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保修委托協議書(通用3篇)
物業保修委托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為確保X小區,在保修期內完好的正常使用,經甲、方雙方協商,達成共識,同意甲方將物業保修工作委托乙方進行保修,并就有關事宜協議如下:
一、委托保修項目:
按國家、省和寧波有關規定,保修項目和期限為:
1、屋面防水8年;
2、有防水要求的房間、衛生間和外墻面防滲漏8年;
3、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不包括設備主體和部件)和裝修工程,為2年;
4、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5、房屋建筑的地基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基礎設施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6、小區道路、環衛1年。
7、綠化3年。
8、其他。
二、委托保修期限:
甲方委托給乙方的保修期自本協議書簽訂之XX日起至本物業首次業主大會確定新的物業服務企業并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XX日終止。
三、雙方責任:
(一)雙方責任:
1、在物業交付使用辦理權屬初始登記手續前,應當一次性向轄區物業主管部門交納物業建筑安裝總造價2%的物業保修金,(為便于計算,低、多層住宅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載明的地上總建筑面積18元/平方米,中高層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載明的地上總建筑面積22元/平方米,高層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載明的地上總建筑面積26元/平方米計收)保修金為 元。作為物業保修期內保修費用的保證。
2、根據寧波市《關于印發貫徹落實全國(物業管理條例)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市建委[20xx]364號之第四項第(九)條,下列情形由甲方負責保修或另行委托乙方保修:
(1)在綜合驗收或單體驗收時,驗收單位提出(在會議紀要上已明確)的整改意見而開發建設單位未作整改或整改未完畢的;
(2)未按設計圖紙或違反強制性規范、擅自改變設計用途的;
(3)房屋承重結構發生維修的(包括房屋結構性問題:房屋出現的澆板、墻體開裂等施工質量問題或隱蔽工程存在嚴重的問題);
(4)建筑材料、構配件以次充好或采用不合格產品;
(5)業主在交付驗房時提出的維修問題;
(6)另有保修文件規定由設施設備生產廠家、安裝單位負責保修的。
3、在20xx日內審核乙方申報的保修項目和經費預算,并支付保修費用。不無故推諉、拒付保修經費,耽誤正常的保修工作。
4、監督乙方履行委托保修的責任,同時協助乙方處理保修中出現的疑難問題。
(二)、乙方責任:
1、根據甲方委托的保修項目,及時做好保修工作,確保物業的正常使用。在規定的保修期限內,接到業主報修后,應在下列規定的時間內到現場查看和處理(自然災害或天氣等原因除外)。
(1)屋面滲漏處理 小時內到達現場, XX日內修復;
(2)衛生間、廚房間滲漏處理 小時內到達現場, XX日內修復;
(3)房間滲漏處理 小時內到達現場, XX日內修復;
(4)外墻面滲漏處理 小時內到達現場, XX日內修復;
(5)電梯故障處理 小時內到達現場, XX日內修復;
(6)中央空調設備故障處理 小時內到達現場, XX日內修復;
(7)消防設施設備故障處理 小時內到達現場, XX日內修復;
(8)水電系統 小時內到達現場, XX日內修復;
(9)智能化系統 小時內到達現場, XX日內修復;
2、書面提出具體保修項目和經費預算,經甲方核實后或業主委員會審定后,組織實施保修項目。
3、負責有關物業保修范圍內的投訴處理,不得再將保修問題推卸給甲方。
4、抓好保修質量,避免反復維修,給業主造成生活和工作上的影響。
5、根據甲方的要求,做好保修金開支答疑等工作。
四、如甲方違約、或因歇業、破產等出現其他情形,不履行責任或無法履行責任的,乙方提出保修項目和經費的預算,由業主委員會申請,報屬地物業主管部門核實并動用保修金,以確保保修工作的正常開展。
五、協議期限未滿,如乙方退出物業服務,本協議書自然由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履行到期滿。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存在沖突的,以本協議為準。
七、在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報請轄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協調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轄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各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20xx年X月X日
物業保修委托協議書 篇2
第一條 協議雙方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注冊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注冊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浙江省住宅物業保修金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委托乙方對 (物業名稱)的保修事項提供保修期內的維修施工事宜,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區 路(街道) 號
四至范圍:
東 南
西 北
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商場 平方米,辦公樓 平方米,工業廠房 平方米,停車場(庫) 平方米,其他: 。
第三條 委托保修事項
甲方將物業區域內的以下 (可選擇)保修事項的維修施工委托乙方承擔:
1、屋面防水工程;
2、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門窗的防滲漏;
3、供熱與供冷系統;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
5、房屋建筑的地基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和基礎設施工程;
6、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包括照明燈具、消防器具、防盜門、避雷裝置、 、 等;
7、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包括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水泵間 、 等;
8、
第四條 保修事項維修服務質量標準
1、維修及時率達到 %;
2、維修質量返工率低于 %;
3、維修服務滿意率達到 %;
4、。
第五條 委托保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六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委托乙方為其保修事項維修施工過程中,應維護對方(乙方)的權益和企業品牌信譽,達到互惠互利、共同合作的目的;
2、甲方根據維修項目內容應事先做好現場調查核準,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3、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的維修施工方案和維修施工費用預算報價,并根據市場物資、材料、人員工資等的費用情況對報價進行調整。甲方應按核準后的施工費用預算報價,預先支付一定的施工費用給乙方作為開工費;
4、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維修施工流程和施工質量,對施工管理和施工質量不符合施工方案的,有權對其進行糾正,提出整改意見,對不整改的,有權要求停止施工;
5、甲方費用支付方式采用維修補貼金的,甲方有權根據協議維修服務質量標準,對乙方的施工質量進行考評,并依據考評結果支付維修補貼金;
6、甲方在對乙方的施工質量進行檢驗后,應在施工驗收單上簽署意見;
7、甲方應依據協議約定,按時結算維修施工款項。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受甲方委托,代表甲方為交付物業的委托保修事項進行維修施工,應維護對方(甲方)的權益和企業品牌信譽,達到互惠互利、共同合作的目的;
2、乙方應根據甲方書面報修的項目內容,按規定時間編制施工方案及施工費用預算清單報價,報甲方審核;
3、乙方接到甲方審核確認后的施工方案及施工費用預算清單,應按規定時間派工程人員進駐施工現場,并按施工方案開始施工;
4、乙方應接受甲方人員對施工程序和施工質量的監督檢查,接受甲方人員的意見和建議,保證維修施工質量,達到驗收合格交付;
5、乙方應編制維修施工方案,規范現場施工管理,做好維修項目進度記錄,填簽維修施工驗收單;
6、乙方應合理編制維修施工費用預算報價,如遇市場物價浮動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通報;
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按照施工方案及施工技術保障要求進行實施,以確保施工質量,如不按施工方案要求施工,造成施工質量不合格,而出現返工維修,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8、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時審核施工方案和確認費用預算清單而造成延誤開工日期和其他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9、確因設計缺陷,結構性原因或一般性維修無法解決的產品質量問題,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乙方應接受甲方的考評和維修服務滿意度的調查。
第七條 費用支付方式
(一)維修補貼金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每年給予乙方維修補貼金人民幣 元。甲方按 (季/半年/年)對乙方維修服務的內容、質量、標準進行一次考評,根據考評結果支付 (季/半年/年)補貼金人民幣 元。考評不達標,每少一個百分點,則扣除相應維修補貼金的 %。
(二)維修施工費用
根據不同的修理項目,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支付保修費用:
1、簡單維修項目:由甲方向乙方派送聯系單,乙方簽收后,根據聯系單上所列的地點、時間進行現場情況檢查,在與甲方確定工作內容和完工時間后組織實施,完工后由業主在聯系單上驗收簽字。乙方憑經過驗收的聯系單定期到甲方辦理經費結算,按 (月/季/半年)結算一次。
2、大額修理項目:對維修費用預算在 元以上的項目,甲方應預付 %的經費用于乙方購買維修材料、預付人工費用等。施工結束后,乙方憑施工驗收單、施工決算清單等報甲方審核,甲方應在
天內一次性結算施工費用。
3、緊急修理項目:發生涉及安全或者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乙方在接到甲方報修通知后立即到達現場進行搶修。施工結束后,乙方憑相關證明報甲方審核,甲方應在 天內一次性結算施工費用。
4、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雙方如果出現各自未能履行其權利和義務時,應及時協商達成共識,協商不成,各自可按權利、義務提請仲裁及訴訟。
2、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義務,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有權提請申訴并要求賠償。
3、乙方未按約定履行義務,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提請申訴并要求賠償。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1、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2、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協議份數
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保修金管理機構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2、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xx年X月XX日
物業保修委托協議書 篇3
甲方:實業####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物業公司 (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和 《## 工程施工合同》的有關規定,在工程竣工交付驗收后,施工單位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進行由于施工引起的工程保修,現甲、乙、丙三方就相關工程保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1.0保修范圍及期限
1.1保修范圍
1.1.1由于施工質量和材料質量原因引起的房屋保修;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免費維修保養。
1.1.2由于設計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自行發包和甲供材料引起的質量問題不屬于乙方保修范圍。
1.1.3由于業主在裝修過程中,對原結構及管線進行改動引起的質量問題,如:拆墻;管道改裝移位;門窗拆改;屋面堆物超載;屋面打洞安裝其他物體;樓地面打洞;外墻鑿洞開槽;改變電源線路、管道、電氣設備以及使用不當等而造成的質量問題不屬于乙方保修范圍。
1.2保修期限
1.2.1 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1.2.2 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裝修工程,為2年。
1.2.3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外墻面和門窗的防滲漏,為5年。
1.2.4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為2年。
1.2.5以上項目的保修期限同《## 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保修年限應一致。如保修的起始時間上有差異,以《房屋銷售合同》約定的保修年限為準。
1.2.6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按《房屋銷售合同》約定的集中交付業主之日起計算。
1.3 維修后的保修期
1.3.1維修后的保修期不影響“1.2保修期限”,即維修后的保修期,在時間延續上不超過“1.2保修期限”規定的,按“1.2保修期限”執行。
2.0 工程保修期內各方聯系人員(乙方在保修期內安排專人負責房屋保修事宜)
2.1 甲方聯系人: 聯系電話: 郵箱:
2.2 乙方常駐現場維修聯系人
土建維修聯系人: 聯系電話: 郵箱:
水電維修聯系人: 聯系電話: 郵箱:
2.3 丙方聯系人: 聯系電話: 郵箱:
2.4 乙方上述聯系人一旦發生變更,應在1日內通知甲方、丙方。
2.5 自項目向業主之日起三個月內維修由甲方項目部負責組織實施,三個月以后的維修由甲方全權委托丙方(10.1附件《保修委托書》)負責組織實施,乙方完全予以認同并遵照執行。
3.0 保修責任約定條款
3.1 業主報修的房屋質量問題,以戶為單位,給予乙方一次整改維修的機會。完 工期限以丙方業主約定時間為準(丙方在施工前注明完工時間),乙方維修一次后,只要該戶任何一個維修項,發生一次同部位、同性質質量問題的返修,或超出丙方同業主約定完工時間。乙方即退出該戶的保修,該戶此后的保修由丙方另行聘請第三方維修單位進行維修。
3.2 因乙方工程質量原因或維修不及時導致住戶提出索賠要求,原則上由乙方與 業主協商、談判解決,若因乙方原因不按約定期限與業主協商一致,則視為乙方自動授權丙方全權代表乙方與業主進行談判,丙方擁有決定權,談判結果經丙方代表和業主簽字后即生效、乙方應予以無條件承認。發生索賠的費用由乙方直接支付現金,不得從保修金中提取。若乙方拒絕賠償,丙方有權從保修金中扣除賠償費外,并從保修金中提取本次索賠費用的25%作為違約金,作為丙方處理投 訴的管理費及名譽補償費。
3.3 在保修期內發生的質量維修,收到維修通知后因乙方原因不到現場維修,乙 方除承擔維修本身的所有費用外,另須按本次維修費用的10%補償給業主,按本次維修費用的15%支付丙方維修管理費。
3.4 急修項目:滲水、漏水、給排水、供暖、供電設施及線路出現故障(如上水 管、供暖管道爆裂;設計有水房間的墻、地面滲漏;門窗滲漏;屋面漏水;漏、斷電;空調、熱水爐等)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的情況,乙方須在丙方通知后4小時內趕到現場并于6小時內完成應急維修,全面完成維修時間由丙、乙雙方視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3.5 對于急修項目的應急處理(如上水管、供暖管道爆裂;設計有水房間的墻、 地面滲漏;門窗滲漏;屋面漏水、漏、斷電等),丙方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乙方, 乙方應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協調處理;丙方并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應急搶 修,搶修項目如屬原房屋施工質量問題,搶修費用及相關損失費用由乙方無條件 承擔,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3.6 一般保修項目:丙方以電子郵件或當面遞交、簽發的方式通知乙方簽收《維 修整改通知》,乙方應在12小時內給予回復并趕到現場組織維修。送達時間以乙 方收到電子郵件或簽收文件時間為準。
3.7 急修和一般保修項目,無論乙方有什么原因,未按約定時間派人到現場落 實維修事宜,則視為乙方默認施工質量問題屬實。丙方有權委派第三方維修單位 維修,所發生的維修費用由乙方無條件承擔,費用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3.8 短時間(1日)內不能判定責任歸屬的維修項目,乙方應服從丙方的安排, 先行組織維修,不得推諉。否則,丙方有權直接委托第三方維修單位修繕,相關損失費用由乙方無條件承擔,在保修金中扣除;
3.9 短時間(1日)內未判定責任歸屬的維修項目,經甲、乙、丙三方最終確 認,若非乙方施工質量問題造成,則甲方給于乙方辦理工程簽證,按實結算。(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3.10 維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干凈,如維修過程中給業主造 成損失,則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業主提出的直接損失。
3.11 乙方維修人員應按丙方制定的維修程序進行維修,服從丙方的管理,服從 業主的監督,文明施工、文明用語,不得與業主發生任何爭執,否則每人次乙方 支付違約金500元。
3.12 責任確屬乙方的,一旦維修條件具備,乙方應立即維修,不得以種種理由 推脫。否則甲方有權另行委托其它專業施工單位修繕,且因此發生的連帶損失等費用由乙方無條件承擔。
3.13 未出售房屋在保修期截止前,由甲方會同乙方人員對其進行全面檢查。如 存在施工質量問題,確屬乙方責任的,乙方無條件進行維修整改。整改完成后,由甲方對其進行檢查、驗收,并簽字認可。經整改的項目或部位,其保修內容、保修期按本協議“1. 保修范圍及期限”執行。
4. 保修期間,因乙方保修質量及服務不能滿足本協議要求,由丙方另行聘請第 三方維修單位維修工程,其決算以《山東省房屋修繕工程預算定額(20xx年)》為基礎上浮25%,另行約定單項維修單價(如:墻地面裂縫空鼓**元/m2等),商定后補簽補充協議。
5. 維修項目的質量驗收,以國家《施工驗收規范》和原設計要求為準。
6. 對于責任歸屬有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或委托鑒定,明確責任歸屬, 鑒定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7. 保修金管理及返還方式
7.1 自工程保修期開始起,乙方需結算及申請支付質保金時必須經丙方審批同 意,甲方方可支付。
7.2. 維修費用結算:對丙方直接委托第三方維修單位發生的維修費用,丙方每 月5日統計上月維修數量及金額,并出具工程維修結算給甲方,甲方在10個工 作日內從乙方工程款(或質保金)中扣除維修費用并支付給丙方。
8. 安全管理
8.1 工程竣工驗收前3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總體《工程保修施工組織設計》。
8.2 自工程保修期開始起,乙方接到維修通知后,確定維修方案的同時,乙方應提交《維修施工安全措施》,經丙方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維修。
8.3 施工過程中,一旦丙方發現乙方未按《維修施工安全措施》執行,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情況,丙方有權責令即時停工整改,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
8.4 乙方接到安全整改通知后24小時內未采取相應整改措施,丙方有權對乙方罰款200~1000元/次。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后果由乙方承擔。
8.5 乙方必須做好維修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執行國務院頒發的《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因乙方安全施工措施不力而導致乙方人員、丙方人員及第三方收到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8.6 業主進行維修作業時,如涉及影響業主裝潢、家具以至人身安全等,乙方需事先和丙方及業主商定,否則,造成業主損失等一切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8.7 工作中應遵守政府部門、物業公司有關衛生、噪音、交通、綠化等規定,如有違反,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后果由乙方承擔。
9. 以上未盡事宜,以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工程施工合同》為準或協商解決。
10.以下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1.保修委托書。 保修階段
保修委托書.doc
10.2.維修施工安全注意事項;
10.3.
房屋維修人員行為規范;
10.4.房屋維修成品保護方案。
房屋維修成品保護方案.doc維修施工安全注意事項.doc房屋維修人員服務行為規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