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土地平整協議書土地平整承諾書(精選3篇)
農田土地平整協議書土地平整承諾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房屋座落于_________區_________,房契號為_________。該物業符合_________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置換條件,并經本單位同意允許與其它物業進行置換。
乙方房屋座落于_________區_________,房契號為_________。該物業符合_________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置換條件,并經本單位同意允許與其它物業進行置換。
雙方經協商,就上述房屋的置換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將上述兩處房屋進行置換。由于地理位置、設備標準、破損程度、面積等存在差異,乙方同意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做為補償。
第二條 甲乙雙方承諾,上述兩處房屋進行置換均已征得本單位同意,并保證對方今后可參加本單位的房改。
第三條 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后十日內,乙方將補償款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在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對方。
第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在交付給乙方物業時,應確保物業騰空,水、電、暖、煤氣(天然氣)、物業管理費、房費已結清;乙方相應作出同樣的承諾。
第六條 甲乙雙方同意,房屋置換后接受原物業管理單位對物業進行統一管理。
第七條 在辦理手續過程中所發生的稅費按_________市有關規定繳納。
第八條 本契約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雙方不得撤銷合同。如因單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終止,應先退還房屋補償款,同時違約方將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簽補充協議,本契約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大寫數)種方式解決糾紛: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 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貳份。
甲方(簽):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農田土地平整協議書土地平整承諾書 篇2
甲方: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反復協商,就甲方修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補償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修路直接占用乙方的養殖池塘及排水渠土地(以實際核準的面積為準),給乙方以等量土地整體置換。置換的土地應在乙方場區附近,便于生產、交通方便的國有土地,并需經乙方認可。如置換的土地達不到上述要求,不能作為養殖池塘使用,則應根據具體情況相應增加置換面積。置換時間為公路正式開工六個月內,如逾期不能置換,應按有關政策標準予以資金補償。
二.被公路隔開的乙方養殖池塘南端狹長狀、不能再作為養殖池塘使用的土地(以實際核準的面積為準),甲方給乙方以等量土地整體置換。置換的土地應在乙方場區附近,便于生產、交通方便的國有土地,并需經乙方認可。如置換的土地達不到上述要求,不能作為養殖池塘使用,則應根據具體情況相應增加置換面積。置換時間為公路正式開工六個月內,如逾期不能置換,應按有關政策標準予以資金補償。該土地正式置換前仍為乙方所有,任何其他單位及個人不得侵占或以任何形式施工和取土。
三.甲方對乙方的養殖池塘及進排水系統、設施的修復或重建費用(主要包括:養殖池塘、進排水系統、涵閘、進排水口等設施的修復與重建,材料費、人工費、設備費、施工費等)予以全額補償。由乙方請有資質的設計施工單位出具工程預算書,并經甲方認可。甲方應在認可該工程預算書后15日內向乙方支付完畢全部工程款項。為使生產損失減少到最低水平,保證修路、池塘改造部分工程(修建池塘排水渠等)同步進行,乙方定于一月二十日開始施工,甲方應于公路開工5日內先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款項的50%。
四.甲方對修路施工造成乙方池塘養殖生產停產,予以乙方52名職工性補償,補償款為:300萬元。該費用經勞動局核準后15日內向乙方性支付到位。
五.甲方對乙方工廠化養殖車間生產投入及損失,給予性補償,補償費用為xx萬元,補償日期為公路正式施工后30日內性全額補償完畢。
六.甲方必須確保施工單位在道路施工中所填土方全部從外部運進,不得動用乙方場區內的任何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乙方利益。
七.乙方應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積極配合支持施工單位的道路施工。
八.對未盡事宜雙方繼續友好協商,以補充協議書的形式確認,補充協議書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九.本協議簽字生效后方可進行施工。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田土地平整協議書土地平整承諾書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 的 畝荒地由乙方一次性買斷使用權,乙方依法從事農業、養殖業生產等經營。甲方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買斷荒地總面積為 畝。其中扣除林帶 畝,水渠 畝,路排渠 畝,員工宅基地 畝,實際買斷面積為 畝。
第二條:荒地使用權
荒地一經買斷,乙方的使用權 年不變,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荒地使用費、交費時間及方式
1、荒地使用費共計 元(大寫: )人名幣。乙方在雙方簽訂合同之日先付 元(大寫: )人名幣。
2、其余款項在 年 月 日前交清。
第四條、乙方在開墾荒地的四周邊角自行定植防風林帶,費用自理。林木成材后,乙方按照《森林法》并經主管
部門審批后采伐,雙方按甲3(叁)乙7(柒)分成。
第五條、甲方權益、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期收取被買斷荒地的使用費。
2、荒地買斷年限期滿,乙方對在經營期限內投資建設的房屋等建筑、基礎設施、種植的樹木等,限三個月內作出處理后,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3、甲方在用水寬余的情況下,可以給乙方提佛納甘農林用水,按規定收取乙方的水費。
4、根據國家西部開發退耕還林及地區的有關政策,甲方前七年免征乙方的農林特產稅。
5、甲方保證被買斷的荒地沒有產權糾紛。
6、合同期內,甲方保證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與場其它單位同等的待遇。如農網改造。水利基礎改造、醫療養老保險等,費用由乙方自理。
7、甲方協調解決乙方的生產、生活用電問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及地方投資的除外)。
8、如果國家調整該宗土地使用性質,政府給予的補償,地面附著物補償歸乙方,土地補償歸甲方,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合同自然終止。
第六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本合同可依法繼承或轉讓。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2、乙方在買斷荒地使用權范圍內自行開發、利用、經
營土地的活動,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3、合同期內,乙方買斷荒地使用權的合法權益不因企業改制、企業經營方式的轉變而改變。
4、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有保護和桌布改善周圍生態環境的義務,乙方可以不參加甲方的義務勞動。
5、乙方在經營中所有的債權債務、經濟糾紛、安全生產責任、生產事故等于甲方無關,甲方概不承擔乙方由此引發的任何經濟及其他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合同條款,任何乙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否則,配上對方合同履行金額100%的違約金,并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經甲、乙雙方協商不成,應通過法律或仲裁機構裁決。
第九條、荒地規劃圖作為本合同的重要附件。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公證處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蓋章:
乙方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