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施工協議書(精選3篇)
管道施工協議書 篇1
甲方單位名稱: 聯系電話:
乙方單位名稱: 聯系電話:
一、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國家有關安全施工管理規定的要求,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安全、衛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施工協議。
二、 施工項目:
三、施工地點:
四、 施工時間:
五、協議內容:
第一條 乙方的資質審查由甲方審查確認,乙方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
2、具有有效的法人代表資格證書;
3、具有由勞動部門頒發的“安全施工合格證”、近兩年安全施工證明;
4、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包括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等具有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及特種作業人員應具有相應證書;
5、配備安全施工管理機構及其人員(30人以上的承包單位必須配有專職安全員,設有二級機構的承包單位必須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
6、配備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用具;
7、具有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辦法。
第二條 本工程的安全目標是:無重傷、死亡事故;無人身群傷事故;無重大火災事故;無設備重大損壞事故。
第三條 本工程安全管理的方針和原則: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遵循安全管理制度化、人員行為規范化、安全設施標準化、物料堆放定置化的原則。
第四條 甲方安全管理體系是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最高機構(該機構成員包括各參建單位的安全第一責任人)。該管理體系下設安全員,負責日常工作。乙方要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建立相適應的安全組織機構。
第五條 甲方和乙方的行政負責人是本單位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施工負全責。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甲方和監理單位有權對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進行監督管理。
2、甲方和監理單位有權嚴格審查乙方的安全資質。
3、有權參加審查乙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執行。
4、幫助協調承包人在交叉作業中存在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問題。
5、有權督促、檢查乙方對其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對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嚴重失控的單位,發書面安全不符合項通知,有權視其情況責令其停工整頓。
6、負責組織相關人參加的聯合安全施工大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
7、協助施工現場總平面管理,確保現場文明施工。
8、負責合同中規定由甲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他事宜。
第七條 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施工現場安全由乙方負責。
2、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的標準和規范、施工安全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監督和指導。
3、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建立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單項施工項目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后實施。
4、承包人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是經過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持證上崗的;所有作業人員中沒有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殘人員。否則,發包人現場管理人員有權要求上述人員立即停止作業并離開施工現場。
5、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必須是專業廠家生產并經檢驗合格產品,符合檢驗周期。
6、起重設備、壓力容器等設備的報裝、驗收、效驗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協助。
7、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用具,辦理施工人員的工傷保險及意外傷害保險。
8、乙方在現場設置各種安全標志及安全保護設施,并要考慮與其它單位整體的協調性。
9、施工現場嚴禁存在“三合一”(辦公、倉庫、生活)場所,夜間現場值班人員應向發包人備案。
10、凡由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凡由乙方責任造成的火災和設備損壞等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發生的事故必須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并按規定統計上報。
11、嚴格按基建程序、施工程序、建設工程安全工作規程進行施工。
第八條 乙方向甲方交納 元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合同到期無安全事故后返還。
第九條 甲方發現施工中的不安全行為,有權糾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施工中存在習慣性違章、嚴重違章的,甲方根據情節對乙方進行處罰 元的違約金。違約金應以現金的形式給甲方上交。
第十條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管道施工協議書 篇2
甲方;思家裝飾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監理;
乙方;
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乙方同意承接甲方工程,現對工地工程進行施工,嚴格按照公司驗收標準施工,嚴格遵守公司工程管理制度,明施工,不做又失公司信譽之舉動,經雙方友商定,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方式;材料公司統一配送,材料到場工長負責接收簽字,完工后按照
材料配送單核對材料,工長只負責按照圖紙施工,結算人工費。
二、施工時間;工期天,開工日年月日至年月
日完。
在施工期內;早八點前到場,下午七點后下班,如果確切有急事需通知監理,監理答應方可離開。發現一次遲到早退現象一次處罰30元,晚交工一天處罰100元。
三、責任;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規施工,如果造成安全問
題,自行承擔,公司概不負責,
四、付款方式;施工一半付生活元,此工種完,驗收合格,付工費計元。工程徹底交工付清全部工費合計元。
五、售后服務;凡是每位工長施工工地,完工后有義務進行質保兩年,凡因施
工問題造成塤失,全部由工長負責。
監理簽字;年月日
工長簽字;年月日
管道施工協議書 篇3
凡來我公司施工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施工單位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規,負責本單位承擔的施工任務范圍內全部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安全施工無事故。
第二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對施工人員的日常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和考核的制度,并嚴格組織實施;施工單位不得安排未接受過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施工人員上崗作業;施工單位應針對重大危險因素建立安全預案,并組織職工進行演練。
第三條:從事電工、金屬焊接、起重機械設備操作等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應當由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專業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施工單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關特殊工種考核合格證明的作業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第四條: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的項目負責人為所在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安全管理的責任人,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開始前,根據工程的性質、規模和特點,至少配備一名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員,并明確其施工安全管理的具體職責和范圍,每天進行安全檢查。
第五條:施工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有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在施工現場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并達到下列要求:
。ㄒ唬└鶕こ痰氖┕みM度、季節或天氣特點,及時調整和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在施工現場的事故易發區域,設置專項的安全防護設施,并進行相關的安全檢查;
。ǘ┈F場各類危險警示標志齊全、整潔、設置合理。對深槽、基坑和高空等危險施工現場,夜間要懸掛警示燈。
第六條:施工單位安裝、使用施工機械、機具和電氣設備,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在設施安裝前,應當由施工方專業技術人員向綜合部提供有關設施數據的資料,并辦理相關手續,經批準后方可安裝;
。ǘ┰谠O施使用前,應當按照規定的安全技術標準進行安全性能試驗,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ㄈ┰谠O施使用期間,應當指定專人負責維護、保養,保證其完好、安全。
第七條:電氣安全和防火安全
施工單位應當遵守施工現場電氣安全和防火安全的有關規定,并達到下列要求:
。ㄒ唬┍3肿兣潆娫O施和輸配電線路和處于安全、可靠的使用狀態;
。ǘ﹣砉臼┕挝缓蛡人必須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檢查監督;
。ㄈ┐_保施工作業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規范,施工現場必須備齊足夠的消防器材,擺設位置合理,并對其定期維護保養,確保靈敏有效;
。ㄋ模﹣砉臼┕挝粍佑妹骰鹎埃骄C合部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并帶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印件1份和滅火器材抵押金200元,動火證辦理后,方可動火施工,否則公司有權停止一切施工;
。ㄎ澹┦┕挝粍踊鹎皯謇憩F場易燃易爆物品,消除隱患,待確認安全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后及時清理火源及其它危險品;
。﹦踊鹱鳂I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動火前要制定防火應急措施,備好滅火器或其他防范設施,并指定專人監護;
。ㄆ撸┙乖谝兹家妆锔浇鼊踊;
(八)高處焊割作業要防止焊花落入易燃易爆物中;
。ň牛┙购父钣袎毫Φ娜萜、管道及未清洗處理過的各類油桶油罐;
。ㄊ┦┕がF場搭建的臨時房屋,應符合防火規定。消防通道經常保持通暢,寬度不少于3.5米;
。ㄊ唬┮兹、易爆及其他危險物品,要專人保管,專庫存放;有相應的安全措施;有嚴格的領退料手續和審批制度;
(十二)氧氣瓶、乙炔瓶和液化氣瓶等壓力容器要專人保管,單獨存放,氣瓶上有橡膠保護圈等國家標準規定的安全附件;氣瓶要定期檢驗,并向檢查人員提供相關檢驗合格證明。
第八條:勞動防護用品
施工單位應當及時向施工人員提供施工安全所必需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手套、防塵面具等。
第九條: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應當達到下列安全作業的要求:
。ㄒ唬┌凑帐┕ぐ踩夹g標準和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二)按照國家勞動保護的有關規定,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著裝符合有關施工規定,女職工長發要盤入工作帽內;特殊作業要按國家有關要求著裝;在機械轉動環境中作業的著裝要防止纏繞;進入現場戴安全帽,高空作業系好安全帶;
。ㄈ 發現施工現場有異常情況,應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并向安全管理員或施工安全管理責任人報告。施工人員對管理人員違反施工安全技術標準或安全操作規程的作業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并可以向施工安全管理責任人或安全管理員報告。
第十條:施工現場日常的安全管理
施工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施工現場日常的安全巡視和檢查,施工管理人員應每天對現場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督促施工人員遵守本公司的有關規定,發現安全事故隱患、違反施工安全技術標準或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應及時予以制止或者糾正。
第十一條:安全監督檢查
公司安?茖κ┕挝贿M行定期檢查或者抽查。發現安全隱患或者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作業,可以責令施工單位或施工人員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
第十二條:施工人員生活設施的管理
。ㄒ唬┈F場禁止設置宿舍,現場生活管理措施、衛生管理制度,要分解責任到人;
。ǘ┡R時設施必須符合企業有關要求,搭設整齊,內外整潔;
。ㄈ┈F場配備急救藥箱,能夠緊急處置突發性急癥和意外人身傷害事故;
。ㄋ模┦┕がF場禁止做飯。飲水用具定人管理,做好防病、防疫工作,確保無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第十三條:施工方須向本公司提供以下六項附件:
。ㄒ唬┨峁┫嚓P資質證明材料;
。ǘ┨峁┦┕し巾椖控撠熑、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三)提供施工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ㄋ模┨峁┦┕と藛T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等;
(五)提供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p方的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第十四條:施工方簽訂合同前按合同額大小需向x有限公司繳納安全抵押金—5000元。
第十五條:對違反以上規定和標準者,第一次予以警告糾正,以后每發現一人次扣罰安全押金100—500元,連續三次受到處罰者責令停工整頓,停工期間的經濟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本公司概不負責。造成安全事故者,扣罰安全押金1000—5000元,并由肇事單位承擔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對嚴重違反規定,屢教不改者我公司有權取消施工資格。凡安全施工無違章者施工結束后押金予以退回。
第十六條:施工方自行負責安全生產工作,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故(事件),由施工方全部承擔責任,x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七條:此安全協議書一式三份,外來施工單位一份,公司施工主管部門和安全主管部門各一份;解釋權屬于公司安全主管部門。
第十八條:此安全協議書自蓋章之日起生效。
x有限公司:(蓋章) 外來施工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甲 方:內外礦業有限公司
乙 方: 身份證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