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協議書(精選34篇)
分居協議書 篇1
協議人:_(以下簡稱乙方),男,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住址:。
協議人:_(以下簡稱乙方),女,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住址:_。
協議人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后,一致同意達成分居關系,現就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問題自愿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自愿達成分居關系。
二、子女撫養條款:女兒_由_撫養,兒子_由_撫養,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撫養費用。
三、共同財產的處理條款:
1、同居期間所得房產位于路號,面積約平方米,折價人民幣圓整(¥_元),現協商歸乙方所有。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具歸乙方所有。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具等見清單。
2、同居期間共有存款_元,甲方分得_元,乙方分得_元。
3、一方專有的物品如首飾等及各自生活用品歸自己所有,另一方不得要求。
4、其它未列出的共同財產歸乙方所有。
四、債權債務處理條款:
甲、乙雙方無共同債務。若有債務元以下,由雙方分擔,超過部分由男方承擔。
五、鑒于甲方現無住所,乙方同意甲方暫時居住于現房屋,甲方應盡快購置或租賃房屋或應乙方要求時搬出現房屋。
六、探視條款:雙方均有探望子女的權利,一方行使探望權時,另一方應予以協助。探望的時間和地點不受限制,但不應擾亂對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七、雙方簽訂本協議之后,如必須協助一方辦理有關登記的事項,另一方必須本著善意的原則協助辦理(如產權登記、過戶等)。
八、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機關存檔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雙方簽字后成立并生效。
上述內容是我們雙方經過慎重考慮、反復協商的,是真實無誤的,我們保證執行并對此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_乙方:_
日期:_日期:_
分居協議書 篇2
男方:_
女方:_
經男女雙方自愿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1.分居:男女雙方因為夫妻感情不和自愿分居,分居時間自_年_月_日開始,男方居住于_,女方居住于_;分居期間雙方各自反省思考,如果能夠相互容納,再共同居住生活,并在本分居協議書上簽字確認“終止分居”,如果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緩和夫妻矛盾,雙方就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
2.子女:分居期間,雙方共同支付孩子撫養費,支付辦法_
3、收入和債務:分居期間,雙方的各自收入仍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或約定屬于各自所有;債務處理;
4、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義務;
5、本協議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男方:_女方:_
日期:_日期:_
分居協議書 篇3
甲方:_
乙方:_
因甲方至今年3月初進修返家,乙方在甲方半年進修期間已逐漸習慣自己單身生活,對夫妻雙方正常生活不能適應,要求自由無約束的生活方式。甲方對缺乏關心,受冷落以及半年多時間不能進行夫妻生活的生活方式不能適應,夫妻關系因此逐漸惡化,乙方堅持要求無約束生活方式,雙方多次交流不能達成和解,現在雙方協商下決定分居,現對有關分居事宜約定如下:
1._分居的最長時間為半年。
2._分居期間乙方可隨時重新合居或離婚,甲方在分居期間不能在未征的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合居。
3._分居期滿如乙方仍不能盡到妻子義務,甲方將離婚。
4._分居期間雙方仍為法律仍可的合法夫妻,任何一方不得做出有違法律和倫理道德的事情,否則后果由違反一方負責。
5._分居前債權債務共同承擔,分居期間債權債務由個人承擔,個人經濟由個人支配,控制,雙方對對方的經濟要求可拒絕,但收支必須有明細帳目,要求50元以上的收入和支出必須記帳,雙方不能互相隱瞞。
6._分居期間乙方任何正常生活和開支甲方及其朋友、家人不得干涉,乙方的個人生活甲方不得參與,雙方可不聯系。
7._對雙方目前已擁有的共同財產任何一方不得未經對方同意下自行處置。
8._分居期間甲方居住水木年華青木苑6棟2單元7樓2號,乙方居住江津市人民醫院大十字門診樓6樓宿舍。
9._分居期間住房貸款由甲方承擔。
10._分居期滿如雙方離婚,_處住房雖為婚后財產,但
購房款裝修款絕大多數為甲方提供,因此該住房由甲方所有,甲方將償還乙方在甲方半年進修期間所付按揭貸款。其它財產由雙方協商后分配。
11._分居期間一切人身意外包括生病由個人承擔。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簽字生效,分居時間由甲方搬家開始計算。
甲方:_乙方:_
日期:_日期:_
分居協議書 篇4
男方: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現住址:
聯系電話:
女方: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現住址:
聯系電話:
雙方于_年月日在_市_城區(縣)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婚后育有一子女,現因_,導致雙方無法共同生活,在見證人的見證下,經協議人自愿協商,現達成如下分居協議:
一、協議人自愿協議分居,在分居期間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不得隨意干涉對方生活。
二、分居期間家庭財產的臨時占有使用及處分
1、分居期間,位于的現有住房,歸_方居住,另一方自行解決居住問題,但非居住方享有現有住房一半的權益;
2、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物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3、期間雙方產生的債務,由自己承擔;
4、夫妻婚后的共同財產,包括存款、首飾、車、房、家居電器等一切生活用品另列清單三份,各自保管一份,另一份隨本協議交由公證機關保存。分居期間,雙方均無私自處理、藏匿和變賣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力,違者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分居期間子女的臨時撫養
孩子暫隨方生活,未與孩子生活的一方,定期支付撫養費元,至與孩子共同生活一方的指定賬戶,開戶行及賬號為_。
夫妻雙方均不得干涉孩子聯系對方或與其關系親近的其他親屬;未與孩子生活的一方,依然享有絕對的探視權,但探視權的行使,以不影響孩子的學習生活為要。
四、分居的期限
時間為_,自_年月日至_年月日;
五、分居協議的終止
1、雙方協議自愿恢復同居;
2、一方申請法院起訴離婚。
六、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自雙方及見證人簽字后生效。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由公證機關保留備案。
男方:
_年月日
女方:
_年月日
分居協議書 篇5
甲方(男方):_
年月日出生
現住:
身份證號碼:_
乙方(女方):
年月日出生
現住:
身份證號碼:_
協議人,_雙方于_年_月_日在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_年_月_日生育子女。現雙方就分居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_與_自愿分居。
二、夫妻共同財產有:根據客觀情況,詳細列明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確定夫妻共同財產暫歸夫妻一方管理。
三、夫妻共同債權、共同債務有:。
除已列明的共同債權、共同債務外,分居期間發生的債權和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享有或承擔。
四、夫妻在分居期間的所得為各自所有。
五、分居期間,婚生子女的監護權,暫歸_。
另一方給付撫養費_元/月。給付方式:_。
未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每月享有_次探望權。
在每個月_,時間為_。探望地點為_。
遇有特殊情況,探望次數、時間、地點等可由雙方根據子女情況另行約定。
本協議一式_份,雙方各執_份,雙方簽字生效。
協議人:_協議人: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分居協議書 篇6
男方:_
女方:_
協議雙方結婚二十年,近人生的三分之一。在雙方共同的努力下,一個家庭,不算和睦,不談完美,卻也真真切切帶給過彼此溫暖。可是,人總是會無理取鬧地要求所有。在生活愈加變好的時候,雙方的爭吵卻日漸升級,小吵小鬧,大吵大鬧,以至彼此不堪忍受如此的家庭環境,可又牽掛著難以割舍的感情。于是,經過協議,雙方決定給各自一段時間冷靜思考。經協議人自愿協商,達成正式的分居協議。
協議內容如下:
一、分居時間:
認可夫妻分居從_年_月_日開始
二、住所安排:
分居期間男方居住于:
女方居住于:
三、財產規定:
1、男方一年要支付女方生活費,每年五月底一次性付清,不能按月支付;
2、男女雙方各自承擔其父母的贍養責任,彼此互不相干;
3、女方必須出去尋找一份工作,有自己的收入來源;
4、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產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5、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四、日常生活規定:
1、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彼此的生活;無論是人際交往還是工作生活,彼此不能用語言和行為來妄加評論和強制改變;(雙方自愿協商好的情況下除外)
五、子女撫養義務:
1、分居期間,女兒由男方撫養,其生活費、學費等女方無需分擔;
2、分居期間,雙方都可以自由探視女兒。
六、人權尊重:
1、由于雙方是自愿協商分開,彼此互不相關,互不干涉,因此雙方不得以口頭形式辱罵對方以及對方的親屬,不得以任何非和平的方式對對方產生人生安全威脅,若其中任何一種情況發生,雙方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
2、至該協議生效后,雙方已無彼此的結婚義務,因此對于雙方各自的家庭不用承擔任何義務及責任。但男女雙方必須尊重彼此的家庭,不能以任何口頭或行為對其產生辱罵、誹謗、威脅、鬧事以及武力破壞。
分居結束時,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愿恢復正常夫妻關系。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并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協議不成,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屆時本協議將視為《人民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民事證據。
七、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八、以上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及女兒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男方:_女方:_
日期:_日期:_
分居協議書 篇7
男方:______,漢族, 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漢族, 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與女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_________。現因家庭矛盾,夫妻感情不和,經雙方自愿協商,訂立分居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協議分居
(1)在分居期間,男女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
(2)男女雙方享有平等的同居權利,一方不得違背對方意志。
二、分居期間財產的處理
(1)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收入及財物歸各自分別所有,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2)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三、分居期間子女的臨時撫養
(1)兒子/女兒_________暫由_________方撫養,隨_________方生活,由_________方按以下方式向_________方支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_________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撫養費_________元給_________方。
(2)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_________方每月可以前往_________方處所探望孩子____次。具體探望方式為:接出探望。探望的具體時間為每月的第____個星期____早上______點到當天下午______點。
(也可約定由雙方輪流撫養子女,撫養費由雙方共同承擔)
四、分居期限及住所安排
男女雙方分居于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結束,共____個月。
分居期間,男方居住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女方居住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分居的終止
分居期間或分居結束后,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愿恢復正常夫妻關系。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并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男女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見證人: 見證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居協議書 篇8
男方:_
女方:_
男、女雙方于年月日在省縣民政局登記結婚。年月日,婚生小孩出生。現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經雙方協商一致,現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方與女方離婚。
二、有關子女的撫養:婚生小孩隨男/女方共同生活,由女/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人民幣_元,于每月10號前以轉帳的方式支付,直至付到18周歲止。18周歲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另婚生小孩的日常一般醫療費用由男/女方負擔,重大醫療費用由男、女雙方平攤。
三、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一)關于房產的分配:夫妻雙方于年購有坐落在省市區小區棟單元室的房產一套,原登記價人民,產權登記在男/女方名下,屬夫妻共同財產。現協商該套房產歸女方所有(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男方應配合女方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等均由女方承擔。
(二)關于機動車輛的分配:
夫妻雙方婚后購有牌小汽車一輛(車牌號:),現協商該車輛歸男/女方所有,男方一次性給予男/女方車輛補償款人民幣萬元。
(三)關于現金、存款和其它財產的分配:男、女雙方現有的各自名下的現金、存款歸各自所有,男方另補償女方人民幣萬元。
四、夫妻雙方無其它的共同債權債務。
五、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一方可向市區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在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乙方:_
日期:_日期:_
分居協議書 篇9
甲方:
身份證號碼:X
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X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于XX年XX月XX日,在婚姻登記處辦理了結婚證,歷經XX余年,生有和,共XX個子女,系合法夫妻。現因瑣事導致夫妻感情不和,經多次溝通無效,又怕離婚后后悔,最后經多次協商,夫妻雙方均愿立下此《夫妻分居(試離婚)協議書》如下:
1:夫妻分居由XX年XX月XX日開始,至XX年XX月XX日結束。
2:夫妻分居期間,可互不為對方盡夫妻生活義務,也不得干涉各自生活的自由。
3:在夫妻分居期間,各自所得的所有收益,歸各自所有,互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4:在分居期間,雙方應從各自的收益中,拿出同等的費用和一定的時間來,定期或不定期的共同撫育孩子。此項用途的信用卡,由隨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管,但無隨便支取的權力。若用此款時,必須由另一方同意后,才可進行。夫妻雙方可一方保存信用卡,另一方保留信用卡密碼,以此來保留各自應有的權利。
5:雙方各自的父母,應由各自撫養,所產生的費用,由各自承擔。
6:現在XX街號的X室X廳有陽臺車庫共平米的房子,可由X方居住。沒有住房的X方,要自行解決,但X方保留擁有房子一半的權益;對生活困難。沒有住房的一方,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7:在分居期間,夫妻各自的所有收益歸各自所有,互不再為夫妻共同財產,也無夫妻間互幫互助的義務。
8:夫妻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歸所產生債權及債務的一方處理并承擔;對分居前,由夫妻共同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由夫妻雙方平等分割并承擔,且有協助對方處理的義務;對因撫育孩子將要產生的債務,必須由另一方同意后,才可進行。否則,將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9:在分居期間,夫妻雙方均不得干涉對方的工作與社交的自由。
10:在夫妻分居期間,夫妻雙方均無私自處理。藏匿和變賣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力。夫妻婚后的共同財產,包括存款,車。房。家居。電器等一切生活用品另列清單三份,各自保管一份,另一份隨本協議交由公證機關保存。對違背此條款者,另一方保留索要對相應財產十倍價值的權力。
11:對夫妻雙方婚前各自的財產,各歸各自所有。但也應列出詳細的清單,隨同婚后共同財產清單和本協議,一并交由公證機關存檔。
12:孩子暫隨X方居住生活。沒隨孩子生活的一方,可適當的多拿一部分撫育費。
13:夫妻雙方均不得干涉孩子聯系父母的權力。
14:沒隨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留對孩子定期或不定期的探視權。
15:為讓孩子不受影響,夫妻雙方雖然分居,但應各自保留固定的手機號碼并暢通,以便夫妻雙方為了孩子而聯系對方之用。
16:對分居之前,由夫妻共同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仍由夫妻共同處理并等價償還。
17:本協議由交公證機關之日起生效,至由公證機關拿回之日起失效。
18:本協議一式三份,夫妻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由公證機關保留備案。
19:分居期間,夫妻各自所產生的生活費用(包括醫療費和其它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承擔并償還。
20:本協議失效后,雙方再進行協商確定:是否合居,還是正式協議或訴訟離婚。
21:違背以上條款者,另一方保留對其進行適當的經濟處罰的權力。
此致:公證處。
甲方:姓名手印處
乙方:姓名手印處
X年XX月XX日
X年XX月XX日
分居協議書 篇10
甲方(男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女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在婚姻登記處辦理了結婚證,歷經余年,生有,共個子女,系合法夫妻。現因瑣事導致夫妻感情不和,經多次溝通無效,又怕離婚后后悔,最后經多次協商,夫妻雙方均愿立下此《夫妻分居(試離婚)協議書》如下:
第1條夫妻分居自年月日起(含當日)至年月日(含當日)止,共計天。
第2條夫妻分居期間,可互不為對方盡夫妻生活義務,也不得干涉各自生活的自由。
第3條在夫妻分居期間,各自所得的所有收益,歸各自所有,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4條在分居期間,雙方應從各自的收益中,拿出同等的費用和一定的時間來,定期或不定期的共同撫育孩子。此項用途的信用卡,由隨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管,但無隨便支取的權力。若用此款時,必須由另一方同意后,才可進行。夫妻雙方可一方保存信用卡,另一方保留信用卡密碼,以此來保留各自應有的權利。
第5條雙方各自的父母,應由各自撫養,所產生的費用,由各自承擔。
第6條住房安排:
甲方住處為:
乙方住處為:
(上述住房安排與房產所有權分配無關)
第7條在分居期間,夫妻各自的所有收益歸各自所有,互不再為夫妻共同財產,也無夫妻間互幫互助的義務。
第8條夫妻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歸所產生債權及債務的一方處理并承擔;對分居前,由夫妻共同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由夫妻雙方平等分割并承擔,且有協助對方處理的義務;對因撫育孩子將要產生的債務,必須由另一方同意后,才可進行。否則,將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第9條在分居期間,夫妻雙方均不得干涉對方的工作與社交的自由。
第10條在夫妻分居期間,夫妻雙方均無私自處理。藏匿和變賣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力。夫妻婚后的共同財產,包括存款,車。房。家居。電器等一切生活用品另列清單二份,各自保管一份。
第11條對夫妻雙方婚前各自的財產,各歸各自所有。但也應列出詳細的清單,經雙方確認。
第12條孩子暫隨方居住生活。沒隨孩子生活的一方,可適當的多拿一部分撫育費。
第13條夫妻雙方均不得干涉孩子聯系父母的權力。
第14條沒隨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留對孩子定期或不定期的探視權。
第15條為讓孩子不受影響,夫妻雙方雖然分居,但應各自保留固定的手機號碼并暢通,以便夫妻雙方為了孩子而聯系對方之用。
第16條對分居之前,由夫妻共同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仍由夫妻共同處理并等價償還。
第17條分居期間,夫妻各自所產生的生活費用(包括醫療費和其它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承擔并償還。
第18條本協議失效后,雙方再進行協商確定:是否合居,還是正式協議或訴訟離婚。
第19條本協議一式二份,夫妻雙方各持一份。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簽字):
分居協議書 篇11
甲方:_
乙方:_
經協議人自愿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一、協議人自愿協議分居,時間為個月;分居期間,現在住房一套歸方居住,方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二、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物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各方產生的債務歸自己承擔;
三、分居期間,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
四、協議一式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甲方:_乙方:_
日期:_日期:_
分居協議書 篇12
協議人(男方):年 協議人(女方): ,女, 年 月 日生,身份證號:
協議雙方于 年 月 日登記結婚,并育有子女如下 。現因夫妻經常鬧矛盾,感情不和,為緩和夫妻矛盾,雙方一致同意分居兩年時間,以便冷靜思考婚姻之繼續與否,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和好的,雙方可依據本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經協議人自愿協商,達成正式分居協議,如下:
一、分居時間:
雙方一致確定并認可夫妻分居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二、住所安排:
分居期間男方居住于 ;
女方居住于
三、財產規定:
1、分居前的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存款、房產、車)及其產生的收益雙方平分,一人一半;
2、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產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3、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
4、雙方各自承擔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互不干涉。
5、夫妻各自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6、分居期間的房屋借款由
四、人身規定:
1、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權利義務,任一方不得強制要求對方履行夫妻義務;
2、分居期間,雙方享有平等的分居權利,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扶養之義務。
五、分居期間,孩子由 方撫養,正常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等撫養費雙方均分承擔; 方有權探視, 方應為此提供便利。
六、分居期間或結束時,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愿恢復正常夫妻關系。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并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協議不成,任一方可以據此協議到法院起訴離婚。屆時本協議將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主要證據。
七、本協議簽訂時有見證人在場,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八、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見證人:
協議人(男方): 協議人(女方):
分居協議書 篇13
協議人(甲方):
協議人(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交談,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均自愿實行分居。分居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分居期間,位于市路區樓號住房,由方居住。屋內家具、電器等物,由方使用。方另行尋找房屋,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三、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得財物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他方不得主張其為夫妻共同財產。
四、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五、雙方一致同意并約定,分居期間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起生效。
甲方:_乙方:_
日期:_日期:_
分居協議書 篇14
男方:_
女方:_
男方與女方于20年3月認識,于20年5月12日登記結婚,婚后于20年2月6日生育一子,名潘某某。因婚前了解不深,性格不合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潘某某由男方撫養,隨同男方生活,撫養費用由女方負責的部分,女方自愿一次性支付給男方作為兒子的撫養費,經男方同意,將雙方結婚時女方陪嫁的全部電器用具包括但不限于夏普、海信電視各一臺,西門子冰箱一臺,雅馬哈音響一套,松下洗衣機一臺,聯想電腦一臺,掛壁式空調三臺,梳妝臺一套,作價10萬元作為兒子的撫養費,離婚后男方不再向女方主張孩子撫養費。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女方每周一——周五有一次探望男方撫養孩子的時間,每次不超過2小時。女方每周休息日可探望兒子一次或帶兒子外出游玩不超過4小時,但應提前通知男方。男方應保證女方每周探望的時間不少于一次。女方有增加探望次數的要求,需與男方協商,私自探望孩子造成孩子學習或生活困擾的男方有權終止女方探望權。
女方在探望孩子過程中,應與孩子增進母子關系,但不能作出任何詆毀男方及男方父母的舉動或語言,如果因女方的不禮貌甚至挑釁行為造成雙方發生語言爭執或肢體沖突的,男方可終止女方探望權,并在女方作出道歉前有權禁止女方與孩子發生任何接觸。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⑴存款:雙方名下現無存款。
⑵房屋:夫妻共同居住的位于小區21棟2單元903室面積129.7平米的房產一套所有權歸男方所有系男方婚前個人財產,房屋的裝飾裝修均系男方個人婚前進行,不屬于共同財產范圍。離婚后女方搬離此房。
⑶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男方婚前車輛一臺車牌號,系男方婚前個人財產,不屬于共同財產范圍。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條款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電并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于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共同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對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有權重新分配,并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
六、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九、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男方戶籍地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
_年_月_日
女方:
_年_月_日
分居協議書 篇15
甲方:_
乙方:_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在婚姻登記處辦理了結婚證,歷經余年,生有和,共個子女,系合法夫妻。現因瑣事導致夫妻感情不和,經多次溝通無效,又怕離婚后后悔,最后經多次協商,夫妻雙方均愿立下此《夫妻分居(試離婚)協議書》如下:
1:夫妻分居由年月日開始,至年月日結束。
2:夫妻分居期間,可互不為對方盡夫妻生活義務,也不得干涉各自生活的自由。
3:在夫妻分居期間,各自所得的所有收益,歸各自所有,互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4:在分居期間,雙方應從各自的收益中,拿出同等的費用和一定的時間來,定期或不定期的共同撫育孩子。此項用途的信用卡,由隨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管,但無隨便支取的權力。若用此款時,必須由另一方同意后,才可進行。夫妻雙方可一方保存信用卡,另一方保留信用卡密碼,以此來保留各自應有的權利。
5:雙方各自的父母,應由各自撫養,所產生的費用,由各自承擔。
6:現在街號的室廳有陽臺車庫共平米的房子,可由方居住。沒有住房的方,要自行解決,但方保留擁有房子一半的權益;對生活困難。沒有住房的一方,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7:在分居期間,夫妻各自的所有收益歸各自所有,互不再為夫妻共同財產,也無夫妻間互幫互助的義務。
8:夫妻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歸所產生債權及債務的一方處理并承擔;對分居前,由夫妻共同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由夫妻雙方平等分割并承擔,且有協助對方處理的義務;對因撫育孩子將要產生的債務,必須由另一方同意后,才可進行。否則,將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9:在分居期間,夫妻雙方均不得干涉對方的工作與社交的自由。
10:在夫妻分居期間,夫妻雙方均無私自處理。藏匿和變賣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力。夫妻婚后的共同財產,包括存款,車。房。家居。電器等一切生活用品另列清單三份,各自保管一份,另一份隨本協議交由公證機關保存。對違背此條款者,另一方保留索要對相應財產十倍價值的權力。
11:對夫妻雙方婚前各自的財產,各歸各自所有。但也應列出詳細的清單,隨同婚后共同財產清單和本協議,一并交由公證機關存檔。
12:孩子暫隨方居住生活。沒隨孩子生活的一方,可適當的多拿一部分撫育費。
13:夫妻雙方均不得干涉孩子聯系父母的權力。
14:沒隨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留對孩子定期或不定期的探視權。
15:為讓孩子不受影響,夫妻雙方雖然分居,但應各自保留固定的手機號碼并暢通,以便夫妻雙方為了孩子而聯系對方之用。
16:對分居之前,由夫妻共同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仍由夫妻共同處理并等價償還。
17:本協議由交公證機關之日起生效,至由公證機關拿回之日起失效。
18:本協議一式三份,夫妻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由公證機關保留備案。
19:分居期間,夫妻各自所產生的生活費用(包括醫療費和其它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承擔并償還。
20:本協議失效后,雙方再進行協商確定:是否合居,還是正式協議或訴訟離婚。
21:違背以上條款者,另一方保留對其進行適當的經濟處罰的權力。
甲方:_乙方:_
日期:_日期:_
分居協議書 篇16
協議人:_____(以下簡稱乙方),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協議人:_____(以下簡稱乙方),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
協議人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后,一致同意達成分居關系,現就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問題自愿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自愿達成分居關系。
二、子女撫養條款:
女兒_____由_____撫養,兒子_____由_____撫養,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撫養費用。
三、共同財產的處理條款:
1、同居期間所得房產位于______路______號,面積約______平方米,折價人民幣圓整(¥_____元),現協商歸乙方所有。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具歸乙方所有。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具等見清單。
2、同居期間共有存款_____元,甲方分得_____元,乙方分得_____元。
3、一方專有的物品如首飾等及各自生活用品歸自己所有,另一方不得提出要求。
4、其它未列出的共同財產歸乙方所有。
四、債權債務處理條款:
甲、乙雙方無共同債務。若有債務_____元以下,由雙方分擔,超過部分由男方承擔。
五、鑒于甲方現無住所,乙方同意甲方暫時居住于現房屋,甲方應盡快購置或租賃房屋或應乙方要求時搬出現房屋。
六、探視條款:雙方均有探望子女的權利,一方行使探望權時,另一方應予以協助。探望的時間和地點不受限制,但不應擾亂對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七、雙方簽訂本協議之后,如必須協助一方辦理有關登記的事項,另一方必須本著善意的原則協助辦理(如產權登記、過戶等)。
八、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機關存檔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雙方簽后成立并生效。
上述內容是我們雙方經過慎重考慮、反復協商的,是真實無誤的,我們保證執行并對此承擔法律責任。
協議人:__________
協議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經男女雙方自愿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1、分居:男女雙方因為夫妻感情不和自愿分居,分居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開始,男方居住于________________,女方居住于________________;分居期間雙方各自反省思考,如果能夠相互容納,再共同居住生活,并在本分居協議書上簽確認“終止分居”,如果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緩和夫妻矛盾,雙方就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
2、子女:分居期間,雙方共同支付孩子撫養費,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
3、收入和債務:分居期間,雙方的各自收入仍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或約定屬于各自所有;債務處理;
4、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義務;
5、本協議一式二份,自雙方簽之日生效。
協議人(男方):___年___月___日
協議人(女方):___年___月___日
分居協議書 篇17
協議人(男方): 姓名、年齡 、民族 、戶籍所在地(未在戶籍所在地的,列出現住地)、身份證編號 。
協議人(女方): 姓名、年齡 、民族 、戶籍所在地(未在戶籍所在地的,列出現住地)、身份證編號 。
雙方于 年 月 日在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年 月 日生育子女。
現雙方就分居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夫妻雙方自愿分居。
二、夫妻共同財產有:根據客觀情況,詳細列明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確定夫妻共同財產暫歸夫妻一方管理。
三、夫妻共同債權、共同債務有:詳細列明。
除已列明的共同債權、共同債務外,分居期間發生的債權和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享有或承擔。
四、分居期間,婚生子女的監護權,暫歸男方或者女方。
五、夫妻在分居期間的所得為各自所有。
六、另一方給付撫養費 。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協議人:
協議人:
年 月 日
特邀律師:
分居協議書 篇18
協議人(男方):
男,年月_日生
身份證號:
協議人(女方):
女,年月_日生
身份證號:
協議雙方于年月日登記結婚,并育有子女如下。現因夫妻經常鬧矛盾,感情不和,為緩和夫妻矛盾,雙方一致同意分居兩年時間,以便冷靜思考婚姻之繼續與否,分居滿年依然無法和好的,雙方可依據本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經協議人自愿協商,達成正式分居協議,如下:
一、分居時間:
雙方一致確定并認可夫妻分居從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二、住所安排:
分居期間男方居住于;
女方居住于
三、財產規定:
1、分居前的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存款、房產、車)及其產生的收益雙方平分,一人一半;
2、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產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3、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
4、雙方各自承擔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互不干涉。
5、夫妻各自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6、分居期間的房屋借款由
四、人身規定:
1、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權利義務,任一方不得強制要求對方履行夫妻義務;
2、分居期間,雙方享有平等的分居權利,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扶養之義務。
五、分居期間,孩子由方撫養,正常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等撫養費雙方均分承擔;方有權探視,方應為此提供便利。
六、分居期間或結束時,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愿恢復正常夫妻關系。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并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協議不成,任一方可以據此協議到法院起訴離婚。屆時本協議將視為《人民民法典》規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年的”主要證據。
七、本協議簽訂時有見證人在場,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八、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_
甲方代表簽名:乙方代表簽名:_
地址:地址:_
電話:電話:_
傳真:傳真:_
日期:年月_日_日期:_年_月_日
分居協議書 篇19
協議人(男方):姓名、年齡、民族、戶籍所在地(未在戶籍所在地的,列出現住地)、身份證編號。
協議人(女方):姓名、年齡、民族、戶籍所在地(未在戶籍所在地的,列出現住地)、身份證編號。
雙方于 年 月 日在 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年 月 日生育子女 。
現雙方就分居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與 自愿分居。
二、夫妻共同財產有:根據客觀情況,詳細列明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確定夫妻共同財產暫歸夫妻一方管理。
三、夫妻共同債權、共同債務有:詳細列明。
除已列明的共同債權、共同債務外,分居期間發生的債權和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享有或承擔。
四、分居期間,婚生子女 的監護權,暫歸 。
五、夫妻在分居期間的所得為各自所有。
六、 另一方 給付撫養費 元/月。給付方式:
未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每月享有 次探望權。
在每個月 ,時間為 。探望地點為 。
遇有特殊情況,探望次數、時間、地點等可由雙方根據子女情況另行約定。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協議人: 協議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居協議書 篇20
協議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協議人自愿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一、協議人自愿協議分居,時間為__________ 個月;分居期間,現在住房一套歸__________ 方居住, __________方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二、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物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各方產生的債務歸自己承擔;
三、分居期間,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
以上協議一式__________ 份,自雙方簽時生效。
協議人(甲方): __________
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__________ 日
協議人(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日
分居協議書 篇2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交談,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均自愿實行分居。分居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分居期間,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區________樓________號住房,由________方居住。屋內家具、電器等物,由________方使用。________方另行尋找房屋,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三、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得財物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他方不得主張其為夫妻共同財產。
四、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五、雙方一致同意并約定,分居期間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分居協議書 篇22
甲方:
乙方:
協議雙方于20xx年xx月xx日在______市登記結婚,婚后育有一子女,經協議人自愿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一、協議人自愿協議分居。在分居期間:
1、協議人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
2、協議人雙方享有平等的同居權利,一方不得違背對方意志。
二、分居期間家庭財產的臨時占有使用及處分。
1、分居期間,住房一套(具體位置)歸 方居住,另一方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2、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物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3、雙方產生的債務歸自己承擔;
三、分居期間子女的臨時撫養。
四、分居的期限,時間為24個月,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五、分居協議的終止:
1、雙方協議自愿恢復同居。
2、一方申請法院起訴離婚。
六、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任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協議人雙方雙方及見證人簽字時生效。
甲方:
乙方:
分居協議書 篇23
甲方:
乙方:
男女雙方自愿協商,就夫妻分居協議如下:
一、目的:
因夫妻感情出現瑕疵,為緩和夫妻矛盾,雙方一致認為用兩年時間冷靜思考婚姻之繼續與否,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和好的,雙方可依據本協議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
二、分居時間:
雙方一致認可夫妻分居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
三、住所安排:
分居期間男方居住于南寧市青秀區民族大道__號__小區__號;女方居住于南寧市西鄉塘區__路__號。
四。財產規定:
1、分居期間,雙方的各自收入仍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3、分居期間,為夫妻共同使用需支出超過五萬元的,需經雙方同意;
4、關于其他財產依《婚前財產約定》處理。
五、人身規定:
1、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
2、分居期間雙方仍應恪守忠誠,任何一方均不應在分居期間出軌;否則,依《婚前財產約定》處理。
3、其他。
六、撫養和扶養規定
1、子女撫養:
2、父母扶養:
3、夫妻扶養:
七、分居終止:
分居期間如果能夠相互容納,再共同居住生活,并在本分居協議書上簽字確認“終止分居”,本協議終止并失效。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分居協議書 篇24
協議人: (男方),男, 年 月 日生, 族;身份證號: 協議人:女方,女, 年 月 日生, 族
協議雙方于 年 月日登記結婚,并育有一子,隨女方姓。現因夫妻感情不和,為緩和夫妻矛盾,雙方一致認為用兩年時間冷靜思考婚姻之繼續與否,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和好的,雙方可依據本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經協議人自愿協商,達成正式分居協議,如下:
一、分居時間:
20__ 年 9 月 1 日止。
二、住所安排:
分居期間男方居住于
女方居住于
三、財產規定:
1、分居前的共同財產(包括存款、房產、車)及其產生的收益雙方平分,一人一半;
2、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產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3、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4、雙方各自承擔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互不干涉。
5、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6、分居期間的房屋借款由
四、人身規定:
1、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權利義務,任一方不得強制要求對方履行夫妻義務;
2、分居期間,雙方享有平等的分居權利,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扶養之義務。
五、分居期間,孩子由 方撫養,正常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等撫養費雙方均分承擔; 方有權探視, 方應為此提供便利。
六、分居期間或結束時,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愿恢復正常夫妻關系。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并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協議不成,任一方可以據此協議到法院起訴離婚。屆時本協議將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民事證據。
七、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八、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協議人(男方):
年 月 日
分居協議書 篇25
協議人(男方)
協議人(女方)
男女雙方自愿協商,就夫妻分居協議如下:
一、目的:因夫妻感情出現瑕疵,為緩和夫妻矛盾,雙方一致認為用兩年時間冷靜思考婚姻之繼續與否,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和好的,雙方可依據本協議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
二、分居時間:雙方一致認可夫妻分居從20__年5月25日開始。
三、住所安排:分居期間男方居住于__市__區民族大道__號__小區__號;女方居住于__市__區__路__號。
四。財產規定:
1、分居期間,雙方的各自收入仍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3、分居期間,為夫妻共同使用需支出超過五萬元的,需經雙方同意;
4、關于其他財產依《婚前財產約定》處理。
五、人身規定:
1、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
2、分居期間雙方仍應恪守忠誠,任何一方均不應在分居期間出軌;否則,依《婚前財產約定》處理。
3、其他……
六、撫養和扶養規定
1、子女撫養:
2、父母扶養:
3、夫妻扶養:
七、分居終止:分居期間如果能夠相互容納,再共同居住生活,并在本分居協議書上簽字確認“終止分居”,本協議終止并失效。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協議人(男方) 年 月 日
協議人(女方) 年 月 日
見證律師:
分居協議書 篇26
甲 方:x x
乙 方:x x x
因甲方至今年3月初進修返家,乙方在甲方半年進修期間已逐漸習慣自己單身生活,對夫妻雙方正常生活不能適應,要求自由無約束的生活方式。甲方對缺乏關心,受冷落以及半年多時間不能進行夫妻生活的生活方式不能適應,夫妻關系因此逐漸惡化,乙方堅持要求無約束自我生活方式,雙方多次交流不能達成和解,現在雙方協商下決定分居,現對有關分居事宜約定如下:
1. 分居的最長時間為半年。
2. 分居期間乙方可隨時提出重新合居或離婚,甲方在分居期間不能在未征的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合居。
3. 分居期滿如乙方仍不能盡到妻子義務,甲方將提出離婚。
4. 分居期間雙方仍為法律仍可的合法夫妻,任何一方不得做出有違法律和倫理道德的事情,否則后果由違反一方負責。
5. 分居前債權債務共同承擔,分居期間債權債務由個人承擔,個人經濟由個人支配,控制,雙方對對方提出的經濟要求可拒絕,但收支必須有明細帳目,要求50元以上的收入和支出必須記帳,雙方不能互相隱瞞。
6. 分居期間乙方任何正常生活和開支甲方及其朋友、家人不得干涉,乙方的個人生活甲方不得參與,雙方可不聯系。
7. 對雙方目前已擁有的共同財產任何一方不得未經對方同意下自行處置。
8. 分居期間甲方居住水木年華青木苑6棟2單元7樓2號,乙方居住江津市人民醫院大十字門診樓6樓宿舍。
9. 分居期間住房貸款由甲方承擔。
10. 分居期滿如雙方離婚,x處住房雖為婚后財產,但
購房款裝修款絕大多數為甲方提供,因此該住房由甲方所有,甲方將償還乙方在甲方半年進修期間所付按揭貸款。其它財產由雙方協商后分配。
11. 分居期間一切人身意外包括生病由個人承擔。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簽字生效,分居時間由甲方搬家開始計算。
甲方簽字:
分居協議書 篇27
甲方:
乙方:
協議人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后,一致同意達成分居關系,現就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問題自愿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自愿達成分居關系。
二、子女撫養條款:女兒_____由_____撫養,兒子_____由_____撫養,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撫養費用。
三、共同財產的處理條款:
1、同居期間所得房產位于路號,面積約XX平方米,折價人民幣圓整(¥_____元),現協商歸乙方所有。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具歸乙方所有。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具等見清單。
2、同居期間共有存款_____元,甲方分得_____元,乙方分得_____元。
3、一方專有的物品如首飾等及各自生活用品歸自己所有,另一方不得提出要求。
4、其它未列出的共同財產歸乙方所有。
四、債權債務處理條款:
甲、乙雙方無共同債務。若有債務_____ 元以下,由雙方分擔,超過部分由男方承擔。
五、鑒于甲方現無住所,乙方同意甲方暫時居住于現房屋,甲方應盡快購置或租賃房屋或應乙方要求時搬出現房屋。
六、探視條款:雙方均有探望子女的權利,一方行使探望權時,另一方應予以協助。探望的時間和地點不受限制,但不應擾亂對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七、雙方簽訂本協議之后,如必須協助一方辦理有關登記的事項,另一方必須本著善意的原則協助辦理(如產權登記、過戶等)。
八、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機關存檔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雙方簽字后成立并生效。
上述內容是我們雙方經過慎重考慮、反復協商的',是真實無誤的,我們保證執行并對此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
乙方:
日期:
分居協議書 篇28
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婚姻登記處辦理了結婚證,歷經____余年,生有____和____,共____個子女,系合法夫妻。現因瑣事導致夫妻感情不和,經多次溝通無效,又怕離婚后后悔,最后經多次協商,夫妻雙方均愿立下此《夫妻分居(試離婚)協議書》如下:
1、夫妻分居由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結束。
2、夫妻分居期間,可互不為對方盡夫妻生活義務,也不得干涉各自生活的自由。
3、在夫妻分居期間,各自所得的所有收益,歸各自所有,互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4、在分居期間,雙方應從各自的收益中,拿出同等的費用和一定的時間來,定期或不定期的共同撫育孩子。此項用途的信用卡,由隨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管,但無隨便支取的權力。若用此款時,必須由另一方同意后,才可進行。夫妻雙方可一方保存信用卡,另一方保留信用卡密碼,以此來保留各自應有的權利。
5、雙方各自的父母,應由各自撫養,所產生的費用,由各自承擔。
6、現在____街____號的__室__廳有陽臺車庫共____平米的房子,可由__方居住。沒有住房的__方,要自行解決,但__方保留擁有房子一半的權益;對生活困難。沒有住房的一方,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7、在分居期間,夫妻各自的所有收益歸各自所有,互不再為夫妻共同財產,也無夫妻間互幫互助的義務。
8、夫妻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歸所產生債權及債務的一方處理并承擔;對分居前,由夫妻共同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由夫妻雙方平等分割并承擔,且有協助對方處理的義務;對因撫育孩子將要產生的債務,必須由另一方同意后,才可進行。否則,將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9、在分居期間,夫妻雙方均不得干涉對方的工作與社交的自由。
10、在夫妻分居期間,夫妻雙方均無私自處理藏匿和變賣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力。夫妻婚后的共同財產,包括存款,車。房。家居。電器等一切生活用品另列清單三份,各自保管一份,另一份隨本協議交由公證機關保存。對違背此條款者,另一方保留索要對相應財產十倍價值的權力。
11、對夫妻雙方婚前各自的財產,各歸各自所有。但也應列出詳細的清單,隨同婚后共同財產清單和本協議,一并交由公證機關存檔。
12、孩子暫隨__方居住生活。沒隨孩子生活的一方,可適當的多拿一部分撫育費。
13、夫妻雙方均不得干涉孩子聯系父母的權力。
14、沒隨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留對孩子定期或不定期的探視權。
15、為讓孩子不受影響,夫妻雙方雖然分居,但應各自保留固定的手機號碼并暢通,以便夫妻雙方為了孩子而聯系對方之用。
16、對分居之前,由夫妻共同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仍由夫妻共同處理并等價償還。
17、本協議由交公證機關之日起生效,至由公證機關拿回之日起失效。
18、本協議一式三份,夫妻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由公證機關保留備案。
19、分居期間,夫妻各自所產生的生活費用(包括醫療費和其它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承擔并償還。
20、本協議失效后,雙方再進行協商確定:是否合居,還是正式協議或訴訟離婚。
21、違背以上條款者,另一方保留對其進行適當的經濟處罰的權力。
甲方:__________手印處 乙方:__________手印處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居協議書 篇29
甲方:
乙方:
協議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北京市民政部門登記結婚,婚后無子女,無夫妻共同財產。因雙方系經人介紹相識,且年齡差距較大,現夫妻感情出現分歧。雙方在達成本協議前已經分居一段時間,為了雙方冷靜思考,為了雙方的個人幸福,經協議人自愿協商,達成正式分居協議,如下:
一、協議人自愿協議分居。在分居期間:
1、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且不得與第三方發生性關系。
2、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扶養之義務。
3、分居期間,各方的收入歸各自所有,雙方均不得對外借債,否則,視為個人債務。
二、分居的期限:時間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分居結束時,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愿恢復正常夫妻關系。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并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協議不成,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屆時本協議將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民事證據。
四、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分居協議書 篇30
協議人:(以下簡稱女方),女,20xx年xx月xx日生,漢族,身份證號:
協議人:(以下簡稱男方),男,20xx年xx月xx日生,漢族,身份證號:
協議雙方于20xx年xx月xx日在登記結婚。經協議人自愿協商,達成正式分居協議,如下:
一、分居時間:雙方一致確定并認可夫妻分居從雙方實際分居日到20xx年8月15日止。
二、住所安排:分居期間男方居住于;
女方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三、財產規定:
1、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產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2、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四、人身規定:
1、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任一方不得強制要求對方履行夫妻義務;
2、分居期間,雙方享有平等的分居權利,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扶養之義務。
五、分居期間,三子女由女方承擔撫養費用。
六、分居結束時,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愿恢復正常夫妻關系。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并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協議不成,任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屆時本協議將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撘蚋星椴緩頭志勇兩年??民事證據,對方對此無異議。
七、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八、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協議人(女方):協議人(男方):
分居協議書 篇31
甲方: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年__月__日,在___婚姻登記處辦理了結婚證,歷經__余年,生有__和__,共__個子女,系合法夫妻。現因瑣事導致夫妻感情不和,經多次溝通無效,又怕離婚后后悔,最后經多次協商,夫妻雙方均愿立下此《夫妻分居(試離婚)協議書》如下:
1:夫妻分居由__年__月__日開始,至__年__月__日結束。
2:夫妻分居期間,可互不為對方盡夫妻生活義務,也不得干涉各自生活的自由。
3:在夫妻分居期間,各自所得的所有收益,歸各自所有,互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4:在分居期間,雙方應從各自的收益中,拿出同等的費用和一定的時間來,定期或不定期的共同撫育孩子。此項用途的信用卡,由隨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管,但無隨便支取的權力。若用此款時,必須由另一方同意后,才可進行。夫妻雙方可一方保存信用卡,另一方保留信用卡密碼,以此來保留各自應有的權利。
5:雙方各自的父母,應由各自撫養,所產生的費用,由各自承擔。
6:現在__街__號的_室_廳有陽臺車庫共__平米的房子,可由_方居住。沒有住房的_方,要自行解決,但_方保留擁有房子一半的權益;對生活困難。沒有住房的'一方,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7:在分居期間,夫妻各自的所有收益歸各自所有,互不再為夫妻共同財產,也無夫妻間互幫互助的義務。
8:夫妻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歸所產生債權及債務的一方處理并承擔;對分居前,由夫妻共同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由夫妻雙方平等分割并承擔,且有協助對方處理的義務;對因撫育孩子將要產生的債務,必須由另一方同意后,才可進行。否則,將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9:在分居期間,夫妻雙方均不得干涉對方的工作與社交的自由。
10:在夫妻分居期間,夫妻雙方均無私自處理。藏匿和變賣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力。夫妻婚后的共同財產,包括存款,車。房。家居。電器等一切生活用品另列清單三份,各自保管一份,另一份隨本協議交由公證機關保存。對違背此條款者,另一方保留索要對相應財產十倍價值的權力。
11:對夫妻雙方婚前各自的財產,各歸各自所有。但也應列出詳細的清單,隨同婚后共同財產清單和本協議,一并交由公證機關存檔。
12:孩子暫隨_方居住生活。沒隨孩子生活的一方,可適當的多拿一部分撫育費。
13:夫妻雙方均不得干涉孩子聯系父母的權力。
14:沒隨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留對孩子定期或不定期的探視權。
15:為讓孩子不受影響,夫妻雙方雖然分居,但應各自保留固定的手機號碼并暢通,以便夫妻雙方為了孩子而聯系對方之用。
16:對分居之前,由夫妻共同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仍由夫妻共同處理并等價償還。
17:本協議由交公證機關之日起生效,至由公證機關拿回之日起失效。
18:本協議一式三份,夫妻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由公證機關保留備案。
19:分居期間,夫妻各自所產生的生活費用(包括醫療費和其它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承擔并償還。
20:本協議失效后,雙方再進行協商確定:是否合居,還是正式協議或訴訟離婚。
21:違背以上條款者,另一方保留對其進行適當的經濟處罰的權力。
此致:______公證處。
甲方:姓名手印處乙方:姓名手印處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說明:
以上協議,雖僅作示范之用,但它卻包括了:撫育子女,贍養老人,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等等的法律所涉及的方方面面。但此協議必須交給公證機關備案,才能起到保護自己應有的法定權益。對以上條款,朋友們可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酌情修改或添加。
分居協議書 篇32
協議人(男方):姓名、年齡、民族、戶籍所在地(未在戶籍所在地的,列出現住地)、身份證編號。
協議人(女方):姓名、年齡、民族、戶籍所在地(未在戶籍所在地的,列出現住地)、身份證編號。
協議人 、 雙方于 年 月 日在 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年 月 日生育子女 。
現雙方就分居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與 自愿分居。
二、夫妻共同財產有:根據客觀情況,詳細列明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確定夫妻共同財產暫歸夫妻一方管理。
三、夫妻共同債權、共同債務有:詳細列明。
除已列明的共同債權、共同債務外,分居期間發生的債權和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享有或承擔。
四、夫妻在分居期間的所得為各自所有。
五、分居期間,婚生子女 的監護權,暫歸 。
另一方 給付撫養費 元/月。給付方式: 。
未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每月享有 次探望權。
在每個月 ,時間為 。探望地點為 。
遇有特殊情況,探望次數、時間、地點等可由雙方根據子女情況另行約定。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分居協議書 篇33
協議人(男方):姓名、年齡、民族、戶籍所在地(未在戶籍所在地的,列出現住地)、身份證編號。
協議人(女方):姓名、年齡、民族、戶籍所在地(未在戶籍所在地的,列出現住地)、身份證編號。
協議人、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___年___月___日生育子女。
現雙方就分居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________與________自愿分居。
二、夫妻共同財產有:根據客觀情況,詳細列明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確定夫妻共同財產暫歸夫妻一方管理。
三、夫妻共同債權、共同債務有:________________(詳細列明)。
除已列明的共同債權、共同債務外,分居期間發生的債權和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享有或承擔。
四、夫妻在分居期間的所得為各自所有。
五、分居期間,婚生子女的監護權,暫歸________。
另一方給付撫養費________元/月。給付方式:________。
未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每月享有________次探望權。
在每個月________,時間為________,探望地點為________。
遇有特殊情況,探望次數、時間、地點等可由雙方根據子女情況另行約定。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協議人:________協議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日
分居協議書 篇34
經男女雙方自愿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1.分居:男女雙方因為夫妻感情不和自愿分居,分居時間自年月日開始,男方居住于……,女方居住于……;分居期間雙方各自反省思考,如果能夠相互容納,再共同居住生活,并在本分居協議書上簽字確認“終止分居”,如果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緩和夫妻矛盾,雙方就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
2.子女:分居期間,雙方共同支付孩子撫養費,支付辦法……
3、收入和債務:分居期間,雙方的各自收入仍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或約定屬于各自所有;債務處理;
4、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義務;
5、本協議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協議人(男方): 年 月 日
協議人(女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