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畢業生暫緩就業協議書(通用3篇)
2024畢業生暫緩就業協議書 篇1
甲方:(省/市)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乙方:
丙方:(畢業生畢業學校就業管理部門)
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以下簡稱甲方)是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乙方)于年月畢業于(院校)專業,是省市縣(市、區)生源。甲方與乙方和丙方(畢業生畢業學校就業管理部門)根據教育部及省(市)關于高校畢業生可申請暫緩兩年就業的有關規定及乙方的申請,就乙方暫緩兩年就業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暫緩就業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的檔案委托甲方保管,乙方須將有效聯系地址及電話通知甲方;乙方的戶口(入學時戶口未遷入學校的按有關規定辦理)及黨團關系及材料按規定保留在丙方,丙方負責提供用人單位所需乙方在校期間或在暫緩就業期間行為表現等鑒定材料。
三、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應每月一次向丙方所在院系匯報有關情況,黨員要交思想匯報,參加組織生活。乙方可以參加丙方舉辦的各種類型的招聘活動,獲取用人單位的需求信息,與用人單位進行雙向選擇,以及獲取丙方提供有關就業的其他服務。
四、暫緩就業期限內,如乙方需要升學(出國留學除外)或報考公務員時,甲方負責為乙方出具與升學有關的和報考公務員有關的證明,乙方須持本協議書及畢業證到甲方辦理;如乙方需辦理《失業證》、《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或申請出國留學等手續,必須終止本協議,將檔案、戶口及其關系轉回生源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由生源地按相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回生源地就業的,憑本協議書到甲方辦理派遣手續;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實就業單位的,憑本協議及當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接收證明到甲方辦理派遣手續。
六、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實單位或回生源地就業經批準辦理了派遣手續的,憑報到證及本協議書到甲方辦理檔案轉遞手續。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將乙方檔案交由機要部門轉遞(特殊情況除外),如乙方未交回轉遞資料而造成檔案轉遞延誤,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七、暫緩就業期限屆滿時,如乙方尚未落實就業單位,必須在暫緩期限屆滿后的十天內,到甲方辦理派遣回生源地和檔案轉遞回生源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手續,并到丙方辦理戶口遷出及黨、團組織關系轉出手續。若協議到期時乙方不辦理,甲方有權將檔案轉回乙方生源地地級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并將報到證交由丙方,由丙方連同戶口、黨團關系一并寄回生源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八、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法規法紀,如果乙方有違法違紀以及民事糾紛、勞務糾紛、債權債務糾紛等,所引起的法律責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丙方無關。乙方被勞動教養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甲方有權取消其暫緩就業資格,將乙方檔案轉回生源地級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戶口關系和黨組織關系及材料按本協議第七條中關于未落實單位畢業生的規定辦理。暫緩就業期間,醫療費用、人身意外傷害費用由乙方個人承擔。
九、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委托丙方簽署,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協議書自丙方將本協議書及乙方檔案在規定時間內移交給甲方之日起生效(檔案未到甲方,此協議無效)。
甲方簽章:丙方簽章:
聯系地址: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年月日年月日
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家庭地址:
郵政編碼:
年月日
2024畢業生暫緩就業協議書 篇2
畢業生: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
學校名稱:_________
為維護國家畢業生就業方案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定如下協議:
一、就業協議書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系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就確立就業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
二、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了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須征得用人單位同意。
三、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基本要求及工種崗位安排,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本協議無效。
四、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后,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方案,報黑龍江省教育廳審查批準,學校負責辦理就業報到證簽發手續。
五、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辦理就業報到證簽發手續,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定協議前進行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六、畢業生、用人單位兩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其他約定事項”欄中逐條明確。約定的有關內容可包括:工作地點及工作崗位、違約責任、協議自動失效條款、協議終止條款、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宜等,經畢業生、用人單位簽字、蓋章后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約定事項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的合法權益。本協議未明確的其他事項,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征得另兩方同意,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的.使用范圍:國家計劃內統一招生的畢業生(含高職高專畢業生、本科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定向生、委培生按定向委培協議就業,不使用本就業協議書(解除定向或委托協議的除外)。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復印無效。
其他約定事項:
(如有其他約定,如雙方違約怎么處理、薪金待遇等)
畢業生簽字:_________用人單位簽章: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024畢業生暫緩就業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學生填寫)
丙方:大學就業指導辦
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以下簡稱甲方)是省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于___年_____月畢業于__大學學院 __院校____專業,是____省______市_____縣(市。區)生源。甲方與乙方和丙方(畢業生畢業學校就業管理部門)根據教育部及省關于高校畢業生可申請暫緩兩年就業的有關規定及乙方的申請,就乙方暫緩兩年就業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暫緩就業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的檔案委托甲方保管,乙方須將有效聯系地址及電話通知甲方;乙方的戶口(入學時戶口未遷入學校的按《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學生戶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畢號)有關規定辦理)及黨團關系及材料按規定保留在丙方,丙方負責提供用人單位所需乙方在校期間或在暫緩就業期間行為表現等鑒定材料。
三、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應每月一次向丙方所在院系匯報有關情況,黨員要交思想匯報,參加組織生活。乙方可以參加丙方舉辦的各種類型的招聘活動,獲取用人單位的需求信息,與用人單位進行雙向選擇,以及獲取丙方提供有關就業的其他服務。
四、暫緩就業期限內,如乙方需要升學(出國留學除外)或報考公務員時,甲方負責為乙方出具與升學有關的和報考公務員有關的證明,乙方須持本協議書及畢業證到甲方辦理;如乙方需辦理《失業證》、《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或申請出國留學等手續,必須終止本協議,將檔案、戶口及其關系轉回生源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由生源地按相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回生源地就業的,憑本協議書到甲方辦理派遣手續;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實就業單位的,憑本協議書及當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或省直及中央駐粵單位接收證明到甲方辦理派遣手續。
六、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實單位或回生源地就業經批準辦理了派遣手續的,憑報到證及本協議書到甲方辦理檔案轉遞手續。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將乙方檔案交由機要部門轉遞(特殊情況除外),如乙方未交回轉遞資料而造成檔案轉遞延誤,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在聯系用人單位時,如對方提出調檔查閱的,廣州地區的用人單位請乙方通知用人單位到甲方審閱;廣州以外地區的用人單位乙方可憑本協議書及當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調檔證明到甲方辦理借檔審閱手續。 (注:借檔要在一個月內歸還,逾期不還視為放棄本協議,甲方有權作出適當處理,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七、暫緩就業期限屆滿時,如乙方尚未落實就業單位,必須在暫緩期限屆滿后的十天內,到甲方辦理派遣回生源地和檔案轉遞回生源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手續,并到丙方辦理戶口遷出及黨、團組織關系轉出手續。若協議到期時乙方不辦理,甲方有權將檔案轉回乙方生源地地級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并
將報到證交由丙方,由丙方連同戶口、黨團關系一并寄回生源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八、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法規法紀,如果乙方有違法違紀以及民事糾紛、勞務糾紛。債權債務糾紛,所引起的法律責任及后果自行承擔,與甲、丙方無關。乙方被勞動教養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甲方有權取消其暫緩就業資格,將乙方檔案轉口生源地級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戶口關系和黨組織關系及材料按本協議第七條中關于未落實單位畢業生的規定辦理。暫緩就業期間,醫療費用、人身意外傷害費用,乙方個人承擔。
九、逢周二、五辦理上述相關手續。
十、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須粘貼有與檔案一致的條形碼),甲方委托丙方簽署,甲、乙、丙叁方各執一份。協議書自丙方將本協議書及乙方檔案在規定時間內移交給甲方之日起生效(檔案未到甲方,此協議無效)。
乙方簽章:(學生填寫)
聯系電話:(學生填寫)
家庭地址:(學生填寫)
郵政編碼:(學生填寫)
年月日(學生填寫)
大學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