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合作社協議書范本(精選3篇)
入股合作社協議書范本 篇1
甲方:萬舉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
乙方:身份證號
魚臺縣萬舉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為了合理有效利用魚臺縣特有的土地資源,帶領農民致富,推動種水稻種植產業的形成和發展,經全體社員代表充分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協商,并在上級領導的大力支持下,經營范圍以水稻種植、銷售為主的魚臺縣萬舉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于20xx年12月22日在老砦鎮邊莊村正式成立。經合作社考察,乙方的村民具備入股的條件,同時乙方自愿入股,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社成立的宗旨
合作社以帶動當地村民致富為目的,堅持入股自愿、退股自由、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民主管理、按股分紅的原則成立。
第二條、入股形式
乙方以戶為單位,以入社申請表為依據,自愿加入魚臺縣萬舉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以股份制形式入股合作社,所擁有的股數金額自愿入股,共計 股,金額為 元。
第三條、入股期限和退股
乙方與合作社簽訂合同期限五年,合同期限在內,必須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制度,發揚相互協作精神,積極開展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社員一切以合作社利益為中心及帶動村民共同發展為目的。
社員要求退社必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三個月前向合作社理事長提出書面申請,方可辦理退社手續。退股社員的社員資格于該會計年度結束時終止。資格終止社員須分攤終止前本合作社虧損及債務。在會計年度決算后30日內,退還該社員賬戶內出資和公積金的份額。如本社經營盈余,按照入社資金的股份返還相應的盈余所得,如經營虧損,扣除其應分攤的虧損金額。
第四條、損害合作社利益
如果有社員給本社名譽和利益帶來嚴重損害的社員,經成員大會批評教育無效,由成員大會討論決定予以除名,合作社80%成員簽字要求該社員退出,合作社辦理該社員退社手續。(按照入社資金的股份返還相應的盈余所得,如經營虧損,扣除其應分攤的虧損金額。)合作社獨立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第五條本協議簽訂后,乙方即為合作社股東。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章(字)生效后各執一份共同遵守。
合作社(簽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入股合作社協議書范本 篇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為優化資源配置,合同各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自愿就 有限公司(簡稱“目標公司”)的股權收購及股權收購后目標地塊的合作開發等事宜訂立本合同,以供各方信守執行。
第一章 目標公司的基本情況
第一條 目標公司概況
1、目標公司注冊號為,法定代表人為____,注冊資金為人民幣貳億叁仟 萬 元,注冊地址為 ,乙方擁有目標公司100%的股權。
2、目標公司的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股東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章程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條 項目土地權屬情況
1、項目土地位于湖北省武漢市村 ,面積共約397953.40 平方米(折合596.9畝), 用地性質為寫字樓、商住樓、高級別墅及配套設施。
2、項目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國有土地使用證》、四至紅線圖及其他資料詳見附件二。第三條 項目土地現狀
1、權屬清楚,沒有任何的糾紛及法律訴訟。2、土地抵押情況(請在括號內打“√”): (1) 不存在抵押; (2) 存在抵押
抵押金額為___ 萬 元,抵押權人為 ,抵押期限至 年 月 日;
3、沒有拖欠政府部門的任何地價款及稅費;
4、土地平整情況:; 5、水、電、路道的配套情況: ; 6、其他情況: ; 項目土地的上述現狀的描述系乙方向甲方所聲明,乙方保證此描述的真實性。
第二章 合作方式
第四條 乙方同意將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____%的股權轉讓給甲方。股權轉讓后的目標公司的股權結構為:甲方持股_____%,乙方持股____%。
第五條 股權轉讓后,甲、乙雙方共同持股目標公司,通過目標公司對項目土地進行合作開發。
第三章 股權轉讓內容及價款
第六條 股權轉讓內容
乙方同意將其所擁有的目標公司的___%股權轉讓給甲方,一并轉讓給甲方的包括轉讓股份所包含的各種股東權益。該等股東權益指依附于轉讓股份的所有現時和潛在的權益,包括目標公司所擁有的全部動產和不動產、有形和無形資產。目標地塊屬于該一并轉讓的股東權益。 第七條 轉讓總價款及支付方式
1、總價款:乙方向甲方轉讓目標股權的股權轉讓價款總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幣 元整)(按土地面積折算為每畝價款 萬 元)。
2、支付方式:
(1)本協議簽訂當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大寫: ),收款人: ,賬號: ,開戶行: 。乙方收到定金后,本協議生效。
(2)本協議簽訂后 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剩余股權轉讓款 元(大寫:幣 元整)人民幣支付至乙方開立的銀行賬戶,由甲、乙雙方預留印鑒共管。乙方應在共管賬戶收到前述股權轉讓款后七日內負責辦理股權的工商變更登記,甲方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股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后當日,由甲方協助乙方解除賬戶共管,乙方可取出該賬戶上的資金。前述共管賬戶解除后甲方先期支付的定金轉為剩余股權轉讓款。
第八條 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保證合法擁有目標公司股權,無權利瑕疵,地塊無任何糾紛。2、目標公司的股東權利、義務自股權工商變更登記之日起轉移。鑒于乙方是通過股權轉讓方式轉讓目標公司所持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甲方、乙方同意,工商變更登記之日前的目標公司債權、債務由乙方享有和承擔;工商變更登記之日后的債權、債務由甲、乙方按各自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比例享有和承擔。目標公司原持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屬于待開發的土地,是已依法繳納土地補償款、土地出讓金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甲方不承擔股權轉讓前的任何費用,股權轉讓后產生的稅、費由甲、乙方按持股比例承擔。
3、乙方保證目標地塊無抵押、目標公司無對外擔保及涉訴糾紛。
4、股權轉讓過程中產生的稅、費,由甲方、乙方、目標公司依法各自承擔。
第四章 相關資料的共管
第九條 在完成股權變更登記之日,乙方應將目標公司的下述資料交由雙方指定代表人共同保管(在乙方辦公地設立保險箱,乙方掌握鑰匙,甲方掌握密碼):
1、目標公司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等各種印章、法定代表人印鑒、銀行賬戶的開戶印鑒、貸款卡、未使用的支票、公章刻制卡等;
2、目標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許可證、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以及政府核發給目標公司的其他證照;
3、目標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其他關于目標地塊的開發的所有在辦理政府部門審批手續過程產生的資料和法律文件;
4、由股權轉讓后的目標公司繼續履行的合同文件;5、其他所有應該屬于目標公司持有的文件、證照等。
第五章 目標公司的經營管理
第十條 決策、管理架構
1、目標公司股東會按照股東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決議經代表半數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后通過,但按公司法規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目標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由人組成,其中甲方選派 人,乙方選派 人,董事長(即法定代表人)由 方指派。
3、目標公司的總經理、財務經理、出納由方指派,其他部門負責人原則上由 方委派。 方委派副總經理一名作為股東代表編入目標公司,可隨時查閱目標公司財務信息、招投標等信息。
第十一條 運營管理
合作項目開發過程中涉及的事務(包括但不限于項目規劃、設計、工程、銷售等工作及項目公司的運營、管理)由甲、乙雙方共同管理。項目公司發生的成本和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費用、營銷費用、財務費用)列支在目標公司成本中。 第十二條 資金管理
1、目標公司經營過程中所需建設資金由目標公司對外融資解決,如融資不足或無法融資的,則通過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股權比例投入資本或股東借款的方式解決。若其中一方不能按約定比例投入資金的,對方可代為墊付。墊資方可要求稀釋、降低少投入資金一方的股權比例,按照雙方實際投入的注冊資本和股東借款比例調整雙方的股權比例,并按雙方實際投入的資金和借款比例分配目標公司利潤;墊資方也可選擇要求少投入資金一方向其支付資金占用成本(計息按年利率 %)。當以目標公司名義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需要第三方提供擔保時,股東各方需按股權比例對目標公司融資提供信用或擔保等支持。
2、目標公司資金均應統一管理,資金均須置于目標公司的賬戶中(該賬戶須經雙方認可),由甲乙雙方共同結算、監管。
3、在項目地塊實現銷售后,對目標公司的每季度銷售回款在扣除需支付的各類款項后的剩余部分,按如下原則進行分配:
(1) 目標公司將股東雙方投入的股東借款按實際借款比例,分別償還給股東雙方,對于股東一方所欠另一方的股本投入及股東借款(含利息),在分配上述款項時可直接在欠款股東應分配的銷售回款中優先償還;
(2)在項目運作不存在資金缺口的當年,目標公司股東借款全部清償后,在符合項目結算要求并且足額計提相關的稅費及法律規定的盈余公積的前提下,應進行當期利潤分配(按當期甲乙雙方股權比例分配)。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甲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逾期欠款額 萬分之 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若乙方對于本合同第一章中的目標地塊的陳述不真實,致使目標公司無法進行項目開發的 ,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向乙方主張已支付轉讓價款額 %的違約金及收回已經支付的轉讓價款。
第十五條 若乙方未向甲方如實告知的目標公司的任何債務,或因乙方未依合同約定及時清理已如實告知的債務,而導致目標公司或甲方向債務人承擔責任的,甲方可要求乙方在該承擔責任的款項范圍內進行全額賠償。
第十六條 若甲方支付股權轉讓款后,乙方未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辦理目標公司的工商登記變更手續的,視為違約,乙方每逾期一天應支付甲方已付款 萬分之 違約金,若違約超過30日,則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返還全部已支付股權轉讓款(不計利息),并按甲方支付的定金全額賠償甲方損失。
第十七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予以賠償。
第十八條 若因不可歸于雙方的原因而超過本合同約定日期 日仍無法辦理工商登記變更手續的,則本合同自動解除,乙方應返還甲方支付的定金并配合甲方取回共管賬戶中全部資金。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九條 乙方在本合同訂立的同時應向甲方提供目標公司股東大會關于同意本合同項下股權轉讓的決議和目標公司股東關于放棄股份優先購買權的聲明,該決議和聲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三。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相互發送的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送達地址以本合同記載的地址為準,通知到達對方的地址之日即視為已送達。任何一方如有變更地址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任何一方的通知在到達本合同記載的對方地址之日即視為已送達。
第二十一條 在工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需要,甲乙雙方另行簽訂并在工商部門備案的股權轉讓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本合同附件共三份,所有附件均為本合同之組成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本合同中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 六 份,雙方各執 三 份,經雙方簽章并在所有附件經雙方簽署后始生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入股合作社協議書范本 篇3
甲方(出讓方): 鄉(鎮) 村 組,農戶姓名
身份證號:
住 所: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法律、規章的有關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平等協商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流轉承包土地的種類、位置、四至、面積、質量、等級
甲方將承包的土地(以下簡稱承包地) 畝經營權流轉給乙方,承包地座落于(承包地屬性、質量等見附件)。
二、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采用 方式(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及其他)將其承包地流轉給乙方生產經營。
四、流轉承包地用途
流轉承包地只能用作農業用途,具體用途為 。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1、承包地流轉費用現金(實物)支付。合同期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轉費 元(或實物 公斤)。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
2、流轉土地所享受國家惠農資金和其它補貼均由 方享受。
六、流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承包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承包地。合同約定的其它權利。
2、義務。在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情況下,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以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甲方應當及時向發包方備案;以轉讓方式流轉的,甲方應當事先向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合同約定的其它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的承包地上,具有自主生產經營權。如果乙方在流轉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流轉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時,受讓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合同約定的其它權利。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乙方將甲方以轉包、出租方式流轉的土地實行再流轉,應當取得甲方同意。合同約定的其它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雙方當事人不愿意協商或調解,或者協商、調解無效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決定的,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經管站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轉讓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鑒證單位(蓋章) 鑒證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