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就業協議書(精選3篇)
包就業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對學生畢業后就業工作認真負責,讓家長放心的宗旨,根據平等協商,相互信任和自愿的原則,簽訂就業安置合同如下:
一、甲方為乙方畢業后提供就業安置服務,使乙方在合格畢業且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得到就業安置。
二、甲方為乙方聯系、考察用人單位,實習期滿后,督促用人單位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法》,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在校學習期間,若完成了一定階段的規定學習任務,考試考核合格后,甲方安排乙方帶薪實習,甲方為乙方提供兩個以上的用人單位供乙方選擇。
四、乙方在安置后三年內,對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失業,甲方免費為乙方再安置;超過三年以上,仍可對乙方有償再安置。對乙方人為造成的失業,甲方也可對乙方有償再安置,做到永遠對乙方負責。
五、乙方在實習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六、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不負責安置工作:
1、乙方在校期間犯有嚴重警告以上處分,且在畢業前又未能取消處分;
2、乙方未取得畢業證書或自愿放棄學業;
3、乙方確實患有嚴重疾病,不能勝任工作;
4、甲方工作推薦成功后,乙方未提出理由而不按時到工作單位報到的;
5、因個人原因報到上班后自動離職,或因犯錯誤被單位除名的;
6、乙方在校期間未能按時繳清所欠學校、班級費用的;
7、乙方自己聯系到就業單位的;
8、乙方擅自辭職,未通知單位和學校的。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報名注冊后,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家長或學生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包就業協議書 篇2
甲方:,男,身份證號:。
乙方:
公司名:住所地為路號,法定代表人:。
甲方于20xx年7月21日在公司工作期間,由于甲方嚴重違規操作造成中指、無名指手指蓋半節處被機器排污底閥風葉碰掉。鑒于雙方對相關的國家法律法規、是否屬于工傷及其處理結果均已清楚的了解,為解決甲方工傷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實事求是、誠實守信的精神,平等協商,依據有關法律規定,達成協議如下:
一、賠償金額
1、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于本協議簽訂日之前已經支付甲方醫療費XX元、看望費XX元、人情費XX元、工資XX元。
2、乙方為甲方在平安保險辦理了意外傷害險,甲方在受傷后,在通化傷殘鑒定中心鑒定傷殘級別未鑒定上等級,共花費鑒定費XX元,拍片費XX元,并由乙方支付。
3、在本協議第一條第1、2項(共計:XX元)確認各項費用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再一次性支付甲方下列各項賠償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工資、后續醫療費,共計人民幣XX元整(大寫:整)。
二、付款期限
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通過現金方式支付上述款項。
三、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雙方勞動關系解除。
四、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自愿放棄賠償差額的權利。
五、甲方自愿放棄基于雙方勞動關系發生、解除所產生的各項權利。
六、因為自甲方到乙方公司工作至工傷發生之日未滿兩個月,乙方尚未完成甲方社會保險的辦理。所以,甲方自愿放棄如下權利:
1、要求乙方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的權利;
2、依照社會保險而享有各項權益的權利。
七、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終結有關工傷事故賠償問題的一切權利義務關系,甲方不得另行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乙方也不再承擔任何義務,雙方再無任何糾紛,并且一方放棄追究另一方的一切法律責任。同時,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甲方自愿放棄就雙方解除勞動關系及工傷賠償事宜所享有的一切仲裁、訴訟等權利。
八、簽訂此協議勞動關系解除后,如甲方自愿回到乙方工作,雙方可再簽訂勞動合同,重新確定勞動關系。
九、違約責任
因甲方違約而導致仲裁、訴訟或者申請強制執行的,應當向對方支付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調查取證費、交通費、通訊費、誤工費、公證費、律師費,及其他經濟損失。
十、以上條款,甲、乙雙方自愿遵守、履行。
十一、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X年XX月XX日
乙方:
X年XX月XX日
包就業協議書 篇3
法定代表人: 性別: 出生年月: 民族:
所有制性質: 文化程度:
地址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城鎮(農民)合同制職工,并訂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元;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的定級工資為元。乙方月工資為元。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又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一)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訂立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編碼:
乙方(簽名):
鑒證人員(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