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投資合作協議書(通用5篇)
經營投資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決定投資合作,開設公司,共同開發動漫產品。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 年,自 年1月1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出資人民幣60萬元,占股份 60% 。
2、乙出資人民幣40萬元,占股份 40% 。
3、雙方的出資,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按違約或按實際已交金額計算股份。
4、本次合作總投資人民幣100萬元。合作期間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不得隨意抽資退出,合作終止后,雙方按出資比例分割返還。
第三條 投資合作方式
1、注冊成立公司,公司設立過程事務由雙方再做進一步商定。
2、研發程序
3、生產配套的電玩設備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及責任
1、公司日常經營決策;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聘請專業財會人員管理公司財務。
第五條 公司成立后,下列事項必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方能執行
1、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或擴大投資方案;
2、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3、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4、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方案;
5、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第六條 盈利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利分配,甲、乙按投資比例分配利潤:甲方占60%,乙方占40%。
2、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由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按投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 新投資、退出投資、出資轉讓
1、新投資: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甲乙雙方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出投資:
①需有法定理由出現,方可退出;
②不得在公司經營不利時退出;
③一方想退出需提前三個月告知另一方并經其同意;④未經雙方同意而自行退出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未經雙方同意,不允許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方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作方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按本協議同等對待。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
1、乙方負責市場、客戶開發、拓展,外部聯絡;
2、聽取甲方有關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公司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公司重大事項。
第九條 競業禁止約定
1、禁止任何一方私自與他人進行業務活動。
2、禁止雙方另行經營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3、如甲乙有一方違反上述條款,應按公司的實際損失賠償,情節嚴重的,無過錯一方有權原價收購另一方股份。
第十條 合作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作期屆滿;
②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③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④成立的公司經營困難,經雙方協商解散。
2、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 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工作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
③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有需要的一方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④清算后如有虧損,先以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一條 糾紛的解決
甲乙雙方合作期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沒按本協議約定出資,應賠償其他方實際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未經他方同意,私自撤回投資,給他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全額賠償。
第十三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協商、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其他: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經營投資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以上雙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共同合作投資農業種植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經五方協商同意,共同投資注冊成立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司總投資預算為倆佰萬元(2000000元)。五方各占百分之貳拾(20%),即各方需投資計幣:肆拾萬元。投資方式為現金。
第二條權利與義務
1、共同投資人平均享有公司的利益,平均對公司承擔責任。
2、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公司財物及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五方共同處置。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處置,如有此類行為一律視為無效。嚴重者可追究法律責任。
3、若協議終止或者清算時,共同投資人平均參加剩余財產的分配;
4、法律、行政法規及入股條款協議所賦予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公司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個人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經協商同意方可繼續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和退出
1、公司成立起五年內,共同投資人任何一方不得撤資或退股、轉讓。如果任何一方私自強行撤資、退股或轉讓,視為其自行放棄公司內的權利,公司不承擔(承認)任何責任。如其行為有對公司造成損失,公司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2、五年后,公司正常經營后,如共同投資人某一方提出申請,經全部共同資人同意后,可轉讓或退出其在公司的股份,具體事項須另行商議簽約;
3、共同投資人任何一方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爭議及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投資五方共同協商,協商不成時,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其他
1、本協議有效期與公司同步。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伍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 _ __年__ _月__ 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戊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投資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就雙方合作開辦位于的“上海店”(以下簡稱“店”)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遵照履行:
一、投資開辦事項
1、名稱:
2、地址:
3、經營范圍:保健服務,形象設計,(涉及行政許可的,憑許可證經營)。
4、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屆滿時,如“店”經營狀況正常或良好,任何一方均未書面提出停止合作意向,則視為雙方同意繼續合作,繼續合作期間雙方仍應接受本協議約束。
二、投資結構及責任分擔
1、“店”全部投資資金人民幣萬元(均由乙方實際投入,用于“店”之門店裝修、門面受讓、前期房屋租金、押金以及設備采購等。乙方根據“店”的開辦進度及甲方通知將前述所需資金交給甲方,則視為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投資款已實際到位。
2、甲方收到乙方投資款后,應出具相應收款憑證,并保證專款專用,不得將乙方投資資金濫用或挪用。
3、甲方負責辦妥“店”開業手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務:出面與上海有限公司進行磋商,取得上海有限公司關于的名稱使用及其“連鎖直營管理”的授權許可,進行有關工商、稅務登記,進行門店裝修,負責承租門面,采購設備,招聘員工等等。
4、“店”正式對外營業后,每個月進行一次結算,結算周期內因營業產生的支出從營業收入中先行支付,剩余利潤按股權比例進行分配。如當期營業收入不足支付營業支出的,應從下一結算周期內營業利潤中先行支付。
三、股權比例
1、乙方對“店”享有百分之五十五(55%)的股份。
2、甲方對“永店”享有百分之四十五(45%)的股份。
3、協議各方按各自所持股份分配利潤、分擔責任。
四、經營管理職責劃分
1、雙方同意:甲方應本著對合作事業的最大善意與誠信,根據自已的行業經驗,恪盡最大注意義務,擔任職務,負責“店”的全面策劃、經營、管理與市場開發工作。
2、雙方同意:共同指派擔任“店”的財務經理,作為乙方經營代表。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無權擅自撤換財務經理,不得擅自限制財務經理根據本協議及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永琪”之規章制度行使職責。
3、財務經理地位相對獨立,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職責:根據國家法律及規章制度對“店”的財務活動進行事前、事中、事后監督;收取并掌管日常營業收入,處理應收應付帳款及員工薪金支付事務,編制財務報表,負責內部審計、報稅等事務,進行財務結算,按照甲乙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股權比例進行利潤核算與分配等等。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恪守本協議項下的義務。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為人民幣元。
六、其他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經營投資合作協議書 篇4
甲方:名稱
經營場所
乙方:名稱
經營場所
因乙方經營出現困難,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合作方式
甲方參與乙方經營,幫助乙方扭虧為盈。乙方將公司20%的股份轉與甲方,并按20%的股份給乙方分取紅利或由乙方承擔虧損。
二、結算方式
1、定于每月月末最后一天為盈利結算日,乙方應提供財務結算報告。
2、盈利為純利潤,卡金未消費前不計入盈利。
三、協議變更及解除
本協議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約定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協議。解除本協議時乙方需按20%的股份的市值向甲方支付股金。
四、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需訴訟解決,雙方協議共同選擇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法院為訴訟管轄法院。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其它無爭議的事項和條款仍應繼續履行。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經營投資合作協議書 篇5
甲方: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決定充分利用雙方各自的優勢和資源互補的原則基礎上,就投資和經營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資期限
合資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元。合計人民幣:____元。
乙方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元。合計人民幣:____元。
2、各投資人的出資,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次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經營期間各投資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經營終止后,各投資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____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債務先由共同投資財產償還,共同投資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投資人的投資比例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四條各投資人的權利
1、____為經營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處理社會關系;
②對公司進行日常管理;
③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共同投資債務;
⑤管理日常銷售額;
⑥______;
⑦______。
2、其它投資人的權利:
①參予共同投資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各投資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經營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重大事項。
第五條投資、退資,債權轉讓。
1、投資: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投資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資: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資;
②不得在經營不利期間退資;③退資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投資人并經全體投資人同意;
④退資時以當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投資人同意而自行退資的,給經營造成損失的,按現金計算進行賠償。
3、債權轉讓:允許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債權。轉讓時其他投資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其它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本合同履行債權。未經投資人同意而自行轉讓的,按原始投資的50%賠償。
第六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投資人私自以公司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共有財產,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投資以后禁止投資人再發展與本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3、如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并無條件退出,資產不予結算。
4、第七條經營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經營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同期滿;
②全體投資人同意終止本合同;
③公司因違反法律被迫停業;
2、合同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八條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投資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蓋章)乙方:____(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