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承包協議書范本(通用3篇)
餐飲業承包協議書范本 篇1
發包方:麻江縣同和大酒店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本著自愿、公平、有償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簽訂以下餐飲部承包合同。
一、甲方將麻江縣同和大酒店三樓餐飲部承包給乙方承包經營餐飲業,包括三層樓、甲方餐飲部原有的設施、餐具等(設施、餐具詳見移交清冊)。
二、承包期限為8年,即從20xx年3月25日起至20__年3月25日止。合同期限滿后,如甲、乙雙方認為需繼續發、承包的,經協商后另續訂書面合同。
三、承包費為前3年每年承包費拾萬元(100000.00元) 后五年承包費每年為拾貳萬元(xx0000.00元)。
四、乙方承包8年期間共向甲方交納拾萬元(100000.00元)履行合同保證金,中途乙方如不承包或提前解除承包合同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所交的保證金;承包合同履行完畢后;乙方未出現有違約行為或接手甲方三樓餐飲部的設施、餐具等沒有損壞,甲方如數退還給乙方,乙方如有損壞則按實際損壞照價賠償后,剩余部分甲方退還給乙方。
五、承包費及保證金支付時間和方式
(一)、乙方承包甲方麻江縣同和大酒店三樓餐飲部承包費
采取先支付后承包方式,即甲、乙方雙方簽訂承包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第一年承包費拾萬元(100000.00元),后7年的承包費須于第一年屆滿后5日內支付當年的承包費后再經營,如乙方不按時支付當年承包費,不得再繼續承包經營;
(二)、乙方承包8年的保證金拾萬元(100000.00元),也須于甲、乙雙方簽訂承包合同當日或次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承包費和保證金時,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四)、乙方在承包期間,同和大酒店三層樓的水費、電費、電話費、閉路電視費以及各種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六、承包合同簽訂后,乙方如需對同和大酒店三層樓餐飲部重新裝修時,須向甲方提供重新裝修的設計圖,經甲方書面同意后再行裝修裝飾,否則,視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損失的,概由乙方據實賠償。乙方裝修裝飾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本承包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應于5日之內將同和大酒店三層樓餐飲部整層交付給乙方使用,逾期未交付,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第一年承包費用總額向乙方承擔日5%的違約金;
2、本承包合同簽訂后,如甲方中途反悔或提前解除合同的,視為甲方違約,應向乙方承擔8年承包費總額日3%的違約金。
(二)、乙方違約責任:
1、本承包合同簽訂后,乙方未按承包合同約定付款時間支付甲方的承包費和保證金的,視為乙方違約,應向甲方承擔逾期支付當年承包費和保證金日5%的違約金;
2、承包合同簽訂后,如乙方中途反悔或提前解除承包合同的`,視為乙方違約,應向甲方承擔8年承包費總額日3%的違約金。
八、本承包合同系甲、乙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經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生效。
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中,如發生爭議,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守約方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或都勻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由違約方或敗訴方承擔。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分。
甲方:麻江縣同和大酒店
經營者:
身份證號:
聯系手機: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
聯系手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餐飲業承包協議書范本 篇2
發包方:王懷金,男,湖北當陽市人,系店埡金帝賓館負責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肖平,男,湖北荊州區馬山鎮雙龍村三組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興建有金帝商務賓館,餐飲、娛樂、住宿為一體,餐飲系列乙方承包經營,為互利共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權利義務關系,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所有的金帝賓館一樓餐廳6間,廚房1間(面積約180平方米),附屬設施及裝飾齊全一并交與乙方經營使用,餐具、餐桌、餐椅、空調等相關用具設備由乙方自己籌備(詳見乙方自籌財產清單)。
二、乙方承包經營期限自20__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共3年,承包期外本合同自行終止。
三、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每年向甲方交承包費人民幣叁萬元整。
四、乙方承包費交付與甲方時間為每年10月1日一次性付清。(以收據為準)
五、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工商、稅務、衛生等相關部門應辦的各種執照證件及應繳的稅、費由乙方自辦自繳與甲方無關。
六、水、電甲、乙雙方共同用一總表,乙方按月分別承擔三分之一的水、電費。
七、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包或轉讓他人經營,同時對甲方交付與乙方的各種設施和財產進行保養與維修。
八、乙方承包期滿后,雙方自愿的情況下可另續簽合同,若甲方不再發包或乙方不再承包,單方必須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告知對方。
九、甲、乙雙方終止合同后,乙方自籌備的餐具等相關設備(見財產清單)可自行處理,也可與甲方協商作價一致后轉與甲方。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補充條款,補充后的條款與本合同生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條款若單方違約付對方違約金5000元。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餐飲業承包協議書范本 篇3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依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餐飲店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自己位于_______省________縣_________街________________餐飲店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協議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第二條、餐飲店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餐飲店租賃協議中所規定的條款,并且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協議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第三條、轉讓后餐飲店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和房屋裝修等;營業設備等全部歸乙方。
第四條、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乙方接手前該餐飲店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征用拆遷餐飲店,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第七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屣行協議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十日內向雙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協議,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契所列各條情形之一,即視違約論,對方有權解除契約。如系乙方違約,愿將已付款項,任由甲方沒收;若系甲方違約,則應按所收的款項加倍返還以為違約處罰。若有其它損害,仍得請求賠償。
第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如發生爭議應本著協商的原則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風險告知:關于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
第十條、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起生效。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通訊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及聯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經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即為生效。
第十二條、本協議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修改或解除,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或解除,對方有權拒絕,并可要求變更、修改或解除協議的一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以中文書寫。甲方、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