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資協議書(通用3篇)
公司工資協議書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集體合同規定》、《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公司行政與公司工會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工資分配
1、工資分配制度
公司采用績效工資制分配制度。
2、工資結構和工資標準
職工工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構成。
基本工資根據崗位的工作職責確定,績效工資指根據工作業績經考核后兌現的獎金等。
公司最低工資標準為1600元。
3、工資分配形式
結合公司生產經營特點,根據不同人員的崗位差異,工資分配形式主要采取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等形式。
4、工資調整
根據公司年度經營,如果實現目標,確定 20xx 年度除經營者外職工平均工資保持上年 48018元的水平。
若公司未完成年度經營計劃,則職工年人均工資水平在上年基礎上,下降幅度不大于5%。
若公司超額完成年度經營計劃,則職工年人均工資水平在上年基礎上,增加幅度不大于5%。
5、工資支付
企業的工資支付周期為自然月,支付日為每月 18 日。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發放。
工資按月存入職工個人銀行帳戶。
加班工資按月結算,在下一個月工資支付日發放。
6、加班工資和各類假期工資計算基數
加班工資和各類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為職工本人的基本工資。
支付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7、夜班津貼
公司夜班津貼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二、協議的生效及履行
8、本協議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并由雙方首席代表正式簽字后,報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后生效。
9、本協議簽訂后,如遇有不可抗力或者企業經營狀況出現重大變化等特殊原因的,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10、本協議未規定的事項,以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準,法律法規未規定的,由雙方協商決定。
11、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份,報市總工會一份。
12、本協議有效期為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在協議終止前30日,雙方可提出次年的工資集體協商方案。
公司方首席代表(簽字): 職工方首席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工資協議書 篇2
甲方(單位): 。
乙方(個人): , 性別 ,民族 ,年齡 ,文化程度 , 身份證號 ,戶籍地 , 租房暫住地 。 聯系電話: ,緊急聯系人及電話 。
根據甲方規章制度,為維護乙方人身安全、保證乙方基本生活條件及正常作息,進入甲方工作的員工必須根據公司安排統一食宿。鑒于乙方向甲方申請自行租房居住,經甲乙雙方協商,對乙方自行租房居住事宜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申請,不接受甲方統一安排的食宿,自行租房居祝二、在自行租房居住期間,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及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如果乙方行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其后果與甲方無關,乙方依法接受法律制裁以及自行承擔相關民事責任。
三、乙方自行租房居住應遵守甲方規章制度及紀律,做到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按時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四、乙方如果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及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自愿接受甲方依據《勞動合同》及公司相關規定做出的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且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各類經濟補償。
五、乙方在外租住期間保護好人身和財產安全,樹立交通安全意識,自行租房居住期間如人身安全和財產遭受損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乙方放棄追究甲方相關民事責任的權利。
六、乙方居住地址、聯系電話變動,應及時到公司人事部門或者本人所在部門負責人處登記備案。
七、為維護乙方合法權益及自由生活之便利,以及乙方自愿遵守本協議,甲方同意乙方在外居祝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工資協議書 篇3
公司名稱:沈陽*公司(簡稱甲方)
公司員工姓名:(簡稱乙方)
為保證員工人身安全以及生產的順利進行,爭創文明安全企業,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強化“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思想,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協議書。
第一條: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并建立建全各項勞動安全制度以及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措施。
2、甲方對應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及履行安全職責情況,有權進行檢查、監督、考核。凡不遵守安全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施工人員,及時進行糾正、處罰,直至停止其工作。
3、甲方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使其懂得安全知識,熟悉安全操作規程,經安全生產技術考核合格后,方可進行施工作業。對經培訓考核不合格、安全技能不具備所在崗位要求不適應所在崗位要求的乙方,有權停止工作或調換其工作崗位。
4、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根據其工種不同,提供相應的安全保障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
5、接受公司員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和意見,并及時答復和響應。
第二條: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各項勞動紀律和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管理,自覺執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規范操作。
2、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熟悉安全生產施工操作規程,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的能力,未掌握所在崗位應具備的安全基本常識,不得上崗。
3、在現場施工過程中注意同事的安全保護用具是否佩戴齊全,做好相互保護工作,對同事的違章行為及時提醒和糾正。
4、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憑有效的上崗證上崗工作。
5、施工時,需對本工種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備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停止施工,及時匯報。達不到安全生產要求時,不得擅自盲目施工。當發生事故時,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報告,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記錄等資料。
6、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及時向甲方提出安全改進建議和意見。
7、乙方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上級部門和領導忽視工人安全、健康的錯誤決定和行為提出批評控告。
8、嚴禁酒后上班作業,嚴禁非專業人員亂拉亂接電源,嚴禁私自動用非自己保管、使用的施工設備。工作時不得嬉戲打鬧,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紀律。
9、乙方必須保持健康的身體參加施工作業,不得帶病參加工作。如因自然生病醫治或住院治療,一切費用由本人自理。
第三條:違約責任及處理
1、安全生產中發生的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調查應按照國家、和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甲方違約造成的責任事故,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并按相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3、乙方違約造成的責任事故,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包括:行政處罰、賠償經濟損失、解除勞動合同等)。
4、甲、乙方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根據雙方各自違約責任的大小,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由甲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四條: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協商的提交當地勞動仲裁
第五條:所簽人員辭職后此責任書自動作廢;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