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賠償協議書(精選3篇)
人身賠償協議書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民族________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工作期間不慎發生傷害事故。事后,甲方立即將乙方送往醫院救治,并支付乙方治療所需費用,同時積極并妥善處理與乙方的人身傷害賠償事宜。現經乙方主動提出,要求甲方給予一次性傷害賠償費用,故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一次性賠償協議:
一、自乙方受傷之日起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人身損害所實際發生的和其他應當由甲方支付的醫療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已由甲方全部支付;本協議簽訂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甲方主張前述期間即乙方受傷之日起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發生的任何費用。
二、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傷殘賠償金、后續醫療費、誤工費等相關人身損害損失的全部費用(以下合并簡稱“一次性補助金”),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甲、乙雙方于本協議簽字時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三、一次性補助金為甲、乙雙方所自愿協商之數額;或與法定數額有所出入,乃為甲、乙雙方自愿對其合法權利進行的適當處分。
四、乙方收到一次性補助金后,應當合理分配、處理,并留足可能發生的后續治療、護理、營養、交通等相關費用;乙方自行決定此費用的分配方式,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起訴、仲裁等方式)、任何理由就與勞動、傷害等有關事宜向甲方主張任何其他費用或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責任。
六、本協議的簽訂并不直接或間接的表示甲方對乙方所發生的人身傷害負有過錯或承擔法律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乙方簽字:
人身賠償協議書 篇2
甲方:性別身份證號:戶口所在地:聯系電話:
乙方:性別身份證號:戶口所在地:聯系電話:
事實概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相關司法解釋,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基礎上,乙方本著人道主義和和諧社會等原則,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簽訂后日內,乙方同意再一次性支付甲方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其他各類費用共計人民幣元,甲方須簽寫收條。之后乙方不再負有任何其他經濟或法律責任。甲方同意放棄其他任何權利主張。
三、甲方今后出現任何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四、甲方今后不得再因此事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包括不得訴訟,并不得做任何有損或影響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
五、本協議的簽訂并不直接或間接的表示乙方認可對甲方此事負有過錯或法律責任。
六、甲方如違反本協議,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返還全部費用并賠償其他損失。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身賠償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20xx年4月10日9時40分,高駕駛冀j60866冀jxx071掛重型半掛牽引車在海防公路與張駕駛的冀jf8113號輕型普通貨車相撞,造成兩車損壞、張死亡、冀j60866冀jxx071掛重型半掛牽引車乘車人馬某某和冀jf8113號輕型普通貨車乘車人張受傷的交通事故。經調解,甲、乙雙方就賠償事宜,經協商自愿達成如下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
一、高雇主李向死者張近親屬張(死者張父親)、張(死者張妻子)、張(死者張兒子)、張展優(死者張女兒)賠償張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車輛損失等,和賠償張淑芬的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42萬元(大寫:肆拾貳萬元整)。其中,醫療費已經由李支付了9萬元,所以,李再支付33萬元(大寫:叁拾叁萬元)即可。
二、賠償金支付后雙方再無任何糾紛,死者張及其家屬一方不再追究對方任何責任。乙方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提出增加或提出任何補償事宜,此事一次性終結,雙方別無糾葛。
三、乙方收取上述費用后,本協議乙方人身損害賠償事宜即處理終結,乙方不再向甲方及相關人員、單位主張任何權利。在甲方向保險公司理賠時,乙方配合甲方進行保險理賠工作。甲方理賠所需證據材料由乙方在本協議簽訂時提供,視為乙方已完成提供全部證據的責任,甲方與保險公司理賠事宜無論結果如何與乙方無關。
四、鑒于甲方的態度誠懇,已對乙方諒解,乙方保證不再追究甲方的任何責任(包括民事、刑事等),乙方對甲方表示寬容和諒解,并請求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人民法院不再追究甲方及相關人員的相關刑事責任,也不再采取上訪及其他過激等行為。
五、本協議內容是甲、乙雙方在公平自愿原則下共同商議決定,是各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重大誤解或顯示公平等情形。
六、甲乙方保證在此協議簽字后,雙方不得反悔,甲、乙雙方的所有權利義務已處理完畢,互不追究法律責任,本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提出其他任何請求。如有反悔,甲方除收回已支付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外,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50000.00元。
七、本案所發生的訴訟費用(保全費xx元、訴訟費9030.00元)由甲方在本協議簽訂時一并給支付給乙方。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按手印后生效。
九、本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