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轉讓協議(通用3篇)
住宅轉讓協議 篇1
編號:[_______]__房交合字(________)號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立合同人:
賣方:____
買方:_____
買賣雙方現就下列房地產買賣,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房地產座落于__市____區____路____街____巷____(里、坊)____號____房,《____證》____證號____號,測量:____圖____幅____地號。
二、該房地產結構____層,使用土地面積為____平方米,出售部位為該屋____樓(棟)____單元(詳見房地產證確權面積),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連同室內附著設施。
三、買賣雙方議定交易價為人民幣____元,____(大寫: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簽定本合同時,買方已按房地產交易價___%____元____,(大寫: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作為定金支付給賣方,余額____元____,(大寫: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應在_____房地產交易所(簡稱:交易所)辦理房地產過戶之日支付給賣方。
四、賣方或買方不按規定日期辦理過戶手續,視為違約。
五、簽訂合同后,買方中途不買,合同即告解除,買方無權請求退還定金;賣方中途不賣,合同即告解除,賣方須雙倍退還定金。
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由提出的一方按定金的.___%繳納解除合同登記費給交易所;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登記費即定金中的20%由雙方各負擔一半。
六、本合同簽訂后,凡違反《___房地產交易管理辦法》(簡稱:《交易管理辦法》)第__條、第___條的,交易所將不予以辦理,賣方應將定金退回買方。
交易所將按照《交易管理辦法》第_____條、第_____條規定處理。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經交易所登記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賣方、買方各執一份,交易所存檔一份。
合同履行后,買賣雙方所執合同應交回交易所備案。
立合同人:
買方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賣方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住宅轉讓協議 篇2
轉讓方:
受讓方:
受讓方(姓名)系轉讓方員工,因工作業績突出,為轉讓方作出了較大貢獻,作為獎勵,轉讓方將股的股份(占公司現有股份的 %)轉讓給受讓方。現雙方就有關事宜約定如下:
第一條 受讓方受讓股份后即成為轉讓方的股東 。
第二條 受讓方只享有該股股份的收益權,不享有參與決策權、表決權等非財產權利。
第三條 該股份所對應的權利是受讓方的人身性專屬權利,受讓方不得為轉讓、贈與、繼承等任何處分行為。
第四條 受讓方在持有該股份期間不得以所持股份為自己或為他人設定抵押、質押等擔保。
第五條 該股股份作為獎勵無償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不支付對價。受讓方在職期間無償占有該股份,在受讓方離職、退休或被辭退時,由轉讓方決定無償收回或繼續由受讓方持有。
第六條 受讓方不享有查閱財務會計賬薄的權利。
第七條 受讓方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義務。
第八條 受讓方持有該股份期間,如有違返公司章程及規定、損害轉讓方利益之行為,轉讓方有權決定無償收回所轉讓的股份,并不給受
讓方任何補償。給轉讓方及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受讓方承擔損失賠償責任;違反法律的,受讓方獨立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 受讓方利用所持股份以轉讓方名義從事違法行為而使轉讓方承擔法律責任的,轉讓方可無償收回所轉讓股份,受讓方除需賠償轉讓方經濟損失外還需返還其持有股份期間所獲紅利并向轉讓方支付轉讓方股本總額(受讓方從事違法行為時的股本總額)1%的罰金。
第十條 受讓方對公司其他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的股份以及因特殊原因(如人民法院執行)而轉讓股權的,均不具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一條 轉讓方減少注冊資本時,受讓方所持股份按相應比例減少;增加資本時,受讓方不具有優先認購權,其所持股份不隨之增加,受讓方如欲購買新增資本應取得轉讓方同意,并支付相應對價。
第十二條 本協議在轉讓方分立、合并、公司形式轉變時繼續有效,如發生本協議條款與轉讓方新的規定或新公司情形不相適應時,由轉讓方(新公司)決定是否繼續適用。
第十三條 轉讓方變更公司形式時,受讓方所持股份如何轉換由轉讓方決定。
第十四條 在發生轉讓方認為不能繼續由受讓方持有轉讓方股份時,轉讓方可不經受讓方同意隨時無償收回所轉讓股份。
第十五條 受讓方放棄股份應取得轉讓方同意,其股東身份自轉讓方同意通知書發出之日起終止,轉讓方無償收回所轉讓股份。
如受讓方未經轉讓方同意無故放棄該部分股權,需向轉讓方支付人民幣100萬元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 受讓方違反合同第三條規定,受讓方所作的處分無效,轉讓方無償收回其轉讓的股份,受讓方應向轉讓方支付轉讓方股本總額1%的違約金。
因受讓方違約給轉讓方造成的損失的,受讓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受讓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受讓方將不再無償持有轉讓方的股份,自違約之日起受讓方所持股份即為有償股份,受讓方需向轉讓方支付其所持有股份相應的現金價值(股份價值以受讓方違約時轉讓方股份現值計算)。如受讓方拒不支付其所持股份的現金價值,轉讓方可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關于股東的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
因受讓方違約給轉讓方造成的損失的,受讓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此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工商行政部門備案一份。
轉讓方:
受讓方:
日期:
住宅轉讓協議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一、出租方將坐落合肥市包河區葛大店的門面私有房,為樓間的房屋租賃給承租方經營。
二、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限共 年整。每月租金 元整。待出租方將房屋交付給承租方使用之日起,開始計算房租。租賃費支付方式為承租方向出租方每季度預付,每季度租金共計 元整。
三、承租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并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后可對房屋進行內部改造和外部裝飾。所需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四、出租方將房屋及輔助設施交承租方使用,承租方享有使用權,不享有所有權。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轉租。由承租方造成的房屋及設施的損壞丟失要負責修繕或賠償。
五、出租方不得干擾承租方的合法經營活動,出租方與承租方交接房屋時當面驗明房屋及其內外設施的狀況,以保證承租方正常使用。
六、合同期內,如果承租方退租,出租方不退還合同保證金。合同期滿,承租方如南非繼續承租,應提前壹個月與出租方協商續租事家,在同等條件下有續租優先權。合同期滿,如承租方不再繼續承租,出租方應退還合同保證金給承租方。
七、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方使用的,每拖延一日,支付違約金。
2、承租方未按合同時間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繳外,每拖延一日支付違約金100元,并且,出租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由回房屋。
3、一方違反本合同或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八、如因不可抗力(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客觀的情況)的原因導致房屋損毀或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如因市政建設需要等原因而拆遷房屋,由出租方提前壹個月通知承租方,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如遇拆遷,按實際住房日收取房租。
九、其他約定事項:
供水、供電正常情況下由出租方安裝單獨的水、電表、按月抄收,水費 元/噸,電費 元/度,由于水電費屬代收性持,一律由出租方開據收取。
十、爭議的解決方法: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