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賠償協議書標準版(通用3篇)
死亡賠償協議書標準版 篇1
甲方:
乙方:系翟彥兵之父親
翟彥兵在郭連成(系翟彥兵的舅舅)帶領下未經允許擅自進入甲方工地,于20xx年7月19日突發疾病,經 xx市第二人民醫院搶救無效當日死亡。依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現甲方本著人道主義、和諧社會的原則,與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一次性支付乙方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 精神撫慰金等費用共計300000.00元(大寫:叁拾萬元整),于20xx年8月1日全部付清(已過付)。
二、甲方已支付乙方因搶救翟彥兵所產生的醫療費用、家人食宿費等費 用共計4700.00元(肆仟柒佰元整)。
三、乙方及其他親屬不得再就翟彥兵意外死亡事宜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賠償要求;不得向任何其他部門、機關透露、投訴本事件或提任何異議;不得做任何有損或影響甲方及事故發生地點相關單位聲譽的行為。如乙方違反上述約定,則構成違約,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及后果。
四、甲方支付相關款項后,乙方自行分配。如由此引發爭議,由乙方自行處理,與甲方無關。
五、乙方四人保證并確認其為死者翟彥兵的全部近親屬。乙方清楚了解自己在本協議中的權利義務,已就協議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及其他問題咨詢相關專業人士。
六、本協議的簽訂并不直接或間接的表示乙方認可甲方對此事件負有過錯或法律責任。
七、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三條約定內容,則構成違約,需退還甲方人民幣
2、因任何一方違約而導致訴訟,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調查取證費用、交通、通訊、誤工(按200元/天)、公證、律師費。
八、爭議解決
如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約定由法院依法審理。
九、上述協議系甲乙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欺騙、脅迫行為。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即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
翟彥兵之父(簽字、指印)
翟彥兵之母(簽字、指印)
翟彥兵之妻及孩子(簽字、指印)
二0xx年八月一日
死亡賠償協議書標準版 篇2
甲方:
1、羅____,陳____之子。
2、羅____,陳____之夫。身份證號碼:………。
3、倪____,陳____之母。
乙方:____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____,
職務:____。
丙方:洪____,
身份證號碼:………。
甲方羅____之妻陳____系乙方工人,因工作原因于20xx年6月21日發生事故,因醫治無效于20__年6月22日死亡。為妥善解決陳天珍死亡善后事宜,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喪葬事宜:
甲、乙、丙三方共同配合,及時處理死者喪葬事宜。所需喪葬費用由乙方支付。(全部救治費用已由乙方支付。)
二、賠償金額:
乙方向甲方之倪____支付賠償金壹萬元;向甲方之羅____、羅____支付賠償金捌萬陸仟元。除承擔上述費用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主張任何費用。
三、付款期限:
20____年6月30日前支付倪____全部賠償金壹萬元,支付羅____、羅____部分賠償金伍萬元;20____年5月21日前支付羅____、羅____剩余全部賠償金叁萬陸仟元。
四、違約責任:
1、乙方遲延付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并有權要求乙方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兩倍支付利息。
2、因任何一方違約而導致訴訟、仲裁或申請強制執行的,應當向對方支付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調查取證費、交通、通訊費、誤工費(每天50元)、公證費、律師費。
五、擔保條款:
丙方為乙方全面實際地履行賠償義務而向甲方提供擔保。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丙方簽字:
時間:
時間:
時間:
死亡賠償協議書標準版 篇3
甲方:
乙方(死者配偶):
經雙方自愿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承諾,是死者的全體被繼承人或接受全體被繼承人委托。有權處理死者的相關善后事宜。
二甲方單位員工 ,因工作原因于 年 月 日在廠區內(或其他起點)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三、甲方基于雇主責任和人道考慮,年月日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各項經濟補償賠償款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四、乙方負責賠償款項在供養親屬間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發爭議,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五上述款項支付完畢后,雙方不再有任何勞動爭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對方主張相關權利。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保存一份,乙方保存一份。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