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協議書模板錦集(精選3篇)
委托協議書模板錦集 篇1
甲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投資者):
為了方便乙方在甲方辦理基金交易業務,根據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采用電話自助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接受的乙方電話交易申請包括認購、申購、贖回、查詢、設置和變更分紅方式、密碼修改。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辦理其它業務的電話申請。
二、乙方必須是在本公司直銷中心已開立了基金交易帳戶的投資者。
三、本協議項下電話交易通過電話語音系統實現。投資者如有疑問,可轉人工座席咨詢。
四、乙方通過電話下達的交易指令,均通過電腦系統記錄的資料進行自動識別,乙方對其進行的各項交易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任。
五、乙方申請開立電話交易時,須設立密碼。甲方根據乙方輸入的交易賬號和密碼作為判認電話交易對方的依據。
六、乙方務必注意電話交易密碼的使用和保密。凡使用密碼所進行的一切交易,均視為乙方親自辦理之有效交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應在將足額資金匯入甲方基金銷售專戶后通過電話提交認購、申購申請,如果投資者未能及時將足額認(申)購款項匯入上述直銷專戶,將導致其申請無效。認購、申購基金份額的價格計算以申請到達日之日終基金資產凈值為依據。
八、乙方贖回申請,應在交易賬戶有足夠基金余額時提出,否則電話系統無法接收該申請,申請無效。贖回基金份額的價格計算以申請到達日之日終基金資產凈值為依據。
九、乙方贖回后其交易賬戶基金份額不得少于100份基金單位。若贖回后交易賬戶余額不足100份基金單位,甲方有權將視乙方自動贖回交易賬戶的全部余額,并對乙方該交易賬戶的余額做全部贖回處理。
十、乙方電話交易申請當日有效。乙方于每基金開放日9:30至15:00開通,15:00以后的電話申請均歸屬于下一交易日。
十一、甲方因不可預期的線路擁塞、傳輸不良、通訊中斷、斷電、電腦或電話系統故障、天然災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無法接收、無法處理、延遲接收或遲延處理乙方的申請,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時終止。
甲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簽章: 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協議書模板錦集 篇2
甲方(專業公司):
地址: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
開戶銀行及賬號:
法定代表人:職務:
聯系電話:
乙方(物業公司):
地址: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
開戶銀行及賬號:
法定代表人:職務: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的基礎上,就甲方將 住宅小區的 收費業務委托乙方行使的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托事項
甲方將其在 住宅小區的 收費業務委托給乙方,由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代甲方向住宅小區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 費。
第二條 委托事項的完成方式
乙方將于每月 日之前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標準完成費用的代收工作,并于代收工作完成 天內將代收費用繳付甲方。
第三條 委托事項完成標準
乙方代收費用實際完成標準不應低于應代收標準的%。
第四條 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費用的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滿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
第五條 委托費用
標準: 數額: 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的方式: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6.1 權利
6.1.1 擁有對乙方代收行為監督指導的權利;
6.1.2
6.2 義務
6.2.1 為乙方完成代收代繳工作提供保障的義務;
6.2.2 向乙方支付委托費用的義務;
6.2.3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7.1 權利
7.1.1 擁有依法取得報酬的權利;
7.1.2 擁有要求甲方協助完成代收業務的權利;
7.1.3
7.2 義務
7.2.1 正確完成代收代繳費用工作的義務;
7.2.2 定期對代收代繳人員進行職業道德和業務培訓的義務;
7.2.3
第八條 其他
8.1 代收代繳費用的價格由甲方負責制定。
8.2 乙方只負責代收代繳工作,對甲方同住宅小區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因使用甲方的商品等產生的問題不承擔責任。
8.3 如住宅小區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拒絕繳費,乙方應將未繳費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名單送交甲方,并由甲方負責解決。對于已經通知甲方的未繳費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費用,乙方不再負責對所欠費用的收繳。
8.4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9.1 出現下列情況,合同可以變更:
9.1.1 甲乙雙方協議;
9.1.2 由于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9.1.3
9.2 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合同可解除:
9.2.1 雙方協議解除;
9.2.2 甲方喪失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資格;
9.2.3 一方嚴重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9.2.4 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9.2.5 合同約定的履行期滿。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甲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的規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10.2 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的規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10.3 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報酬,拒不支付報酬的,每拖延一日按應付報酬的%向乙方支付滯納金。甲方拖延支付報酬一個月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意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及 各執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訂地點:簽訂時間:
委托協議書模板錦集 篇3
甲方(委托單位):______ 乙方(受托單位):______地方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
地址:______體育東路160號10樓 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蘇振鈿 法定代表人:______
稅務登記號:______
納稅人編碼:______
聯系電話:(管理科電話) 聯系電話:
為加強稅收管理,保障國家稅收收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委托代征稅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委托乙方代扣稅款,同時委托乙方受理代扣稅款的納稅申報和依法加收滯納金。
二、委托代扣代繳稅種:
金融保險營業稅(征收品目包括:銀行、保險、證券、信用社、其他金融)
三、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代征稅款所必須的稅收票證。
四、乙方應當按照稅收票證管理規定,領取、使用、保管、報繳稅收票證。
五、乙方代扣代繳稅款時,應向納稅人開具稅收法律、法規的完稅憑證。
六、乙方應在金融機構開設“代扣代繳”賬戶。帳戶名稱 ,開戶銀行名稱 ,銀行帳號 。
七、乙方應按限期限額的要求解繳代扣代繳稅款,并于月終了后日內向甲方如實報告代扣代繳稅款和解繳情況。
八、乙方在代征過程中同納稅人發生爭議或納稅人拒絕代征時,應在1日內報告稅務機關,并配合稅務機關依法處理,乙方不得對納稅人進行處罰。
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不向乙方提供代扣代繳手續費。
十、甲方應對乙方的代扣代繳工作進行指導。因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章的廢止或修改,致使本協議失效或部分失效時,甲方負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要求修改協議的責任。
十一、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代扣代繳稅款的情況。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協議,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并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要求甲方履行義務。
(二)乙方逾期解繳稅款的,甲方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四、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方稅政科、計征科、管理科各一份,乙方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乙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 日______ 年 ______月 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