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投資人入股協議書(通用3篇)
餐飲投資人入股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自愿協議一致,就合伙經營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伙名稱或項目:主要經營地:
二、合伙期限:自20xx年3月4日起至雙方散伙時止。
三、出資金額.方式.期限: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50萬元。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0萬元。
四、出資總額及各方占比: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100萬元,甲方出資占50%,乙方出資占20%。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五、盈虧分擔比例:本合伙產生的盈利及虧損均按各方出資比例分配及分擔。
六、經營管理:合伙事務由乙方負責管理,甲方不參與日常管理。
七、入伙及退伙:新合伙人入伙,應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簽訂本合伙協議約定權利義務。合伙人請求退伙的,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八、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和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
九、財務管理:本合伙每年至少結算一次盈虧,并實際分配,經各方同意,也可不分配。
十、違約責任:各合伙人未經全體同意,不得擅自處理合伙的`財產,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十一、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按交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寶清縣法院管轄訴訟。
十二、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適宜進行補充。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個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餐飲投資人入股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資遵照履行:
第一條: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電子商務平臺技術作為無形資產入股上海____公司,雙方同意:以協商作價的方式確定該技術價值人民幣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的25%。(或者:經評估,該技術價值人民幣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的25%)
第二條:甲方應及時辦理權利轉移手續,提供有關的技術資料,進行技術指導、傳授技術訣竅,使該技術順利轉移給上海___網絡__息有限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三條:乙方各協議人承諾對甲方因本次技術入股而提供、披露的任何技術秘密及專有資訊承擔嚴格的保密責任,不會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占有或者使用,亦不會用于自營業務。
第四條:技術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股東地位,電子商務平臺技術由上海____公司享有。
第五條:違約責任約定:
第六條: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均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議不成,應在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本合同經協議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報審批機關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有限公司各現有股東(簽章):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餐飲投資人入股協議書 篇3
公司名稱(甲方):
接收人(乙方):
根據中建六局承建廣安教育文化創意園項目一期所需混凝土,甲方已與中建六局簽訂協議,從即日起中建六局在廣安市范圍內所需混凝土全部由甲方提供,甲方已與中建六局共同協商決定在該項目工地上建立混凝土生產線,一切條件成熟,目前正在前期建設當中,現通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協議如下:
一、本項目總的混凝土用量120萬立方,每立方C30單價為300元(含稅),若原材料升、降幅度大,按市場行情調價。
二、該攪拌站占地十二畝,兩條120生產線等設施按20__萬元總投資保底,現乙方投入100萬元占整個股份的10%股權,因乙方不參與任何管理,每月只看財務報表、銷售總量,按所占股份提取利潤。
三、乙方所投入的100萬元,待整個攪拌站正式生產4個月后全額退清,整個攪拌站的虧損都與乙方投入的100萬元無關。
四、在公司要做重大決策時,乙方有權參與股東會發表個人的看法與見解,共同商議而訂。
五、公司所有股東中途不得退股直至項目竣工為止,待乙方投入資金退還后,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乙方應共同承擔的經濟、法律責任。
六、未盡事宜,可互相協商補充,以上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具有相關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