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協議書(精選6篇)
有限合伙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合同,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范圍內,雙方的關系確定為合作關系。為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范地服務消費者,根據公司的規劃,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和對乙方的經營能力的審核,同意乙方加入_____________公司的銷售網絡。同意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省(市、自治區)_____________市(地區)________________縣(區)________________地點(商場建筑物)(代理、經銷、專賣、批發、零售)專屬性經營(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系列產品。
第二條訂立本合同的目的在于確保甲、乙雙方忠實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雙方的職責和權利。乙方作為單獨的企業法人或經營者進行經濟活動。因此,他必須遵守對所有企業法人或經營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商業要求。作為一個企業法人或經營者,乙方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合法經營中獲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員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簽定合同,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甲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訂立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有關企業之權利,甲方對本合同任何條款有最終的解釋權。
第三條有效期從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由簽約日計。除非本合同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合同合作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_________________合作合同書》。
第四條甲方為使乙方所轄區域更好運營,開發和提供適銷產品,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標準,合理定價,最大限度保證乙方的供應。在本合同期間,甲方承諾,積極協助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乙方按甲方規劃進行市場設計和拓展市場網絡。甲方承諾在乙方要求下,可為乙方代辦貨物托運及相應事項,用乙方要求的方式運輸到乙方所指定的地點,其運輸、保險等費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為乙方提供適當的培訓和輔導。作為市場開發和業務拓展必備條件,以保證整個系統持續統一。
甲方負責組織品牌宣傳,并協同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的乙方開展區域性的促銷活動,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經營。甲方在作出的`廣告及推廣活動之前,須先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及加以響應。甲方的品牌和產品及相關的燈箱廣告、pop廣告、店鋪內外之裝潢設計及陳設,由甲方定出vis形象設計,并為乙方提供相應輔導。
第五條乙方保護甲方的商標等知識產權,規范地使用甲方商標標識。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打假、市場監管。舉報、舉證假冒偽劣產品、竄貨以及其它不正當競爭行為。協同甲方與當地相關的執法部門進行協調、溝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權的區域內開展業務,不得在其它區域銷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銷商經營的區域,乙方如愿發展業務,必須向甲方申請。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進貨渠道進貨,不得到其它地方進貨。通過市場的細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網點商品供應,不得經營其它品牌產品和銷售假冒產品。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所屬區域內網點的零售價格,在甲方建議價格范圍內保持統一,不得隨意大幅度調價。乙方有義務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場信息,或根據甲方的要求進行市場調查,并在規定期限內匯總上報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經營業務記錄,以備甲方的核查。
第六條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權范圍內的商標、商標標識、vis形象設計及甲方提供的適當范圍的經營技術和商業秘密的權利。乙方具有從甲方指定進貨渠道進貨并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進行銷售的權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產品本身質量問題可無條件退換的權利,但屬乙方經營問題則由乙方自理。獲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訓和指導的權利。獨立處理合同約定以外事項的權利。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行使甲方所賦予的權利。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的乙方有權推薦、考核所轄范圍內分銷商或零售商。但推薦的分銷商、零售商必須向甲方申請,簽定合同、由甲方頒發證書后方可運營。
第七條在乙方違背本合同即違法經營、制假、售假、惡意竄貨、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等嚴重侵害甲方合法權益等行為時,本合同視作立即終止。甲方有權采取對乙方的下列措施:_________________
1、責令乙方自行承擔費用拆除所有的燈箱及一切有關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宣傳品等。乙方自行承擔軟件和硬件設備投資的一切損失。
2、向有關執法機關提出執法請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帶有甲方商標標識的商品。
3、依法提請司法和執法機關追索乙方的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與此同時乙方必須
(1)結清與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貨商)的財務往來關系。
(2)不得再進行銷售甲方的商品。
(3)必須承擔客戶后續服務成本,包括退貨、維修、索賠等。
第八條甲方的商標,屬甲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受國家法律保護。所有相關產品的標識,均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專項授權,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稱、商標、公司司標等涉及公司知識產權內容、標識進行工商注冊、招商、廣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識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諾不得擅自印刷有關商標、標識及促銷廣告發布;不得超越本合同所規定的權利范圍,擅自制作總經銷、總代理、代表處的證書、文件、名片、擱牌、銅牌等進行營業和運作;不得擅自改變統一的形象進行招牌、燈箱和有關標識物的制作和裝潢。若乙方違反規定,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除應按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如雙方因不可抗力,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社會騷亂等情況而不能履行其業務,本合同的履行可以終止。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15天內或通訊障礙消除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天內以書面的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他將不能繼續從本條合同中獲益。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本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合同簽署地為南京市。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備案一份,復印件無效。乙方茲承認簽署本合同,并已閱讀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條款所包含的規定,并同意受其約束。
如果某個條文認為是不適用或無效的,可以在本合同的附加合同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該條文不適用或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同時簽署的本合同的附加合同中的更改和修正,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合伙協議書 篇2
第一章、總則
1、為維護合伙企業、合伙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合伙企業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訂本協議。
2、合伙企業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的有限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3、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即對全體合伙人具有約束力。
4、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
1、合伙企業名稱:
2、合伙企業主要經營場所:
第三章合、伙企業的目的與經營范圍:
1、合伙企業的目的:通過合伙,將有不同資金條件和不同技術、管理能力的人或企業組織起來,集中多方力量共同從事經營活動,相互彌補各自的缺陷,實現一方在一定期限內難以實現的經營目的,分享經營所得。
2、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
(注: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填寫,但以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合伙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可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于全體合伙人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名稱)、住所。
合伙企業由___個合伙人共同出資設立,其中普通合伙人___個,有限合伙人___個。
普通合伙人:______
姓名或名稱:______住所:______
有限合伙人:______
姓名或名稱:______住所:______
(注:有限合伙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伙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伙人。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業單位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合伙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勞務出資,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出資。合伙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評估作價方式為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注:也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委托法定評估機構評估)。合伙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
經評估和協商,合伙人的姓名(名稱)、合伙性質、出資額、出資方式、繳付期限如下:___單位:萬元
普通合伙人簽字:_________
有限合伙人簽字: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合伙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戊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五方本著平等、自愿,充分協商的原則,就合伙經營范大姐修腳之家事項,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一、合伙經營項目
各方共同經營位于的字號的店鋪,經營范圍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系該店鋪的__________。
二、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以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三、出資額、出資方式
1、該合伙項目的總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元,各合伙人均以現金的方式出資,每人出款金額相等,為人民幣______元。各合伙人在合伙項目中所占份額相等,均為20%。
2、各合伙人的出資必須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各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該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逾期未出資或者未完全出資的,取消其合伙資格并由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在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任何合伙人不得要求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然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盈余分配與債務的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五、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新合伙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伙人對入資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資: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項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資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項目造成經濟損失的;
③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合伙人退資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伙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項目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項目的合伙人。
六、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人的權利: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各方共同決定;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合伙人有退資的權利。
2、合伙人的義務: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七、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八、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十、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到合同履行地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十一、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伍份,合伙人各執一份,五份合伙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簽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丁方:(簽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戊方:(簽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協議中合伙人的主體資格還有以下限制性規定:
(1)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司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
(2)普通合伙企業中,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限合伙企業中,作為自然人的有限合伙人可以由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承擔;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中,合伙人需要有相應的專業資質,如律師事務所中的合伙人需要具有法律從業資格;
(4)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資格。
合伙出資形式多樣,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
各種出資形式所產生的財產權利并不相同,合伙協議應當就不同的出資有不同的約定。
1、以貨幣與一般財產所有權出資。一般情況應認定為合伙企業的共有財產。
2、以土地、房屋出資。以土地作為出資的,只能約定以土的使用權出資,同時要約定折價份額及使用的年限,并辦理登記手續。以房屋出資的,要明確是以房屋的所有權還是以使用權出資及折價份額,同時辦理相關手續。
3、以知識產權出資。如合伙人以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出資時,要明確是以知識產權的所有權還是以使用權出資,并明確出資份額,如果是以使用權出資,同時還要約定使用的年限。
4、以勞務及技能等出資。如合伙人以勞務技能等出資,要對勞務、技能達到的要求及其折價份額做一個明確的約定。
合伙協議中若缺少對合伙事務決策的安排,則隨著企業發展,該法律風險必然對企業造成損害。
常見的約定方式有:
1、各合伙人不論出資多少,均按每人一票方式決定事務。
2、各合伙人根據出資比例享有決策權利。
3、合伙人根據決定事項的不同,各合伙人的專長的不同,建立較為復雜的決策機制。
無論采用何種方法,只要合伙人按照自己的意見事先約定明確,就能夠有效避免出現分歧時無法決策的情況。
有限合伙協議書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第一條、投資人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并由甲方以其名義享有_________股權,并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雙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_________的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第三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_____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______份。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有限合伙協議書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有限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 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 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五條 合伙企業名稱:
第六條 企業經營場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及合伙期限)
第七條 合伙目的:為了保護全體合伙人的合伙權益,使本合伙企業取得最佳經濟效益。
(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描述)
第八條 合伙經營范圍:。
合伙期限:_____________年。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九條 合伙人共_______個,分別是:
1.普通合伙人:;
住所(址):,
證件號碼:;
2.有限合伙人(注:選擇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證號碼:;
3.有限合伙人(注:選擇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證號碼:;
4.有限合伙人(注:選擇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證號碼:;
5.有限合伙人(注:選擇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證號碼:;
(注:可續寫。有限合伙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伙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伙人。)以上普通合伙人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
以貨幣出資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萬元,占注冊資本的80%。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繳足。
2.有限合伙人1:____________。以貨幣出資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繳足。
3.有限合伙人2:____________。以貨幣出資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繳足。
4.有限合伙人3:____________。以貨幣出資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繳足。
5.有限合伙人4:____________。以貨幣出資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繳足。
(注:可續寫。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第六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一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條 合伙企業的虧損分擔,按如下方式分擔:。
(注: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
第七章 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三條 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執行事務合伙人應具備如下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并按如下程序選擇產生:_____________________。經全體合伙人決定(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例如“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決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其中法人合伙人委派代表其執行合伙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四條 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第十五條 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暫停該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本協議第十六條的規定作出表決。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除名條件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更換程序為:。
第十六條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普通合伙人一人二十票投票權,有限合伙人一人一票投票權的表決辦法,普通合伙人作為合伙事務具體執行人有一票否決權。(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的表決辦法)
第十七條 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約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項“當普通合伙人不在場時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經普通合伙人授權委派事務執行人同意”決定。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十八條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有限合伙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情形)。除經普通合伙人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業進行交易(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情形)。
第十九條 合伙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
第二十條 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有《合伙企業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行為,不視為執行合伙事務。
第八章 入伙與退伙
第二十一條 新合伙人入伙,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權利和責任)。新普通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合伙人違反《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條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三條 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至第五項所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四條 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資格。有《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普通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全體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和退還辦法)。
第二十六條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該退伙人應當依照本協議第十一條的規定分擔虧損。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伙企業債務,以其退伙時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 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普通合伙人可以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轉變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九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二十八條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伙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九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條 合伙企業清算辦法應當按《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清算期間,合伙企業存續,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依照第十一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第三十一條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二條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 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注:也可根據《合伙企業法》第十九條第二款另行約定),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
第三十四條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注:此條供合伙人參考,設立合伙企業必須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合伙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
(注:可選擇。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應簽名,為法人、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公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有限合伙協議書 篇6
第一章合作雙方
第一條合作雙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第二章合作經營的內容
第二條甲、乙雙方利用各自的優勢,合作代理銷售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電子客票和紙質客票。
第三章合作經營的方式
第三條甲方與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駐昆明的營業部(包括但不限于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簽署電子客票的代理銷售協議,成為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電子客票代理銷售商。甲方負責電子客票和紙質客票銷售的具體出票操作。
第四條乙方負責組織電子客票和紙質客票銷售的市場客源。甲方在市場開發、業務擴展等方面應給予乙方一定的支持和配合。
第四章利潤的分配和支付
第五條乙方每銷售一張電子客票,甲方獲得航空公司給予的.所銷售客票票面金額1%的利潤返點,其他的利潤返點根據不同的情況由乙方處置。
第六條乙方每銷售一張紙質客票,甲方獲得航空公司給予的所銷售客票票面金額1%的利潤返點,其他的利潤返點根據不同的情況由乙方處置。
第七條乙方每銷售一張紙質客票或電子客票給其他代理人,甲方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利潤返點給予該代理人。
第五章合作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八條合作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規定程序打印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紙質客票或電子客票。
2、乙方有權查閱甲方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出票歷史記。
第六章聲明、保證及承諾
第九條甲方、乙方在協議簽字日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甲方、乙方具有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將對甲方、乙方構成合法、有效、具有約束力的協議。
第七章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
第十條本協議一經簽署,各方均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不履行協議。任何一方因違背協議條款均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條款
因本協議發生爭議,合作雙方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以向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解決。
第八章不可抗力
第十二條由于是地震、臺風、火災、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約定的條件履行時,按其對履行協議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第九章協議的廢止
第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以廢止該協議。協議廢止后,合作經營期間產生的利潤應按照雙方協商的金額,由甲方在該協議廢止后的10日內支付給乙方。
第十章生效條款
第十四條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附屬協議文件,均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協議經合作雙方蓋章、簽字(法人蓋章、自然人簽字)后生效。本協議生效后,對本協議任何內容的任何改變、變更,均需雙方書面認可,修改后的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協議一式六份,協議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