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合伙投資協議書集錦(精選3篇)
四人合伙投資協議書集錦 篇1
合伙人一: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系方式:
合伙人二: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系方式:
合伙人三: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系方式:
合伙人四: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系方式:
茲有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人,為經營_______________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伙企業。
第一條 組織形式、企業名稱、經營場所、合伙期限、經營范圍
1、組織形式:合伙人根據《合伙企業法》及其相關規定組建合伙企業。
2、企業名稱:全體合伙人以__________名義從事經營。
3、經營場所:全體合伙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伙期限:合伙關系從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_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
(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
(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錯亂、破產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維持合伙關系;
(3)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5、經營范圍:全體合伙人共同從事_________、________等項經營活動,經營范圍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同意并由營業執照所載明的內容為準。
第二條 出資
1、全體合伙人出資總額人民幣________元(或總計為十成),每一合伙人已按以下所列的種類、數量履行出資義務。
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出資,價值____________,占出資總額_____%;
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出資,價值____________,占出資總額_____%;
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出資,價值____________,占出資總額_____%;
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出資,價值____________,占出資總額_____%。
合伙關系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資時,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內,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資數額。以上出資為合伙人共有財產。
2、合伙人除參與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伙人的股權不得轉讓于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時按退伙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5、退伙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條 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會計年度內的營業總收入減去成本,并按營業總收入的____%,提前后備基金后的純利潤。
2、純利潤的____%,按出資比例分配。
純利潤的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據不同工種,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
純利潤的___%,作為福利費用,按人數平均分配。
3、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余分配的權利。
4、盈余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賬,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一個月公布。
5、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賬目進行審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伙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第四條 合伙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伙事務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伙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伙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伙人推選______為合伙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伙人會議討論通過。
3、在合伙事務范圍內,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伙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負責人)在經營業務范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伙人負責。
4、合伙人處理合伙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伙人處理合伙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合伙人有權在每月____日至___日查閱賬簿,主管財會的合伙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 合伙債務的分擔
1、合伙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伙債務,合伙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后應于_____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對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債務應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擔清償;退伙人對退伙時已存在的合伙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 入伙與退伙
1、接納新的合伙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聲明退伙,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
(1)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
(2)合伙經營連續在_____月內出現虧損;
(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決中對合伙經營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規定:
合伙人可以聲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轉達退伙意向。
3、退伙時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 合伙的終止
1、無論合伙關系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伙人公布資產負債表。
2、終止時的清算程序如下:
(1)清償合伙債務;
(2)結清未付工資;
(3)返還出資;
(4)分配盈余。
第八條 爭議與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應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注:只能選一種):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1、合伙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同年___月______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細賬目應充分顯示合伙的經營狀況、資金周轉狀況和納稅情況。
3、合伙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復印件交送每個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復印件之后的一個月內沒有向合伙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4、合伙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賬戶,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伙負責人與主管財會的合伙人共同簽署。
四人合伙投資協議書集錦 篇2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以上四方本著平等、自愿,充分協商的原則,就合伙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事項,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一、合伙經營項目
各方共同經營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營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
二、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以本協議簽訂時開始,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出資額、出資方式
1、該合伙項目的總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各合伙人均以現金的方式出資,甲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乙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丙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丁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各合伙人在合伙項目中所占份額為:甲____%,乙____%,丙____%,丁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資必須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匯到以下銀行卡上,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卡和密碼由各方認同的指定人__________持有,使用該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逾期未出資或者未完全出資的,取消其合伙資格并由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在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任何合伙人不得要求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然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盈余分配與債務的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五、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
新合伙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入資的新合伙人對入資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愿退資。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資: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項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資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項目造成經濟損失的;
③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合伙人退資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伙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項目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項目的合伙人。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六、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各方共同決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資的權利。
2、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對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七、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八、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不聽勸阻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十、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到___________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十一、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各份合伙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并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并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并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并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人合伙投資協議書集錦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甲、乙、丙、丁四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共同出資設立“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x項目”,共擔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以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資方式:
1、甲出資人民幣 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總金額的 %;
2、乙出資人民幣 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總金額的 %;
3、丙出資人民幣 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總金額的 %;
4、丁出資人民幣 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總金額的 %。
5、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 萬元正。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二條出資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三條財務、會計
乙、丙、丁三方有權隨時查閱公司賬務,甲方應及時配合乙、丙、丁查閱賬務工作,并安排指定人員協助。乙、丙、丁任何一方對賬務有疑義,甲方應當予以解釋。
第四條盈余分配
企業的盈余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資金額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關于追加投資
1、是否接受甲、乙、丙、丁或甲、乙、丙、丁之外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投資,由甲、乙、丙、丁決定,實行一票否決制;
2、追加投資在企業拓展業務時,每個股東按前期投資比例進行追加,若一方不能按比例追加投資,則按實際投資額從新定股份,各股東應在提出追加投資之日起一個星期內追加投資;
3、追加投資后,應按新投資額核算投資比例、利潤分配比例和投資風險比例。
第六條關于債款債務
按各自的出資額比例承擔債權債務。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有限合伙人
參與管理,不參與管理,但在本公司有工作并獲得報酬的權利,具體工資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
第八條管理
1、公司任何制度的設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實施,實行一票否決制;
2、方共同同意由方作為合伙企業的負責人,合伙企業的負責人對企業運營有最終的決定權(但不包括企業的管理制度),但方應充分聽取方的意見,在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其中任何一人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
第九條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甲、乙、丙、丁)同意:
1、處分合伙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第十條禁止行為
合伙人在合伙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伙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一條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實行一票否決制;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伙協議;
4、入伙的新合伙人無論是否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都對入伙前企業的債務對內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自愿退伙
1、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2、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3、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當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1、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三)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第十三條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經全體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簽訂書面協議;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伙人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4、退伙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6、股東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財務結算后才能退股;
7、股東退股所退還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財務利潤為準;
8、財務核算應以審核公司內部賬簿為準。
第十四條出資的轉讓
合伙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伙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4、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后的企業合伙人必須符合《合伙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十五條協議解除
1、任何一方合伙人違反本合伙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四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人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伙期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七條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伙人擔任,并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同債務后,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恤金等費用)、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后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甲、乙、丙、丁)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伙人(甲、乙、丙、丁)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受損失或者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甲、乙、丙、丁)違反本合同關于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九條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伙人(甲、乙、丙、丁)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伙人(甲、乙、丙、丁)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伙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伙人(甲、乙、丙、丁)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條保密
協議各方(甲、乙、丙、丁)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年。
第二十一條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丁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以上協議甲、乙、丙、丁各一份,如出現對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丙、丁四方協商不成一致的,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補充協議
未盡事宜甲乙丙丁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丁方(蓋章):
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