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員勞動協議書(通用3篇)
營業員勞動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勞動保障法規,在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下,簽訂本合同書。
1、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為年。
2、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經營工作的需要,聘用乙方在崗位工作。
(2)乙方經業務培訓,安全法制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3、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8小時工作制。
(2)在保證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休息、休假由雙方協商安排。
(3)因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并按規定標準支付加班工資,技能培訓不能算加班。
4、勞動報酬:
(1)甲方的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
(2)甲方根據經濟效益和乙方貢獻調整工資和發放獎金。
(3)基本工資 元/月、考勤工資 元、效益工資按銷售金額%.
5、勞動紀律和條件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有關勞動、職業衛生規定的營業場所。
(2)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情況,特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培訓和管理。
(3)乙方應端正勞動態度,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執行衛生規程和安全要求,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管理,聽從指揮。
(4)乙方違反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公司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甚至解除本合同并不予經濟補償。
6、經濟補償:
在合同期內,如果一方單獨私自解除合同的,應賠補對方。
7、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執一份。本合同約定事項違背國家勞動法律、法規或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營業員勞動協議書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勞動者)姓名:
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磨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在部門,從事工作。
2、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3、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日小時工作制,周48小時。
2、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等休假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工資最低標準不低于圍場縣社會平均工資。
2、甲方以貨幣或銀行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次月15日。
3、甲方以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條。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
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六條勞動紀律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說明理由,并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八條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1、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后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2、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九條商業保密及競業禁止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秘密,包括客戶信息、相關資料等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局限于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系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后,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系,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相應的違約金。
第十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當事人嚴重違背本合同約定條款而導致本勞動合同解除的,則須向對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變更
1、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一致變更合同條款,勞動合同變更應采用書面形式。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a: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b: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作的。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于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鑒,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送達地址發生變動,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達,即視為履行了通知義務。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5、乙方不得利用公司的資源謀取個人的利益。
第十三條勞動爭議的處理
如甲、乙雙方出現勞動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妥,可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第十四條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甲方加蓋公章。
甲方:
營業員勞動協議書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學生暑假工協議。
第一條:乙方安排符合甲方需求之員工至甲方為甲方提供勞務,甲方依本協議之規定向乙方支付人力勞務費。
第二條: 乙方應與派遣學生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按照法律規定辦理相關勞動用工手續等,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本協議從20_.年 6 月 26 日到 20_ 年 8 月 26 日止。乙方至少需向甲方派遣學生 100名經甲方確認合格的學生工,學生工的男女比例為 1;1,男工超過此比例者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超出比例部分男工。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合格,足量的學生工,視為乙方違約,則本合同自動失效,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第四條、費用及工資
4.1 乙方所派甲方工作的學生按照規定的工時標準計薪,與本公司的員工同工同酬。員工上崗第一個工作日起甲方核算工資。
4.2 甲方為乙方學生工提供食宿(扣費為145元/每月/每人),
4.3 甲方停工期間,學生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間,甲方按《深圳市企業工資管理暫行規定》支付。
4.4 甲方負責為學生購買工傷及勞務工醫療保險,學生應付部分在工資內扣繳。另外,考慮到短期工作,可不予購買養老保險。
4.5乙方學生工每日工資核算時將依據本廠員工“工資核算與效率配比辦法”核算。計算方法為:如每月22天正常工作小時為242小時(白天8小時晚上加班3小時)不足標準的220小時將用周六,周日的工時去對填滿標準242小時。其余的依照周六,周日加班工資計算。
第五條: 工資支付:
5.1 學生工在甲方連續工作不滿3個工作日(不包括法定節假日)而離職者不予支付所有費用。
5.2 甲方應于每月的全廠員工發薪日以現金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自然月)之勞務服務工資.
5.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其已支付學生工工資之證據(如銀行轉賬記錄)等給乙方備查。甲方也可稽核乙方之支付事宜,若乙方未向或未及時向學生工支付薪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乙方除履行支付義務外,就因此所受之一切損失均有權向乙方追償。
5.4 勞務費支付:
5.4.1甲方以現金或銀行卡形式發放工資,由乙方向甲方收取;
5.4.2甲方在每月日左右以電子郵件形式/書面形式向乙方提供經審核的勞務人員(學生)上個月出勤、獎勵、工資變動、人員變動等資料給乙方確認,乙方負責簽收后甲方即支付工資,再由乙方支付給學生,工資支付后,甲方不承擔本合同第二十六條約定的延期付款責任。
第六條:甲方對學生工之要求:年滿16周歲以上,身體健康健全,無傳染病等疾病,持本人真實有效身份證。
第七條:
7.1 甲方有權對乙方推薦之學生及相關材料進行考核、查驗,若甲方要求乙方學生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費用則需協商支付。
第八條: 駐廠管理人員(住廠老師)
8.1為便于管理,經甲方同意或要求,乙方可按每100名學生安排一名管理人員的比例向甲方派出管理人員,協助甲方處理派遣員工工作生活中出現的異常,甲方提供食宿條件及辦公場所。(免住宿及伙食費)
8.2 乙方管理人員應以學生的管理為重點配合甲方人事部開展工作。
8.3 若乙方管理人員不能勝任管理工作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申請更換,乙方應在接到申請5個工作日內予以更換。
第九條:工作時間和考勤
10.1 學生工工作時間遵循甲方統一工作時間安排。
10.2 甲方負責學生的日常考勤、績效考核和勞動紀律管理情況和績效考核情況轉交給乙方,作為乙方對學生工核算薪酬和考核的基本依據。
第十條:派遣員工的更換和增減
11.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或減退員工,特殊情況發生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1.3.1 學生工不能勝任工作,經調換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11.3.2本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協議無法履行的。
11.3.3學生如需辭工,需提前5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接到申請后應在3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每遲延通知一日,乙方應按該學生的日薪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甲方負責管理學生的生產或服務工作,有權對學生進行工作指揮、調整、監督和工作質量考核,要求學生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規范、規程,維護有序的勞動紀律。學生若違紀甲方勞動紀律的,甲方有權依據其有關管理規定那個進行相應的行政處罰及經濟處罰。
第十二條: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和學生的工作表現,征得乙方同意后,調整學生的工作崗位。第十三條:甲方如有需要為學生統一制作工作服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學生從甲方領取的工作工具、設備其它物品,由甲方負責登記管理,在學生離職時,由乙方負責協助收回交還甲方,若不能收回則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四條:在雙方認為必要的前提下,甲方可為乙方管理人員免費提供適應的工作場所,作為乙方設立在甲方并于甲方保持日常工作溝通與管理派遣員工的日常管理機構。
第十五條:甲方不得將本協議的內容向甲乙雙方以外的、與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無關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不得泄露乙方的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及其附件和協議簽訂前各項方案)。
第十六條:學生與乙方為勞動雇傭關系,乙方應負責學生工及時事故的處理。
第十七條:乙方應教育學生遵守甲方規章制度和管理規范,忠于職守、文明禮貌、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和執行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度,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檢查監督,乙方應督促、教育學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產品技術資料、薪酬福利等。
第十八條:乙方學生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或其它違規操作要求。
第十九條:乙方應及時處理和協調甲方與學生之間的工資管理糾紛。
第二十條:乙方管理人員應經常與甲方協調及處理甲乙雙方與學生之間的關系。乙方不得在甲方場所從事與甲方合作無關的其它事務。
第二十一條:乙方不得將本協議的內容向甲乙雙方以外的、與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無關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不得泄露甲方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及其附件和協議簽訂前的各項方案)。甲方應當對甲乙雙方簽訂的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轉讓或其他任何方式將本協議內容包括人力資源派遣費標準和支付方式、派遣人員管理等使甲乙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知悉和了解。
第二十二條:甲方無故拖欠乙方勞務費用的,應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的違約金,甲方連續拖欠款項達一個月以上,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依法追回欠款和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沖突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第二十五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因政府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造成本協議條款必須修訂的,均應以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二十六條: 本協議書及協議附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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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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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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