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版農田租賃協議書范本(通用3篇)
簡單版農田租賃協議書范本 篇1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開發利用田地,發展農村經濟。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同意將農田租賃給乙方經營。農田共計面積100畝,具體位置由甲方現場指認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協議如下:
一、乙方以租賃的方式承包甲方的荒地,自主進行種植、經營,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進行干涉、干預,否則甲方應承擔乙方在承包期限內的全部損失。
二、年限
租賃農田期限為(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土地租金事項
租田地價格為每年每畝元/年,租金的交納方式采取按每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年底交納給甲方,租賃期間不再產生其他費用。荒地現有林木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砍伐。年底沒交清租金本合同作廢。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期間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處理好周邊關系,積極提供各項基礎服務。
2、甲方保證在承包期內提供完善合法的耕地使用權。允許乙方租賃范圍開路。
3、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另行租賃該地塊,且不得因人員變更影響合同執行。
4、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利用該地塊進行豬養殖活動。
五、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
2、在租賃期內,乙方有權種植其他作物項目,不得種桉樹,不得進行豬養殖。
3、乙方有權使用租賃土地周邊的水、電及道路等基礎公用設施。
4、乙方可在該地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5、承租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6、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外并賠償相關經濟損失。
六、乙方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占有或其它不可抗力的損失,國家或私人對該地內的植物、設施等賠償由乙方享有。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簡單版農田租賃協議書范本 篇2
出租方:汽車租賃公司
承租方:
出租方與承租方根據平等互利、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汽車租賃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租方租用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五輛,限于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二、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擔方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元錢的違約金。
三、租用期定為1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金與費用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計算,不足1個月按1個月收費。
五、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簡單版農田租賃協議書范本 篇3
發包方:單位名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男(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現住。(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群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鳳凰村一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
(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年,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年共計金額為××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項)。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并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