款的本息和基本建設收入)為基數,按一定費率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委托代理業務補助費=(當年委托辦理中央部門的基本建設非經營性基金與經營性基金撥款支出額+當年上繳財政收入額)×費率。
2.委托代理業務補助費率為3‰。
3.委托代理業務補助費采取在上半年支付一次、年終清算的方式支付。
五、本協議自1994年9月1日起生效。終止協議,由甲乙雙方商定。
甲方:
乙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委托代理協議書集合 篇3
甲方: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乙方:法律服務所
法定代表人:主任
因江陰市體育中心項目北京x有限公司及北京城建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合作期間有債務糾紛需要向甲方支付,甲方應收賬款為x元,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委托追款協議如下;
1、甲方在北京x有限公司享有債權,如乙方兩個月內使甲方收到該款x元(含通過江陰市建設局及重點工程辦公室使甲方收到該款),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x元(乙方免開律師服務稅票)。
2、如甲方收款后3日內不向乙方付款,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付清余款外,還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金6萬元。
3、在甲方不付款時乙方有權通過德州德城法院管轄受理本合同糾紛。
4、乙方收款方式如下:
收款人:
銀行卡號:
開戶銀行:
5、如甲方未在兩個月內收到上述款項,但是也未書面取消乙方的代理關系,本協議依然有效。
6、本協議雙方均有義務對本協議內容保密,如泄露給雙方法定代表人之外的第三方應當賠償合同對立方利益損失10萬元。
7、擔保人為甲方的履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8、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有限公司擔保人:
代理人:
乙方;法律服務所
代理人:
20xx年x月x日
關于委托代理協議書集合 篇4
合同編號: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等法律法規及《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為甲方因與
就糾紛一案在下列第項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代理人:
1、一審;
2、二審;
3、執行;
4、含非訴訟、訴訟、執行過程中的和解、調解。
第二條委托權限為特別授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上訴,代為申請財產保全、代收法律文書、代收債權款項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真實、完整、客觀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并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案。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4、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6、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了解案情,根據案情的需要調查取證。
2、分析案情,確定代理思路及辦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參與訴訟,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證據或意見。
4、在委托過程中,對涉及與本案有關的活動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見;若為特別授權代理,應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則謹慎行事。
5、乙方律師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當事人的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非因法律規定或當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但以下內容除外:
(1)當事人準備或者正在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嚴重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犯罪事實和信息;
(2)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
(3)為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必須披露的信息和資料。
6、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予退還,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的,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8、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第五條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元。
2、差旅費:乙方按照下列第項方式收取差旅費:
(1)乙方與甲方約定包干差旅費的,乙方按不超過律師服務費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元。
(2)乙方預收差旅費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并經甲方同意后預收差旅費人民幣(大寫)元,乙方憑差旅費清單及有效憑證與甲方據實結算。
3、律師服務費、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七條中另行注明。
4、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書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約定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履行或未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特別約定: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委托事項終止時止。
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的,圴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甲方委托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服務,雙方另行訂立合同。
第九條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系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通訊地址及聯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系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甲方如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采取下列第2項方式處理:
1、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十三條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并完全了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聯系電話:
關于委托代理協議書集合 篇5
委托人:_______
受托人:_______
因工作需要,甲方需采購 等項目一批,采購預算金額(RMB) 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現委托乙方依法組織實施政府采購,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具有與乙方簽署委托協議、參加供應商資格審查、依法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組織采購項目驗收的權利。
2、甲方應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的各項規定,接受監督部門的管理,尊重供應商的合法權益,遵守乙方工作程序等。
3、甲方應向乙方報送《奉節縣政府采購申請表》,并對申報采購項目的內容(規格型號、數量及技術參數等資料)及要求承擔責任。
4、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確定必要的專業技術人員配合制定采購文件和參與評標活動。
5、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依法依規定編制采購文件、發布采購信息、組織開標、評標和定標等采購活動,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采購過程的非法干預。
6、甲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書面合同,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并經乙方鑒證。如因甲方過錯,逾期不簽訂合同的',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并全額承擔采購活動的工作經費。
二、資金支付方式
1、甲方應在簽訂此協議前將采購資金一次性劃達到指定的政府采購賬戶,由縣財政部門按合同條款要求負責一次性結算(轉賬支付)。
2、如確需實行分期付款的,在征得乙方和縣財政部門同意后,在合同中予以明確分期付款的時間和金額(原則上首期付款不得少于采購總額的60%,付款時間次數不得超過三次)。
3、由甲方直接支付。
三、采購項目完成時間和地點及驗收方式
1、采購項目完成時間及地點:按法律程序采購結束后,項目完成時間為合同簽訂之 日起 日內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2、驗收方式:由甲方邀請國家認可的質檢部門對中標(成交)供應商合同條款履約進行驗收,并出具質檢報告和政府采購驗收單。
四、此協議一式二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 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
日期:_______ 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關于委托代理協議書集合 篇6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業務需要,現委托乙方作為其采購代理,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委托采購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采購以下商品/服務(以下簡稱“采購標的”):
商品/服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購預算: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權限
乙方有權代表甲方與供應商進行談判、簽訂采購合同、處理采購過程中的相關事宜,但涉及重大決策(如變更采購標的、調整采購價格等)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采購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采購所需的必要資料和信息,并保證其真實性和準確性。
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支付采購費用和代理費用。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積極尋找合適的供應商,確保采購標的的質量、價格和交付時間符合甲方的預期。
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匯報采購工作的進展情況,對于采購過程中的重要事項應及時征求甲方意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商業道德,保證采購過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五、采購費用及支付方式
采購費用:采購標的的實際成交價格以及因采購產生的運輸、保險、安裝等相關費用。
代理費用:按照采購費用的______%計算,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支付方式: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供的采購發票和費用清單后的______個工作日內,將采購費用和代理費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六、質量保證與售后服務
乙方應確保采購標的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甲方的質量要求。
采購標的`的質量保證期和售后服務按照供應商提供的承諾執行,乙方應協助甲方處理質量問題和售后服務事宜。
七、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支付費用,每逾期一天,應按照未支付金額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若乙方未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采購,導致采購標的不符合要求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八、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本協議的變更或解除需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協議。
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預見、不可避免的原因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雙方應協商解決。
九、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條款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年。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委托代理協議書集合 篇7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甲方與_________債權債務糾紛一案,委托乙方代理,雙方遵照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因經濟困難,本案訴訟費、差旅費、協調費等相關費用,全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本案追回款額,甲、乙雙方按比例提成。甲方為_________%,乙方為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必須積極及時提供本案全部證據,如實介紹情況,不得提供假證、偽證。
第四條乙方負責本案一、二審訴訟直至執行完畢全部代理。乙方為全權代理,即代為承認、變更、和解、上訴、執行。
第五條本合同的'變更和修改,必須雙方協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反悔及終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應承擔按比例提成罰金;乙方中止合同,甲方可拒絕支付任何費用。
第六條追回的款項,匯入由乙方指定的帳號,乙方按比例及時支付給甲方,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至本案終結終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委托代理協議書集合 篇8
甲方:
地址:
乙方:中國銀行
地址:
為方便甲方所管理的"_______________"商住大廈內的住戶和用戶(以下兩者統稱為客戶)繳交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燃氣費、停車費,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達成以下的協議,
一、甲方必須合法取得"_______________"商住大廈物業管理權;
二、乙方代收費的對象是"_______________"商住大廈內己與甲方簽訂有關物業管理協議和委托銀行代收費協議的客戶;代收費用的項目為: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燃氣費、停車費(以下統稱為費用);
三、甲方必須在乙方開立結算帳戶,以便乙方代收的費用劃轉到甲方的結算帳戶內;乙方必須于聚龍灣入伙前免費為每一客戶開立銀行帳號,以便客戶存款托收費用。且每次托收不得向甲方及甲方的客戶收取任何費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費用每月分兩次劃款,甲方每月于十日及二十日將托收數據盤及托收總筆數、總金額清單送達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扣款資料后的___個工作日內辦理扣款手續,并將扣到的款項轉到甲方在乙方處開立的指定帳戶內,帳號為________且乙方將已扣收清單和失敗清單及時反饋甲方;
五、乙方扣款的依據為甲方提供的數據盤及代扣費用清單,若甲方提供的數據盤與未代扣費的清單有誤,乙方以數據盤為準,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六、若由甲方提供數據盤有誤導致代扣款出現差錯時,乙方當月不作更正,待下次代扣款日再作更正,甲方負責向客戶解釋和處理,乙方對此不負任何責任;若由乙方原因造成代扣款出錯,由乙方負責。
七、若客戶存款余額不足,乙方不作代扣;待客戶存入足夠款項后,再由甲方提供有關數據資料通知乙方在下次一并扣款,
八、代扣款后,乙方將數據盤及己代扣費用的清單交回甲方,并將未扣款的客戶制成清單,交甲方負責通知客戶,乙方不另行通知,同時乙方沒有義務向未交款的客戶進行追索;
九、甲方根據數據盤及已代扣費用的清單制作繳費回單或提供發票給客戶,乙方不再提供銀行對帳單;
十、若客戶需取消乙方代扣款時,客戶必須先到甲方辦理有關的取消手續,甲方為此出具書面同意證明,乙方憑此證明為客戶取消代扣款委托,同時,甲方要取消該客戶在數據盤上的所有資料;
十一、乙方須向甲方無償提供一臺電腦(僅合同期內使用權),用于處理財務數據。
十一、該協議若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
十二、本協議有效日期從甲、乙雙方簽字日起直至雙方同意終止該協為止;
十三、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
行長(簽字):
年 月 日
關于委托代理協議書集合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搞好產品的市場銷售管理工作,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產品代理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___地區成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產品獨家經銷商,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相關政策和規定。
風險告知:訂立合同之前要盡可能多地了解對方資格、信用狀況。確認對方的身份和資格以及相關的書面證明,如核實對方的工作證、身份證。
二、產品信息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價: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價:__________________
首次貨量: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質量合格的產品以及銷售產品的合法手續。
2、合同期內甲方確保乙方的獨家經銷權,有義務協助乙方查處外區域向乙方區域內的沖貨問題。
3、甲方承擔產品運輸至乙方經銷地的運輸費用。
4、合同簽訂后,乙方如在三天內不提貨,或三個月內沒有二次提貨者,乙方在約定區域內的代理權自然取消。
5、為嚴格規范市場,保護代理商利益,甲方實行市場保證金收取制度。市場保證金_______元,合同期滿或雙方同意終止合同時,乙方退還產品營銷手續及委托手續,甲方返還乙方保證金。
四、乙方的責任
1、乙方負責產品在約定區域的市場開發與銷售,并承擔銷售過程中的一切費用。
2、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區域銷售,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并責成乙方補償被沖貨方的所有損失(沖貨量零售價的三倍)。
3、乙方在銷售過程中必須遵紀守法,一切觸犯法律及違規行為等,責任由乙方自負。
4、乙方擁有甲方其它產品在約定區域內優先代理權。
五、結算方式:產品一律執行款到發貨。
六、獎勵政策:根據甲乙雙方協商結果,首批提貨量為_____件;年任務量_____件;能完成年任務量者,再獎勵人民幣_____元。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三個工作日內發貨,如乙方需貨量較大(一次性提貨_____件以上),應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書面要貨計劃。
八、招商政策作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發生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風險告知:關于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或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選擇申請仲裁,一裁終局,若選擇訴訟,兩審終審。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關于委托代理協議書集合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20xx年12月23日簽訂《民事委托代理合同》,合同編號為:(20xx) 民委代字第 號 ,約定甲方因與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糾紛事宜,委托乙方律師代理訴訟業務。現由于情勢變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以及《民事委托代理合同》的約定,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自愿達成協議如下: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20xx年12月23日簽訂的《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2、因解除合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各自承擔,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結清,自此互不追究對方任何責任。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4、本協議的簽訂方式為:傳真會簽
甲方:
乙方:
20xx年8月8日
關于委托代理協議書集合 篇1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河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民法典》有關規定并參照行業慣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李律師擔任 案件 的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辦理。
二、委托事項及權限。
1、委托事項:
2、在調解、審理、執行程序中,乙方有代為承認、放棄、變更、增加、減少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簽收法律文書的權利。
3、有權代為接受款項和實物。
三、委托代理期限為委托事項完成時止(包括判決、調解、甲方擅自撤訴及案外和解等)。委托事項及權限中途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
四、風險代理費用支付方式及其他涉訟費用承擔。
1、委托事項完成,甲方應及時將賠償凈數額的30%支付乙方作為風險代理費用;
2、甲方必須向乙方如實陳述案情,提供真實證據,妥善保管好有關證據原件,如甲方丟失證據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證據原件,致使因證據不足而敗訴者;或者甲方擅自放棄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項行為的;仍應按約定標的的30%向乙方交納代理費用,并應支付違約金1000元。
3、委托事項完成,如果甲方持有賠償凈額拒不及時支付乙方代理費,應視為甲方嚴重違約,乙方應加倍支付風險代理費用,并承擔遲延支付期間的利息,利息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四倍計算。
4、雙方之間代理費及違約金的約定是雙方之間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和顯示公平的成分,雙方應認可是合法約定,該約定受法律保護。
5、案件所涉訴訟費、保全費、調查費、公證費、鑒定費、檢索費以及乙方在辦案中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詢等必要費用由甲方承擔。財產保全時擔保所需款物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不誤所辦案件的前提下,有權從事其他業務活動;但要保持通訊暢通;
2、如發現甲方歪曲事實,弄虛作假,捏造證據,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費,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4、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通過正當途徑維護甲方合法利益。乙方因過錯造成的'損失應于賠償;
六、乙方律師代理案件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為對其知識和技能的運用。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據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
七、甲方如實陳述案情及提供相應證據的義務是絕對的。如因陳述不實,前后不一;或對于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證據,甲方不提供、遲延提供或者不能提供取證線索;或提供的取證線索不是切合實際的;或被取證著拒絕出證;或以律師的勤奮勉慎無法取到;或法院拒絕以職權取證等而使案件審理結果對甲方不利,其結果由甲方自負。
八、甲方敗訴的風險乙方已明確告知。律師不得向甲方及經辦人做任何形式的關于案件處理結果的承諾;甲方對乙方律師關于案件的分析預測不得理解為做出了這種承諾。
九、未盡事項應按誠信、公平、合理原則處理之,可調解也可起訴,雙方有互為對方保密的義務。
十、本合同自雙方或代表人簽字或簽章、按指印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 方: 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委托代理協議書集合 篇12
甲方:
乙方:
現就乙方委托甲方作為涉嫌貸款詐騙罪一案辯護人一事,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意見: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20xx年7月25日之日起解除雙方之間的委托代理關系。
二、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所收取的律師不予退還。
三、自20xx年7月25日起,甲方即終止代理關系,乙方所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務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四、本協議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7月25 日
關于委托代理協議書集合 篇13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方因 事宜,委托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托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 一案的 審代理人。
第二條 代理權限
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下列第 種:
1、一般授權(包括陳述事實、參與該案的庭前談判、調解,參與該案的庭審、辯論和調解)
2、特別授權(包括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等)。
如上述約定與授權委托書不一致的,以授權委托書為準。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運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專業知識、社會經驗和技能,盡心盡職地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事務,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法告知甲方所委托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三)乙方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委托事務;
(四)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對甲方了解委托事務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六)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乙方辦理甲方事務應當建檔,將甲方的原始證據材料、法律文件和財物交還甲方,同時制作復件留存,并妥善保管,設立交接記錄。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務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實情節,并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證據材料、偽造證據材料和案件事實,因此出現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三)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甲方指定 為與乙方律師聯系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證據材料、案件事實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律師;
(五)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委托合同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話等聯系方式均真實,準確,乙方可以通過以上聯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聯系和傳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以上聯系方式的錯誤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乙方尊重甲方對委托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甲方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為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以及其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第五條 相關費用
(一)收費方式
雙方同意乙方采取第 種方式收取律師費:
1、計件收費;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3、計時收費;
4、風險代理收費;
5、在上述4種收費方式的范圍內,經雙方協商,可以合并采取2種以上收費方式。
(二)收費依據
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三)收費方式、計算標準及收費數額
1、計件收費方式,每件 元,共 件,律師費共計 元。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比例標準。
3、計時收費方式,每小時 元人民幣的標準進行收費,以6分鐘為一個最小計費單位,不足6分鐘的,按6分鐘計算。
4、雙方同意按照以下 方式收取風險代理費用。
a、甲方支付乙方前期律師代理費 元;
b、 。
5、合并采取兩種以上收費方式的,應明確各個收費方式的收費標準及數額。
以上總計乙方應收取律師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
(四)收費時間
律師費的支付時間:
1、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大寫) 元(¥: 元)
2、#################
(五)乙方代收費用
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及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預先向甲方說明并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六)差旅費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預收 元的辦案差旅費。
2、乙方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后,應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七)乙方處理委托事務時,因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賠償損失。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務或增加訴訟當事人,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增加訴訟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變更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代理費;增加律師費協商未成的,乙方有權在原委托范圍內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托事務的,可以要求變更合同;變更合同后的律師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超出本合同約定權限更換代理人的;
2、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糾正:
1、甲方的委托事務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材料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的。
乙方依本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師費和已發生的事務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工作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結果不滿意或者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了準備,原告撤訴的;
4、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與對方協商,爭議雙方之一作出不起訴、撤訴決定或者爭議雙方達成和解的;
5、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到法院立案后,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撤訴的;
6、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不能完成委托事務,或者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足額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事務費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務(包括收到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或當事人和解書等法律文書)或解除本合同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經辦律師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電子郵箱、傳真送達。一方遷址或者變更郵箱、傳真電話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以當面交付文件方式送達的,交付之時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發出電子郵件時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送達的,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郵件交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其他特別約定
1、乙方律師不對案件結果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在本合同簽署之前甲乙雙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項進行了詳細的研究,本合同系雙方友好協商,自愿一致達成。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關于委托代理協議書集合 篇14
甲方:
身份證: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聯系電話:
傳真: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一審、二審訴訟代理人。
二、委托代理權限
甲方授予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以下第___________種: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包括代辦仲裁或訴訟(起訴、上訴)立案手續、代為承認、放棄、變更仲裁或訴訟請求,代為參加調解、和解,簽署相關協議,代為提起訴訟(起訴、上訴、反訴)、代為強制申請執行、代領執行標的、代為申請財產保全、代為提交、簽收相關法律文書和案件材料、代為出庭陳辯等。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一、二審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并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范》,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個人穩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四、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并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重大過錯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均應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全額支付代理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五、律師代理費
1、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師代理費:
(1)代理費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費__________________元。
(3)余下的代理費__________________元,待案件審結后一次性收取。
2、乙方銀行: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戶頭名稱: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六、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貴陽市外的差旅費、食宿費。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師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工作費用,報銷以有關部門的正式發票為依據,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簽署后,如本案因增加訴訟/仲裁請求,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代理費。新增部分的律師代理費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否則,乙方僅在原委托范圍內工作。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損失的
(3)乙方或乙方律師的行為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________個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八、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令甲方蒙受損失的,乙方應當在投保的執業保險范圍內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訴訟至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后生效,至乙方律師完成委托事項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2、完成委托事項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終結止(包括判決、調解、裁定、裁決、和解和撤訴等)或本合同特別約定的代理事項完成終止。
十一、通知和送達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應發往本合同簽署頁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變更地址,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2、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到達對方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簽收之日視為送達。
甲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關于委托代理協議書集合 篇15
本人______系______的法定代表人,現委托______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據授權,以我方名義簽署、澄清、說明、補正、遞交、撤回、修改______項目的投標活動,代理人在報名、投標開標、評標、合同談判過程中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和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我均予以承認。
委托期限: ______
代理人無轉委托權。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簽章)
單位: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關于委托代理協議書集合 篇16
甲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單位和職務: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乙方:
住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鑒于:
1.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簽署了《委托代理協議》,乙方將作為甲方的代理人,代理甲方與 訴訟一審階段的法律服務工作;
2.甲方與 已自行達成了離婚協議,并將通過協議離婚程序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離婚訴訟已無必要;
3.甲方已支付乙方律師代理費人民幣 元,乙方并未開始協議約定工作,經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雙方同意按本協議約定解除《委托代理協議》。 經過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一致意見:
1.合同解除及責任承擔
(1)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解除雙方已簽署的《委托代理協議》,該協議不再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一方相應免除另一方在《委托代理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
(2)乙方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法律服務費用人民幣 元;
(3)一方無需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錢款、費用。
2.甲方及乙方共同承諾及保證
(1)解除《委托代理協議》不會導致一方對另一方的.任何責任負擔;
(2)解除《委托代理協議》不會導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法或行政程序,不會導致任何一方存在訴訟和潛在糾紛的可能性。
3.管轄法律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總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關于委托代理協議書集合 篇17
甲方(委托方):
地址:
電話:
乙方(代理方):XX市立聞達信息資源開發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區八角西路61號519室
電話:
一、甲方將其擁有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的圖書 等共部(詳見第三條)委托給甲方獨家代理。代理期限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共 年(以最后一年當年電子版權使用收入最后一次結算日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內容如下:
1.推廣和開發甲方所委托的電子版權。包括:與北大方正網絡事業傳播部、清華同方學術期刊電子雜志社圖書工程中心、超星數字圖書館、中國書生、中國數字圖書館等電子圖書出版公司和數字圖書館機構合作,以各種技術格式制作和銷售上述著作的電子圖書;與其他網絡和電子媒體合作,對甲方所委托的信息網絡傳播權進行開發利用,實現其價值增值。
2.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甲方權益,與電子版權的使用方進行相應的談判、簽訂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復印件形式送甲方備案。
3.甲乙雙方同意:電子圖書的數據統計方式、銷售數量、銷售收入、結算金額和結算時間均以電子版權使用方的服務器、軟件和其他約定的統計記錄為準,由乙方核準后,加蓋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后送甲方備案。
4.乙方有義務通過各種技術和統計調查手段,獨立驗證電子版權使用方所提供的數據的準確性,維護甲方利益。同時,乙方有義務廣泛監督甲方電子版權在互聯網和電子出版領域的合法使用情況,并及時進行交涉和談判,維護甲方權益,并將相關情況通報甲方。乙方定期將甲方電子版權的總體使用和推廣情況匯總,向甲方通報。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電子版權,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與使用方簽訂合同所規定的分配比例和結算方式,歸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電子版權收入的15%收取服務費用。
6.結算方式:乙方有義務向電子版權的使用方及時催要甲方的應得收入,并在使用方結算到期時并扣除乙方應得的服務費用后,保證甲方的應得收入及時到帳。
7.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電子文檔不被非法使用,保護其知識產權,并不得更改其圖書的所有的版權信息和內容。
8.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擁有著作的電子文檔和書籍以便乙方制作電子圖書;甲方對其所聲明擁有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承擔相應責任,并應保證所提供的文檔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自行負責所提供的文檔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關權益所引起的糾紛。
9.甲方應保證在合同期限內,不將其聲明擁有的、并已委托給乙方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再將本合同所涵蓋的代理權委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甲方仍擁有自行使用其電子版權的權利。甲方在合同期滿后可選擇收回授權或繼續續約。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間,代理方由于經營困難、業務轉向等原因造成無法有效行使代理權,則授權方可收回授權,自行處理與其電子版權相關的一切事務。
三、授權范圍
1.甲方同意將其已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委托給乙方代理,詳細清單見附錄。
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內所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預先委托給乙方代理。
3.甲方申明擁有上述圖書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本協議一式兩份)
附錄:
關于委托代理協議書集合 篇18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代理乙方散貨及快件經____或_____口岸出口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代理其進出口散貨及快件的報關和運輸業務,應保證安全及時地將貨物送到目的地指定交貨地點,并及時通知收件公司提貨。
二、除事先約定外,乙方應自行將貨物交至甲方指定地點,甲方應按照公布的班車發車時間和發車地點發車,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
三、甲方有權檢查乙方所有交運貨物,并有權拒收一切海關禁止出入境、來歷不明或不適于卡車運輸的貨物,以及需要有關報關文件報關而乙方無法提供該文件的貨物。
四、乙方應根據甲方對進出口散貨及快件的報關資料及單證要求,準備齊全所需單證及商業發票,在明顯位置張貼規定的運輸標志后與甲方交接。如乙方客戶自備國家行政機關簽發的有效許可證或配額等正式報關文件,應通知甲方正確使用該文件向中國及貨物終到國海關報關。如因乙方事先未明確通知甲方使用該文件而造成該文件失效以至該文件項下的貨物在中國海關或目的地海關無法報關、清關而產生的一切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海關的規定,對攬收的散貨及快件認真檢查,乙方向甲方提供交貨清單,如有到付需要在清單上寫明并加蓋到付章,貨物上張貼到付標簽。如出口名牌物品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生產廠家授權書。甲方依據交貨清單制作報關清單。乙方須正確申報貨物品名、價值及數量,嚴禁謊報、夾帶或沖貨行為,如因乙方有上述行為造成海關對貨物進行扣倉及至沒收等處罰而產生的貨款、罰款、倉租及連帶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貨物運輸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海關行為、天氣及交通擁堵等)造成的貨物丟失、損壞或延誤,甲方可豁免責任;如因甲方未能盡忠職守而造成的貨物遺失或損壞,由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貨物申報價值賠償,但每筆交接單快件最高賠償額不超過肆百元人民幣。
七、對于乙方交運的散貨及快件,甲方僅負責其獨立的外包裝的封閉狀態良好,而并不負責其內裝貨物數量的是否短少、類型是否相符、貨物是否損壞等狀況。
八、結算價格(見附表),特殊貨物根據類別另議。
a.運輸原則上以實際重量計費,但當輕泡貨物體積重量超過實重____%時,計費重量以該票貨物的實重加上體積重量之和除以____計算。
b.因貨物品類原因而產生的海關動植檢附加費用,由乙方支付。
九、雙方簽定協議前,乙方根據貨量向甲方交納相應預付款。甲方要在乙方結算預付款不足時,提前通知乙方。甲方每月_____號前開具乙方上月交運散貨及快件的清單和運費發票給乙方。
十、本協議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任何一方如對協議內容及運費標準有改動,應在不少于____天前通知對方。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關于委托代理協議書集合 篇19
委托人: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
地址:____
郵編:______
電話:_______
傳真:____
代理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
地址:____
郵編:____
電話:____
傳真: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進口項目事宜,根據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之規定,于 年 月 日在____簽訂協議條款如下,以資信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為其進口項目的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對外簽訂和執行該項目進口合同。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進口____項目。詳細情況如下:
1.賣方:___ ;地址:____;電話:____;傳真:____。
2.商品名稱及規格:___;單價:____;數量:____;總價:____;價格條款:____。
3.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____;交貨時間及運輸方式:____;制造商及原產地:____。
三、甲方義務:
1.負責按規定辦理:進口證明進口登記表免稅證明進口許可證進口所需的衛生或食品部門的有關文件。
2.甲方對外所做的'承諾或約定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并承擔有關責任。同時,負責確保所進商品和商品進價的真實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貨通關時發生問題,其責任和直接損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托要求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產生的風險和損失都由甲方承擔。
3.本協議簽訂后,甲方于 年 月 日將貨款總額的__%計人民幣 元給付乙方,支付方式為 。
4.甲方須在貨到港前 個工作日內,將進口稅款(關稅、增值稅)和乙方進口代理手續費(為合同金額的__%)等款項給付乙方。如因款項未到,而造成滯報金、滯納金及倉儲費等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如貨到15天后,甲方仍未支付上述款項,乙方有權對所到貨物行使留置權。
5.通關提貨后,貨存乙方倉庫內。
(1)甲方提貨時需按商品進價向乙方支付相應貨款,直至向乙方付清合同全部貨款為止。甲方未付清全部貨款前,貨物所有權屬乙方。到貨超過 個月,如甲方仍未付清貨款,乙方有權單方面處置貨物。
(2)到貨確須運至甲方處的,甲方須在本協議簽訂前,向乙方提供銀行保函或向乙方辦理有關資產有價證券的抵押質押手續,或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接受的企業的擔保。遠期信用證到期承付前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付清應付未付的貨款(貨款總額的 %)計人民幣 元和銀行費用計人民幣 元。如甲方逾期未付或拒絕支付上述款項,乙方有權向出具保函的銀行追索所欠款項或按法律程序處置抵押物質押物,或向擔保企業追索所欠款項。
6.所進商品為法檢商品,甲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四、乙方義務:
1.乙方負責按規定辦理:進口證明進口登記表進口許可證等進口批文。
2.乙方負責按本協議
3.乙方負責按合同要求對外開立信用證。
4.乙方負責辦理購付匯和核銷手續,匯率為付款當日銀行賣出價。
5.乙方負責按規定自理報關或委托經海關批準注冊的報關行報關;如海關驗貨,乙方應在海關驗貨前____日內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負責按實際支出與甲方結算(多退少補),并向甲方開具結算單據。
五、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期內,如發現數量和質量問題,由甲方請有關部門出具商檢證明并及時與乙方聯系,由乙方對外提出索賠。甲乙雙方須積極配合。國外供貨商或保險公司賠付后,乙方立即將賠付金額撥付甲方。
六、對于甲方對外協商確定的、且須對外預付__%貨款的合同,甲方應對外方資信情況負責,并承擔乙方按合同規定對外預付貨款的風險。
七、乙方依據本協議對外簽訂進口合同后,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進口合同內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并不增加乙方風險,且乙方和國外供貨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絕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而導致乙方不能履行對外的進口合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八、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單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償付協議進口總額__%的違約金。如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數額的,違約方應就其不足部分對守約方進行賠償。甲乙雙方在此特別約定,如果甲方違反本協議中其對乙方支付義務的任何規定,則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額,每逾期____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該等逾期未付金額萬分之__的違約金。
九、甲乙雙方同意,在執行本代理協議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訴諸人民法院解決,本代理協議的管轄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協商并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十一、本協議一式__份,甲已雙方各執__份。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____
簽訂地點:____
關于委托代理協議書集合 篇20
甲方:
乙方:
地址:上海____路____號
____賓館____房
代表: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開戶行:上海____銀行
____交易辦事處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
地址:
代表: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銀行帳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達成如下協議:
一、為了確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進行,甲乙雙方均須清楚了解并嚴格遵守《中國國際期貨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業務規則》,正確履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已經仔細閱讀并充分認識了甲方提供的《風險揭示書》的全部內容,一切因乙方看錯市況而遭受的虧損,乙方完全承擔資金乃至資產抵債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作為代理方,甲方有權了解乙方的資信情況。開戶時乙方需出具經營執照(副本),法人授權書,單位狀況(生產經營狀況、近期財務報表等)等有關資料。
四、乙方為了便于與甲方聯合,除當面填寫“買入(賣出)指令單”外,可再確認傳真、電報、信函、錄音電話中的任何一種方式作為法律認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簽署《法人授權書》,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權人的指令。
五、保證金帳戶的設置:
1.本協議簽定后,乙方應在三天內將基礎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匯入甲方帳戶開戶,此為本協議生效的必要條件。
2.乙方在開具“買入(賣出)指令單”以前,應將足夠的初始保證金匯入甲方帳戶,初始保證金數額為成交金額的%,超越保證金數額的指令,甲方沒有義務執行。交易平倉后,該初始保證金由甲方及時退回。
3.凡屬期貨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結算價,對其與成交價的`差價部分,要求虧損方交付追加保證金。如果乙方損失≥100%初始保證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時前及時補足,甲方有權代為平倉,所有損失和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傭金(含向交易所交納的交易手續費)為交易額的
‰,乙方負責在買賣合約成交后三天內,向甲方交納代理傭金。
七、現貸合約簽定后,乙方憑交易所成交通知單在三天內通知甲方將貨款/提貨憑證存入所。如是交收現貨交易,乙方應先提供有效發票再行收取貨款。
八、有關稅金問題,均按照上海市稅務機關規定辦理。
九、協議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關系,應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待甲方核準并結算帳目后,立即中止協議。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在追回違約損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關系,并有加以處罰的權利。
十、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乙方的印鑒需在甲方備案。
十二、此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關于委托代理協議書集合 篇21
委托人(下稱甲方):
代理人(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就委托代理案件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以資共同遵守,特訂立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委托乙方以公民身份代理___________活動。
第二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為甲方擔任____________的代理人,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參與訴訟活動、陳述事實、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代簽代收法律文書。
第三條 雙方協商同意代理人相關費用及交納辦法如下:
1、甲、乙雙方同意,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代理費用;
2、乙方代理甲方進行勞動爭議仲裁活動,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因代理活動產生的文件、資料復印費、打印費、交通費、食宿費、誤工費、查詢費、咨詢費等費用(以下簡稱雜費)_____元(大寫:______元),次費用于合同簽訂之日起當日付清。雙方協商同意,乙方在收取此費用無需向甲方提供任何票據,乙方也不再向甲方主張報銷任何費用。
第四條 乙方必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參加訴訟活動,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如乙方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 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所收雜費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雜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委托事項或者撤回仲裁申請的,雜費不予退還。
第八條 甲方如未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支付雜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雜費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雜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雜費,并按雜費的20%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一審終結止(終結包括:法院判決、裁定、調解、庭外和解撤銷仲裁申請、訴訟對方當事人撤銷訴訟)。勞動爭議糾紛的二審、再審、執行程序中繼續委托乙方代理的,另行簽訂代理合同和協商相關費用。
第十條 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訴訟至合同簽訂地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共兩份,效力相同,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第十二條 甲方完全明白民事案件處理的復雜性和風險,乙方只須按照法律規定履行委托代理職責,不承擔額外的責任和事實風險、法律風險。
甲方: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關于委托代理協議書集合 篇22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方提供_________期貨投資賬戶_________與資金,委托乙方進行交易與操作。
二、為了確保甲方的賬戶與資金安全,乙方在交易前必須向甲方交一定的風險保證金,甲方提供給乙方所交保證金的5倍資金的帳戶操作,乙方須付每個月甲方提供資本金的1分的利息。
三、帳戶交易贏利后雙方開始提取利潤,甲方提取3成,乙方提取7成,同樣乙方承擔全部交易風險,甲方不承擔交易風險。乙方交易如果產生虧損,在乙方向甲方交納的風險保證金里扣除。
四、甲方只收取交易手續費(附表如下),不收取其他費用。
五、交易場地:乙方選擇在家操作,或者現場操作。
六、乙方須注重資金操作風險,在風險保證金虧損達到70%時應主動減倉和止損,否則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強行平倉,如果乙方產生虧損超過所交保證金,甲方有對乙方資金的追溯權。
七、甲方為乙方提供一個獨立帳戶操作。
八、由于網絡及交易所的原因或者不可預測的因素造成交易受阻,甲方不承擔責任。但甲方在乙方出現這些情況或者其它意外導致無法平倉時,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在較短的時間內采取平倉措施,避免乙方虧損持續擴大。
九、終止合作時甲方應該及時退還乙方此時所剩有的風險保證金和贏利。盈虧以每天結算后甲方給乙方所發電子郵件對帳單確認為準,乙方當日簽收后不持異議是為生效。
十、簽定合同時候,乙方到甲方所在地當面簽定。
十一、甲方提供帳戶的密碼乙方無權修改,如果擅自修改密碼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負責。甲方無條件地收回帳戶,所余保證金不退,停止合作。
十二、交易細則:
1、所有品種做隔夜(只能在自有資金2倍以內)。
2、所有持倉在下午2:55分后,甲方有權平倉處理,我們強平不符規定的持倉后再開新倉的贏利扣除。
2、入金制度:乙方按計劃向甲方提供的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匯入交易的保證金,匯出后及時通知甲方,乙方在入金后2小時之內,甲方提供帳戶密碼操作。
3、結算制度:根據賬戶盈利結算一次,雙方一起通知期貨公司放開權限出金匯入乙方的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虧損到自有資金只有20%時,賬戶終止合作,把剩余資金匯入乙方賬戶。
4、乙方交易過程中盤中節余保證金不得少于總交保證金的20%(最大虧損不得大于80%),少于20%甲方有權進行強平。
5、如果交易中乙方資金風險達到警戒線以下,乙方應該主動平倉后休息或者及時追加保證金后方可繼續交易,如果甲方強行平倉后乙方在沒有追加保證金的情況下再行繼續開倉,贏利部分將全部扣除(該筆交易),虧損自行負責;十三、甲方對乙方有責任與義務按約定時間與按結算金額出金,如果違約,甲方應該賠償乙方保證金的一倍。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關于委托代理協議書集合 篇23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在委托代理采購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采購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采購以下商品/服務:
商品/服務名稱:_______
商品/服務規格:_______
商品/服務數量:_______
二、委托期限
本協議的委托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委托事項的要求進行采購。
有權對乙方的.采購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
應向乙方提供采購所需的相關資料和信息,并保證其真實性和準確性。
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及時支付采購款項和代理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有權根據委托事項自主選擇供應商和采購方式。
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采購活動,確保采購行為合法、合規。
應及時向甲方報告采購工作的進展情況,并根據甲方的意見和建議調整采購方案。
應對采購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和相關信息予以保密。
四、采購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采購代理費用為采購成交金額的____________%。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交的采購合同及相關憑證后的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采購代理費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五、采購款項的支付
甲方應在采購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內,將采購款項支付給供應商。如因甲方原因導致逾期付款,由此產生的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支付采購代理費用或采購款項,每逾期一日,應按照未支付金額的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若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履行采購代理職責,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七、協議的解除和終止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若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協議委托期限屆滿或委托事項完成后,本協議自動終止。
八、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條款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委托代理協議書集合 篇24
甲、乙雙方于20____年X月XX日簽訂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師*處理事宜。現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雙方通過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解除20____年X月XX日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
2、 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退還甲方繳納的律師費。(注:乙方實際收取律師費計人民幣)。同時,本協議也作為收據使用,甲方不另外出具收據。
3、 乙方辦理案件所需的調查復印查檔差旅及其他開支計人民幣由甲方承擔。(注:甲方已經交納)
4、 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即終止代理關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務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乙方不得再繼續代理甲方事務,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5、本協議生效時,乙方應將甲方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份(已交法院的`份除外)返還乙方(注:乙方已經返還)。
6、乙方仍對甲方所委托事務有保密義務,該義務不因甲乙雙方代理關系終止而終止。
7、 雙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負責,如有損失各自承擔,并不爭議。
8、 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20____年X月XX日
關于委托代理協議書集合 篇25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需要采購____________,現委托乙方作為其采購代理,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采購以下商品或服務:
商品/服務名稱: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
預算金額:____________
二、委托權限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以甲方的名義與供應商進行談判、簽訂合同等采購相關事宜。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采購活動進行監督和指導。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采購所需的相關資料和信息。
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支付采購代理費用。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需求和要求,積極尋找合適的供應商,并進行采購談判。
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匯報采購進展情況,并根據甲方的`意見進行調整。
乙方應保證采購活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維護甲方的利益。
五、采購費用及支付方式
采購代理費用為采購金額的________%。
甲方應在采購合同簽訂后_______日內,將采購代理費用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戶。
六、違約責任
若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七、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本協議的變更或解除需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協議。
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預見、不可避免的原因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雙方應協商解決。
八、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條款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委托代理協議書集合 篇26
甲方:沈陽有限公聯大房地產開發司
乙方:北京中廣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
第一條 主體資格
甲方有權就本次會議之事項委托乙方代其辦理相關事宜。
乙方具有國家認可經營資格和專業人員,有能力完成甲方委托其辦理的會議事務、組織事宜。
第二條 會議概況
會議名稱:北京市樓市考察與展望
會議日期:20xx年8月15日—20xx年8月19日
會議地點:北京國際酒店
會議人數:預計10人(以最后雙方確認人數為準)
第三條 委托事宜
甲方委托乙方,根據“會議”議程,代理甲方辦理以下相關會議事宜,并提供全程的會議服務:
1. 參會人員食宿安排;
2. 會場的確定及布置;
3. 參會人員會后的考察安排;
4. 會議其他相關的事宜,具體內容及預算見附件。
第四條 具體費用及結算方式
1. 此次活動的委托承辦費用總金額為:82000元。(大寫:捌萬貳仟元整)。
其中住宿費:27000元;場租費:13000元;伙食費:22000元;交通費:17000元;其他雜費:3000元。結算時按實際消費明細單據結算,多退少補。
2. 超出此次活動的保價費用外開支需經甲方同意,費用另行計算。
3. 甲方需在會前將人民幣20000元訂金打入乙方賬戶,會議中甲方須支付乙方20000元運作資金,會議結束后離開本地前結清全部款項。
4. 如雙方對提供的服務標準無異議,則會議尾款在會議結束后根據實際發生額付清。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享有知悉乙方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行程時間表,提供乙方服務價格、住宿標準、餐飲標準、交通標準等服務標準的有關情況。
2. 甲方享有要求乙方提供約定服務的權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和行程時間表安排會議和考察。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所提供和安排的會議服務及其他服務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2. 乙方應當在會議開始之前7日,向甲方書面通告會議及考察安排的準備情況,并就可能發生的我變動及時通知甲方。
第七條 責任的減輕和免除
1. 甲、乙方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
2. 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八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未及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簽字:
日期
乙方:北京中廣旅行社有限公司
簽字:
關于委托代理協議書集合 篇27
委托人(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委托人(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法律事務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行。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與 糾紛一案的有關法律事務,具體事項如下:
1、乙方指定 律師負責代理上述糾紛的 (從一審、二審訴訟程序或其它法律事務中選擇)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 (即一般授權或特別授權),授權具體內容及期限另見授權委托書,在乙方代理過程中出現案情變化或甲方的變化,甲方要求改變委托授權內容的,雙方另行簽訂新的授權委托書。
3、為盡可能詳盡周全的完成委托事務,甲方同意 律師指定其它律師或助理協助其辦理相關法律事務,包括法律文書的起草、調查取證、與法院溝通聯系等,也同意該助理協助律師一起出庭代理。
4、由于婚姻家庭案件的可調解性,乙方律師可根據情況在訴訟前或訴訟中進行調解,乙方律師可代理委托人參與談判調解工作(包括訴前調解,訴訟中庭上調解及庭外調解,但此調解工作是指一般性調解,不包括反復調解、長期調解、專項調解),若經調解后雙方訴訟終結(包括當事人雙方達成訴前調解、原告撤訴、委托人單方撤銷委托、訴訟中達成調解、一方被判駁或裁駁的情形),均視為乙方律師完成本協議委托代理事務,本代理協議自行終止,本協議第二條所約定的.律師代理費乙方不退還。
5、由于婚姻家庭案件的多變性,甲乙雙方一致認可,無論本次訴訟是否經歷開庭或開庭幾次,在甲方委托乙方之后,若發生原告撤訴情形或當事人雙方和解情況,導致本次訴訟終結的,由于乙方律師在接受委托后已付出勞務工作,也視同乙方律師完成代理事務,原代理協議自行終止,本協議第二條所約定的律師代理費乙方原則上不退還。
6、在甲方委托乙方后,乙方需勤勉盡責按工作規則完成工作,甲方亦需認可接受乙方的工作規則:
(1)乙方律師與甲方每次面談案情時應作書面筆錄,用于記錄與案件代理有關事項,甲方認可該筆錄內容作為甲方對案情陳述及訴訟意見表達的補充資料,若在筆錄中涉及到對委托代理事項有所變更的,在雙方未簽定補充代理協議情況下,就以甲方簽字確認的筆錄內容為準,此時筆錄可視為委托代理協議書的補充或變更。否則將以另行簽定的補充代理協議內容為準。
(2)為規范承辦律師為委托人提供認真全面的服務,承辦律師在代理過程中可以記錄書面的《法律服務工作記錄》,由委托人簽字確認。
7、甲方同意以本協議抬頭處所填寫的郵箱地址為雙方溝通所有文書的指定郵箱。同時甲方指定以下地點為乙方律師與其聯系、郵寄或快遞法律文書及其它資料的收件地址:
第二條 律師服務費、其他費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律師服務費的收取標準是考慮以下因素綜合確定:
(1)法律事務代理期限的長短及律師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復雜程度及工作量的大小。
(3)委托人的經濟能力。
(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專業水準及知名度等。
(6)完成代理事務所在的區域,比如是本市還是外地,代理律師付出的時間成本、執業風險等。
(7)代理本項事務所需律師及律師助理的人數。
(8)涉及到財產關系的,考慮訴訟標的額的大小。
2、根據《 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及《 市 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收費辦法》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案律師的代理費,確定為人民幣 元。
3、 付款時間及支付方式:
(1)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 ,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 元;
(2)分期支付:
例1:
(1)根據甲方陳述,需要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為房屋一處( 省 市 路 號根據該財產標的,乙方收取本案基礎代理費人民幣 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支付完畢;),
(2)由于甲方與 的其它夫妻共同財產情況不明,對其它財產,采用如下收費辦法:
即如在訴訟過程中,發現除上述房屋外,甲方與 仍有其它夫妻共同財產,經法院依法判決或調解,該部分財產按甲方實際分得的財產總標的的10%收取律師代理費,具體給付方式為:
a、其中4%在甲方領取判決書或調解書后五日內交納;
b、另6%在甲方實際獲得財產之日起五日內交納,即每實際獲得一筆財產,按本次實際財產價值的6%交納代理費,直至全部交納完畢。
例2:
(1)甲方應于簽訂本合同之日交納代理費人民幣 元。
(2)剩余代理費人民幣 元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兩個月內交納,如本案在兩個月之內結案,該剩余代理費應在結案后三日內交納。
例3:
(1)簽訂本合同之日起2日內,甲方先交納基礎代理費人民幣 元,由乙方律師開始為其進行訴前調解談判;
(2)如調解成功,雙方達成一致的離婚協議,乙方可指導甲方到民政機構辦理協議離婚登記,或到法院辦理無爭議離婚訴訟,出具民事調解書。甲方應在取得離婚證或民事調解書后2日內交納剩余代理費人民幣 元;
(3)如在訴前甲方與男方未能達成離婚協議,本案轉為有爭議訴訟離婚,乙方律師繼續代理有爭議訴訟離婚的本次起訴一審程序,甲方應在立案后2日內交納剩余代理費人民幣 元;
(4)如第一次起訴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甲方同意不上訴,等六個月后第二次起訴離婚,乙方可繼續代理第二次起訴離婚的一審程序,代理費為人民幣 元,于起訴前交納。
4、 其他特別規定:
(1)如乙方律師存在私下收費(即甲方未將費用支付給乙方律師事務所)或在本合同之外收取費用,甲方可以向乙方律師事務所投訴或舉報。
(2)如甲方委托他人墊付律師代理服務費的,甲方需向乙方出具第三人同意墊付費用的書面聲明,但正式發票中付款人仍開在甲方名下。
(3)在甲方委托乙方時,乙方律師服務費的報價是建立在委托人單方陳述的財產及債權債務的基本情況之上,但若委托后乙方發現甲方未對財產情況作如實告知,或訴訟中因其它原因增加訴訟標的,或調查后發現訴訟標的遠大于甲方陳述的,由此會導致乙方律師工作量的增加,此時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加律師費。
5、本市城區交通費:
若乙方承辦甲方委托事務需要到異地(包括本市郊區)辦案的,乙方指定律師及其助理的差旅費、住宿費均由甲方負擔。乙方律師結案時應與甲方結算完畢,并交付相關票據。
6、說明:上述代理費的法律服務工作量是指正常訴訟程序,不包括在案件過程中發生的復雜談判調解工作,不包括管轄異議程序代理、反訴代理等其它非常規法律程序,在代理甲方案件過程中若發生上述程序,或因為案件的進展發生的其它意外法律服務事項,乙方有權要求增加法律服務費用,屆時由雙方另行協商協商。
7、在乙方代理該案過程中,若甲方單方撤消或終止委托,乙方無過錯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本協議自行終止。若甲方變更委托代理事項內容的,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接受委托,或終止本合同。并由雙方另行協商法律服務內容及收費標準,對原代理協議進行變更和補充。
8、乙方辦理本案法律事務若發生其它費用如訴訟費、查詢調檔費、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翻譯費、評估費、郵遞費等費用,此類費用均由第三方收取,應由甲方承擔,一般情形下采取甲方自己直接支付,緊急情形下或在甲方不便支付相關費用時,乙方可授權乙方承辦律師代為支付,費用發生后再向甲方憑票報銷。
9、在乙方從事甲方委托事務過程中,遇到該案任何一方撤訴、雙方達成和解(包括庭下和解和庭上和解)、法院裁定駁回起訴、法院判決駁回訴訟請求、甲方庭審缺席、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或死亡導致案件終止審理的,本協議自行終止,同樣視為律師已完成協議委托事務,乙方無過錯時,已收取律師代理費用不再退還。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資料信息、如實陳述與案件有關的情況;
2、如與案件相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律師;
3、如甲方變更聯系方式,應及時通知乙方律師;
4、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若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未按時足額支付律師費和其它費用的,乙方有權停止代理工作,超過合同約定付款時間逾10天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5、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向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乙方在代理過程中發現甲方利用違法手段調查取證等事項的,乙方有權制止并停止代理本合同事項。
6、甲方因患病或在國外不能親自辦理委托事宜的,可委托親友代為簽訂本協議,代為陳述案情,但甲方應當出具書面授權委托書。
7、在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甲方對授權范圍或對委托事務有所變更的,應及時向乙方提交書面變更說明。否則視為甲方自行改變委托事項或撤銷委托。
8、在乙方律師正常代理過程中,甲方要求乙方律師暫緩立案或暫緩處理其它代理事項的,應出具書面聲明,并在談話筆錄中簽字說明。
9、委托事項違法,委托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托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的,律師有權拒絕繼續代理。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律師必須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乙方應當勤勉盡責,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
3、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有關案件的進展情況,并對所提供的法律服務作書面記錄;
4、乙方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范圍從事委托事項。如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若無意外情況,乙方就本協議約定的律師費和其他費用以外,無權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項。
6、乙方代理律師應當保護委托人的合法隱私權及相關商業秘密;對于甲方的相關信息及與案件有關的資料、文件應當保守秘密,若非因辦理本案件的需要,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7、乙方律師不得與訴訟案件對方串通,侵害委托人權益。
8、由于乙方律師的過錯導致甲方產生損失的,甲方有權撤銷委托,乙方應將已收取的律師費在扣除已完成工作量服務費后的余額退還給甲方,造成其它損失的還應當給予委托人賠償。
9、乙方代理律師不得在同一法律業務中代理有利益沖突的雙方或多方當事人。
第五條 禁止條款
禁止乙方律師為承攬業務向甲方作出不切實際的承諾或保證,建立委托代理關系的前提是誠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代理方案、分析意見和推斷均不可理解為乙方律師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禁止受托方律師私下收取代理費,律師在本合同之外收取費用的,委托方可以向受托方律師事務所舉報。
第六條 協議的完整性
1、本協議將取代本協議簽訂之前雙方曾經作出的關于本案的口頭或書面的約定。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需要簽訂補充協議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因特殊情況甲方不能與乙方面談辦理協議委托事項的(比如委托人在國外),可通過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確認,簽訂本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電子版本協議或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甲方與乙方之間就本協議的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 仲裁委員會按照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八條 附則
1、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__年_月__日
甲方(簽字):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
乙方(蓋章):
聯系人:
聯系方式:
關于委托代理協議書集合 篇28
協議編號: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促進運輸及進出口貿易的發展,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海運出口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共同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代理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海運出口業務代理人,具體代理承辦如下業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責任與范圍
2.1甲方責任
2.1.1甲方必須準確及時提供托運的貨物及相關單證,并保證單證相符,單貨相符。
2.1.2?訂艙時,甲方應及時傳真或送交乙方正確之托運單,并加蓋甲方“訂艙公章”或“公司業務章”。甲方對所提供指示、嘜頭、標簽及聯系方式的正確性負責。
2.1.3甲方訂艙,亦應出具書面委托書。并應提供有關出口報關文件,依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之單證,應包括:合同、商檢證明、核銷文件、主、被動許可證、報關單、手冊、發票、裝箱單及國家規定有關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托運單內容應注明所托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價及特別要求。
2.1.4甲方委托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必須以書面等方式通知乙方,并與甲乙方操作人員電話確認,甲方承擔因變更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后果。若情勢已發展至無法更改,或違反船公司、海關規定,乙方有權拒絕接受變更要求。
2.1.5甲方所提供的貨物必須時經妥善包裝且堅固適貨的,能經受正常裝卸及遠洋運輸。
2.1.6甲方托運貴重物品,怕擠壓的物品、易碎品、化工品、冷凍品、冷藏品、危險物品、活動物等必須事先向乙方提出書面聲明,明確指出貨物性質及其防護措施和裝卸、擺放等各方面的特殊要求。
2.1.7甲方所出運之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半危品和國家不允許出口的物品。
2.1.8甲方如因本協議第2.1.1至第2.1.7條款各方面責任之一存在缺陷造成的貨物遺失,滅失或損壞,甲方負責;若因此給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2.2乙方責任
2.2.1乙方負責代理甲方所委托之出運,包括:
2.2.2乙方依甲方要求安排出運,正常情形下,開航日起30-40天內乙方得按時將有關文件,單證歸還甲方。
2.2.3乙方對已簽收之甲方單證文件負有妥善保管責任,不得遺失。
2.2.4對于因乙方過錯造成貨物遺失,滅失,損壞或延遲,甲方作為托運人無權向乙方索賠。
乙方因其過錯確需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應于損害發生后七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乙方不負賠償責任。對于有保價的貨物,乙方按保價金額賠償;貨物沒有保價的,乙方按《海商法》關于承運人的賠償標準進行賠償。
三、結算條款
3.1費用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甲方收到乙方運費發票后,應立即核對金額。如在收到發票三個工作日內未提出異議,則視為甲方確認發票金額。乙方墊付的費用,甲方實報實銷。
3.3甲方在收到發票后三十日內結清費用。
3.4協議結算所涉及匯率按業務發生當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匯率中間價執行。
四、特別條款
4.1乙方遇船期更動、體積、重量、件數不符,應于貨物進港前主動通知甲方,并與甲方電話通知確認,甲方亦得及時與乙方書面確認上述更動內容或要求退關,否則,乙方有權將貨物正常出運。
4.2拼箱貨物,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之情形,甲方付款暫以乙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待貨物運抵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正確體積,重量為準,采取多退少補之方式雙方共同確認運價。
4.3甲方付費必須按時結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甲方之任意單證及貨物直至甲方結清應付費用。
4.4甲方目的港收貨人,經乙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時未提貨或放棄貨物,目的港所產生之額外費用及退運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五、在執行本協議中若發生爭議,應先行協商。經協商不成后,依法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本協議有效期限,自簽訂日起一年為限,協議期滿日之前,甲乙雙方如未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則自動延長執行一年。在協議期內,雙方從事得所有海運出口代理業務完全遵照本協議之規定,不再另簽單獨協議。
七、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留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付款帳戶:________________
美金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付款帳戶:________________
美金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關于委托代理協議書集合 篇29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物業管理條例》、《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XX市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
項目地點:
項目規模:
招標范圍:
二、招標要求
物業管理資質 級。
三、價款支付方式
中標人向受托人支付代理費(人民幣)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通用條款;
4、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五、本協議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他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方式和時間,向受托人支付報酬。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約定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聯系電話:
受托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關于委托代理協議書集合 篇30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因委托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受賄案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卡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
(代理權限,在陳述事實、參加和調解、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上訴的范圍內,由委托人與律師協商確定)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于協議簽訂之日向乙方繳納代理費元,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委托代理協議書集合 篇31
甲方(受托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委托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議,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進口貨物事宜.簽定以下協議: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義與國外出口商簽定進口貨物合同.乙方承諾承擔該進口合同下賣方的權利義務及其法律責任.
以T/T方式付款, 乙方應于提貨前5個工作日將貨款、銀行費用、關稅、報關費用、代理費用及其它相關費用支付給甲方,甲方在確認款項到帳后,開始辦理清關手續。
以L/C方式付款,乙方應于開證前一星期內將貨款的`30%作為保證金支付給甲方。余款以及代理費應于提貨前2個工作日或信用證到期前一周支付到甲方帳戶,甲方確認款項到帳后開始辦理清關手續,否則由此時間上產生的滯港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果信用證到期前5個工作日,乙方余款沒有支付給甲方,甲方有權扣留貨物,并且可以做出拍賣貨物的決定以填補貿易上余款的空缺。
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成交, 由甲方對外付匯, 結匯方式是信用證或T/T,甲方收取進口發票金額的1.0%作為代理費,如是遠期信用證, 30天遠期甲方收取乙方發票金額的1.2%; 60天遠期以發票金額的1.4%; 90天遠期以發票金額的1.6%計算作為代理費.
甲、乙雙方約定,貨物到港后,甲方負責準備進口報關所需單證,辦理貨物的進口手續,其間所產生的清關費用、包括相應的關稅、增值稅、報關雜費、運輸費、倉儲費等由乙方承擔。如乙方需甲方代辦托運,其運輸費用也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運輸途中的損失責任。
代理貨物進口過程中,甲方只負責辦理進口相關手續,貨物的金額、品質、數量、交貨期限等方面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如果因貨值、貨物的品名、數量等原因造成報關的延滯,其造成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清關結束后,甲方及時將提單或提貨單據轉交乙方,由乙方自行提貨。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糾紛。
甲方有義務在每筆合同履行結束后,將費用支出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乙方,并根據乙方需要傳真相關付款憑證。雙方對支出款項無異議后,甲方將于提貨后一個月后向乙方支付傭金。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從簽定時生效,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本協議有效期自二Oxx年 月 日至二Oxx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