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范文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基于甲乙雙方確定的事實,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共同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民法通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北京市的有關法規、規章,就賠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 雙方完全理解和認知本協議存在的風險,乙方自愿放棄追究甲方相關責任的權利,本協議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意思表示的瑕疵,特此聲明;
第二、甲方給付乙方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后續治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
第三、本協議生效后,乙方自愿放棄追究賠償差額權利;
第四、乙方自愿放棄就雙方糾紛所享有的訴訟權利。
第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第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