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租賃協議書格式(精選3篇)
場地租賃協議書格式 篇1
租借方對該土地僅作停車用地使用,并沒有出售權,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出租方不得在租借途中擅自改變土地使用或違約,否則要負責租借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租賃協議書格式 篇2
立合同人:
出租方姓名:
住址:
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姓名:
住址:
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租賃場地房屋經友好協商,在完全自愿基礎上,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場地房屋概況
1、位置該場地房屋位于青島高科園午山社區高爾夫球場南側,濱海大道東側。
2、面積該處場地共計畝,房屋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
該處場地租金為每年度每畝元整(__¥),每年租金共計人民幣元(__¥)。
所租房屋租金每年元整(__¥)。
2、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之日以現金形式每年付一次(不含場地及房屋租賃稅)。場地和房屋、花房、以及其他設施租金共計____元整。
四、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①合同期內如果國家或集體征用土地房屋,乙方無條件服從,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不得提出補償要求,所有土地及所建固定臨時房等一切補償無條件歸甲方所有。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多退少補。
②甲方允許乙方正常使用水電設備,水費、電費乙方按上級有關部門規定繳納。
③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土地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土地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①乙方必須保護租賃場地房屋完整,不得擅自改動土地房屋的使用性質。
②租賃期間,不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土地房屋轉租他人經營或使用。乙方自負盈虧,按時交納一切稅費,自行處理債權債務,不得以甲方資產抵押。
③乙方場地房屋的租賃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合法經營,照章納稅,如若違反法律法規,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五、違約責任
1、本合同期限內任何一方不得違約,違約一方交納違約金伍仟元整。
2、乙方不按期支付租賃費,每逾期一天加罰千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一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其他條款
①甲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不得影響本合同條款的執行。
②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簽權。
③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再有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④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⑤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聯系電話:
___年____月____日_
乙方簽字:(蓋章)
聯系電話:
___年____月____日_
場地租賃協議書格式 篇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的原則,雙方就辦公房屋及場地租賃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 的辦公房及場地,面積 平方米,其中辦公房 平方米,場地 平方米,用途以甲方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共計 年。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按年支付,租金標準為: 元/年;租金每 年支付一次,首次租金于 支付。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2、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
3、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經營費用,包括稅費,水、電等生活費用。
4、應愛護并合理使用租賃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需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后果。
6、將辦公房及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7、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包括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
8、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范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乙方所用,乙方可用于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租金的10%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兩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3、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的,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4、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5、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6、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月租金的10%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第七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20%的違約金。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相關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