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無償租賃協議書(通用3篇)
房屋無償租賃協議書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無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無償使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房屋基本情況
乙方無償使用甲方坐落在的房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用于辦公。
2、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甲方的權利義務
3.1乙方在使用期間,應當妥善保管房屋,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隨時可以解除本協議。
3.2使用期內出現房屋質量問題,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及時維修。
3.3乙方服務人員的暫住等生活上所需辦理的手續,由甲方幫助與當地有關單位聯系解決。
4、乙方的權利義務
4.1使用期內,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和其他合理稅費由乙方承擔。
4.2使用期內,乙方所用的水、暖、電熱水、通訊、室外環衛、房屋修繕、綠化維護等由甲方統一管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協議解除
5.1在使用期內,甲方將乙方使用的房屋出租(賣)給第三人的,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5.2在使用期內,甲方解除本協議的,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如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7.其它
7.1本合同壹式貳份,共貳頁雙方各執壹份。
7.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營業執照)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房屋無償租賃協議書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營業執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無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無償使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房屋基本情況
乙方無償使用甲方坐落在 的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用于辦公。
2、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甲方的權利義務
3.1乙方在使用期間,應當妥善保管房屋,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隨時可以解除本協議。
3.2 使用期內出現房屋質量問題,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及時維修。
3.3乙方服務人員的暫住等生活上所需辦理的手續,由甲方幫助與當地有關單位聯系解決。
4、乙方的權利義務
4.1使用期內,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和其他合理稅費由乙方承擔。
4.2使用期內,乙方所用的水、暖、電熱水、通訊、室外環衛、房屋修繕、綠化維護等由甲方統一管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協議解除
5.1在使用期內,甲方將乙方使用的房屋出租(賣)給第三人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5.2在使用期內,甲方解除本協議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如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7.其它
7.1本合同壹式貳份,共貳頁雙方各執壹份。
7.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房屋無償租賃協議書 篇3
甲方: (劃出方)
地址:
乙方: (劃入方)
地址:
根據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下達的《關于同意轉讓股權的批復》,經甲乙雙方協商,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方將其所擁有的————(以下簡稱“被劃轉企業”)的股權無償劃轉給乙方,約定協議條款如下:
一、被劃轉企業基本狀況:
二、本次無償劃轉的標的為甲方在被劃轉企業中擁有的全部———的股權。
三、劃轉基準日為——年——月——日。
四、被劃轉企業繼續原有管理模式不變,無職工分流之需要。
五、甲方承諾:
1、甲方對標的股權擁有完整權利,標的股權不存在任何權利上
的瑕疵,不存在質押、擔保、凍結或其他形式的權利負擔。
2、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本次股權劃轉所需完成的各項工作,以保證本次股權劃轉依法順利進行。
3、標的股權完成工商過戶后,甲方將繼續在各方面支持被劃轉企業的發展。
六、甲方自本協議簽訂日起,不向第三方轉讓標的股權,或對標的股權設置任何擔保權利。
七、甲方應承擔在標的股權完成工商過戶前的包括公司債務、資產縮水等在內的全部股東責任。甲方在乙方獲得標的股權的同時,將其享有的股東權利轉移至乙方。被劃轉企業負責進行工商登記變更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八、甲乙雙方保證按照本協議約定劃轉股權,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均應承擔違約責任。如因一方違約而造成損失的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及因追償而產生的相應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等費用)。但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履行協議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提交相應證明文件后得免除責任。
九、因協議本身及其履行而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惠水縣人民法院裁決。
十、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并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獲得獲得相應審批部門批準后生效。被劃轉企業附署本協議。協議正本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留存二份正本,被劃轉企
業留存一份正本。
劃出方: 簽章: 日期:
劃入方: 簽章: 日期:
被劃轉企業: 簽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