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安全協議書(精選17篇)
校車安全協議書 篇1
尊敬的各位家長:
為讓孩子能安全順利地上幼兒園,方便家長,我園設立了幼兒接送校車服務。為確保幼兒乘車每個環節的安全,需要幼兒園和家長密切配合,明確雙方職責,特擬定校車安全協議書,具體事項如下:
1、為了確保孩子們的安全,除學校長期堅持安全教育外,同時希望各位家長與學校緊密配合,在家經常教育和提醒孩子;三無車輛不能乘;上下車時不擁擠;車未停穩不下車;安全第一要牢記。
2、幼兒園為離園較遠、不方便入園的幼兒提供校車接送服務,并承擔行車間幼兒的'安全責任。需乘坐校車的幼兒,應由家長提出申請,經幼兒園同意,方能乘坐校車。
3、幼兒園保證接送校車必須證照齊全,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具有3年以上的駕駛經驗,對工作認真負責,細心穩重,熱愛幼兒。
4、幼兒園的校車司機要做到安全行駛,文明禮讓、不超速、不搶道、不開斗氣車,確保幼兒園安全。
5、幼兒園每輛校車配備1-2名教師隨車,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6、幼兒園校車運行途中,隨車工作人員要認真負責,管理好車內幼兒,防止幼兒在車內打鬧,擅自離開座位,特別是在校車停靠站時,待車停穩后,方允許幼兒離座下車,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7、校車只根據各小區幼兒居住地點,選擇安全地段設置停靠站,中途不得隨意停車接送。請家長親自將孩子帶到停車點,其余地點不予停車接送幼兒。
8、特別是目前要防范大霧、雨雪及冰凍天氣對學生接送園交通安全的影響,家長必須在指定地點,按規定時間接送自己的孩子,并親自將孩子送到車前交給老師,家長和幼兒園接送人員在幼兒上、下車時必須確保其安全,注意來往車輛,不允許幼兒無人牽領獨自上、下車。如在上車前的路途中出現一切安全事故,幼兒園不予承擔。
9、如家長因事無法接送,或讓他人代替接送工作的,必須提前電話通知幼兒園。如發生意外事故,幼兒園不承擔責任。
10、請家長每天務必檢查幼兒的衣物、書包,上車時不允許攜帶小刀、針、彈珠、小石子等危險物品及食物,為保護幼兒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衛生,不允許幼兒在車上吃東西。
11、幼兒園、家長雙方有義務教育幼兒在乘坐校車時要遵守校車紀律,了解安全乘車常識。
12、以上雙方職責,不按要求執行,如出現事故,各負其責。
13、以上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同意方能生效,此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幼兒園、家長雙方各一份。
協議人:
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協議書 篇2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切實保障學生出行安全,預防學生傷亡事故發生,保證學校工作正常運行,確保學生按時安全到達學校和回家,根據教育局關于校車接送學生的精神,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特定此協議:
甲方(廣元黃岡學校)的責任義務:
1、甲方必須通知家長準確的接送學生時間,由于不確定因素需要放假,必須提前告知乙方。
2、甲方要安排教師跟車接送學生,保證各條線路上學生的乘車安全。
3、乙方不是本人或委托人親自到校車停靠點接送學生,甲方不得隨意讓學生下車。
乙方(學生家長)的責任義務:
1、乙方或委托人必須親自到停車點接、送學生。如果乙方不到停車點接、送學生,學生在上車前和下車后出現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2、乙方如果因事不能親自接,必須事先用電話或親自到學校與甲方聯系,經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換接送人員。
3、如因家庭或學生原因需要請假而不乘車,乙方必須提前一小時通知護乘教師,或按時到停車點向護乘教師說明情況。
4、乙方必須按規定時間到停車點接送學生,若因乙方責任學生不能按時到達停車點,由此產生的費用及其他問題由乙方承擔,乘車費不退。
5、乙方要按上級規定按時交納乘車費。
6、乙方要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學生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此協議,因違反協議而引起不良后果全由當事人承擔。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廣元黃岡學校
乙方簽字:(家長)
(學生):
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協議書 篇3
為確保乘坐校車學生的順利接送,保障乘車學生的學習和生活正常進行,家長和學校應做到相互配合協調、支持、理解。共同對學生的乘車安全負責,特簽定如下協議:
一、校方責任和義務
1、學校應有針對性加強對乘車生的安全教育,提高乘車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
2、學校協助定期召開司機、跟車老師安全工作會議,提高安全意識和服務意識。
3、學校保證接送學生車輛手續齊全,車輛有保險,定時檢修車輛,符合上級主管部門運營要求。
4、學校要求駕駛員要認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證安全駕駛,車況良好。
5、學校跟車教師組織好學生上下車,確保學生安全。
6、學校乘車學生校卡分白卡(早上學生自己到站點等車,下午校車到站點后學生自己回家)、紅卡(早上學生由家長送到站點等車,下午校車到站點后學生由家長接回家)兩種。
二、學生及家長責任
1、家長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引導學生遵守相關規則。
2、教育、提醒學生按時間、地點乘車,未按時間、地點乘車的學生,責任家長自負。如因天氣、路況等原因校車遲到的,家長可致電反映情況。
3、學生如有特殊情況不能上學,家長應及時打電話通知跟車老師和班主任。
4、學生乘坐學校校車,必須接受和服從學校的管理;上學、放學沒有特殊情況必須乘坐由學校安排的校車,有特殊情況者,必須預先報告班主任以及相關跟車老師,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5、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家長(或監護人)接送。學生早晨上學自站點上校車后,下午放學到指定站點下校車止,安全管理由校方負責;學生早晨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下車以后的學生安全由學生家長(監護人)負責。
6、紅卡學生早上學生由家長送到站點等車,下午校車到站點后學生由家長接回家。如家長未按時到站點接學生,該學生由跟車老師帶回學校,家長自行到學校接回家。
7、如遇交通事故,由交通部門按國家相關條例進行處理。
8、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華海學校(蓋章)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學生簽名:
家長(監護人)簽名:
校車安全協議書 篇4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切實保障學生出行安全,預防學生傷亡事故發生,保證學校工作正常運行,確保學生按時安全到達學校和回家,根據教育局關于校車接送學生的精神,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特定此協議:
甲方(廣元黃岡學校)的責任義務:
1、甲方必須通知家長準確的接送學生時間,由于不確定因素需要放假,必須提前告知乙方。
2、甲方要安排教師跟車接送學生,保證各條線路上學生的乘車安全。
3、乙方不是本人或委托人親自到校車停靠點接送學生,甲方不得隨意讓學生下車。
乙方(學生家長)的責任義務:
1、乙方或委托人必須親自到停車點接、送學生。如果乙方不到停車點接、送學生,學生在上車前和下車后出現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2、乙方如果因事不能親自接,必須事先用電話或親自到學校與甲方聯系,經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換接送人員。
3、如因家庭或學生原因需要請假而不乘車,乙方必須提前一小時通知護乘教師,或按時到停車點向護乘教師說明情況。
4、乙方必須按規定時間到停車點接送學生,若因乙方責任學生不能按時到達停車點,由此產生的費用及其他問題由乙方承擔,乘車費不退。
5、乙方要按上級規定按時交納乘車費。
6、乙方要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學生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此協議,因違反協議而引起不良后果全由當事人承擔。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廣元黃岡學校
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校車安全協議書 篇5
尊敬的各位家長: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切實保障學生出行安全,預防學生傷亡事故發生,保證學校工作正常運行,確保學生按時安全到達學校和回家,根據教育局關于校車接送學生的精神,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特定此協議:
甲方(廣元黃岡學校)的責任義務:
1、甲方必須通知家長準確的接送學生時間,由于不確定因素需要放假,必須提前告知乙方。
2、甲方要安排教師跟車接送學生,保證各條線路上學生的乘車安全。
3、乙方不是文人或委托人親自到校車停靠點接送學生,甲方不得隨意讓學生下車。
乙方(學生家長)的責任義務:
1、乙方或委托人必須親自到停車點接、送學生。如果乙方不到停車點接、送學生,學生在上車前和下車后出現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2、乙方如果因事不能親自接,必須事先用電話或親自到學校與甲方聯系,經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換接送人員。
3、如因家庭或學生原因需要請假而不乘車,乙方必須提前一小時通知護乘教師,或按時到停車點向護乘教師說明情況。
4、乙方必須按規定時間到停車點接送學生,若因乙方責任學生不能按時到達停車點,由此產生的費用及其他問題由乙方承擔,乘車費不退。
5、乙方要按上級規定按時交納乘車費。
6、乙方要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學生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此協議,因違反協議而引起不良后果全由當事人承擔。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廣元黃岡學校
乙方簽字:(家長)
(學生):
XX年X月X日
校車安全協議書 篇6
為讓孩子能安全順利地上幼兒園,方便家長,我園設立了幼兒接送校車服務。為確保幼兒乘車每個環節的安全,需要幼兒園和家長密切配合,明確雙方職責,特擬定校車安全協議書,具體事項如下:
1、為了確保孩子們的安全,除學校長期堅持安全教育外,同時希望各位家長與學校緊密配合,在家經常教育和提醒孩子;三無車輛不能乘;上下車時不擁擠;車未停穩不下車;安全第一要牢記。
2、幼兒園為離園較遠、不方便入園的幼兒提供校車接送服務,并承擔行車間幼兒的安全責任。需乘坐校車的幼兒,應由家長提出申請,經幼兒園同意,方能乘坐校車。
3、幼兒園保證接送校車必須證照齊全,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具有3年以上的駕駛經驗,對工作認真負責,細心穩重,熱愛幼兒。
4、幼兒園的校車司機要做到安全行駛,文明禮讓、不超速、不搶道、不開斗氣車,確保幼兒園安全。
5、幼兒園每輛校車配備1-2名教師隨車,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6、幼兒園校車運行途中,隨車工作人員要認真負責,管理好車內幼兒,防止幼兒在車內打鬧,擅自離開座位,特別是在校車停靠站時,待車停穩后,方允許幼兒離座下車,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7、校車只根據各小區幼兒居住地點,選擇安全地段設置停靠站,中途不得隨意停車接送。請家長親自將孩子帶到停車點,其余地點不予停車接送幼兒。
8、特別是目前要防范大霧、雨雪及冰凍天氣對學生接送園交通安全的影響,家長必須在指定地點,按規定時間接送自己的孩子,并親自將孩子送到車前交給老師,家長和幼兒園接送人員在幼兒上、下車時必須確保其安全,注意來往車輛,不允許幼兒無人牽領獨自上、下車。如在上車前的路途中出現一切安全事故,幼兒園不予承擔。
9、如家長因事無法接送,或讓他人代替接送工作的,必須提前電話通知幼兒園。如發生意外事故,幼兒園不承擔責任。
10、請家長每天務必檢查幼兒的衣物、書包,上車時不允許攜帶小刀、針、彈珠、小石子等危險物品及食物,為保護幼兒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衛生,不允許幼兒在車上吃東西。
11、幼兒園、家長雙方有義務教育幼兒在乘坐校車時要遵守校車紀律,了解安全乘車常識。
12、以上雙方職責,不按要求執行,如出現事故,各負其責。
13、以上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同意方能生效,此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幼兒園、家長雙方各一份。
校車運營人:
家長或監護人:
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高高興興去明星中學考試、安安全全回到水秀中學,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本著雙方自愿、平等和誠信的原則,現就營運客車承運學生上學、放學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運車輛型號、營運約定:
1、乙方向甲方提供接送學生車輛均為本公司所屬正規公交車輛。承運線路為水秀中學————明星中學——————水秀中學。
2、乙方提供的承運車輛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要求及時進行車輛維護和檢驗,保證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并合符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要求,車輛內外部保持衛生、整潔,并按規定購買各種保險。
3、乙方提供的承運車輛的駕駛人員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中對駕駛員的要求。
二、雙方職責
甲方職責:
1、學校組織乘車學生有秩序上車,維護校內乘車秩序,每臺車安排班主任帶隊、并對每天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統計匯總。
2、學校將對于乘坐學生接送車輛的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以及文明乘車禮儀教育教育。
3、學校應指定適當位置提供給乙方車輛臨時停靠,方便學生上下車。
乙方責任:
1、接送車必須是依法登記的,符合安全校車標準,相關設施,裝備(滅火器、破窗錘、通訊器材等)齊全的車輛。乙方在承運學生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各級政府的有關文件精神及國家有關安全的其他法律法規,嚴禁酒后駕駛、疲勞駕駛、超速駕駛等,在遇到大霧、雨雪天氣、道路毀壞等特殊情況,應減速行駛,以確保安全。
2、接送車輛必須按時檢測。接送車輛必須參保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和每座保額不低于30萬元的座位險和每車保額不低于20萬元的三責險。
3、學生接送車的駕駛員必須持有準駕車型三年以上的駕駛資格,并具備相應期間的安全駕駛經歷,駕駛記錄良好,最近三年內未發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4、承運人(駕駛員)必須服從學校領導的調度指揮。在規定的時間到位接送,因故不能正常運營時,應當提前通知學校,并做好相應車輛安排,保證學生按時順利到達考場。
5、乙方在承運學生上放學過程中,必須按核定的載客人數承運,嚴禁超載、中途搭客、不在指定地點下客。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教育局一份。
四、本協議有效期自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校車安全協議書 篇8
為了讓孩子能安全順利地上學,方便家長,確保小學生乘車每個環節的安全,需要和家長密切配合,明確雙方職責,特擬定校車安全協議書具體事項如下:
1、學生上學離學校較遠、我方提供校車接送服務,并承擔行車間學生安全責任。需乘坐校車的學生,應由家長提出申請,學校同意,方能乘坐校車。
2、校車方保證接送校車必須證照齊全,車輛符合校車標準,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具有3年以上的駕駛經驗,對工作認真負責,細心穩重,熱愛兒童。
3、校車司機要做到安全行駛,文明禮讓、不超速、不搶道、不開斗氣車,確保學生安全,負責做好學生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4、根據各地方學生多少及集中居住地點,選擇安全地段設置停靠站。中途不得隨意停車接送。
5、校車運行途中,學生在車廂內不允許相互打鬧,擅自離開座位,特別是在校車停靠站時,待車停穩后,方允許兒童離座下車,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6、家長必須在指定地點,按規定時間接送自己的孩子,家長和校車方接送人員在學生上、下車時必須確保其安全,注意來往車輛,不允許學生在路口處無人牽領獨自上、下車。家長因事無法接送,必須囑托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發生意外事故,校車方不承擔責任。
7、學生上車時不允許攜帶小刀、針、彈珠、小石子等危險物品及食物,為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衛生,不允許學生在車上吃東西。
8、校車方、家長雙方有義務教育學生在乘坐校車時要遵守校車紀律,了解安全乘車常識。每次接、送學生自上車始下車止,下車后的安全由家長負責。
9、以上雙方職責,不按要求執行,如出現事故,各負其責。
10、以上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同意方能生效,此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校車方、家長雙方各一份。
校車方:
家長:
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協議書 篇9
尊敬的各位家長:
為讓孩子能安全順利地上幼兒園,方便家長,我園設立了幼兒接送校車服務。為確保幼兒乘車每個環節的安全,需要幼兒園和家長密切配合,明確雙方職責,特擬定校車安全協議書,具體事項如下:
1、為了確保孩子們的安全,除學校長期堅持安全教育外,同時希望各位家長與學校緊密配合,在家經常教育和提醒孩子;三無車輛不能乘;上下車時不擁擠;車未停穩不下車;安全第一要牢記。
2、幼兒園為離園較遠、不方便入園的幼兒提供校車接送服務,并承擔行車間幼兒的安全責任。需乘坐校車的幼兒,應由家長提出申請,經幼兒園同意,方能乘坐校車。
3、幼兒園保證接送校車必須證照齊全,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具有3年以上的駕駛經驗,對工作認真負責,細心穩重,熱愛幼兒。
4、幼兒園的校車司機要做到安全行駛,文明禮讓、不超速、不搶道、不開斗氣車,確保幼兒園安全。
5、幼兒園每輛校車配備1-2名教師隨車,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6、幼兒園校車運行途中,隨車工作人員要認真負責,管理好車內幼兒,防止幼兒在車內打鬧,擅自離開座位,特別是在校車停靠站時,待車停穩后,方允許幼兒離座下車,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7、校車只根據各小區幼兒居住地點,選擇安全地段設置停靠站,中途不得隨意停車接送。請家長親自將孩子帶到停車點,其余地點不予停車接送幼兒。
8、特別是目前要防范大霧、雨雪及冰凍天氣對學生接送園交通安全的影響,家長必須在指定地點,按規定時間接送自己的孩子,并親自將孩子送到車前交給老師,家長和幼兒園接送人員在幼兒上、下車時必須確保其安全,注意來往車輛,不允許幼兒無人牽領獨自上、下車。如在上車前的路途中出現一切安全事故,幼兒園不予承擔。
9、如家長因事無法接送,或讓他人代替接送工作的,必須提前電話通知幼兒園。如發生意外事故,幼兒園不承擔責任。
10、請家長每天務必檢查幼兒的衣物、書包,上車時不允許攜帶小刀、針、彈珠、小石子等危險物品及食物,為保護幼兒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衛生,不允許幼兒在車上吃東西。
11、幼兒園、家長雙方有義務教育幼兒在乘坐校車時要遵守校車紀律,了解安全乘車常識。
12、以上雙方職責,不按要求執行,如出現事故,各負其責。
13、以上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同意方能生效,此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幼兒園、家長雙方各一份。
校車運營人:
家長或監護人:
XX年X月X日
校車安全協議書 篇10
XX學校(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甲乙雙方達成的所有客運服務實際項目,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自愿簽訂本協議,并在作業中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規定。
1、乙方所有的車輛必須停放指定位置,行駛路線必須按照工作范圍固定路線,嚴禁車輛在校內亂停、亂行,影響校內車輛通行和正常生產活動,由此造成的損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擔責任。
2、乙方有義務保證甲方人員安全到達目的地,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員的人身、財產或其它受到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校車在運輸道路行駛過程中發生交通肇事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保證車輛手續齊全、保險上齊、包括第三者責任險。乙方應定期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嚴禁車輛帶病作業,確保車輛燈光齊全,剎車有效,后視鏡、雨刮、防火排氣筒等安全附件完好。
4、乙方車輛在校內行駛,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校內有關的規定,嚴禁超速、超重、超寬,或運輸危險物質,如有發現,甲方人員有權制止,由此發生的事故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面承擔責任。
5、對于乙方停放在校區內的任何車輛,甲方不負責車輛的安全及保護工作,乙方應自行安排看護人員和措施,由此造成的車輛被盜、破壞,責任由乙方承擔。
6、乙方任何車輛在校園內作業,造成對甲方、乙方人員安全事故、設備設施的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7、乙方應定期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人員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廠規廠紀,嚴禁酒后駕駛、疲勞駕駛、野蠻駕駛,嚴禁乙方人員或車輛無故進入甲方生產危險區域內,由此造成的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8、乙方工作人員,在甲方生產范圍內必須嚴格按照要求,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便裝進入生產區域。
9、乙方車輛的進出、停放都必須服從校內保衛人員的管理,不服從管理者,保衛人員有權制止停放和進出。
10、乙方駕駛人員必須由有資格、有經驗、有責任感的司機擔任,乙方駕駛人員的資格證復印件應提供給甲方存檔備案。
11、乙方應定期安排乙方駕駛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確保乙方駕駛人員身體健康狀況符合作業要求,并將駕駛人員體檢報告復印件提供給甲方存檔備案。
12、如發生不可抗力自然傷害,雙方協商解決。
13、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蓋章: 蓋章:
X年XX月XX日 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協議書 篇11
尊敬的各位家長:
為讓孩子能安全順利地上幼兒園,方便家長,我園設立了幼兒接送校車服務。為確保幼兒乘車每個環節的安全,需要幼兒園和家長密切配合,明確雙方職責,特擬定校車安全協議書,具體事項如下:
1、為了確保孩子們的安全,除學校長期堅持安全教育外,同時希望各位家長與學校緊密配合,在家經常教育和提醒孩子;三無車輛不能乘;上下車時不擁擠;車未停穩不下車;安全第一要牢記。
2、幼兒園為離園較遠、不方便入園的幼兒提供校車接送服務,并承擔行車間幼兒的安全責任。需乘坐校車的幼兒,應由家長提出申請,經幼兒園同意,方能乘坐校車。
3、幼兒園保證接送校車必須證照齊全,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具有3年以上的駕駛經驗,對工作認真負責,細心穩重,熱愛幼兒。
4、幼兒園的校車司機要做到安全行駛,文明禮讓、不超速、不搶道、不開斗氣車,確保幼兒園安全。
5、幼兒園每輛校車配備1-2名教師隨車,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6、幼兒園校車運行途中,隨車工作人員要認真負責,管理好車內幼兒,防止幼兒在車內打鬧,擅自離開座位,特別是在校車停靠站時,待車停穩后,方允許幼兒離座下車,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7、校車只根據各小區幼兒居住地點,選擇安全地段設置停靠站,中途不得隨意停車接送。請家長親自將孩子帶到停車點,其余地點不予停車接送幼兒。
8、特別是目前要防范大霧、雨雪及冰凍天氣對學生接送園交通安全的影響,家長必須在指定地點,按規定時間接送自己的孩子,并親自將孩子送到車前交給老師,家長和幼兒園接送人員在幼兒上、下車時必須確保其安全,注意來往車輛,不允許幼兒無人牽領獨自上、下車。如在上車前的路途中出現一切安全事故,幼兒園不予承擔。
9、如家長因事無法接送,或讓他人代替接送工作的,必須提前電話通知幼兒園。如發生意外事故,幼兒園不承擔責任。
10、請家長每天務必檢查幼兒的衣物、書包,上車時不允許攜帶小刀、針、彈珠、小石子等危險物品及食物,為保護幼兒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衛生,不允許幼兒在車上吃東西。
校車安全協議書 篇12
尊敬的各位家長:
為讓孩子能安全順利地上幼兒園,方便家長,我園設立了幼兒接送校車服務。為確保幼兒乘車每個環節的安全,需要幼兒園和家長密切配合,明確雙方職責,特擬定校車安全協議書,具體事項如下:
1、為了確保孩子們的安全,除學校長期堅持安全教育外,同時希望各位家長與學校緊密配合,在家經常教育和提醒孩子;三無車輛不能乘;上下車時不擁擠;車未停穩不下車;安全第一要牢記。
2、幼兒園為離園較遠、不方便入園的幼兒提供校車接送服務,并承擔行車間幼兒的安全責任。需乘坐校車的幼兒,應由家長提出申請,經幼兒園同意,方能乘坐校車。
3、幼兒園保證接送校車必須證照齊全,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具有3年以上的駕駛經驗,對工作認真負責,細心穩重,熱愛幼兒。
4、幼兒園的校車司機要做到安全行駛,文明禮讓、不超速、不搶道、不開斗氣車,確保幼兒園安全。
5、幼兒園每輛校車配備1-2名教師隨車,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6、幼兒園校車運行途中,隨車工作人員要認真負責,管理好車內幼兒,防止幼兒在車內打鬧,擅自離開座位,特別是在校車停靠站時,待車停穩后,方允許幼兒離座下車,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7、校車只根據各小區幼兒居住地點,選擇安全地段設置停靠站,中途不得隨意停車接送。請家長親自將孩子帶到停車點,其余地點不予停車接送幼兒。
8、特別是目前要防范大霧、雨雪及冰凍天氣對學生接送園交通安全的影響,家長必須在指定地點,按規定時間接送自己的孩子,并親自將孩子送到車前交給老師,家長和幼兒園接送人員在幼兒上、下車時必須確保其安全,注意來往車輛,不允許幼兒無人牽領獨自上、下車。如在上車前的路途中出現一切安全事故,幼兒園不予承擔。
9、如家長因事無法接送,或讓他人代替接送工作的,必須提前電話通知幼兒園。如發生意外事故,幼兒園不承擔責任。
10、請家長每天務必檢查幼兒的衣物、書包,上車時不允許攜帶小刀、針、彈珠、小石子等危險物品及食物,為保護幼兒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衛生,不允許幼兒在車上吃東西。
11、幼兒園、家長雙方有義務教育幼兒在乘坐校車時要遵守校車紀律,了解安全乘車常識。
12、以上雙方職責,不按要求執行,如出現事故,各負其責。
13、以上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同意方能生效,此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幼兒園、家長雙方各一份。
校車運營人:
家長或監護人:
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協議書 篇13
各位學生家長,為了加強和規范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于《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并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汛期要教育學生注意人身安全,候車時不得離開候車地點下河玩水,遠離河道,要熟知乘車時間,不得過早候車。家長要對學生乘車前時段安全進行監管,如果發生意外,由家長負責。
三、家長必須在學生返校時將子女送到校車站點,乘校車學生必須在固定乘車地點候車。要準時上車,超出等候時間,校車不再等候。因故不能返校的,家長要向隨車調度員打電話或向學校打電話說明情況。離校不乘坐校車首先要和班主任請假,然后由班主任和校車管理人員或隨車照管人員請假。放假時,需要接站的家長按照學校接送車到點時間,提前在接送點等候,接送車將學生安全送到家長手中簽字后方可離開,不需要接站的,校車把學生送達車站學生下車回家途中安全由家長負責,要求家長要及時監管學生是否回家,知道學生去向。如因路況原因遲到的,駕駛人要立即告知家長,讓家長放心。因一方原因未能按上述要求發生意外事故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四、學生上、下車時必須確保其安全,注意來往車輛,家長因事無法接送,必須囑托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發生意外事故,由家長自己承擔責任。
五、學生上車時不允許攜帶小刀、針、彈珠、小石子等危險物品及食物,為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衛生,不允許學生在車上吃東西。不得在校車上打鬧,喧嘩,更不得吸煙.要服從隨車照管人員管理。
六、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校車管理人舉報: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在途中乘載其他人員的。
3、駕駛員存在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4、駕駛員酒后駕駛的。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七、乘坐校車學生取消乘坐校車必須要由家長和班主任溝通,由班主任同意方能通知校車管理人員取消乘坐。個別趟次不乘坐要首先和班主任請假,然后和隨車照管人員請假。
八、家長有責任了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人員的工作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校車安全協議書 篇14
為確保幼兒乘車每個環節的安全,需要和家長密切配合,明確雙方職責,特擬定校車安全協議書具體事項如下:
1、我為離園較遠、不方便入園的幼兒提供校車接送,并承擔行車間幼兒安全責任。需乘坐校車的幼兒,應由家長提出申請,方能乘坐校車。
2、接送校車保證證照齊全,車輛符合校車標準,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具有3年以上的駕駛經驗,對工作認真負責,細心穩重。
3、校車司機要做到安全行駛,文明禮讓、不超速、不搶道、不開斗氣車,確保幼兒安全。
4、校車必須配備1—2名隨車人員(教師或保育員),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5、校車運行途中,隨車工作人員要認真負責,管理好車內幼兒,防止幼兒在車內打鬧,擅自離開座位,特別是在校車停靠站時,待車停穩后,方允許幼兒離座下車,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6、根據各小區或本地方幼兒多少及集中居住地點,選擇安全地段設置停靠站。中途不得隨意停車接送。
7、家長必須在指定地點,按規定時間接送自己的孩子,家長和接送人員在幼兒上、下車時必須確保其安全,注意來往車輛,不允許幼兒無人牽領獨自上、下車。上車時由家長牽領送到隨車人員手中,下車時由隨車人員牽領送到家長手中。
8、家長因事無法接送,或讓他人代替接送工作的,必須提前電話通知校車,否則如果發生意外事故,校車不承擔責任。
9、幼兒上車時不允許攜帶小刀、針、彈珠、小石子等危險物品及食物,為保護幼兒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衛生,不允許幼兒在車上吃東西。
10、校車運營人、家長雙方有義務教育幼兒在乘坐校車是要遵守校車紀律,了解安全乘車常識。
11、以上雙方職責,不按要求執行,如出現事故,各負其責。
12、以上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同意方能生效,此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校車運營人、家長雙方各一份。
12、以上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同意方能生效,此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校車運營人、家長雙方各一份。
校車運營人:
家長或監護人:
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協議書 篇15
關頭幼兒園校車接送司機職責及安全責任協議書
甲方:關頭中心幼兒園
乙方:倪龍輝(陜AJ913M)
職責:
1、有駕駛工作經驗三年以上,證照齊全,勻速行駛。
2、嚴格接送時間,態度認真負責,早晚安全接送幼兒入園、離園,途中負責一切安全。隨車老師負責幼兒車內安全,行駛中密切注意路況,做好應急處置;
3、嚴格遵守管理制度,保證工作順利開展。
4、認真保養車輛,定期檢修,嚴禁酒后駕車或疲勞駕駛,開快車及他人替代,確保安全;
5、接送時間每日7:00出車接,下午4:30送,按規定路線接送幼兒,不得為了省油變更行駛路線,及時打掃車內衛生,消毒不超載,不誤時誤點,車費一月結算一次。如不按照家長和學校的規章制度接送,超載學生將受學校經濟處罰。
6、雨雪天做好防滑應急工作,對家長態度和藹熱情。配合教師完成接送任務。
7、駕駛員要嚴格遵守行車管理職責,若接送中所造成或出現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雙方對以上合同無異議后達成協議,產生法律效力,不得違約。
9、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學區一份。
10、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即可生效。
學區(簽字蓋章):
甲方(簽字蓋章):關頭中心幼兒園
乙方:倪龍輝
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協議書 篇16
為了我校學生乘坐校車的絕對安全,保證校車的順利運營,確保學校安全工作的順利開展,讓家長同志們滿意放心,經校車公司、學生家長、學校三方研究同意,特簽訂《學生乘坐校車安全管理協議書》,具體規定如下:
一、校車公司職責:
1、組織性能安全、穩定,手續齊全、車況良好的校車用于接送學生。
2、保障校車的車輛運行狀況良好,駕駛員責任心強、素質良好。
3、校車必須保證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如遇特殊情況,要及時通知學校。
4、校車公司必須保證學生乘車期間的人身安全。
二、學校職責:
1、學校負責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引導學生遵守相關規則。
2、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校車管理檔案,包括校車安全監管的領導組織、制度、學生乘車登記表、校車登記表等有關的資料。
3、學校負責管理乘車學生出校上車前和下車入校后的安全。
三、學生及其家長職責:
1、學生乘坐校車,必須服從校車公司的管理;上學、放學沒有特殊情況,必須乘坐校車,有特殊情況者,必須預先報告班主任老師,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2、家長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引導學生遵守相關規則。
3、上學時,家長按照排定的接送點和接送時間,提前送學生到接送點候車,學生上校車后家長方可離開;放學時,家長按照校車到點時間,提前在接送點等候,如因天氣、路況等原因遲到的,請家長耐心等待。
四、如遇交通事故,由交通部門按國家相關條例進行處理。
校車安全協議書 篇17
為了讓孩子能安全順利地上學,方便家長,確保小學生乘車每個環節的安全,需要和家長密切配合,明確雙方職責,特擬定校車安全協議書具體事項如下:
1、學生上學離學校較遠、我方提供校車接送服務,并承擔行車間學生安全責任。需乘坐校車的學生,應由家長提出申請,學校同意,方能乘坐校車。
2、校車方保證接送校車必須證照齊全,車輛符合校車標準,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具有3年以上的駕駛經驗,對工作認真負責,細心穩重,熱愛兒童。
3、校車司機要做到安全行駛,文明禮讓、不超速、不搶道、不開斗氣車,確保學生安全,負責做好學生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4、根據各地方學生多少及集中居住地點,選擇安全地段設置停靠站。中途不得隨意停車接送。
5、校車運行途中,學生在車廂內不允許相互打鬧,擅自離開座位,特別是在校車停靠站時,待車停穩后,方允許兒童離座下車,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6、家長必須在指定地點,按規定時間接送自己的孩子,家長和校車方接送人員在學生上、下車時必須確保其安全,注意來往車輛,不允許學生在路口處無人牽領獨自上、下車。家長因事無法接送,必須囑托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發生意外事故,校車方不承擔責任。
7、學生上車時不允許攜帶小刀、針、彈珠、小石子等危險物品及食物,為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衛生,不允許學生在車上吃東西。
8、校車方、家長雙方有義務教育學生在乘坐校車時要遵守校車紀律,了解安全乘車常識。每次接、送學生自上車始下車止,下車后的安全由家長負責。
9、以上雙方職責,不按要求執行,如出現事故,各負其責。
10、以上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同意方能生效,此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校車方、家長雙方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