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免責協議書(通用11篇)
責任免責協議書 篇1
甲方(車主):
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
乙方(拼車人):
1、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2、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3、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一、雙方定義
“駕車人”甲方是指在參加自發組織的活動中的擁有自有或對所駕車輛有合法使用權并具有合法駕駛資格的人,所駕車輛具備合法上路條件,在駕駛車輛過程中對自身及拼車人身安全已盡合理注意義務,沒有身體不適或酒后不適合駕車的情況下駕駛車輛。
“拼車人”乙方是指參加自發組織活動中的沒有自主交通工具的人員,為完成參加目的,自愿拼乘駕車人、委托駕車人幫助自己的人。委托人承擔拼車行為所必須的油費、路橋費等,不收取勞務費等其他費用。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由拼車人分攤的汽油費、過路、過橋費等因車輛產生的費用,并非車主向非駕車人收取的勞務費用。
二、 雙方權利責任義務:
1、甲方在提供搭車服務的行車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應根據有關交通法規及保險條例,進行相關責任認定及賠償處理。若乙方不遵守交通法規造成的意外或損失,損失由乙方承擔。
2、甲乙雙方離開車輛時,應注意關好自己一側的車窗,駕車人應注意鎖好車門。如因未鎖門或未關窗造成損失,由過錯方承擔全部損失。
3 、乙方出現不安全或對車內設施不當操作的行為時,要遵守甲方的提醒和指導。
4 、乙方不可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寵物上車,應注意保持車內清潔,愛護車內設施。如由于乙方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的車內污染或車輛或附屬設施損害,由乙方負責清潔、修復或賠償。
5 、乙方下車時應注意攜帶自己的行李物品,如遺失在甲方車上,無論協議終止與否,甲方均有義務歸還物品,并由乙方自行領取。
6 、乙方如中途欲換乘其它車輛,視為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如短程離開再返或擅自離開,甲方不對其離開期間的人身財產安全負責。
7 、乙方駕駛車輛必須得到甲方的許可,并確保自己的駕駛證合法有效。如果由于乙方無證駕駛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包括對甲方和第三方損失的賠付)。
8 、行車途中如遇任何非雙方故意因素(如交通意外情況、車輛故障、第三者盜搶、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交通事故,或造成人財物損失的,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一方的損失。
9、車輛在自駕拼車過程中造成第三方的人、財、物的損失損害的,由當時駕駛員及甲方共同承擔(如甲方為駕駛員,則由甲方全部承擔)。
10、為規范拼車過程中參加者的拼車行為,減少因此帶來的糾紛,特制定本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本協議各方簽字后生效,每人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定日期:
責任免責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此次活動由東莞橋頭陽光社統一組織橋頭鎮孤寡老人及志愿者出游,本次活動是東莞市團委主辦的“夢想.行動”之幫助東莞橋頭陽光社圓夢的活動,資金由東莞百分百實業集團捐助。
第二條:本次活動為非盈利公益性質活動,甲方承擔保障乙方在此次活動中交付旅行社費用及為乙方購買人身意外險的責任。乙方自愿參加此次活動。乙方理解、同意和簽署此有關責任豁免、權利放棄和風險承擔的協議。
第三條:乙方作為一名身體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依法對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具有審慎的保障義務。已熟知并同意本次活動的所有行程與活動安排,充分了解此次活動的潛在風險,愿意獨立承擔本次活動中可能發生的人身或財產損害。放棄對陽光社及其他同行成員提出民事賠償的權利。
第四條:如在此次活動中,乙方未遵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配和管理,出現任何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及賠償結果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第五條:乙方在活動過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權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害,將獨立的向保險公司索賠或自行承擔損失。如因他人侵權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害,將獨立的向保險公司索賠或向加害人索賠。乙方同意,如有損害結果發生,甲方的任何建議均不構成對損害結果的故意或過失,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六條:乙方同意,在活動過程中乘坐的交通工具,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獨立的向保險公司索賠,放棄向甲方索賠的權利,不涉及任何其他活動參加者。
第七條:乙方同意,如遇可能損害本人人身或財產安全的事故發生,所有活動參加者均擁有自救的權利,但無救助他人的義務。所有的救助行為都是基于完成自救基礎之上的見義勇為或道義上的責任,并不構成任何必須履行的民事義務。
第八條:如在此次活動中,乙方因個人行為導致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及賠償結果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活動前、中、后發生個人物品的損壞或丟失、與他人沖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不承擔因意外傷亡或個人的經濟損失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的費用。)
第九條:乙方清楚知道車輛行駛過程中及中途游覽過程中是有潛在危害的。活動中會有意外受傷,心腦血管疾病發作等,乙方自愿參加本次出游活動。因此,乙方同意承擔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傷害的風險。并且,乙方免除甲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條:到達目的地后,甲方如發現參與者無論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活動,均在活動結束前有權要求乙方退出活動,如出現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責任均由乙方本人承擔。
第十一條: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中途離開務必通知甲方負責人,聲明自愿離開,離隊后的安全、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自負。在活動中若乙方私自離隊,造成的一切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均由乙方本人承擔。
第十二條:如在活動中乙方因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造成第三方受損的,由乙方單獨承擔所有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協議簽訂后不能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十四條:本協議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日期:
簽訂地點: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日期:
責任免責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此次活動由東莞橋頭陽光社統一組織橋頭鎮孤寡老人及志愿者出游,本次活動是東莞市團委主辦的“夢想.行動”之幫助東莞橋頭陽光社圓夢的活動,資金由東莞百分百實業集團捐助。
第二條:本次活動為非盈利公益性質活動,甲方承擔保障乙方在此次活動中交付旅行社費用及為乙方購買人身意外險的責任。乙方自愿參加此次活動。乙方理解、同意和簽署此有關責任豁免、權利放棄和風險承擔的協議。
第三條:乙方作為一名身體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依法對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具有審慎的保障義務。已熟知并同意本次活動的所有行程與活動安排,充分了解此次活動的潛在風險,愿意獨立承擔本次活動中可能發生的人身或財產損害。放棄對陽光社及其他同行成員提出民事賠償的權利。
第四條:如在此次活動中,乙方未遵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配和管理,出現任何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及賠償結果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第五條:乙方在活動過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權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害,將獨立的向保險公司索賠或自行承擔損失。如因他人侵權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害,將獨立的向保險公司索賠或向加害人索賠。乙方同意,如有損害結果發生,甲方的任何建議均不構成對損害結果的故意或過失,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六條:乙方同意,在活動過程中乘坐的交通工具,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獨立的向保險公司索賠,放棄向甲方索賠的權利,不涉及任何其他活動參加者。
第七條:乙方同意,如遇可能損害本人人身或財產安全的事故發生,所有活動參加者均擁有自救的權利,但無救助他人的義務。所有的救助行為都是基于完成自救基礎之上的見義勇為或道義上的責任,并不構成任何必須履行的民事義務。
第八條:如在此次活動中,乙方因個人行為導致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及賠償結果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活動前、中、后發生個人物品的損壞或丟失、與他人沖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不承擔因意外傷亡或個人的經濟損失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的費用。)
第九條:乙方清楚知道車輛行駛過程中及中途游覽過程中是有潛在危害的。活動中會有意外受傷,心腦血管疾病發作等,乙方自愿參加本次出游活動。因此,乙方同意承擔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傷害的風險。并且,乙方免除甲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條:到達目的地后,甲方如發現參與者無論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活動,均在活動結束前有權要求乙方退出活動,如出現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責任均由乙方本人承擔。
第十一條: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中途離開務必通知甲方負責人,聲明自愿離開,離隊后的安全、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自負。在活動中若乙方私自離隊,造成的一切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均由乙方本人承擔。
第十二條:如在活動中乙方因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造成第三方受損的,由乙方單獨承擔所有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協議簽訂后不能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十四條:本協議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日期:
簽訂地點: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責任免責協議書 篇4
我公司本著對建設單位及所承接工程認真負責的態度,對貴司招標活動所提出的工程項目,莊重地作出以下承諾:
一、我公司承諾所承接的工程均以優良工程完成;
二、我公司承諾所承接的工程均能按建設單位提出的合理工期完成,按公司及建委有關規定編制及提交竣工文件;對甲方或監理公司提出的整改意見,我公司保證在二個工作日內派人到現場進行整改。
三、我公司承諾對所承接的工程安全負責,施工中做好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中無任何安全事故發生;
四、我公司承諾做到文明施工,規范施工行為;
五、我公司承諾派專人(技術員)駐貴司工程施工現場,投入足夠的施工單位,另可根據具體進度要求加派施工隊伍;
六、在履行合同行為中,如違背以上承諾,我公司將無條件接受建設單位的處罰。
承諾單位:(蓋章)
單位法人:
責任免責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為了做好 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人身安全,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簽訂此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
1、甲方在乙方進入作業現場前,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告知。
2、甲方在乙方進行施工時,有權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指導。
3、作業過程中出現人員傷害情況,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取證工作,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責任:
1、本次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告知,安全操作規程培訓。
2、乙方施工人員施工時必須嚴格按照《高空作業操作規程》等有關規定施工,必須持證上崗,并已購買人身意外保險。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3、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對于作業時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4、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禁止酗酒,疲勞作業,違規作業。
6、根據“一崗雙責”的規定:乙方的項目負責人,也是安全負責人,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對乙方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7、在作業開始前,乙方項目負責人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防護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備檢查,不得安排未經教育的員工進入現場。
8、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9、乙方所使用的工具應對其安全防護措施負責并承擔安全責任。發現安全吊繩、安全吊板、安全帶如有損壞必須更換,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三、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條款,履行各自職責,搞好文明安全作業。
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項目結束,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責任免責協議書 篇6
為了保障安裝施工人員的`安全,杜絕高空墜落、電擊傷害等事故發生,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就安裝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管理簽訂責任書如下:
1、安裝施工單位按照有關規定持有相應資質方可承接相應的安裝工程。安裝施工單位在整個安裝施工過程中,負主體責任。
2、安裝施工單位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服從當地政府安監部門管理,接受其監督檢查。
3、安裝施工單位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安裝施工方案,負責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作業人員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4、安裝施工單位要制定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需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對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5、安裝施工單位要監督管理作業人員遵守操作規程,正確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6、安裝施工單位的特殊工種作業,作業人員要持有效證件上崗。
7、安裝施工單位施工現場至少安排1名專職或兼職的現場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8、安裝施工過程中人員發生事故時,現場負責人應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同時報告甲方,保護好現場,組織人員積極搶救傷員。
9、本責任書自負責人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約定的工作內容結束后,本責任書自行終止。(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及安裝施工單位各執一份)
大孫各莊鎮政府 安裝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 (簽字、蓋章)
20xx年6月 日
責任免責協議書 篇7
甲方:東莞橋頭陽光社(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橋頭鎮孤寡老人及志愿者)(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此次景區由東莞橋頭陽光社統一組織橋頭鎮孤寡老人及志愿者出游,本次景區是東莞市團委主辦的“夢想.行動”之幫助東莞橋頭陽光社圓夢的景區,資金由東莞百分百實業集團捐助。
第二條:本次景區為非盈利公益性質景區,甲方承擔保障乙方在此次景區中交付旅行社費用及為乙方購買人身意外險的責任。乙方自愿參加此次景區。乙方理解、同意和簽署此有關責任豁免、權利放棄和風險承擔的協議。
第三條:乙方作為一名身體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依法對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具有審慎的保障義務。已熟知并同意本次景區的所有行程與景區安排,充分了解此次景區的潛在風險,愿意獨立承擔本次景區中可能發生的人身或財產損害。放棄對陽光社及其他同行成員提出民事賠償的權利。
第四條:如在此次景區中,乙方未遵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配和管理,出現任何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及賠償結果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第五條:乙方在景區過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權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害,將獨立的向保險公司索賠或自行承擔損失。如因他人侵權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害,將獨立的向保險公司索賠或向加害人索賠。乙方同意,如有損害結果發生,甲方的任何建議均不構成對損害結果的故意或過失,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六條:乙方同意,在景區過程中乘坐的交通工具,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獨立的向保險公司索賠,放棄向甲方索賠的權利,不涉及任何其他景區參加者。
第七條:乙方同意,如遇可能損害本人人身或財產安全的事故發生,所有景區參加者均擁有自救的權利,但無救助他人的義務。所有的救助行為都是基于完成自救基礎之上的見義勇為或道義上的責任,并不構成任何必須履行的民事義務。
第八條:如在此次景區中,乙方因個人行為導致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及賠償結果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景區前、中、后發生個人物品的損壞或丟失、與他人沖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不承擔因意外傷亡或個人的經濟損失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的費用。)
第九條:乙方清楚知道車輛行駛過程中及中途游覽過程中是有潛在危害的。景區中會有意外受傷,心腦血管疾病發作等,乙方自愿參加本次出游景區。因此,乙方同意承擔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傷害的風險。并且,乙方免除甲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條:到達目的地后,甲方如發現參與者無論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景區,均在景區結束前有權要求乙方退出景區,如出現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責任均由乙方本人承擔。
第十一條: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中途離開務必通知甲方負責人,聲明自愿離開,離隊后的安全、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自負。在景區中若乙方私自離隊,造成的一切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均由乙方本人承擔。
第十二條:如在景區中乙方因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造成第三方受損的,由乙方單獨承擔所有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景區結束。協議簽訂后不能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十四條:本協議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日期:
簽訂地點:
責任免責協議書 篇8
為促進安裝隊伍加強自身的管理,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我安裝工程工地安全穩定,特簽訂以下工作責任書。
一、 工作目標:
1、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和安全事故以及重安全事故。
2、不發生影響工地和周圍區域環境穩定的事件。
3、不出現影響周圍居民及環境衛生的污染。
二、責任期限:
自簽訂現任書之日起到竣工前。
三、 工作要求:
(一) 安全生產
1、提高認識,個人重視。監督各安裝班組做到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生產制度規程落實、安全生產投入落實、安全生產檢查落實、安全生產預案落實、安全生產報告制度落實。
2、強化管理,落實措施。要充分發揮自身安全保障體系的作用,全體動員積極參與,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尤其要重視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3、加強檢查,明確責任。負責組織定期進行以糾正違章,消除隱患為重點的大檢查,開展防高空墜落、防觸電、防坍塌、雨季施工、防暑降溫等專項安全檢查,搞好治安防火、義務消防工作,消除安全管理上的死角。
4、加強安全生產教育,提高生產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以及安全防范意識。
5、負責進場工人的安全教育以及各分項施工的各種安全技術交底,所有人員必須持特種作業人員證上崗,并做好各項安全檢查及記錄。
6、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施工場所嚴禁吸煙,嚴禁酒后作業,不得追逐打鬧。
7、現場用電由專業電工負責,非電工禁止私自動用電器設備,嚴禁私拉亂接,并配備滅火器材。
8、電梯安裝材料必須按指定地點堆放整齊,并采取安全有效措施,施工中應做到工完料凈,不留安全隱患,做好文明施工。
9、井道口、廳門口等開口部位保護設施齊全可靠。
10、腳手架、工作臺等應搭設可靠符合規范要求,防高空墜落措施可靠。
11、施工照明等臨時用電線源架設合理、整齊,漏電分級保護齊全、可靠。
(二)保證穩定
1、認真做好生活費的兌付工作,要做到統籌安排,保障落實。
2、加強排查,及時發現和掌握安裝人員的動態,及時化解矛盾。
3、及時報告可能出現的不穩定因素。
4、禁止發生各類打架、斗毆等各類治安事件。
電梯安裝項目負責人:
20xx年8月3日
責任免責協議書 篇9
車主(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性別:
年齡 :
身份證號碼:
搭車(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性別:
年齡 :
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搭車的事宜上達成協議如下:
一、主要事項:
1 .搭車路程:
出發地點:
目的地點:
2. 搭車費用: 元。
二、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1 、甲乙雙方都承諾友好互助,遵守交通規則,不得故意影響和阻礙車輛的正常行駛和車內的正常秩序。乙方在車上不得發生吸煙、吐痰等非文明行為,因乙方過失或過錯使人員傷害、車輛發生事故及車輛、產生違章罰款以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2 、甲方提供按國家規定繳納保險的車輛。雙方約定,車輛發生意外事故構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除與車輛有關的保險公司賠償外,甲方不承擔乙方的其他任何連帶責任和賠償。
3、出行過程中發生的第三方導致的.責任事故以及損失,本車駕乘人員之間互不承擔事故的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
4 、雙方約定,不得攜帶危險品等法律法規禁止攜帶/運輸的物品。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地震、國家政策變化等)原因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如由于乙方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車內污染或車輛附屬設施損害,由乙方負責清潔、修復或賠償。
5、在搭車期間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或者中斷協議的,必須提前通知對方,協商后解決。
6、雙方承諾無傳染病、心臟病、嚴重暈車以及不適宜乘坐車輛出行的疾病與缺陷,若發生上述情況,需終止或者中止本協議的,應第一時間中止或終止。
7、拼車是朋友結伴而行,非贏利行為,雙發不得引發商業行為,如:過分強調按時乘坐與到達、向他方提出投訴、索要發票等;參與者是在自愿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上組成的。
8、乙方下車時應注意攜帶自己的物品,如遺失在甲方車上,無論協議終止與否,甲方均有義務歸還物品,并由乙方自行領取。
三、其它條款
1 、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時,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2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協議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份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協議和補充條款及附件共有貳頁,壹式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
責任免責協議書 篇10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乙方系甲方員工,經乙方自愿申請不愿意在甲方參加統一的基本社會保險。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由于乙方申請自愿不在甲方參加基本社會保險,甲方將每月支付人民幣400元作為乙方基本社會保險福利補助,該費用不屬于乙方的任何工資收入。
二、乙方領到甲方支付的基本社會保險福利補助后,乙方應將該費用用于自行購買社會保險,甲方不再承擔為乙方參加統一的基本社會保險相關的經濟、法律責任和義務。
三、本協議簽訂后,如乙方需重新要求甲方為其辦理基本社會保險事宜,從乙方遞交購買基本社會保險申請次月起,甲方再為其辦理基本社會保險。同時本協議第一條將自動作廢;另外,乙方提出申請之前由此造成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本協議是基于乙方申請而簽訂,今后凡因履行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經濟、法律責任(包括行政部門對甲方的處罰)均由乙方承擔。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時間:
責任免責協議書 篇11
甲方:
乙方:
如下:
一、甲方安全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遵守《井架式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合同》有關條款,必須完成合同中所規定的工作內容,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2、及時傳達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和有關建筑業的法規法則等。
3、深入施工現場開展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應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在未排除前,應責令施工作業人員立即停止施工或撤出危險區域。
4、井架式施工升降機安裝基礎由甲方嚴格按產品生產廠家提供的基礎圖紙負責進行施工,并由甲方承建工程的監理方或工程業主方技術人員負責人對施工過程和施工質量進行驗收,并做好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甲方必須在基礎砼符合圖紙要求后才能允許乙方進場作業,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安全責任由甲方承擔。
5、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發出書面整改通知書。
二、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在施工前必須編寫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和應急救援預案,并報監理審批。
2、乙方在裝、拆過程中要切實加強安全管理與施工作業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并為施工作業人員交納工傷保險。
3、乙方在進場作業時,其進場人員必須按規定持證上崗。熟悉產品結構與裝、拆施工方案等,嚴格遵守高空作業有關安全規定,因違反有關安全規定而產生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負。
4、乙方必須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否則,造成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負。
5、乙方必須按《電氣作業安全規程》有關規定進行電氣作業,否則因違反規程而造成的一切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負。
6、乙方提供的一切材料必須齊全,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
三、本合同經雙方面簽字蓋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