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轉讓協議書(精選3篇)
個體轉讓協議書 篇1
轉讓方(簡稱甲方):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住所:_______
受讓方(簡稱乙方):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住所:_______
_______石材有限公司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登記設立的有限公司,注冊資本貳拾萬元,實收資本貳拾萬元。現甲方與乙方就_______石材有限公司股權轉讓事宜,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石材有限公司辦公室訂立。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_______石材有限公司____%的股權,共計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____)的出資額,以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價格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和條件購買該股權。
2、出資轉讓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完成。
第二條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___________石材有限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具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并免遭任何第三方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權后,其在_______石材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的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_______石材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盈虧分擔
本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并依法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后,乙方即成為___________石材有限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自各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___________石材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體轉讓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售自有的____________舊設備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自有的__________舊設備(該編號為:_____)一次性出售給乙方,以協定價格人民幣為_________元整。
二、乙方在一次性付清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后,取得此舊設備所有權。由甲方轉向乙方。
三、甲方保證出售的_____________舊設備具有合法正當的手續、非偷盜、無貸款行為,保證此設備在出售前的債務,與乙方沒有任何關聯。
四、對于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_____________舊設備,一經雙方當面檢測和現場操作,乙方承擔由于舊機械設備在自用中不確定原因,可能造成舊設備損壞,甚至導致舊設備無法正常工作的后果,乙方對此予以完全理解,不能追究甲方的任何責任。
五、在乙方一次性付清設備協定款后,乙方將擁有此設備的一切權利,從此舊設備與甲方無任何關聯,乙方一次性付清購機款,表明甲、乙雙方對此舊設備的買賣協議正式生效,舊設備買賣程序結束,舊設備全部產權實現了自動轉移。
六、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乙方付清購機款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個體轉讓協議書 篇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發包方(法人):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在發包方的主持下,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達成以下荒山承包經營權轉讓協議:
一、轉讓范圍:
甲方于半年前( 年 月 日)向發包方書面提出自愿放棄 荒山承包權,自愿將其承包的位于承包經營權、收益權及地上附著物的所有權一次性全部轉讓給乙方。東至 (坐標點),西至(坐標點),南至 (坐標點),北至(坐標點)。
二、轉讓期限:
從20xx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即甲方全部承包期限的所有剩余年限。
三、轉讓補償金(含應補償甲方的一切費用)及付款方式:
轉讓補償金為人民幣
四、轉讓現狀:
地上附著物除禁山上柏枝大王廟周邊已栽種其余承包區域均為荒山荒坡。
五、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收取轉讓金后,即為本協議生效期,乙方不得反悔。
2、甲方保證其所轉讓的荒山荒坡四至清晰,權屬明確,如因指界不清發生 與第三方的界限糾紛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3、自本協議生效之日甲方將其與發包方簽訂的2份承包合同原件交給乙方 或原承包方
15日內由甲方登報(忻州日報)聲明其名下丟失的林權證作廢;自 動放棄在該承包區域內的一切權利和主張。
4、本協議生效之日前,甲方以該荒山荒坡抵押、擔保、頂賬等債務事項均
由甲方自行負責賠償處理。不得影響、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甲方的家人、 親戚人等不能以甲方的協議或林權證條款為由,干擾、阻撓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
5、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自動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轉由乙方接 管經營,同時確立發包方與乙方的承包關系。
6、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依法享有經營該荒山荒坡的使用、收益、 經營決策、流轉處置等合法權益,與甲方再無瓜葛。
六、雙方議定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以本協議轉讓費 萬元額度的10倍為違約(含損失費、補償費)金標準。
七、本協議簽字之日當場交款生效,后附甲方的收款憑證及 年月 日放棄荒山承包權的書面申請復制件一份。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備案留存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發包方(簽章 法人簽字):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