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管理與安全協議書(通用3篇)
學生管理與安全協議書 篇1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結合幼師班實際情況,特與學生及家長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為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能力的教育培養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的教育。
2、嚴禁打架斗毆,學生因打架斗毆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失)的,由其法定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傷害和財產損失的,應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因自身原因造成傷害的,由本人負責。
3、通校學生憑出入證進出校門,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住校生原則上只能在規定時間才可出校,苦(若)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造成事故者,責任自負。學校嚴禁學生翻越校園圍墻或從其他非校門處出入學校,凡翻越學校圍墻或從非校門處出入學校造成傷害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給予當事人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學生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傷害事故,以及課間、中午休息和雖在校內但是由學生之間造成傷害事故,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禁止學生在校內“瘋打鬧”。如果不聽從教育發生事故者,責任自負。節假日學生自行滯留學;蜃孕械叫0l生的事故,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4、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蛩阶噪x校,學校知道后及時通知了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5、嚴禁學生熄燈后在寢室、教室點蠟燭.否則,發生損害事件,交司法機關處理或由學生自己負責。
6、學生應按學校指定地點食宿,未經學校允許在校外食宿和購買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按有關要求和學校簽訂的責任書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主要責任。
7、幼師班學生由于學習特長需要,在正常上課或上自習期間需請假在外上課的,需要家長或監護人親自請假并負責請假期間學生的一切人身安全責任,出現問題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每期簽字一次,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蓋章):
日期:
學生管理與安全協議書 篇2
為了強化校規校紀,加強學校依法治校力度,更地維護學生合法權益,提高學生綜合素質,規學生管理工作,增強學生的法紀觀念和自律、自護的安全意識,明確學生在校期間本人(及其家長)與學校各自的責任,根據教育部和教育廳的有關規定以及《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雙方共同協商,就以下事宜達成共識并切實遵行。
一、學校尊重和保護學生享有憲法、法律賦予的各種權利,學生在校期間有義務刻苦鉆研,勤奮學習,全面學習,全面發展,奮發向上。
二、學生應愛國愛校,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服從學校管理。
三、學校根據國家頒布的教育法律法規和有關件政策對學生實施全方位的教育管理。
四、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或學生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的,學校已經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校方免責:
。ㄒ唬⒌卣、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拒、不能避免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ǘ碜詫W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的侵害造成的;
。ㄈ、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損害或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
。ㄋ模、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識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害或者可能性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ㄎ澹、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六)、學生或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ㄆ撸、未成年人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ò耍W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ň牛、在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或自行離校發生的;
。ㄊ、因家庭問題的誘因而引起或學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其它傷害的;
。ㄊ唬⒃诜艑W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蛘咦孕械叫0l生的;
。ㄊ、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ㄊ、構成犯罪或由于犯罪行為侵害的;
(十四)、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
。ㄊ澹W生自殺、自傷的,
。ㄊ、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學校維護學生合法的合法權益。
因學校重大過錯造成學生人身傷害或者損失的,學校承擔相應的責任,并按有關規定采取積極措施加以解決,處理的過程中學生和學生家長應積極配合。
六、學校有義務協助學生(及其監護人)處理因非校方原因的意外事件中學生的損失事宜。對由此發生的醫療、搶救、交通等臨時性費用,學生及其家長有義務支付和補償。
七、學生家長(監護人)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和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八、非走讀不住校的學生,應當與監護人或者監護人委托的親友共同居住,監護人承擔該學生離校后以及非行課期間的安全、管理、教育等相關責任,教育學生不得參與非法出版組織,不得遲到、早退、曠課、酗酒、賭博、私自下河堰池塘洗澡、打架斗毆、拉幫結派、出入吧等到有違公序良俗的行為。學校杜絕外出租住房屋,自行租住房發生一切事故由學生本人(及其監護人)承擔責任。
九、學生參加學校組織或批準的集體活動,應遵守組織紀律及有關規章制度,否則,造成本人、他人或集體的人身、財產損害的同上該學生(及其監護人)承擔責任。學校禁止組織有可能發生危險和意外的活動。
十、學生非因學校事務離校外出,均視為個人行為,發生的一切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十一、學生參加教學實驗,包括微機課、實操課、實訓課,應遵守操作規程和相關紀律。因學生違規違紀發生事故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由該學生(及其監護人)承擔責任。
十二、學生在校期間因突發性疾(傷)病、意外性傷病須立即搶救治療而家長不能及時趕到現場時,視為監護人委托學校有關部門負責人為其民事代理人,在搶救等到有關書上簽字,其法律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其監護人)承擔。學生出現突發性疾(傷)病、意外性傷病時要及時組織搶救和治療并及時通知其家長。
十三、本協議適用于丹寨縣民族職業技術學校在籍學制年的學生。
十四、本協議一式二份。分別由學校、學生及其監護人各執一份,簽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辦理。
十六、本協議書由學校辦公室負責解釋。
學校(蓋章):
班主任(簽字):
學生(簽字):
二〇xx年三月二十五
學生管理與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云南印象城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構建和諧平安的社區,保證甲、乙雙方在租賃期內經營有序安全,根據安全、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本安全責任書的時效為乙方簽訂房屋租賃協議起至乙方將房屋歸還甲方之時為止。在該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各自應負的責任。
二、甲方的安全責任
1、甲方對承租的外來人員督促其在規定時間內到轄區派出所中報暫住登記,并根據暫住手續辦理房屋租賃一切手續,要求承租人遵守與有關外來人口管理的規定,配合轄區主管部門進行檢查工作。
2、甲方要經常檢查乙方租住人員及房屋的安全防火情況,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督促乙方遵守消防規定,配置必需的消防設施。
三、乙方的安全責任
1、乙方嚴禁在房屋內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嚴禁私自亂接電線,私自改造水管等等,杜絕一切產生安全隱患的行為。
2、乙方在經營中不得違反消防安全的相關規定,并按消防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服從甲方物業管理,不得在樓道及消防通道停放車輛、堆放物品。
3、乙方不得改變承租房屋的結構和使用功能,如需進行合理的裝修,需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退房時不得拆除已做裝修,以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和安全。
4、乙方所租房屋必須進行合法經營,按規定辦理工商、稅務、衛生等相關登記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向有關部門舉報。
5、乙方應加強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安全意識并有安全措施,所租房屋出現火災,爆炸觸電及任何安全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含給其他租戶及甲方造成的損失)。
6、乙方應負責其雇傭人員的安全知識教育和相關從業規范教育,并配備相應的勞動安全用品、護具。乙方與雇員之間發生的勞務、工傷等糾紛由乙方負責。
四、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不得違反。
五、本責任書未盡事宜按昆明市有關管理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補充。
此安全責任書與所簽租房協議書同等效力,相互補充。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責任書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