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協議書格式(精選9篇)
保密協議書格式 篇1
甲方: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通訊地址:聯系電話:乙方:身份證號: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商業秘密本合同提及的商業秘密。
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二、對秘密信息的保密對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在此同意:
(1)嚴守機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護該秘密(包括但不僅限于乙方為保護其自有商業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不泄露任何商業秘密給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履行與對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秘密;
(4)不復制或通過反向工程使用該秘密。乙方應當與能接觸該商業秘密的員工、代理等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三、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種秘密信息履行職務外。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許可或協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四、保密期限風險提示:
很多企業通常約定保密期限為任職期間及離職后2至________年,這樣的約定會給員工造成誤解即離職后過了2至________年后,可公開或使用商業秘密了,這樣的約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業____區別約定,對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應約定保密期限做為直至該保密信息通過正常途徑進入公知領域為止,而不做具體的年限約定;對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約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本協議的保密期限________年。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五、爭議解決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照中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由于本協議的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應提交仲裁委員會并按照其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和仲裁程序進行最終裁決。
六、協議的生效與效力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按手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協議書格式 篇2
甲方(公司):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其他相關規定,就甲方的商業秘密保護達成如下協議,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一、保密內容和范圍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非公開的、專有的和具有保密性質的資料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產品價格信息、供應渠道、客戶資源信息、財務信息、尚未公開的重大投資決策、對外所簽經濟合同等有關甲方利益或甲方產品的信息);
2.乙方在合同期內研發設計的設計成果;
3.甲方已有的設計成果和技術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
5.乙方為甲方客戶服務時獲得的雖屬他方但甲方有保密義務的商業信息。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并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乙方相應的薪資、獎金及福利等待遇。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項目的設計研發,并將設計研發的所有資料交甲方保存。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他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者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接受與甲方存在競爭或合作關系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戶或潛在客戶的聘用(包括兼職),更不得直接或間接將甲方的業務推薦或介紹給其他公司。
(5)乙方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期間,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方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方知識產權的行為。若由此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權指控時,乙方將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同時甲方如需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費用可以從乙方的薪酬總額中扣除;
(6)乙方的保密義務不以甲方與乙方的勞動關系終止也終止。
三、乙方的競業限制條款
1.無論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乙方均應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職務開發中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的所有文件、記錄、信息、資料、器具、數據、筆記、報告、計劃、目錄、來往信函、說明、圖樣、藍圖及綱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內容之任何形式之復制品),并辦妥有關手續,所有記錄均為甲方絕對的財產,乙方將保證有關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關的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將其以任何方式再現、復制或傳遞給任何人。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乙方在離職后二年內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企業內工作;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3.在上述競業限制期內,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元的經濟補償。
4.不論乙方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除甲方對外公開外,乙方均對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保密內容負有保密義務;若乙方擅自泄露、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違反保密義務的,甲方有權追究其民事及刑事責任。
四、違約責任
1.乙方若違反此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除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并取消及收回有關待遇外,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30000元的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實際損失,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再行賠償差額部分。
“實際損失”標準為:
(1)實際損失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包括甲方為開發、培植有關商業秘密所投入的費用,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甲方產品銷售量減少的金額,以及依靠商業秘密取得的利潤減少金額等。
(2)依照前款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實際損失以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
2.若乙方違反此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條款,應向甲方支付元違約金;
五、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以協商為主,如果無法協商解決,可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六、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書格式 篇3
甲方:____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住所:身份證號碼:
因乙方現為甲方提供服務和履行職務,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防止該商業秘密被公開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務院有關部委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商業秘密
1、本協議所稱商業秘密包括:技術信息、專有技術、經營信息和甲方公司《文件管理辦法》中列為絕密、機密級的各項文件。乙方對此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
本協議之簽訂可認為甲方已對公司的商業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術信息指甲方擁有或獲得的一切技術信息,包括但是不限于有關開發和產品銷售的技術方案、軟件開發設計文檔、軟件源代碼、軟件加密算法、軟件加密器材、數據庫、實驗結果、技術數據、以及其它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一切有關的信息。
3、專有技術指甲方擁有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知識、信息、技術資料、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經驗、方法或其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開過其完整形式的、未作為工業產權來保護的其他技術。
4、經營信息指有關商業活動的市場行銷策略、貨源情報、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合同、交易相對人資料、客戶名單等銷售和經營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其他相對人的商業秘密)和在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中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也屬本保密協議所稱的商業秘密。
6、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原則上歸甲方所有。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由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于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仲裁或訴訟途徑解決。
7、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計算機、加密狗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在甲方需要的時候轉讓
給甲方。甲方應當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于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但當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秘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秘密
信息復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二條:保密義務人
乙方為本協議所稱的保密義務人。保密義務人是指為甲方提供相關服務而知悉甲方商業秘密,并且在甲方領取報酬或工資的人員。
甲方向保密義務人支付的報酬或工資中已包含保密費,此處不再重復支付。
保密義務人同意為甲方公司利益盡最佳努力,在履行職務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競爭企業,或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公司商業秘密的行為。
第三條:保密義務人的保密義務
1,保密義務人對其因身份、職務、職業或技術關系而知悉的公司商業秘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即使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義務人本人因工作而構思或取得的。
2,在服務關系存續期間,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以競爭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為第三人謀利、或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業秘密、制造再現商業秘密的器材、取走與商業秘密有關的物件;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秘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公司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皆屬于“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公司商業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本公司或公司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3,如果發現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4,服務關系結束后,公司保密義務人應將與工作有關的技術資料、源代碼、工作相關工具、客戶名單等交還公司。
5,鑒于保密義務人在職期間,獲得或制作的商業秘密(包括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對公司在競爭中的巨大價值,在勞動合同關系存續期間和終止之后,保密義務人均承認公司因投資、支付勞動報酬而對這些商業秘密的所有權,因此保密義務人同意甲方按下列方式執行:
(1)保密義務人因各種原因離開公司,自離開公司之日起2年內不得自營或為公司的競爭者提供服務,不得從事與其在公司生產、研究、開發、經營、銷售有關的相關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從事),并對其所獲取的商業秘密嚴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甲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2)乙方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在此期間,甲方有權調動乙方的勞動崗位。乙方如違反本項規定的,應承擔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違約責任。
第四條:保密義務的終止
1、公司授權同意披露或使用商業秘密。
2、有關的信息、技術等已進入公共領域。
3、乙方是否在職、勞動合同是否履行完畢,均不影響其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保密義務人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有違約行為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0元(人民幣大寫伍萬元)。
2,乙方如將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人或使用商業秘密使公司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進行賠償,其賠償數額不少于由于其違反義務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違約及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或侵權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件與違約或侵權行為直接相關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業秘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如律師費、公證費、取證費等,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④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4,因乙方惡意泄露商業秘密給公司造成嚴重后果的,公司將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權責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的,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托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協商、調解的,將提交仲裁。
第七條:雙方確認
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八條: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第九條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人(簽字):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協議書格式 篇4
一、當事人條款
本協議于 年 月 日(以下簡稱合同生效日)由 股份有限公司[根據中國法律正式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為 路 號,郵編: (以下簡稱披露方)]和 公司[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正式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為 路 號,郵編: (以下簡稱接收方)]共同訂立。
鑒于雙方正在 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上進行合作,基于工作需要,披露方需要向接受方披露其保密信息《 協議》。
二、定義條款
保密信息指合同生效日前后,披露方以口頭、書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給接收方的任何的信息或數據,包括但不限于工藝、技術、設計、圖紙、工程、工藝流程、硬件配置信息、客戶名單、合同、價格、成本、備忘錄、預測和估計、報表、商業計劃、商業模式、公司決議。
三、排除條款
接收方無義務對其能用文件明確證明的如下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在沒有保密義務的情況下,接收方從披露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曉的;
非因接收方的過錯造成的為公眾所了解的;
從沒有保密義務和使用限制的第三方那里正當取得的,并又以該接收方所應了解的內容為限,該第三方不是違法地獲得或披露該保密信息;
在沒有接觸保密信息的情況下,接收方獨立開發取得的。
四、接收方義務條款
接收方絕不將任何或部分保密信息提供給任何第三方,接收方不得將保密信息用于和執行與項目無關的活動;
接收方應如同對待自己的保密信息,對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樣的措施,確保其安全,避免未經授權的披露或使用;
接收方只可向那些需要知道這方面信息以使該項目取得進展,并書面同意對保密信息保密的自身員工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如果接收方被政府部門、法院或其他有權部門要求提供保密信息,接受方應立即向披露方予以通報,以便披露方能以保密為抗辯理由或取得保護措施。接收方應用盡所有可行的措施來保護該保密信息。
五、保密協議期限條款
本協議自訂立之日起即告生效,期限 個月。披露方可以在事先書面通知接收方的情況下,提前終止本協議。
本協議保密及有限使用的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持續有效。
六、違約責任條款
雙方均同意:為了保護披露方及其商業行為,本協議中所規定的乙方義務時必要且合理的。雙方明確表示由于披露方保密信息的唯一性,金錢賠償將不足以賠償接收方違反本協議義務的任何違約行為給披露方造成的損失。因此,雙方均同意并確認:違反本協議義務的任何違約行為或其他方面可以適用的補償外,披露方有權:(1)禁止接收方可能違反或繼續違反本協議的行為而無須證明實際損失;(2)從接收方獲得任何的損失或損害的賠償,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因接受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引起的或與接收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有關的損失或損害的賠償,或未經授權的使用或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的損失或損害的賠償。
七、爭議條款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除、執行和爭議解決,不考慮沖突法的規定,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約束,任何因本協議引起的爭議將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依其規定和程序進行仲裁。
八、合同生效條款
鑒此,本保密協議一經簽署,即告于文首載明的日期生效。
保密協議書格式 篇5
立協議書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緣乙方可能成為甲方相關計劃(「本計劃」)之協力廠商,甲方可能將有關之機密信息事先掲露或提供予乙方。
為保護甲方機密信息之秘密性、確保該等機密信息僅供評估或執行本計劃之使用,經雙方商議后約訂如下:
第一條、機密信息
1、本協議書所稱之「機密信息」,系指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受雇人、受托人,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向乙方揭露、交付、出示或允許乙方知悉或取得之關于甲方或甲方合作廠商或客戶之任何技術信息與商業信息,不論該等信息是否已藉由文字、聲音、圖形、展示或其它任何形式表現,亦不論其是否以書面或電磁記錄形式儲存。
2、甲方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它使用人為進行本計劃,于洽商過程中向乙方所揭露之關于甲方及甲方合作廠商之業務內容、營銷及產品開發計劃及構想等,包括且不限于甲方與其合作廠商合作之事實及其合作內容等,均視為甲方之機密信息,不論該等信息系以何種形式表達或附著于何種媒介之上。
3、本協議書所稱之技術信息,包括且不限于與軟硬件技術、研發、產品開發設計、及與產品制造有關之技術信息。
4、本協議書所稱之商業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價格、業務計劃、營銷計劃、合作廠商數據、客戶數據、人事數據、財務數據、以及雙方為本計劃之洽商所提出或討論之合作方式、條件、約定內容等。
5、本協議書所稱之機密信息,不包括下列各項信息:
⑴、乙方能以書面文件或記錄證明在雙方開始洽商本計劃前,即已為乙方所知悉或成為公開信息者;
⑵、非因乙方之故意泄密而成為相關大眾所周知者;
⑶、經甲方之書面同意而揭露之機密信息
⑷、在未違反本協議書之情形下,乙方能以書面文件或記錄證明未使用甲方之機密信息而獨自開發取得之信息。
⑸、依法律之規定或法院之命令或要求,而必要揭露者。惟接受上開命令或要求之當事人應在法令所許可之范圍內,事先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之保護措施。
第二條、保密義務
1、乙方同意,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計劃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機密信息,均僅得為評估或將來執行本計劃之目的而使用。除為本計劃之目的外,乙方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供作其它目的或用途之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揭露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惟乙方之在職員工、代表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如事先已與乙方簽訂足以保護本機密信息機密性且保密義務及責任不低于本協議書之合約,且其在職務上或業務上有知悉機密信息之必要者,不在此限。乙方如嗣后另有其它人員在職務上或業務上有知悉機密信息之必要者,亦準用上開程序辦理。乙方違反本條規定者,甲方得隨時取消、終止或解除甲方與乙方間之合作關系、訂單或契約,無庸對乙方負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甲方并得向乙方請求本協議書規定之違約金及其它損害賠償。
2、乙方依前項約定將機密信息提供或揭露予其員工、代表人、代理人等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時,應擔保該等人員均將同樣遵守乙方依本協議書所應負之義務,對于該等人員違反本協議書之行為,視為乙方自己之行為而負其責任。
3、乙方同意,對于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計劃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機密信息,應與其它數據區隔存放,以免混淆。乙方如事先未取得甲方之書面同意,不得逆向解析(reverseengineer、reverseassemble或de-compile)機密信息。乙方應采用下列兩種注意義務之較高標準,并采取必要且適當之措施,維護其秘密性:
⑴、乙方用以保護其珍貴資料或財產之注意義務;或
⑵、本地同類業務廠商或公司用以保護其機密信息一般采用之合理注意義務。
⑶、如乙方發現任何人不當使用機密信息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與甲方充分合作,以利甲方取回遭不當使用之機密信息,或防止不當使用之情形繼續存在。
第三條、本協議書之效力、權利歸屬
1、本協議書簽署后,不論雙方是否繼續洽商本計劃、事后是否簽署任何正式合約或協議,均不影響本協議書之效力,即使雙方為本計劃所簽署之合約事后因故終止、解除或消滅,亦不影響本協議書之效力。
2、甲方因本計劃所揭露或提供之機密信息,其數據所有權、專門技術或知識、營業秘密、商標、專利、以及其它知識財產權等,仍為甲方所有。該等機密信息不因揭露或提供予乙方、或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成為乙方所有;乙方亦不因此而取得機密信息之任何授權或其它法律上之權利。甲方并不因本協議書之簽訂而將甲方專有之相關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光罩(電路布局)權或其它知識財產權授權予乙方。
3、非經甲方事前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重制或影印甲方因本計劃所揭露或提供之機密信息。乙方應依甲方之要求,至遲于確定本計劃不進行、合作關系完成或合作關系終止后、或于甲方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10工作日內,由乙方負擔費用,返還所有甲方機密信息之原件、副本、重制本及節錄本。甲方亦得要求乙方自行將機密信息銷毀或刪除;乙方并應于銷毀或刪除完成后立即出具切結書予甲方,敘明其已完成該事實。
第四條、其它約定
1、甲方不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負有揭露或提供任何特定機密信息予乙方之義務,亦不擔保其因本計劃所提供或揭露之信息之完整性、正確性或合目的性。乙方并明了機密信息必然會含有諸如印刷錯誤、計算錯誤、缺漏或其它形式的錯誤。基于此,乙方如發現上開錯誤應主動通知甲方,以維持甲方提供信息的正確性。
2、于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得以書面之通知徑行終止本合約:
⑴、乙方違反本協議書之任何約定。惟甲方如認定該違反系屬輕微,甲方得先定期限,要求乙方改善。
⑵、乙方無法支付其日常費用、停止進行其慣常業務或申請進行破產或類似程序。
⑶、乙方將其現有資產超過50%部份,轉讓予第三人。
⑷、乙方為第三人并購或與第三人合并。
⑸、乙方違反本協議書第二條第1項之規定者。
⑹、乙方或上開第二條第1項乙方在職務上或業務上知悉機密信息之員工、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或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因涉及詐欺、虛偽陳述、妨害秘密或其它類似犯行而經司法機關追訴者。
3、基于乙方充分認知甲方保護相關機密信息之迫切需求性,故如甲方發現乙方或其員工、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及其它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有泄密情事,而擬透過財產保全、訴前責令停止侵害行為等保全程序或先于執行程序獲得實時救濟時,乙方同意免除并拋棄甲方預供擔保之義務,甲方得僅以釋明請求法院準為上開裁定。
4、本協議書中任何條款倘相互抵觸或與法令相抵觸時,視為無效;其無效僅限于與法令相抵觸部份無效,不影響本協議書之其它部份。
5、雙方不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具有合伙、雇傭或相互代理之關系。除就本計劃正式簽署采購、委托或合作合約外,雙方為洽商本計劃所為之任何討論及機密信息之揭露或提供等,均不得解釋為雙方已就本計劃達成合意或承諾。
6、本協議書權利義務之免除、限制、轉讓、增刪、修正或修改,應由甲方和乙方合法授權之代表人以書面簽署之文件為之。非經他方書面同意,任一方不得轉讓本協議書;本協議書亦拘束任一方之繼受人或財產管理人。
7、本協議書之保密義務于生效日起5年內有效,乙方應依約負保密義務,不因甲、乙雙方業務關系之解除、終止、撤銷、無效或不成立而免除或失效。
8、乙方如違反本協議書之保密義務時,除應依法負損害賠償責任外,并需支付甲方違約金計:人民幣100萬元整,乙方并應當承擔甲方因執行本協議書之的權利而發生的費用。
9、本協議書如有未盡事宜,應依甲方所在地法律解釋及補充之;雙方因本協議書之履行或不履行所生之爭議,應本誠信原則盡力協商,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該爭議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第五條、附則
1、本協議書于雙方簽署時即生效力。
2、本協議書壹式貳份,每份皆為正本,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立協議書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保密協議書格式 篇6
甲方:
乙方:_______市_______軟件科技有限公司
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1.保密的內容和范圍
(1) 涉及甲方具體的信息,包括甲方使用xtoolscrm保存在乙方服務器上的數據。
(2) 凡以直接、間接、口頭或書面等形式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泄密。
2.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自覺維護甲方的利益,嚴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規定。
(2)乙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泄露所掌握的商業秘密事項;
(3)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牟取私利;
(4)乙方了解并承認,通過系統甲方會將有具有商業價值的業績資料(保密信息)保存于xtoolscrm的服務器上,并且由于技術服務等原因,乙方有可能在某些情況下訪問這些數據。乙方承認,如果這些數據未經許可披露給他人,有可能使甲方蒙受損失。
(5)乙方同意并承諾,對所有保密信息予以嚴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許可的情況下不披露給任何其他人士或機構。
(6)乙方同意并承諾,無論任何原因,服務終止后,乙方不可恢復地刪除服務器上的任何保密信息,并不留存任何副本。同時,乙方保證退回甲方保存在乙方服務器上的任何含有保密信息的文件或資料(如有)。
3. 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不適用于如下信息:(i)非由于乙方的原因已經為公眾所知的;(ii)由于乙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獲知的信息,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義務的限制;(iii)由于法律的適用、法院或其他國家有權機關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此協議至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密協議書格式 篇7
甲方:
乙方:
注冊地址: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因乙方購買甲方海都嘉苑網點,已經知悉甲方的商業價格底線。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防止該商業秘密被公開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國務院有關部委和山東省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商業秘密
1、 本協議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乙方購買甲方所開發項目網點的成交價格。乙方對此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
本協議之簽訂可認為甲方已對公司的商業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 對于甲方的定價政策、財務收據、合同、乙方承擔保密責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
第二條:保密義務人
乙方為本協議所稱的保密義務人。保密義務人是指為甲方提供相關服務而知悉甲方商業秘密,購買甲方項目網點的客戶。
保密義務人同意為甲方公司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甲方的商業定價政策,或向同行業甲方的競爭對手公開其商業定價政策。
第三條:保密義務人的保密義務
1, 保密義務人因其購買甲方開發項目網點而知悉的公司商業秘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
2, 在甲方開發項目海都嘉苑未全部售盡期間,保密義務人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泄露甲方商業成交價格。
3, 如果發現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第四條:保密義務的終止
1,公司授權同意披露或使用商業秘密。
2,甲方開發的此項目海都嘉苑已經全部售出。
第五條:違約責任
1, 保密義務人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10000元違約金。
2, 乙方如將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人或使用商業秘密使公司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公司進行賠償,其賠償數額不少于由于其違反義務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的,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托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協商、調解的,爭議將提交---仲裁委員會,按該委員會的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七條:雙方確認
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八條: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署: 乙方本人簽署:
保密協議書格式 篇8
甲方:
住址:
公司負責人:
郵政編碼:
乙方:
住址: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乙方因在甲方工作,已經(或將要)知悉或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協議。
一、 保密的內容和范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秘密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技術信息,其范圍主要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設計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信息,其范圍主要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報表及財會檔案、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投標中的標底與標書內容等等;
(3)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二、 乙方的保密義務
對第一條所稱的商業秘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 不得刺探與本職工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秘密;
(2)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3)不允許(出借、增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皆屬于“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
(4)如發現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三、 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秘密采取適當的保密措施并告之乙方時開始,雙方簽署本協議時,甲方已采取適當保密措施并告之乙方到該商業秘密被合法公開時止。乙方是否在職,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四、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二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視違約的主觀原因及客觀情況,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違約金。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當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臺(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臺(件)與違約行為關聯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業秘密許可使用費的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費用,應當包含在
五、 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由鑒證機關(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六、 協議的效力和變更本協議自雙訪簽字后生效。
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同意。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備查存。
甲方 簽章) 乙方 簽名)
公司負責人 簽章)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意見:
鑒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書格式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在商業和技術合作中涉及的專有信息(如本協議第一款所定義的內容),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1.定義:
1.1 專有信息的定義:
1.1.1 本協議所稱的“專有信息”是指所有商業秘密、技術秘密、通信或與該產品相關的其他信息,無論是書面的、口頭的、圖形的、電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數據、模型、樣品、草案、技術、方法、儀器設備和其它信息。
1.2 “接收方”:本協議所稱的“接收方”是指接收專有信息的一方。
1.3 “透露方”:本協議所稱的“透露方”是指透露專有信息的一方。
2.權利保證:
“透露方”保證其向“接受方”透露的專有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它權益。
3.保密義務:
3.1 “接收方”同意嚴格控制“透露方”所透露的專有信息,保護的程度不能低于“接收方”保護自己的專有信息。但無論如何,“接收方”對該專有信息的保護程度不能低于一個管理良好的技術企業保護自己的專有信息的保護程度。
3.2 “接收方”保證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對“透露方”提供的專有信息進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執行和堅持令人滿意的作業程序來避免非授權透露、使用或復制專有信息。
3.3 “接收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協議的存在或本協議的任何內容。
4.例外情況:
4.1 “接收方”保密和不使用的義務不適用于下列專有信息:
4.1.1 有書面材料證明,“透露方”在未附加保密義務的情況下公開透露的信息;
4.1.2 有書面材料證明,在未進行任何透露之前,“接收方”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況下已經擁有的專有信息;
4.1.3 有書面材料證明,該專有信息已經被“接收方”之外的他方公開;
4.1.4 有書面材料證明,“接收方”通過合法手段從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況下獲得該專有信息。
4.2 如果“接收方”的律師通過書面意見證明“接收方”對專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規、判決、裁定(包括按照傳票、法院或政府處理程序)的要求而發生的,“接收方”應當事先盡快通知“透露方”,同時,“接收方”應當盡最大的努力幫助“透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該專有信息的透露。
5.否認許可:
除非“透露方”明確地授權,“接收方”不能認為“透露方”授予其包含該專有信息的任何專利權、專利申請權、商標權、著作權、商業秘密或其它的知識產權。
6.補救方法:
6.1 雙方承認并同意如下內容:
6.1.1 “透露方”透露的專有信息是有價值的商業秘密;
6.1.2 遵守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對于保護專有信息的秘密是有必要的;
6.1.3 所有違約對該專有信息進行未被授權的透露或使用將對“透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和持續的損害。
6.2 如果發生“接收方”違約,雙方同意如下內容:
6.2.1 “接收方”應當按照“透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對該專有信息進行保密,所需費用由“接收方”承擔;
6.2.2 “接收方”應當賠償“透露方”因違約而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訴訟的費用、合理的律師酬金和費用、所有損失或損害等等。
7.保密期限:
7.1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雙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協議的條款。
7.2 除非“透露方”通過書面通知明確說明本協議所涉及的某項專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須按照本協議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對在結束協議前收到的專有信息進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協議有效期限的限制。
8.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在所有方面依其進行解釋。
9.爭議的解決:
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經_________仲裁委員會解決。
10.生效及其它事項:
10.1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10.2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于協議簽訂前經雙方協商但未記載于本協議之事項,對雙方皆無約束力。
10.3 本協議及其附件對雙方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但若附件與本協議相抵觸時以本協議為準。
10.4 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