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購房協議書范文(通用3篇)
實用購房協議書范文 篇1
第一條
條文: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 座落于南京市 區 ,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 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丘號為 ;
(三) 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范圍見附件一;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注解:本條是對房屋的客觀和主觀描述。其中第一款為《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主要事項,第二款為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記載的權益,第三款為甲乙雙方商定的或有關規定直接規定的與房屋所有權和房屋正常使用相關聯的權益。
指南:第一款直接參照《房屋所有權證》即可正確簽填,與第三款相關聯的是第五條和附件三,當事人在商議買賣標的過程中應全面參考其他條款。
第二條
條文: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注解:本條規定了甲方的權利保證責任和其他保證責任。
指南:甲方的保證責任比較寬泛,條文并未一一列舉。除第一條已經列明的房屋狀況外,乙方還需向甲方了解附件二所列內容,并謹慎了解房屋的共有權、是否查封凍結等情況。
第三條
條文:乙方在 前付給甲方定金(幣種 )(大寫) 元,(小寫) 元。
上述定金 □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在 時由甲方退還乙方 。
注解:本條是定金條款,是適用定金罰則的合同依據。
指南:第一款采用填空格式,直接填入雙方商定的定金金額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條款的生效必須以定金的實際支付為條件,即使雙方約定了定金條款但沒有實際支付定金的,該條款不生效。第二款采用選擇格式,只能單選;其中第二選項的填空部分可以是一個絕對的時間點,也可以是約定行為或事件的發生時間。
第四條
條文:該房屋房價款為(幣種)(大寫) 元,(小寫) 元。
房價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為:
乙方未按規定支付房價款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到期房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超過 天,且所欠應付到期房價款超過 元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在解除契約后天內將已收房價款退還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還;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占總房價款百分之 的違約金。
□
注解:本條內容為房價款及其支付方式和時間,以及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指南:第一款采用總價計價法,主要是考慮到存量房買賣從習慣上多為按套買賣或其他躉賣形式。以建筑面積為計價單位的,雙方最好在補充條款中特別另行約定。
第二款為自由填空格式。實踐中主要區分現金、支票兩種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三種付款時間。因我市現行交易過戶手續雙方一次性簽字在前,故雙方在房價款的交割時間控制方面須謹慎從事,目前有擔保、資金托管和提存三種交割方式可供選用,雙方可以綜合對比成本、方便度等因素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選用并將其規定在合同中。
第三款為單選或多選格式。第三選項可自由填空。
第五條
條文:甲、乙雙方定于 時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雙方定于 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甲方應在 前將其落戶于該房屋的戶籍關系遷出。
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總房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屬設施或裝飾裝修不符合約定的,按不符部分的 □約定價值 □評估價值 □市場價格 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 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應在乙方解除契約后 天內將已收房價款和雙倍定金返還乙方,并按總房價款的百分之支付違約金。
□
注解:第一款為房屋交付時間和空房交付條件;第二款為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時間;第三款為戶籍遷出時間;第四款為相應違約責任。
指南:第一、二、三款均為填空格式,可以是絕對日期,也可以以雙方約定的事件為依據;其中第二款對附加值較大的房屋尤其重要,第三款對學區房或外地戶籍等急于落戶的買方尤其重要。
第四款為多選格式;其中第二選項為單選格式,選中“約定價值”的,應當在補充條款中分項約定相應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價格。
第六條
條文: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注解:本條意在保護房屋隱形共有人的權利,同時也規定了合同雙方尊重隱形共有人權利的合同義務。
指南:我市房屋產權交易過戶采取了“憑證交易”的登記制度,即交易過戶手續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所有權人和共有權人為準。但實際上,因為我國傳統家庭財產模式的落后性,家庭財產往往登記在一個家庭成員名下,最常見的是夫妻共同財產登記在夫或妻一個人名下。這就要求甲方如實陳述房屋權利狀況,乙方簽約前應堅持取得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書面意見。
第七條
條文: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契約生效后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并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 □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
□
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
注解:本條規定了雙方共同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和土地使用權更名的權利義務以及費用承擔。
指南:《南京市城鎮房屋權屬登記條例》規定的交易過戶期限為“房屋交付后30日內”,故第一款約定的時間應該結合第五條規定的交房時間雙方商定,一般情況下不應超過交房后30日,否則可能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
第二款為單選格式。目前存量房土地使用權主要有三種情況,甲方應如實陳述,乙方也應根據實際作重點了解:一是沒有瑕疵的出讓土地,直接選中第一選項即可;二是劃撥用地,目前個人轉讓住宅房屋的劃撥土地使用權不需繳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但單位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或個人轉讓其他房屋使用性質的劃撥土地使用權可能需繳納土地費用,因此雙方視具體情況應事前咨詢土地管理部門,并在合同中作相應安排;三是雖然土地為出讓取得,但因歷史原因一直未能結清土地出讓金,則土地管理部門可能要求補繳出讓金,這種情況往往發生于90年代中前期建設的商品房,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第三選項自由填空。
第三款為單選格式。國家對本款涉及稅費的納稅(費)人均有明確規定,但合同當事人在內部可以通過本款約定改變費用的實際分擔形式。當稅費項目很多(比如單位出售房屋)或稅費內部分擔形式復雜,雙方也可不選中而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第八條
條文: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準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權利轉移時間。
注解:按目前我市房產交易過戶程序,雙方一旦向登記機關提交申請文件,并在申請表上簽字,即完成房屋所有權交付的意思表示和對房屋所有權的交割;除非登記機關經審核認為不符合交易過戶的條件,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指南:甲方尤其應當重視本條規定,結合實際情況正確適當地商定第四條的內容,妥善處理房價款的交割。
第九條
條文: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 □房屋正式交付之日 □權利轉移之日 起轉移給乙方。
注解:這里的風險包括自然的風險和人為的風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為第五條規定的交房時間;權利轉移之日為根據第八條確認的時間。
指南:本條為單選格式。通常情況下選擇第一選項比較合理,但若乙方簽約時已經占有房屋,比如乙方本身就是房屋承租人,則選擇第二選項比較合理。若有其他特殊情況,比如房屋原為第三人承租且房屋買賣后原租賃關系仍然保持的,雙方也可以不選中,而在補充條款中根據實際情況另行約定。
第十條
條文: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注解:約定有關雜費的負擔或分擔方式。
指南:住宅房屋一般金額較小,可以在合同中對房屋交付前后發生的雜費分擔以及甲方已經預繳雜費的結算作原則約定,并在房屋交付時即時清結即可。對雜費金額巨大的合同,可分項詳細約定處理辦法。
第十一條
條文: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注解:合同各部分的效力。
指南:補充條款、補充協議以及附件均是契約的組成部分,與契約正文同等重要。雙方在商討、簽訂這些文件時應當給予與契約正文同等的重視。
第十二條
條文:本契約 □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 □自 之日 起生效。
注解:合同的生效條款。
指南:本條為單選格式。通常情況下選擇第一選項比較簡單,也符合一般習慣;若對合同生效有特殊要求的,比如以辦理公證手續作為生效條件的,則應當選擇第二選項,并按約定填空。
第十三條
條文: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契約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
注解:爭議解決的方式。本條的效力不因本合同其他條款無效而無效,除非雙方事后對爭議的解決又另行重新約定。
指南:本條為單選格式。選中第二選項須按雙方約定填空。第一或第二選項特點是程序簡單、周期短、費用相對便宜,一裁終局等。第三選項依人民法院級別管轄劃分標準可能分別由房屋所在區法院、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或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條文:本契約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執 份,乙方留執 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注解:合同文本的數量和留存情況。
指南:通常情況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就夠了;需要合同原件較多的單位,可視具體情況增加。需要注意的是,所有文本的內容應當保證一致,產生合同爭議時文本的留存情況也是舉證原件的參考因素之一。
第十五條
文本: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指南:示范條款中沒有約定的或者示范條款不能適應實際情況的,雙方可以在本條約定,空白不夠可以續頁粘貼,但應注意在粘貼騎縫處簽章確認。
附件一
文本:房屋平面圖和四至范圍。
注解:以圖形形象反映房屋的平面形狀及其邊界關系。
指南:普通單元住宅直接參照產權證附圖繪制或復制即可。若為墻界關系復雜的平房或其它四至復雜的房屋,可自行繪制簡圖并簡要說明各種四至關系。
附件二
文本:租賃、抵押、相鄰等關系及其處理辦法。
注解:本條反映了常見的房屋權利限制狀況,對房屋的實際價值和房屋的使用可能產生重大影響,雙方尤其是乙方應當重視。
指南:房屋出售前已經存在租賃、抵押或者特殊相鄰權的,其處理辦法在本條約定;出售前沒有這些關系的,空白以斜杠劃掉即可。
處理房屋租賃關系應當注意兩方面的法律關系,一是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二是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雙方成交前首先應當取得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意見,然后還需與承租人商議租賃關系的解除或變更事宜。實例:房屋現由張三承租使用,張三不愿購買房屋;甲方保證在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前與張三終止房屋租賃關系,有關責任何費用由甲方承擔。
處理房屋抵押關系首先應通知抵押權人,其次應將房款首先用于清償抵押擔保的債務并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實例:房屋現抵押給交通銀行,擔保債務價值20萬元;甲方保證在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前清償抵押擔保的債務,解除抵押關系并辦理完畢抵押注銷登記手續,有關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房屋的法定相鄰關系沒有必要在合同中規定,本附件主要用于說明因約定或歷史原因形成的特殊相鄰權,比如陽光權的限制。實例:房屋已經接受來自云霄大廈的日照妨害,日照低于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乙方取得房屋后不得提出異議。
附件三
文本:室內附屬設施和裝修情況
(一)附屬設施:
1、 水
2、 電
3、 燃氣
4、 有線電視
5、 通訊
6、 其他
(二)裝修情況:
注解:所列項目價款均包含在總房款中,是房屋附加值的主要構成部分。
指南:實例:水、市政直供水,戶外獨立計量水表;電、8KW,戶外磁卡電表;燃氣、管道煤氣;有線電視、南京有線電視網;通訊、電信固定電話一門,網通寬帶10兆到戶;其他、單元可是對講門禁,與小區物管連接緊急求救系統等。
裝修情況可以擇其重點簡要描述。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附屬設施需辦理過戶更名手續,比如有線電視、電話等。
雙方簽署欄
文本:(此頁無正文)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證照|身份證號碼: 證照|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代理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注解:本欄的如實簽填為合同的最后完成步驟,是合同成立的標志,也是合同生效的必經程序,故雙方應當特別重視。
指南:證照|身份證號碼簽填當事人持有的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副本等有效證件號碼,最好是長期有效便于長期確認身份的證照號碼。
當事人為單位的,如實簽填法定代表人;當事人為個人的,法定代表人空白以斜杠劃掉即可。
地址和聯系電話應當填寫方便通訊聯絡的地址;若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對方。
代理人代為簽訂合同或者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代為簽訂合同的,由代理人或監護人如實簽填代理人欄。一方當事人應當注意審查對方代理人的代理資格或監護資格。
雙方分別簽填簽約日期的,則合同的成立時間以最后簽約日期為準。
附記欄
文本:(以下僅適用于通過中介成交的買賣)
為甲、乙雙方提供服務的經紀機構及其經辦經紀人員如下:
經紀機構(簽章):
資質證書號碼:
經紀人員(簽章):
資格證書號碼:
主要服務內容:
注解:本欄內容為房屋中介合同的延續,且登記機關今后可能據此推出系列管理措施和便民措施,以維護合同雙方和中介機構的合法權益,故有關方面應予以足夠重視。
指南:若雙方買賣沒有通過中介機構,而是自行直接成交,則本欄內容不予理睬,以斜杠劃掉空白即可。
若雙方買賣通過中介機構中介成交,則本欄內容由中介機構如實簽填;建議雙方當事人注意監督核實。
面積誤差特別提示和補充約定
條文:因國家房產測量規范的調整等原因,甲方現持有的《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面積與交易后乙方領取的《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面積之間可能存在很大的差異。為了避免交易后因面積差異可能引起的糾紛,南京市房產管理局將于交易過戶前為買賣雙方免費復核面積(復核于二日內完成,交易大廳內設有測繪受理窗口)。
甲、乙雙方對上述房屋面積誤差已有充分了解和預見。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法處理:
1、 雙方買賣房屋按套計價。雙方自愿按房產測繪部門的面積復核成果申請權屬登記,《南京市房地產買賣契約》中約定的房價款不再調整。
2、 房產面積測繪部門復核成果記載的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雙方自愿按面積復核成果申請權屬登記,并將《南京市房地產買賣契約》中約定的房價款調整為人民幣元,且以調整后的房價款作為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的申報價格。
3、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實用購房協議書范文 篇2
賣方(下稱甲方):
身份證:
買方(下稱乙方):
身份證:
乙方向甲方購買坐落于 房屋壹套,雙方已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下簡稱買賣合同),合同編號: 號,現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自愿解除上述房屋的買賣合同。
二、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買賣合同即終止,雙方之間就買賣合同的爭議全部解決。甲方收回出售給乙方的上述房屋,該房屋的產權即與乙方無關。
三、雙方對退還已付房款辦法已達成一致意見,具體如下:
1、乙方已繳付樓款/元(不包含交予中介定金)。
2、乙方已繳款項自動轉為甲方借款,以雙方商定利息從借款之日起計息,不計復利。
3、甲方還款事宜另行約定。
四、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后的三個工作日內提交辦理解除按揭貸款協議、解除買賣合同、注銷抵押登記等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資料,并配合甲方辦妥上述事宜,若乙方不能按時提交相關資料或提交資料欠缺、不合格或拒絕配合辦理的,甲方有權暫緩推還乙方所有款項。
五、雙方同意,自本協議生效后,雙方之間就買賣合同的爭議全部解決。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主張買賣合同項下的權利或與買賣合同相關的權利。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為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實用購房協議書范文 篇3
出賣人(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族,現住: 電話: 身份證號碼: (房屋共有產權人)身份證號碼: (房屋共有產權人)以上 人是本協議中所述房屋的共有產權人。
買受人(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族,現住: 電話: 身份證號碼:
現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拆遷安置房產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拆遷安置房屋座落在 德安縣德安大道德安陸路物流港對面的綠島家園五棟一單元602房 ,安置房屋面積為 123.12 平方米,房屋用途為住宅。裝修情況: 無,屬毛坯房 。
第二條、本協議中所述房屋為甲方拆遷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財產。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不存在房屋抵押,債權債務,以及其他權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三條、上述房產的交易房屋面積和價格:
買賣房屋面積為 123.12 平方米(最終面積以房產管理部門實測為
準),按 1700 元/每平方米計價,共計人民幣 209000 元整(大寫: 貳 拾萬零玖仟元整),但由于房產證尚在辦理中,如實際安置房屋不足或超過 叁 平方米,按實際面積 1700 元/平方米計算總房款,多還少補。
第四條、付款時間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乙方首付購房款人民幣 壹拾伍萬 元整交付甲方,其中定金 貳萬 元整在 20xx 年 8 月 21 日已支付,剩余首付款 壹拾叁萬 元整在簽訂協議后 十五 內日支付給甲方,剩余購房款一部分在20xx年 元 月底前再支付 肆萬 元整,剩余 壹萬玖仟 元整購房款待辦理完畢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后 十五 日內付清。甲方的銀行帳戶:開戶行: 戶名: 賬號: 。乙方可現金支付給甲方也可將購房款存入甲方上述的帳戶。
第五條、房屋交付:
本協議簽訂后 五 日內甲方將約定買賣的房屋及其附帶的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由乙方所有。
第六條、關于產權登記及過戶的約定:
對本房屋以后需要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以下約定進行。
1、買賣房屋辦理到甲方名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契稅、房屋維修基金、水電開戶費及其他手續所需繳納的稅收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辦理到甲方名下后,甲方應自領取之日起 五 日內,將領到的產權證書交由乙方。
2、在已辦理到甲方名下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之后,自乙
方向甲方提出辦理房屋產權證過戶請求之日起30天內甲方須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所須相關費用(包含雙方交易費、營業稅等)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該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手續及資料(原房屋產權人的產權證及國土證,原房屋產權人結婚證及復印件,原房屋產權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絕阻撓。
第七條、違約責任條款:
1、乙方沒有按照約定的期限內將房款交付給甲方,逾期達到 30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付給甲方的定金歸甲方所有,其余款項退回給乙方。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協議,若甲方擅自解除協議,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協議或要求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款,同時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貳萬 元整給乙方。
3、甲方不根據本協議的約定將房屋和產權證書交付給乙方,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產權證書,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貳萬 元整。
4、乙方根據本協議第五條的規定向甲方提出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甲方超過30天不協助乙方辦理手續,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協議,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貳萬 元整。
第八條、本協議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公平合理的原則簽定本協議,簽定本協議后,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通過法律方式解決糾紛。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由甲方,乙方共同協商解決,與本協議同具法律效力。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之日( 年 月 日)起生效。本協議中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產權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公正部門一份留存備查。
甲方(簽字生效): 乙方(簽字生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