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采伐安全協議書(通用3篇)
林木采伐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護堤林木采伐工作的順利完成,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增強采伐工作人員安全作業意識、保障施工安全,乙方愿與甲方簽訂以下安全合同條款。
一、乙方必須依法對林木采伐施工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在進入伐區作業前,對施工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在培訓合格后方可進入伐區作業。
二、乙方應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前必須劃定好安全作業警戒線,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三、乙方在伐區施工時,應注意伐木施工員和管理人員的安全,禁止閑雜人員進入警戒線。在采伐、運輸林木等施工過程中,若發生人身、車輛、牲畜等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安全事故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安全事故責任。
四、乙方發現閑雜人員進入伐區不及時制止,由此造成伐木哄搶、被盜等情況,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法》,由此造成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有效期等同于《謝二村民組林木競價銷售合同》有效期。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簽章:(授權代表)
乙方簽章:(授權代表)
林木采伐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湖北xx公司岳陽脫硝項目部
乙方:
甲方租用乙方 進行施工作業,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在簽定吊車租賃合同的同時簽定吊車使用安全協議,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
1. 甲方必須按規程作業,特殊作業必須持證上崗,負擔因甲方違章造成的責任事故損失。
2.甲方有權利、有義務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察,有權對乙方違規、違章行為勸誡和經濟處罰。
3. 甲方擔負吊鉤以下,行走部分以外的`責任(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4.因甲方違章指揮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吊車司機、操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人員的指揮和調度,提供快捷、優質的服務。
6.乙方吊車司機,操作人員應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培訓、會議、學習交底等活動。
7.若甲方所租賃乙方機械設備因機械故障造成的安全事故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8.乙方對吊鉤以上及行走部分以內的安全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9. 駕駛員違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0. 乙方對吊車機械故障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11. 乙方對吊車司機違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12. 甲方所租賃乙方機械設備必須由乙方配備駕駛員,駕駛員必須具備相應等級的駕駛證、操作證。
13. 乙方司機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對吊車進行必要的保養工作,做好保養記錄、檢查記錄、交接班記錄并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員的檢查。
14. 遇有大風(風速>10m/s)、大雨、大霧、影響安全作業,必須停止吊裝作業,吊車司機應積極配合甲方做好防風、防雷措施。
15. 嚴禁吊車司機酒后上崗,工作時間之外酗酒鬧事、打架斗毆等出現的傷亡事故,后果自負,并接受甲方處罰。
16. 乙方作業人員必須遵守湖北省電力建設第二工程公司岳陽脫硝項目工地現場其他管理規定以及業主和監理方的有關管理制度,因乙方作業人員違反制度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自行承擔。
本協議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湖北省電力建設二公司
乙方:岳陽脫硝項目部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XX年XX月xx日
林木采伐安全協議書 篇3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蘇州鑫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廠房110KV降壓站項目工程的順利進行,保證作業現場內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國家、集體的利益不受損失,保證機械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轉,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蘇州市招標、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暫行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經雙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
一、甲方責任及義務:
甲方對乙方的設備操作人員因其不遵守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違反崗位責任制及各級安全管理規定有批評權和建議辭退權。
甲方對乙方的設備有檢查、監督權,對設備的不合格項和安全隱患有限期整改權。
甲方應滿足和聽從乙方提出的有利安全生產的建議和要求。
甲方應上班前對操作人員進行當班工作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進行交底。
對設備周圍工作環境所有容易發生事故的隱患,甲方必須做好各種有效的防范措施,確保機械設備在安全的環境下正常作業。
甲方負責租賃機械設備日常使用的安全活動安排。
二、乙方責任及義務: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蘇州市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條例、規定,任何違反條例和規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甲方及發包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乙方工人必須持有符合蘇州市行業規定的操作證、如系外來人員還必須持有蘇州市公安局下屬駐地警署辦理的暫住證。凡是因為乙方工人上述證件不齊而造成的任何案件、事故、事件等刑事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及發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管理規定及制度。
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一切由于自身措施不力而造成的事故和責任。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1)如果發生事故,在事故發生后2小時內,乙方應通知甲方及發包方負責人,報告事故的詳情;若發生死亡或重大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發包方負責人并上報政府有關部門,同時采取相應的措施。甲方及發包方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發生事故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2)乙方應保證隱患整改率為100%。
3)乙方應保證因工死亡、重傷、輕傷、機械、安全事故為零。
4)乙方確保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機械安全事故,由其自己承擔,保證甲方及發包方免負該等責任。
乙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分包與自己資質相等的工程。
乙方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蘇州市政府對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規定、辦法、標準、規范、細則、通知、條例等,能自覺遵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各類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各項規定,能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乙方必須尊重并服從甲方及發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三、乙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
乙方必須執行甲方及發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
乙方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班長班前安全講話制度。
乙方必須執行安全教育培訓持證上崗制度。
乙方人員入場必須持有“勞動安全資格上崗證”,如乙方司機或信號指揮人員需要變更時,乙方應及時通甲方。
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當地政府認可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
乙方必須執行每周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四、乙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及發包方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生產檢查。
乙方必須接受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及勞動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五、乙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乙方塔吊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靈敏可靠。
乙方的大型設備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須申報甲方及發包方接受專職部門(公司級)的專業驗收。
乙方在甲方對設備進行檢查驗收時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
乙方須執行驗收表和施工變化的接檢驗收制度。
乙方必須執行重要勞動用品認定廠家、認定產品的采購制度。
乙方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乙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六、乙方必須嚴肅執行員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乙方員工在施工現場于工作時間內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乙方發生事故后必須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甲方及發包方報告。并組織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出記錄或拍照。
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及分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的調查和現場勘查,不得提供偽證,不準隱瞞不報。
乙方須承擔因為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種事故的一切責任。
由于機械故障和違章操作發生傷亡事故,乙方需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甲方及發包方不直接對傷亡者及其家屬。乙方必須承擔因為乙方事故的善后處理不當,發生影響甲方及發包方工作的事件及給甲方或發包方或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相關的法律責任。
七、乙方必須教育并約束員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八、乙方必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乙方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乙方工作場所安全,不存在防礙工人安全和衛生的危險,并保證設備施工范圍內人員、設施的安全。
乙方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乙方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預防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乙方必須滿足甲方及發包方要求撤走的任何被認為是沒有適當遵守政府相關部門及地方當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再雇傭于現場。
對乙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甲方及發包方安全官員有權停工和強行設置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需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乙方應提供和實施配戴有效的安全帽、安全帶及其它人身防護設備。
已獲批準的緊急事件處理方案和安全規章制度的副本由乙方編制,報甲方存檔。
甲方及發包方指示或行業要求在設備上懸掛符合安全規定的標語、標牌、警示牌等具體由甲方決定,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
九、消防保衛
乙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蘇州市政府、蘇州市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對甲方所簽發 隱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按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及事故善后處理由乙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可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十、現場及其人員管理
乙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在設備及設施的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甲方CI要求,按甲方的規定執行。
乙方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暴亂或妨害治安的行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乙方自己負責。
乙方應自費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
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在施工管理過程中杜絕一切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發生。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中,確保工程施工安全順利進行。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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