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簡單的施工協議書(通用3篇)
2024簡單的施工協議書 篇1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乙方承接甲方的工程項目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在簽訂主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圍:
4、承包方式:
二、工程項目期限:自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開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結束。
三、協議內容:
1、乙方在簽訂承包主合同及本合同后,應自覺根據有關規定到區(縣)各級勞動保護監察部門辦理施工登記手續。
2、甲乙雙方貫徹先訂合同后施工的原則,超出合同范圍施工須及時補簽補充協議,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海市勞動局頒發的,關于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消防等操作規程條款的規定。
4、乙方必須建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組織體制,以及各種工種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專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5、乙方在施工前應組織召開管理人員、施工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教育,法制觀念教育,加強和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6、所有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現場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條文規定,并接受甲方指派管理人員的`日常管理督促、檢查和指導,對于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7、乙方使用的所有機械設備、配電箱、電動工具等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檢測標準。未經檢驗合格,違章操作使用所發生的人員傷亡和造成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負責承擔和賠償。
8、乙方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種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攀登,不得擅自拆除移動,未經許可擅自違反規定操作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和乙方負責。
9、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證。嚴禁違章、無證操作。由于乙方工作人員不按規范操作,或者乙方私自任用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違章作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操作者和乙方負責。
10、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需要拖接電纜、電線、拖線板、配電箱等電器設施時應制定專職人員負責施工。特別是使用井架電梯時,須遵守現場安全規章制度,有專人負責開啟。
11、乙方施工中離地登高作業須系好安全帶,戴有安全帽,按規范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現場要做到六不準:不準高空拋物,不準隨便大小便,不準抽煙,不準偷盜財物,不準亂倒垃圾,不準私自帶外人進現場。
12、由于乙方責任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的義務,乙方負責事故上報,事故的損失和善后處理費用由乙方負責。
13、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后即生效。安全協議書作為合同正本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各持一份,一份留作備案。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4簡單的施工協議書 篇2
立協議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立協議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申請甲方所轄 公路、樁號 KM+ (路左、路右)有涉路施工行為,為了解決施工中的安全隱患、揚塵污染、噪聲等問題,特立此協議。
1、涉路施工道路交通安全問題乙方必須做好現場的管理工作,要符合文明施工要求;
2、涉路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多類安全疏導標志的設立工作,經路政主管部門及交通管理部門現場驗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3、占用公路施工的工程,施工單位一定要擺放圍擋,劃定施工區域,并不得隨意在公路上穿行,做好夜間警示工作,擺放夜間警示燈;
4、明確甲、乙雙方的義務和權利,甲方應做好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監督指導,以確保施工中不出現安全事故;
5、施工中由于乙方未達到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甲方有權對乙方實施停工整改的要求,并經過乙方改正后,乙方方可恢復施工。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4簡單的施工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第一條合伙宗旨: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合伙承包運作定南縣鵝公鎮大鳳等六個村土地整理項目。
第三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半年,自20xx年5月01日起,至20xx年11月31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以人民幣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合伙人—————————以人民幣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合伙人以人民幣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2、合伙人的出資,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其他合伙人如出資補齊合伙資金,則差額股份歸出資人所有。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伙期間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出資份額為依據,均分。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伙人的出資份額為據,均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二個月告知合伙人并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伙、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共同行使的權利
①對外訂立合同;②購進常用貨物及工程用材料;③支付合伙債務;④其他涉及經營的重大事項。
2、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合伙事務進行日常管理;②落實工程質量、進度;③代表合伙對外協調;④資金調用的決定權。
3、其他合伙人的權利:①參與合伙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 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伙賬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合伙人共同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合伙人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20xx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