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公路建設安全施工協議書(精選3篇)
鄉村公路建設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發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076-95)和《公路筑養路機械操作規程》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和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雇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衛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布指令,并采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采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于從事電氣、起重、建筑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艦艇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后,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程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并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志牌。
10、已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特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并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三、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后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鄉村公路建設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為保證乙方在甲方區域生產安全,依據相關法規條款,經雙方協商,簽訂以下協議:
一、各自的權利、義務及應遵循的原則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安全法規以及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在安全管理方面上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協調、管理。
2、乙方的作業區域范圍為區域內。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超出上述區域活動。
3、乙方應指定安全負責人,及時溝通和協商解決安全生產過程中的各項安全問題,乙方安全負責人同時負責生產期間的安全。
4、未經甲方允許,乙方禁止動用甲方的各種設備設施、備件輔料或產品等物資,以及動火作業等。
5、乙方發現甲方生產活動可能影響其安全施工時,應及時提出,在解決以前應停止施工并撤離現場。
7、乙方應對所雇用的人員依法繳納工傷保險。
8、乙方人員在甲方區域內維修施工過程中自行操作或與第三方產生的人身傷害等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二、乙方應采取的安全措施
1、生產前乙方應對全體施工人員應進行安全教育,落實相關法規規定的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以及防止高空墜物的安全措施。
2、乙方在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安全技術素質,同時要有安全監督、監護人員。
3、高處作業中使用的工具、物料,要妥善存放防止墜落,傳遞物品禁止拋擲。
4、因作業必需臨時拆除或變動協議范圍之外區域甲方設備、設施時,必須經甲方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可靠措施;確需進行停送電或拆接臨時線時,應通知甲方安排具操作資質電工進行。
5、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如:電氣焊作業、天車電葫蘆作業等)必須具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做到持證上崗,并依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操作,乙方在維修施工過程中使用的設備、工具應依照該設備、工具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因操作不當而引發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7、在吊裝、運輸備件、材料或其他物品時,乙方應安排具該作業操作資質的人員進行,并安排具操作資質的司索工指揮,若確需使用指定起重設備之外的起重設備,應提前通知甲方,安排人員進行監護。
8、進入工作區域,必須佩帶安全帽,并系牢帽帶,穿戴好勞保防護用品。
9、在維修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下班時對現場進行打掃,達到甲方現場要求,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現場整理情況作出考核。
10、乙方在本協議簽字前,對甲方各項制度要求及工作區域危險因素全部清楚,并知道了防范風險的相應措施。
11、甲方生產作業可能對乙方產生危險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及時協商制定防范事故的措施。
12、乙方因違反法律、法規、標準;違反甲方各項安全管理要求;違反本協議中相關義務、約定,造成自身、甲方、第三方的人身傷害以及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三、乙方在自行維修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代表簽字生效。本協議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鄉村公路建設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3
甲方:X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范甲、乙雙方在施工(維修)業務交往中的生產安全、消防安全、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的日常管理,確保施工(維修)過程中的安全,保障甲、乙雙方單位和人員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防止減少安全、火災職業危害、環境污染等意外事故的發生,依據《XX市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根椐“誰承攬施工(維修)項目,誰負責”的原則,按照雙方簽約的 合同(協議書),特簽訂生產安全、消防安全、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協議如下: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必須對乙方安全資質進行審查,不得將項目委托給不具備承攬項目相應資質的單位。
2.有權對乙方違反甲方有關安全規定的行為給予處罰。
3.負責向乙方交底施工(維修)現場環境和安全生產規章要求,并派專人監督實施。
4.負責指定提供施工(維修)現場必要的水、電、氣接口等。乙方無權私自占用未經甲方同意的場所和非指定水、電、氣接口處。
5.甲方委派的監護人員,必須全面考慮因施工(維修)可能造成的影響,負責向乙方明確現場施工(維修)條件和作業要求。要求乙方制訂出具體的施工(維修)措施,并通知到相關部門、崗位和人員,確保措施落實到位。
6.根椐乙方申請,協助做好停電、停水、停氣等相關工作,嚴格監督執行停(送)電、水、氣規定,否則不準施工(維修)。
7.根椐乙方申請,在可能提供設備、工器具借交乙方使用時,雙方要認真確認設備、工器具的安全狀況,交接后發生的問題,由乙方負責。
8、甲方應根據施工(維修)項目等需要和乙方要求,配備相關人員配合施工(維修)。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攬施工(維修)項目方必須主動與甲方簽訂安全協議,并出具與承攬施工(維修)項目相應的資質證明,嚴格履行協議的條款內容,做到不簽訂安全協議不施工(維修),施工(維修)前必須制訂有針對性的、可行的安全措施,做到無安全措施、措施不落實,不施工(維修)。
2、施工(維修)人員進入施工場所,必須穿戴勞動防護用品,遵守甲方的安全規定,嚴格執行本項目安全規定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3、施工(維修)所用設備、器具、材料等物品,應按甲方要求堆放整齊,不準阻塞安全通道,施工(維修)人員按指定線路進出施工(維修)場所,不得擅自進入其他區域。
4、用電、用氣、用水事先辦理申請手續,所用設備、器具、電具、勞動防護用品等應符合國家安全規定,借用甲方設備、器具等辦理交接手續,確認所借物件安全可靠后方可借用。
5、電、氣焊作業事前辦理申請手續,征得甲方批準后,方能進行電、氣焊作業,作業時嚴格遵守電、氣焊操作規程。
6、因施工(維修)需要拆除設備的安全裝置、安全設施,必須辦理申請手續,征得甲方同意后,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方能臨時拆除。施工(維修)完畢時,立即恢復被拆除的安全裝置和安全設施,并經甲方驗收確認。
7、施工(維修)場所未經確認的管線一律視為有電、有壓力在運行設施。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的起重、運輸設備,主動避讓施工(維修)場所起吊物件和廠內機動車。不準在現場吃飯休息。
8、高空作業時應設警戒區域和標識,必須有現場監護人員,嚴禁高空拋物、掉物,作業完畢應清理遺留在高處的物品。
9、施工(維修)項目完成后,在調試、檢查確認正常,拆除所用臨時管線,清理施工(維修)所用設備、器具、懸浮物后,辦理交接驗收確認工作。
10、施工(維修)期間發生的安全、消防、職業健康、環保事故,施工人員應立即報告甲、乙雙方。
凡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和上報,并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后果(包括甲、乙雙方或第三方財產或人身損害)。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甲方作經濟賠償。
三、注意事項:
1、甲、乙雙方簽訂施工(維修)合同時,本協議作為合同附件,同時生效、失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應有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此協議加蓋公章生效。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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