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和解協議書(精選6篇)
輕傷和解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8月14號,因為瑣事發生糾紛,袁不慎將戴打傷,被拘留;經友好協商,現雙方愿意就賠償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愿代袁賠償戴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貳萬元整;該款在本協議簽署時一次性支付。
二、甲方承諾不再追究袁任何責任(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同樣,乙方也不再追究戴任何責任;甲方和乙方表示互相原諒對方;
三、協議自雙方簽字之后即產生法律效力,自此以后雙方再無瓜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各持一份,交公安機關一份,三份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輕傷和解協議書 篇2
甲方:,性別:,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
乙方:,性別:,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
年月日,雙方因工作瑣事致使甲方受到傷害,事后經乙方及其家屬經的賠禮道歉,雙方就此事達成和解。乙方自愿賠償甲方的各項損失,甲方鑒于乙方的悔過表現,對乙方的行為表示諒解,雙方在自愿友好的氛圍下達成如下和解協議:
第一條乙方自愿賠償甲方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各項經濟損失共計萬元(大寫:),該賠償自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第二條鑒于乙方事后能夠及時賠禮道歉并積極賠償甲方的各項損失,屬于有悔過表現,甲方對乙方的行為表示諒解,同意不再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并向有關機關出具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書面諒解書。
第三條乙方支付賠償款給甲方后,甲方亦不再追究乙方的民事賠償等責任,雙方就此事一次性結清,再無其他任何經濟糾紛。
第四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各執一份,一份交相關機關留存備案,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輕傷和解協議書 篇3
甲方:,性別:,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
乙方:,性別:,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
年月日,雙方因工作瑣事致使甲方受到傷害,事后經乙方及其家屬經的賠禮道歉,雙方就此事達成和解。乙方自愿賠償甲方的各項損失,甲方鑒于乙方的悔過表現,對乙方的行為表示諒解,雙方在自愿友好的氛圍下達成如下和解協議:
第一條乙方自愿賠償甲方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各項經濟損失共計萬元(大寫:),該賠償自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第二條鑒于乙方事后能夠及時賠禮道歉并積極賠償甲方的各項損失,屬于有悔過表現,甲方對乙方的行為表示諒解,同意不再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并向有關機關出具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書面諒解書。
第三條乙方支付賠償款給甲方后,甲方亦不再追究乙方的民事賠償等責任,雙方就此事一次性結清,再無其他任何經濟糾紛。
第四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各執一份,一份交相關機關留存備案,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輕傷和解協議書 篇4
甲方當事人姓名:性別:男年齡:歲 住址:四川省市
乙方當事人姓名:性別:男年齡:歲 住址:四川省市
簡要案情20xx年9月26日晚甲乙雙方及職工因故發生糾紛并引起互毆雙方各有受傷但乙方受傷相對較重為妥善解決此事雙方依據浙江省高級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關于當前辦理輕傷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有關規定特達成如下和解協議
一、雙方就各自不理智行為表示遺憾并向對方表示道歉和相互諒解。
二、甲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后一次補償乙方誤工費、營養費、交通費等各種損失共計陸萬陸仟元整60000.00元醫療費等乙方痊愈后按實結算。本補償已包括了乙方所有損失。
三、乙方請求公安機關不再處理本案并不再追究甲方所有法律責任。
四、本協議雙方簽字后互不干涉任何一方不得再就本案滋生他事。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公安機關一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當事人簽名捺印
乙方當事人簽名捺印
處理公安機關
在場見證人簽名
________年9月28日
輕傷和解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雙方就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中午乙方子女梁張睿在用餐過程中,因手中拿有瓷杯跌倒,造成手部劃傷一事,經雙方平等協商、互諒互讓達成以下協議:
一、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各項費用共計_______元整(人民幣大寫:_______整),該款項于甲乙雙方簽訂和解協議書之日一次性付清。
二、乙方領取上述各項費用后,乙方自愿放棄基于受傷所享有和產生的`仲裁、訴訟、鑒定、重新鑒定等各項權利。
三、甲乙雙方確認:雙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的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四、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為斷,全面切實履行合同,乙方領取上述各項費用后,甲乙雙方再無任何權利義務關系,此事永不再議。
五、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翻悔。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輕傷和解協議書 篇6
當事人:
當事人:
20xx年1月30日下午,馮祖容在自己曬谷場前方一空地種樹,鄰居馮先進認為該地不能種,于是兩人發生口角,后發展至斗毆,造成馮先進輕傷(以司法鑒定為準)。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馮祖容向馮先進一次性支付醫療費用、后續治療費及其它補嘗金合計人民幣大寫貳萬陸仟元整(小寫:26000元),從此馮先進不得以此事件的任何理由在以后提出民事賠償等其它主張;
2、馮先進對馮祖容的傷害行為予以諒解,并向相關部門出具《諒解書》,請求相關部門寬大處理,免除刑事處罰;
3、支付的醫療費用、后續治療費及其它補嘗金在馮祖容免除處罰并完全獲得自由后一次性全額支付給對方,該醫療費用、后續治療費及其它補嘗金先由雨廠坪鎮嵇家山村村民委員會代為保管并開出收據,待上述條件達到后在人民調解員的監督下交付馮先進,并由馮先進出具收據;
4、雙方應以此為戒,經協調解決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相威脅并無故挑起事端,否則造事方承擔全部責任;
5、原馮正術菜用土收回集體,只作公益事業用地,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的理由侵占或霸占。
上述協議條款雙方嚴格遵守,不得更改!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